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以我个人在学术圈的见闻,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大多数情况是,发表一篇文章的作者署名,只要是参与过一定工作,对成果有一定贡献的人员,甚至包括曾经参与的客座研究人员,目前已经不在组里,都会写上人家的名字,至少会征询人家的意见。如果参与的工作微乎其微,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对方不愿意正式署名,那么至少要在文后致谢中提及。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没有权利 文章的著作权是作者 主动权也是在于作者
首先,你需要取得学生的同意,私自改名字发表的话是属于侵权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同意,你不介意暂时没经济方面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后期如果形成权威之势那些的,产生版权费、效益那些,问题就大了
肯定会有影响的,因为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是他。你毕业论文里面再写这些内容,相当于引用他的论文,而且查重的时候会增加你重复率
你要这样想,你能与学校书记、教授一起发表应该感到荣兴,就不感到亏了,其实你排第四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可能你也没有交版面费,如果不是导师帮你发表,你发表还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用。知足常乐呀!
如果是未毕业就发表的话应该会产生一定得影响
影响了你拿学位吗?如果没,就算了。
看情况,毕业论文,一般不算。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为毕业论文属于导师和作者的共同成果,可参考国内外关于共同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基础上,然后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具体贡献和完成情况的特殊性,大致分以下几种。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如果通读全文后发现这的确涉及自己的论文的主体,那还要甄别其中哪些是来自发表这篇论文的导师的指导,哪些是真正自己的原创。不是说导师指导了就不属于自己的成果了,而是说这其中可能包含共同的研究思想,而导师有可能是利用不同的数据、实验或材料来阐发这种共同的研究思想的。
对工作没什么好处,对考研应该有点好处的。能说详细点吗?比如什么专业?什么课题?……
需要的,知识产权嘛
你要这样想,你能与学校书记、教授一起发表应该感到荣兴,就不感到亏了,其实你排第四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可能你也没有交版面费,如果不是导师帮你发表,你发表还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用。知足常乐呀!
会和你打下招呼,如果你毕业了,可以不用。
没有权利 文章的著作权是作者 主动权也是在于作者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同意,你不介意暂时没经济方面也没什么关系,但是后期如果形成权威之势那些的,产生版权费、效益那些,问题就大了
毕业论文分数会在你档案里,其实没什么用!现在的用人单位根本不看档案!你没毕业论文也能毕业,你真行!
首先,你需要取得学生的同意,私自改名字发表的话是属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