不过以我个人在学术圈的见闻,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大多数情况是,发表一篇文章的作者署名,只要是参与过一定工作,对成果有一定贡献的人员,甚至包括曾经参与的客座研究人员,目前已经不在组里,都会写上人家的名字,至少会征询人家的意见。如果参与的工作微乎其微,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对方不愿意正式署名,那么至少要在文后致谢中提及。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没有权利 文章的著作权是作者 主动权也是在于作者
首先,你需要取得学生的同意,私自改名字发表的话是属于侵权
如果是普通研究发表的论文,那你就想方设法去搞明白,为什么没属你的名字。是因为老师太贪,还是里面绝大部分是老师的原创。搞清楚后,如果是老师的原创,你就不要蹦哒了,他不属你名,说明和你关系一般,你就好好想想怎么维护吧。如果是你的原创,那你肯定人际交往能力很差,即使老师吃相难看,但一般都会分点出来。你去想想怎么打好和老师的关系。人是群体动物,落单的,一般会被淘汰。
看情况,毕业论文,一般不算。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为毕业论文属于导师和作者的共同成果,可参考国内外关于共同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基础上,然后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具体贡献和完成情况的特殊性,大致分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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