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英文:Neo-Confucianism in the Song and Ming Dynasties。
宋明理学又称之为新儒学,盛行时代为北宋初至清初。作为一种学术思潮,宋明理学形成于北宋中期,但它的发端可以追溯到中唐时期以韩愈为代表的早期“儒学复兴运动”。
理学是中国古代精致、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理学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兼容佛道两家的哲学理论,论证了纲常名教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至元朝成为官方哲学。
重要理学家有北宋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程颢,南宋杨时、朱熹、张栻、吕祖谦、陆九渊、林希逸,元吴澄、许衡、刘因、 郝经、姚枢,廉希宪,张文谦,刘秉忠、赵汸、汪克宽、华幼武、吴海、戴良、李祁、张宪、梁寅、苏天爵等,明湛若水、王阳明、朱得之等。
宋明理学的发展,其最核心的人物是程朱和陆王。朱熹通过道南学派继承和发展了二程学说,出现了“程朱理学”。此外,他还吸收了周敦颐、邵雍、张载的思想,扬弃了佛道的哲学,通过对《四书》的注释,建立了自己的理学体系。
宋明理学的影响:
1、消极:理学被曲解之后以三纲五常维持专制统治,压制扼杀人的自然欲望和创造性。适应了统治阶级压制人民的需要。
2、积极:有利于塑造中华民族的性格特征:重视主观意志,注重气节道德,自我调节,发愤图强,强调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凸现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