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宇 反垄断的成因 在 社会 经济发展中,一个行业的快速发展,除了国家的支持, 社会 的需要,必然还会有强大的资本注入。而资本逐利的本质万年不变,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资本家会通过各种手段,促进行业内各企业的激烈竞争,尽可能更多地分食行业的大蛋糕。强大的资本往往能够带来先进的技术革新和强大的竞争力。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缺乏足够竞争力的企业只能是被吞并或退出的结局,长此以往,行业资源和资本都将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靠拢,高度集中之后,自由竞争必然会走向垄断经营。垄断之后的规模化生产,不仅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更有性价比的产品,也能够减少 社会 资源的浪费。但近年来,我国有些平台利用垄断优势,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扼杀竞争者,严重影响了行业的 健康 有效发展,导致贫富差距加大, 社会 舆论声讨不绝,这已成为当今 社会 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在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国家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坚决遏制各种不正当竞争,推动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下达了任务,各部门就开始快马加鞭,反垄断相关条例、政策迎来密集落地期。 近期反垄断重要政策: 1月9-1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月10日,高法提出,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1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反垄断措施的不断加强,有利于我国企业群体和产业结构的均衡、良性发展。也有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定调,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反垄断周期已经到来。 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们发现每一次反垄断的周期开启都在驱动 社会 发展的技术成熟阶段,此时行业的规模已经较为确定,继续通过技术革新创造的行业增量是处于边际递减的,头部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增长就只能通过并购、扩产等方式,以规模效应抢占市场份额,形成“大鱼吃小鱼”的局面。如此一来,就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中小企业“消失”,进而造成行业竞争活力减弱,劳动力市场失衡。而贫富分化的加剧和劳动者的不满,亦将使得 社会 对采取包括强化反垄断在内的财富再分配措施的声音越来越强。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球,各行各业遭受严重打击,一些抗风险能力较低的中小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加速行业出清,进一步形成龙头企业垄断格局。另外,A股近一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机构抱团行情,使这些龙头企业不断创出 历史 新高,这些企业的掌舵人和高管则迎来财富的爆发式增长。与之相对的则是疫情影响下,很多中低收入劳动者面临失业、破产。财富的两极分化太严重,必然不利于 社会 的稳定发展,也很难不刺痛收入困顿阶层的内心,进而形成加强反垄断的 社会 舆论,国家对此当然不可能视而不见,反垄断各种调查也将正式开启。 反垄断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反垄断并不意味着打压龙头企业,更不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反垄断的初衷,是保持行业的竞争活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全球各个国家对反垄断执法的处罚一般有罚款、拆分、技术共享、所有制改变等,对不同行业来看,反垄断的影响也大不相同。 那是否其他行业也适用分拆这种强势的反垄断措施呢?肯定不是! 上世纪80年代,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经营了全国82%的电话业务和90%的长途业务,其对产业链的纵向垄断迫使其他企业逐步退出,随后美国司法部对其展开三次反垄断诉讼,最终贝尔拆分为一个专做长途电话业务的母公司和另外7个公司。分拆之后,失去垄断超额利润支撑,贝尔公司的市占率大幅萎缩,科研经费捉襟见肘,科研人员大幅流失,公司效益也不复从前。 由此我们看出,对 科技 企业而言,反垄断执法过刚易折,合理引导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1998年操作系统市场90%的份额都归属于微软,利用这一垄断优势,微软在系统中预装其IE浏览器,打压其他浏览器企业-网景。2000年美国政府指控微软公司滥用垄断地位带来的权力,扼杀其他竞争者,司法部门试图对微软拆分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10年内不能合并。经过微软的多次上诉,最终,微软与司法部和各地州政府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1)微软同意向第三方公司开放API接口,提供近五年的源代码等信息以接受司法部合规监管;2)改变捆绑软件销售模式,分离浏览器、操作系统软件,与各地政府诉讼的和解费用总计约18亿美元。从最终结果来看,微软的研发能力没有因为反垄断拆分而丧失,Windows系统依然不断更新,谷歌浏览器等新兴产品的技术创新不断替代了IE浏览器。 综合而言,对于 科技 领域的反垄断处理,真正的破局还是要正确引导,让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实现降维打击来改变原有领域的一家独大垄断格局,如此一来,才能实现行业新晋企业与原有企业的共赢。 反垄断的启示 看了上述案例,我们再来审视国内平台经济垄断存在的问题。在平台经济发展早期,企业获客难度大,企业通常都会投入大量的研发成本,用于搭建平台架构、算法等,这时候获取流量的成本很高。待这些基础设施成熟后,企业获取流量、数据的边际成本则不断递减,仅付出部分运营成本即可获取相较于初期千百倍的流量回报。但现在中国上网人数基本已经饱和,获取流量进入存量博弈时代,这就造成了技术优势领先的互联网企业为了追求平台经济会一直扩大“规模”,以寻求技术垄断后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近年来,阿里、腾讯等平台经济巨头依托资本投入的规模优势,不断扩张投资版图,我们熟知的滴滴出行、美团、拼多多等全民APP背后都有他们的身影。这些巨头具有资本优势、技术优势,通过补贴、低价等方式,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国内流量。如今,有的平台甚至利用自身优势,做起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的勾当,再次抑制了自由竞争,造成出现平台经济垄断的隐患。 之前国家一直容忍这些“ 科技 ”企业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是希望以超额利润鼓励企业的创新精神,只有头部企业致力于基础建设和前沿创新,行业才能实现“蛋糕”整体的扩大。如果互联网垄断企业仅满足于坐享现有成果或依托规模优势进一步蚕食 社会 存量“蛋糕”就完全违背了上述初衷。此次《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就是要维护行业的 健康 发展。当前垄断格局既已形成,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就算采取强硬的“拆分”措施,也很难颠覆目前的局面,且无法从根本上达到反垄断的目的。从过去百年美国反垄断经验来看,“正确引导”或是最能够有效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互联网龙头企业不能仅仅盯着国内这一亩三分地,是时候展现龙头企业的 社会 担当了!通过技术共享、开放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的良性竞争,释放行业的创新活力,实现行业大蛋糕的扩大。让更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舞台,实现行业、企业的共赢,长此以往,我国涌现国际化明星企业的概率必然大幅增加,未来才有望诞生真正意义上的百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