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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灾后心理救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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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灾后心理救助研究论文

灾难一旦发生,大到整个社会、小到受灾个人和家庭,不仅经济承受能力受到严峻的挑战,而且心理承受能力、社会的安定局面都将受到考验。传统上当公共性灾难发生时,各级政府迅速启动救灾预案:民政部门组织调集大量物资运抵受灾地区,武装部门出动大批军人会同其他人员立即进行灾民的搜救,卫生防疫部门派出医疗队救死扶伤并开展防疫工作,公安部门保障灾区的社会治安……但灾民受惊吓的心理和丧失亲人和财产的悲恸却少有专业的和科学的关怀。 比如在一次突发的大厦火灾中,大量的人们互相拥挤践踏,一些人四处乱跑、慌不择路以至坠楼身亡;许多脱离危险的人们不吃不喝、神情恍惚;丧失亲人的幸存者悲痛欲绝,一些人激动不安、谩骂指责,把怒气直指前来救援的工作人员,甚至静坐示威;一些搜救人员拒绝休息和饮食,连续作战已近耗竭状态;附近的许多居民彻夜不眠、提心吊胆、各种谣言开始四处散播……年逾半百的张老师的爱子不幸去世,老两口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再也没了笑容,整天闭门不出,天一擦黑就早早熄了灯。事隔两年了,两位老人不仅搬了家,杜绝了一切娱乐活动和社会交往,而且不敢看到任何火灾的报道,不能进拥挤的大厦购物,儿子面目全非的惨状还会突然浮现在眼前而使老两口经常默默流泪……这就是灾难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影响,这种心理震荡在许多人心头将持续地存在,久久难以消除。 如果在救灾同时能有一支心理社会干预的队伍及时地为受灾者提供心理救援,将会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化解悲伤、分担忧愁、增强他们的承受能力,预防或减少灾后长久的心灵创伤;减少消极破坏性的行为和它带来的继发的伤害,帮助救援者稳定局面;促进救灾人员的心理恢复,使救灾者更富有成效地投入救援工作。 “心理干预”作为心理学术语,在以前的灾后重建中我们听到的并不多。灾后重建的“心理干预”。因为人目睹灾难而极易产生“创伤后遗障碍”,“心理干预”就是防止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产生这种心理障碍,帮助他们走出绝望、无助心态,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美国“”之后,也是马上就对经历灾难的大多数公众进行“心理干预”,尽管如此,“”在部分公众心里的创伤还是没有愈合,可想灾难之于人的创伤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灾难的救助应该包括心理救助这一项。当然并不独“”,去年SARS时期,就有专家对北京小汤山的医护人员和病人进行了心理干预,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对SARS的恐惧心理。 萧伯纳有句名言:让你疲惫的不是连绵不断的群山,而是你鞋子里的一粒沙子。实际上心理干预就是在帮助我们找到这粒沙子。这粒沙子是我们经历了灾难后的心理障碍。 一个经历了唐山大地震的老人现在几乎不敢面对雷雨天气,地震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伤疤。这是我看到的一个资料上说的。那个时候人们并不知道“心理干预”。“心理干预”救助与灾后物资救灾不同的是,前者是心理上的“救灾”,后者是物质上的“救灾”。物质救灾可以解决眼前存在的问题,而心理“救灾”则是解决长远问题。相比而言,我觉得心理上的救灾的意义更大些。 悲剧发生后,遇难者的家属和同事陷入了无比的悲痛中,很多人不思饮食、失眠、焦虑,有的家属悲痛欲绝。 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都使许多人要目睹死亡及毁灭,会给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灾难发生后立即进行灾后心理社会干预,可帮助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最大限度地利用积极应付技能面对和经历 痛苦过程,尽快完成善后事宜,提高善后工作的效率。因此,灾后心理社会干预应是救灾和善后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有效的心理社会干预,使之尽快从灾难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应引起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精神科临床医生的关注。遗憾的是,目前许多部门没有认识。 在1985年哥伦比亚泥石流灾害中,一些有经验的精神卫生工作者组织起来展开了社会心理干预服务。他们除了向政府工作人员反映心理保健在整个灾后卫生工作中所处地位,提供有关灾后心理健康服务信息外,还要对受灾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向其他精神卫生工作者、儿科医生、家庭福利部门成员提供培训,讲授灾后不同阶段的应激反应、各种咨询技巧及应用,向社区普及灾后精神卫生教育的方法与技巧等。此外,他们还向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提供服务。由于精神科专家的参与,使灾民较为顺利地度过了危机期。 此外,对灾后救援和善后服务人员的心理帮助也是灾后心理社会干预的重要内容。特殊的工作性质使救援人员目睹灾后的惨况,面对痛苦的人群,还要超负荷工作,救援者会出现许多不良心理反应,影响情绪和工作效率。因此,许多国家都会对救援人员进行预防性训练,帮助他们事先了解可能出现的应激反应,帮助他们学习遇到应激事件时的应付策略和处理问题的技巧,促进对自身情绪状态的觉察,减少不良情绪的发生。 灾难造成的损失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上的,一种是心理上的。 灾难造成的心理创伤越来越受到现代社会的关注,一种全新的救灾方式——灾后心理干预应运而生。 从2005年开始,我国建立的灾后心理干预专家库正式开始运行。 国外心理救灾开展了40年,灾后的“危机干预”和“危机管理”系统,国外早已建立。 在上世纪60年代,针对个人心理受创以及遭遇挫折后想自杀的人而开展的公共服务就开始了。美国的洛杉矶开通了世界上第一条称之为“希望线”的心理疏导热线,这是心理专家针对想自杀人士的危机干预———也是最早的个人救助。 据介绍,几十年来,国外在灾后心理干预上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应对策略,一次灾难就是一次灾后心理干预的经典案例。所以,在灾难发生后的现场,最先出现的除了警方、政府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之外,还有大量的心理医生。 灾后心理干预又被称为心理重建,顾名思义就是心理状态重新恢复的过程。与经济损失相比,灾难对人的心理冲击是内在的,所以不为人注意。实际上,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承受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我国因经济发展原因,对灾后心理干预的投入较少,受灾人群的心理问题未受到社会的全面关注,但是不等于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大灾后往往是心理疾病的高发期。 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县(北纬31度,东经度)发生级地震。 我国建立灾后干预组织2004年,我国第一次筹划建立心理干预专家组。 据介绍,我国首次进行灾后心理干预的尝试应该是在1994年。当年,新疆的克拉玛依发生大火,共有300余人遇难,其中288人是中小学生,另有130名重伤员住院。国家卫生部从各地抽调了心理专家赶赴灾区进行工作,这次干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心理重建和心理干预工作会越来越普遍地开展,随着我国对灾难应对策略的完善,救灾与灾后的心理干预将会被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今后,心理干预将成为灾害救援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由于医务人员是在这场灾难中是比较特殊的人群,他们是与生命直接接触的人,但是由于他们在工作前经历过面对尸体和死亡的基本心理训练,而在此只是由于受到环境的影响(大环境的负面情绪),以及长时间工作的精神疲惫两种状态的综合影响,导致后期有一部分人会有一定的负面情绪与心理压力。所以,首先需要先让他们先进行良好的休息,恢复体力和精神。如果有些人因为突然进入舒缓环境后,由于外界环境落差导致心理无法调适时,需要先让他们发泄(如:让她们哭、听他们讲述),让他们自己慢慢适应这样的环境落差。另外有一些人可能会因为无法救治的生命而产生强烈的自责与负罪感,那么在进行沟通干预中就需要努力让他们认识到生命的本质,并勇敢面对死亡。告诉他们救死扶伤是医生工作的本质,面对生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医生不是上帝,无法掌控每一个在灾难中被困的生命,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算真的没有救活那么我们曾经努力过就不要再去自责,未来还有更多的人等待我们去救治。最后,在安排一定的休息恢复后,需要尽快让他们投入到新的工作中,让他们找到生活和工作的动力。进行群体的救灾工作总结,对他们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精神进行表彰和肯定,尽可能宣传救灾工作以及对于未来工作的积极面。总体来说,医务工作者的心理干预应该还算相对的容易,只要在后期的工作的环境中不要过分渲染和宣传灾区工作时的负面情绪,让他们自己慢慢适应,自己走出来就好。

1 灾难性心理的表面症状因人而异,但内部机制都差不多:内心反复重演灾难场面,主观上不断修改记忆中自己当初的行为,期望能在幻想中找出避免或减轻灾难的方法。 2 长时间如此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耗竭,严重的会精神崩溃。所以必须及时终止这种无用的反复思考,代之以现实的有意义目标。3 同时要给予足够的休息时间和营养,因为身体良好有助于心理健康。4 从发展心理学来看,组织有共同负面经历的人员进行讨论,当大家能对灾难达成比较理智的一致意见和观点时,对终止个人的精神颓丧很有帮助。 而且医务人员一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这种方法会更有效。(可以参考亲人去世后,对抑郁症儿童的治疗方法)总结:身体支持、讨论一致、新目标

要自己整理下,希望能帮到你在灾难面前,我们必须学会坚强!我们深知:古往今来,这个世界出现了多少次的危机:陨石撞击,洪灾肆虐,瘟疫横行,战火蔓延……人类一次又一次地面临着挑战。是屈服还是抗争?是沉默还是觉醒?一场洪水,可以夺去无数的生命,一场地震,可以摧毁我们的家园。但这些,却不能令我们失去勇气,失去对未来的向往。在我们为汶川地震中的逝者唏嘘,为广大军民坚韧不懈的救援行动钦佩不已之时,我们也应该深思:虽说灾难总是突如其来,且在人类面临死亡威胁的最多因素当中,突发性灾难死亡排进了前五位,但掌握一定的应对意外灾难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并把它传授给身边的每个人,尤其是教会孩子们,无疑是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据调查,意外事件对人造成的伤害性死亡,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伤害导致即刻死亡者不到1/3,这些人来不及醒过味来,就已遭受致命的打击;但更多的人只是处在伤势危及生命的状态,而无自救或他救条件而最终遭致死亡;或者是尚未遭受伤害,只是未能及时采取逃离行为,由于再次遭受严重伤害而致伤亡。因此,人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若能懂得些灾害应急和自救常识,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及时采取自救行为或逃离现场,常能获救,或逃出死亡的魔掌!你有可能遇到的9种自然灾害,情况紧急,应如何应对?1 应对 地震 Earthquake由于地球及其内部物质的不断运动,产生巨大的力,导致地下岩层断裂或错动,就形成了地震。我国把烈度划分为十二度,不同烈度的地震,其影响和破坏大体如下:小于三度人无感觉,只有仪器才有反应;三度在深夜时人会有感觉;四~五度吊灯有轻微摇晃;六度器皿会倾倒,房屋有轻微损坏;七~八度房屋会受到破坏,地面出现裂缝;九~十度建筑倒塌;十一~十二度会造成毁灭性破坏。[事例]1960年智利大地震时,最大的晃动持续了3分钟。地震造成的灾害首先是破坏房屋和建筑物,造成人畜的伤亡。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是世界地震史上悲惨的一页,其强度相当于400枚广岛原子弹在距地面16公里的地壳中猛然爆炸,强烈的摇撼中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顷刻间被夷为平地。唐山地震造成24万人死亡,16万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亿元以上。[应急措施]●发生地震时先不要恐慌。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震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作出保障安全的抉择。如果住的是平房,应迅速跑到门外空旷处,用被子、枕头、安全帽护住头部。如果是楼房,不要跳楼,应立即切断电闸,关掉煤气,躲避到卫生间、厨房、储藏室等狭小空间,或承重墙旁(注意避开外墙)。震后迅速撤离,以防强余震。●公共场所先找藏身处。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如果遇到地震,最忌慌乱,应立即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地震过后再有序地撤离。不要拥向出口,注意避开吊灯、电扇、空调等悬挂物,以及商店中的玻璃门窗、橱窗、高大的摆放重物的货架。●远离危险区。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应用手护住头部,迅速远离楼房,到街心一带。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远离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压线等。正在行驶的汽车和火车要立即停车。●被埋要保存体力。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震前预兆·动物篇]震前动物有前兆,发现异常要报告。牛马骡羊不进圈,猪不吃食狗乱咬。鸭不下水岸上闹,鸡飞上树高声叫。冰天雪地蛇出洞,老鼠痴呆搬家逃。兔子竖耳蹦又撞,鱼儿惊慌水面跳。蜜蜂群迁闹哄哄,鸽子惊飞不回巢。2 应对 雷电 Thunder在雷雨季节里,常会出现强烈的光和声,这就是人们常见的雷电。带有电荷的雷云与地面的突起物接近时,它们之间就发生激烈的放电。由于雷云电压高电量多,并且放电时间很短,放电电流大,因而雷击电能很大,能把附近空气加热至2000℃以上。空气受热急剧膨胀,产生爆炸冲击波并以5000m/s的速度在空气中传播,最后衰减为音波。虽然放电作用时间短,但对建筑群中高耸的建筑物及尖形物、空旷区内孤立物体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屋顶内金属结构的建筑物及露天放置的金属设备等有很大威胁,可能引起倒塌、起火等事故。[事例]2007年1月,马来西亚当地一名女大学生在雨伞下接听手机电话时,突遭雷电劈中,她随即被送院急救,无奈最终回天乏术。此事发生在周四下午3时,当时天空行雷闪电,就读马来西亚沙捞越大学的23岁女学生蔡**(音译),下课后徒步返回宿舍,与两个朋友共享一把雨伞挡雨,此时其手机响起,她拿起手机接听时竟被雷电劈个正着,她们三人均仆倒地上,**的胸部被严重烧伤,送往医院后不久证实伤重不治。[发生地点]●高耸或孤立的建筑物,或虽有避雷设备但装备不善的房屋;没有良好接地的金属屋顶;潮湿地区的建筑物、树木等;●建筑物上的烟囱、有无线电天线而又没有避雷器和没有良好接地的地方;●内部潮湿的建筑物;没有装设避雷设备或接地不良的易挥发性的地上贮油罐;●平屋面雷击部位往往发生在四角上,对有坡度的屋面一般打在屋脊山墙上。[应急措施]●在雷雨时,人不要靠近高压变电间、高压电线和孤立的高楼、烟囱、电杆、大树、旗杆等,更不要站在空旷的高地上或大树下。●不能撑用金属立柱的雨伞。在郊区或露天操作时,不能使用金属工具,如铁撬棒等。●不要穿潮湿的衣服靠近或站在露天金属商品的货垛上。话题1 应急自救教育,是当务之急!“如果地震发生了,你只来得及拿起一样东西,你会选择什么?”这是北京一所普通小学“安全教育课”课堂上老师与同学们讨论的一个话题。据一位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科学老师介绍,孩子们的选择非常多样,选择钱财、手机、食品的占绝大多数,而选择“水”这一关键答案的人却微乎其微。据调查,在北京市的中小学教育中,安全教育多集中在交通安全、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关于火灾、地震等灾害的防范、自救、演习虽有所开展,但多是浅尝辄止,加之本市关于安全教育的场所并不是很多——揭示和体验性的场馆现只有海淀的公共安全馆,除海淀区规定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必须参观该馆外,其他区县并没有相关要求,因此学生们对这些自然灾害的认识还多集中在书面上。同时,“安全教育课”的教材也不是一本全面的灾害阐述、揭示、应急自救教材,而只是不定期的一些小册子的发放,多只对某方面的安全问题做一专题性介绍和说明。因此,这位科学老师认为:在自然灾害教育方面,中小学的教育仍急需进一步加强。在这里,她还特别推荐了由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编写的《市民公共安全应急指南》一书,该书较全面地介绍了生活中十几种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应急措施。话题2 家庭急救箱,应加紧普及!由于雪灾、洪水、飓风、龙卷风、地震等不可抗性灾难,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降临,我们的财产甚至生命都将受到严重威胁,与其 源 胁蝗缣嵩绮扇〈胧┰し馈R坏┰帜呀盗伲 辽僖 龅皆诖撕蟮?2小时之内存活下来。在欧美等国,这已成为普及性的灾难自救常识。因此,关于家庭急救箱的概念应加紧普及,“灾难自救包”,里面至少装四样物品:干电池收音机、手电筒、干电池、常用药品(阿司匹林、止疼药、止泻药等)。此外,也可以装上不容易腐烂变质的罐头食品、可供3天之需的罐装水、合适的衣服、毯子、手机、家庭成员信息、书、游戏等物品,还可以装上保险账户和银行户头等。实践证明,这种对突发灾难有所准备的做法,对抗灾自救价值非凡。鉴于此,“灾难自救包”及其背后的灾难自救理念,需要在我国尽快普及。这样,一旦发生不可抗性的灾难,我们的生命与生活,就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3 应对 火灾 Fire着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灾难性事件,被称为火灾。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灾发生的原因包括:雷击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气或电器不当等。80 年代火灾年平均损失不到 亿元。进入 90 年代,特别是 1993 年以来,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到年均十几亿元,年均死亡2000 多人。[事例]1987年5月6日,我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火灾,火灾面积100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65万公顷,烧毁贮木场存材75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发生地点]火灾容易发生在干燥的时节,春季和冬季都是火灾的高发季。容易引起火灾的有三种火源:1.明火:如生产生活用的炉火、灯火、焊接火,打火机的火焰、香烟头火、烟囱火星、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星、烧红的电热丝、铁块以及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各种家用电热器的取暖器等。2.电火花:如电器开关、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还有静电火花,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气体和质地疏松、纤细的可燃物质起火。3.雷电火:瞬间的高压放电,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应急措施]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呼救,拨打119;同时采取措施灭火自救。家庭失火●迅速判断火势来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背向烟火方向迅速离开。●逃生时需要打开门,开门前要检查门把,如果门把很热,不要开门,改从窗户逃生,或到窗口等待救援;如果门把不热,慢慢开门,并确定火、烟是否阻挡了逃生去路——若阻挡出路,要立即关门并寻找其他逃生路径;若未阻挡出路,马上逃生并关上经过的门。●浓烟弥漫时,用湿毛巾捂住嘴巴和鼻子,压低身子,手、肘、膝紧靠地面,沿墙壁边缘爬行逃生。●必须经过火焰区时,先弄湿衣服或用湿棉被、毛毯裹住头和身体,迅速跑过。●逃生通道被切断、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应关紧迎火面门窗,用湿毛巾、湿布等堵塞门缝,用水淋湿房门,防止烟火侵入。●如果酒精火锅加添酒精时突然起火,千万不能用嘴吹,可用杯盖或小碟等盖在酒精罐上灭火。共场所失火(如酒店、影院、商场等)●下榻宾馆、酒店或到影院、超市时,应特别留心服务方提供的火灾逃生通道,或自行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注意安全门或非常出入口标志。●发现初起火灾,应利用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保持头脑清醒,不要惊慌大声叫喊。●火势蔓延时,应用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逃生无路时,应靠近阳台或窗户,关紧迎火门窗,向外呼救。●利用建筑物阳台、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应急逃生绳等进行逃生,或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4 应对 雪灾 Blizzard漫天飞舞的皑皑白雪已经不再是童话世界,它所带来的灾难让毫无防备能力的人们(尤其是毫无应对寒冻极端天气经验的南方地区和城镇的人们)措手不及。突如其来的寒冻天气,马路上的冰层又硬又滑,高压电线覆冰后结成冰柱,连房屋都被冻成了爱斯基摩人的冰屋。铁路中断、航班停飞、高压线冻坏导致停水停电。[事例]2008年1月26日开始,第三次大范围持续雨雪天气再次袭击我国南方。据了解,此次雪灾是我国50年以来最严重的。雪灾来时正是春节前夕,京广、沪昆铁路因断电运输受阻,京珠高速公路等“五纵七横”干线近2万公里瘫痪,22万公里普通公路交通受阻,14个民航机场被迫关闭,大批航班取消或延误,造成几百万返乡旅客滞留车站、机场和铁路、公路沿线。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应急措施]●保证着装保暖。防寒服隔热值高、携带方便,既能防风,又能防水,是一种理想的防寒用具。保持服装的通气性相当重要。衣服不可穿得过紧,这样不仅不会使人感到暖和,反而会感到寒冷、难受。穿一件厚衣服不如多穿几层薄衣服为好,这样有更多的空气层,保温效果更好。要保持服装的干燥。淋湿或汗湿的衣服要及时烘干,衣服上的冰雪要及时抖掉。●避免寒气从脚入。在冰雪灾害的天气里,一定要注意脚部的保暖。鞋的材料要选通气性好的,如帆布,皮革等,穿橡胶与塑料鞋,脚在出汗以后,易发生冻伤。硬而紧的鞋子妨碍脚部的血液循环,也易发生冻伤。当脚趾有麻木感时,可作踏步运动,以促进血液循环。袜子最好是穿棉线袜,因为尼龙袜不吸收水分,不要使袜子皱褶,以免引起脚的损伤,保持干燥。●避开大风。突如其来的寒潮、“冷空气”可以使气温骤然下降10多度。而且风速加大,并常常伴有降雨、降雪。为了防止体温下降,防止冻伤,必须设法维持体温。首先要避开大风,因为风速每增加1米、气温就下降1℃。其次要防止淋湿,潮湿会带走更多的热量。万一淋湿,可以用报纸、地图等塞进背部、腰部帮助吸干水分。●注意保暖。必须防止汗湿衣服,应在出汗前就脱掉一些衣服,并在停止活动时,擦干汗水立即穿上衣服。休息时不能直接坐在地上,应垫上些树叶、干草或书本等。为防止冻伤,还可以在足踝、足跟处涂上肥皂或滑石粉,可以将手、脚放进背包里取暖,可以在手套和袜子里放些辣椒,可以涂一些冻疮膏。●经常活动按摩。要尽量减少皮肤暴露部位,对易于发生冻疮的部位,有必要经常活动或按摩。避免接触导热快的物品。如金属与赤手或雪与臀部的接触,可使热量加速丧失,引起局部冻伤。体温过低加重时,身体就难以再次自我加热,因此须从体外加热。如进行体外快速加热会促使冰冷的血液流入体内,进一步加重病情。可将热体放在以下部位:腰背部、胃部、腋窝、后颈、腕部、裆部,这些部位血流接近体表,可以携带热量进入体内。●及时补充能量。可以喝一点热汤,或喝甜饮料,因为糖能够提供热能。寒冷时绝对不要饮酒,饮酒虽然暂时可以造成身体发热的感觉,但实际上酒精使血管膨胀,增加了身体的散热,导致体力衰弱。5 应对 泥石流 Debris Flow在四川汶川地震中,强烈的地震造成多处山体滑坡,加上大雨天气,泥石流频繁出现,造成严重灾害,并给抗震救灾工作带来诸多难度。据了解,泥石流的危害方式主要有冲刷、淤埋、冲击、磨蚀和堵塞等。快速流动的泥石流,尤其是其中的巨石具有很大的动能,能撞毁桥梁、堤坝、房屋等建筑物;泥石流中的泥沙在通过排导沟和坝体时,可将其表面严重磨蚀。此外,泥石流中含大量泥沙、石块,甚至漂木,极易堵塞涵洞、桥梁,形成漫流改道,造成灾害。当支沟泥石流规模很大时,还可能堵塞主河道,形成堰塞湖,使主河上游水位增高,淹没沿河两岸,堰塞湖一旦溃决,将造成更大灾害。[事例] 据史料记载,四川是一个泥石流多发的区域。如1981年四川是丰水年,盆地西北部降雨集中在七八月,并多以暴雨或大暴雨出现,造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川 “八·一七”特大洪灾,在当年7月一次特大暴雨中,盆地西北部山区10个县共发生崩塌、滑坡68000处,泥石流1000多处。泥石流活动明显滞后于地震活动周期。如20世纪70年代,四川地震活跃,多次发生6级以上强震。到80年代,四川泥石流灾害才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时期。另外,1997年6月5日,美姑县乐约乡发生特大山体滑坡,并转化为泥石流,造成3人死亡,147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23万元。2003年7月12日凌晨1时,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巴底乡邛山沟突发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51人失踪和死亡。[应急措施] 地震后,常常伴随着次生灾害发生,泥石流、塌方、滑坡就是较为常见的次生灾害。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处境恶化,遭受新的伤害。那么,泥石流、塌方、滑坡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呢?据地震专家介绍,如果身边发生泥石流、塌方、滑坡,不要惊慌,赶快到坚硬的大岩石块下蹲着,因为大岩石块会挡住从山上滚下的碎石,不至于被砸伤。或者躲避在树林密集的地方,因为碎石滚落遇树就会减速,这样伤害会减小。此外,就是设法脱离险境。如果不幸受伤,找不到脱离险境的好办法,就要尽量保存体力,不要乱动,以免使骨头错位,影响下一步治疗。最实用的方法是用石块敲击能发出声响的物体,向外发出呼救信号,不要哭喊、急躁和盲目行动,这样会大量消耗精力和体力,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或闭目休息,等待救援人员到来。如果碰到因遭受泥石流、塌方、滑坡导致受伤的人,首先要将其受伤的部位固定下来,不要发生晃动,其次就是要想法包扎,避免流血过多,还要快速求援。话题3 北京的避难场所在哪儿?如果不是受到地震情绪的影响,恐怕没有几个市民会注意到这块绿色指示牌上的六个大字“应急避难场所”。周一,当记者来到北京明城墙遗址公园时,几个市民正在讨论这六个字的涵义。a:“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过这块牌子,应急避难场所什么时候用怎么用呀?”b:“北京这么多的人,这才能装下几个。”c反驳:“北京好像不止这一个避难场所,皇城根儿也有一个!”

灾害急救护理研究论文

急诊医学论文

从所周知,急诊科工作繁重而复杂,每天要接诊各种不同的病人,其治疗和护理的实施要求准确而迅速,稍有不慎将会酿成不良后果;以下内容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急诊医学论文,欢迎参考!

护理纠纷是指在临床诊治及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或陪伴所发生的各类矛盾。

从所周知,急诊病人病情急重,变化快,病死率高,如若诊治、护理不当,或是护士的技能和人文素养欠佳等均可诱发护理纠纷,直接影响护理效果和医院形象。本文在总结继往护理工作的基础上,我院急诊科于2009年10月实施了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防范了护理纠纷的发生。现总结报道如下:

1规范化管理措施

一般资料

2009年9月我院急诊科针对近年来所发生的护理纠纷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了规范化管理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实施,实践证明,规范化管理措施有效地避免和遏制了护理纠纷的发生。

护理纠纷的原因

护理人员因素主要包括:①责任心不强,接诊、分诊概念不清,服务意识淡漠或语言表达欠佳,工作无头绪、无重心而导致分诊混乱。②院前急救意识淡漠,毫无准备而草率出诊;接听呼救电话不详,或是出诊缓慢;未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在转运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③缺乏牢固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专业急救技能;抢救物品或急救药品不齐备;缺乏应变能力。④人文素养不够,缺乏医患沟通技巧,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重视不够,或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履行告知义务及签署知情同意书;抢救病人时手脚忙乱,或是毫无头绪和重心,甚至必要的治疗或护理措施尚未实施;护理记录书写不及时或欠规范。

病人及其家属因素主要包括:①病人及其家属在突如其来的急症情况下措手无策,感到恐惧、惊慌失措而致使心理障碍。②因突发的疾病以及经济上的困扰而急躁或对他人感到十分不满。③健康教育不够,患者及家属缺乏应有的健康知识,对医务人员出言不逊或缺乏应有尊重。④对疾病的诊治和护理不配合。

护理纠纷评定标准

根据我院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其解决的结果自行拟订评估标准,并分为3级。Ⅰ级:一般矛盾,经护士本人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后即可化解;Ⅱ级:矛盾突出需经科室领导或护士长亲自协调才能解决,而事后双方均能谅解;Ⅲ级:矛盾尖锐需通过医院领导协调才能解决。

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护士方面就护士本身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①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服务理念,同时要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抢救护理措施。②加强护士的人文素养,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护理行为[1],在急救治疗的同时,做好病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很有必要。③强化院前急救意识,接听呼救电话须认真仔细,同时准备好急救物品和药品;详细记录呼救电话的具体内容,包括患者的详细地址,患者目前的情况以及院前的急救过程,出车路线及其到达的大概时间,同时需告知转运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其注意事项,并将电话记录存档备案。④呼救电话一到,急诊科立即召集急救人员即刻到位,并检查抢救设备、器材和药品是否齐备、到位,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做到万无一失;平时对上述物品及药品必须做到四固定(定点、定位、定量、定人管理),随时清点、补充、交接、记录。⑤牢固专业知识,提高急救技能和应变能力,及时掌握病情变化及其转归,以娴熟的技术解除病人的痛苦,并运用卫生经济学的理念服务于社会,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⑥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急救过程中不做、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注意沟通技巧及方法,实行保护性治疗及护理,不扬病人隐私;及时、准确而规范的做好各种记录,包括诊断、检查、治疗、护理措施等实施情况的`记录和知情同意书的签署。⑦强化急诊科管理和制度建设,更新院前急救理念,加强对救护人员进行急救技术培训,提高急救能力[2]。⑧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制订护士培训计划,定期考核或进行急救演练;培养急诊科护士的爱岗、敬业精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以崭新的姿态服务、服从于当代急救工作。

病人及其家属方面主要包括:①加强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以及社会急救理念与功能,积极普及急救知识,使民众初步掌握一般急救技能,当发现急危病人或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时,能正确、及时地进行自救、互救[2]。②针对病人的疾病及其病情,以及病人及其家属的年龄、社会背景,有的放矢给他们讲述该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介绍该疾病有关的治疗、护理知识及其恢复的过程,同时有必要告知整个治疗、护理过程所需的大概时间和经费。③以和蔼的态度和亲切的言语感化病人及其家属,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让他们直接感受到高超的护理技术和优质的护理服务态度,使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圆满地完成治疗、护理计划。

2结果

实施规范化管理前后护理纠纷发生的比较:2008年10月~2009年9月我院急诊科共接收急诊病人3680人次,其中Ⅰ级护理纠纷152例次,Ⅱ级54例次,Ⅲ级27例次。2009年10月~2010年9月接收急诊病人3960人次,其中Ⅰ级护理纠纷32例次,Ⅱ级18例次,Ⅲ级9例次。经x2检验,有显著性的差异(P<)。

3讨论

从所周知,急诊科工作繁重而复杂,每天要接诊各种不同的病人,其治疗和护理的实施要求准确而迅速,稍有不慎将会酿成不良后果;同时由于急诊病人的病情急重,变化快,病死率高,如若诊治和护理失误或沟通不当,以及护理技能和服务态度欠佳等均可诱发护理纠纷,而直接影响护理效果和医院形象。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我院急诊科针对近年来所发生的护理纠纷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和更新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制订了规范化管理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实施,实践证明,规范化管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护理纠纷的发生。首先从首诊负责制落实责任,实行问责制,与此同时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更新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意识和护理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护理行为[3],这是做好急诊护理工作和防范护理纠纷发生的可靠保障。在急救护理工作中,务必遵循以人为本的护理原则,尊重人的个体差异和性格特点,强化个体化的治疗及护理目标,使护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真正体现护理工作的职责是病人与治疗之间的呵护主体[4]。值得一提的是,只有不断地学习专业知识,增强人文素养,提高急救技能和应变能力,及时掌握病情变化及其转归,以娴熟的技术和优质态度服务于病人,才能积极地避免和化解各种矛盾,使急救护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因此,平时加强急救训练,定期考核,与此同时做好人力、物力等资源配制,也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有必要强调急救护理文件是病人的健康资料和诊治经过的客观记录,既涉及病人的法律、医保、赔偿等问题,同时又是护理科研和教学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是医疗纠纷或技术事故鉴定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务必重视急救护理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和详细记录。

网址: 或一篇现成的 群体性豆角碱中毒的急救与护理效果研究 目的 探讨豆角碱中毒的急救与护理及其临床效果。方法 对患者施行抢救组织管理、有效的催吐洗胃、静脉输液排毒,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群体心理护理。结果 125例中毒患者全部痊愈出院。结论 健全的急救系统、急诊护士的熟练的技术、有序分工合作和具备有条不紊的应急能力,是提高抢救成功率和护理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 豆角碱;中毒;急救;护理 进食一定数量的未完全烧煮熟透或贮藏时间过久的豆角易致豆角碱中毒。我院于2005年8月成功抢救125例中毒患者,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合理及时,所有患者未出现严重的后遗症,全部痊愈出院。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 125例患者均系某工厂工人,共同进食人数为196人,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后发生中毒125例(占),均为急诊抢救患者。其中男47例,女78例;年龄20~52岁,平均32岁。食用四季豆量为250~480g,发病时间为进食后1~12h,平均。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为主,所有病例均有上腹部疼痛不适、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和胆汁,腹泻次数5~22次不等,平均为次。大便为稀水样,无脓血,无里急后重感。出现中度发热9例,有轻度畏寒和寒战。15例患者有头昏、眩晕、乏力、口干苦。123例神清,2例神志恍惚,均有轻到中度脱水貌,四肢冷,血压低于正常,心率快,心律不齐,出现频发早搏3例。大便常规检查无异常。 治疗及转归 问明病史后,125例中毒者全部实施急诊催吐,效果不佳者予以洗胃、灌肠;开放静脉通路,吸氧,心电监测并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K、地塞米松、补液等对症治疗。2例较重者转住院治疗,余123例在急诊留院观察。125例中毒患者全部痊愈。 2 抢救与护理体会 抢救工作的组织管理 在抢救集体中毒患者时,有秩序地组织抢救工作对抢救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当急救中心护士接到120急救电话后,确定需要集体抢救时,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医院值班领导,启动急诊科应急预备方案,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5~15min到岗。在大批患者未入院前,参与的抢救人员迅速准备好抢救物品、药品、洗胃器械等用物,以便患者到达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护理部从各科室抽调护士长充实护理队伍,分成接诊组、观察组、治疗实施组。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实施催吐、洗胃、生命指征的监护等抢救措施。 有效清除胃肠道毒物,减少毒素吸收,催吐、洗胃是抢救的关键[1] 对于轻、中度中毒患者,护理人员指导饮温开水催吐,每次300~500ml,用手指或压舌板压迫舌根刺激咽后壁催吐,反复进行,直至胃内容物吐出,并在旁说明催吐、洗胃的重要性,劝导说服病人,以取得患者的密切配合。重度中毒患者给予洗胃直至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洗胃液一般选用生理盐水,温度控制在30℃~35℃之间,以免洗胃液过热而加速毒物吸收,过冷则易产生寒战导致高热。洗胃时患者左侧卧位,头偏向一侧,插胃管时动作应轻柔,切忌粗暴,以免损伤食管及胃黏膜引起出血,洗胃过程中经常按摩患者胃部以促进毒物排出。并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洗胃结束后,自胃管注入50%硫酸镁或20%甘露醇导泻药促使毒物排出。在洗胃过程中同时要密切观察患者的面色、脉搏,注意有无血性液体洗出,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迅速建立静脉通路,静脉输液可稀释和促进毒物排泄[2] 按病情轻重为全部患者建立静脉通路,输入维生素C、维生素K等药物,达到稀释毒素,促进吸收的毒物排泄,以减轻中毒症状的目的。患者几乎同时到达医院,数量多、秩序一般较混乱,患者容易出现恐惧心理,争先用药,护士应冷静、果断做到忙而不乱,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对于口头医嘱一定要复述一遍,核实无误后再执行,用药后及时记录,做好安全用药。

道德的功能: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以使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协调一致,并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的动态平衡。道德现象是由道德意识现象、道德活动现象、道德规范现象构成的有机整体。 道德的特征:阶级性与全民性的统一、变动性与稳定性、理想性与现实性、自律性与他律性、协调性与进取性。职业道德的特点:专业性、多样性、稳定性、适用性。 护理道德特殊性:全人类性与人道性、继承性与时代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护理伦理学研究对象:护士与患者、与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与护理科学、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护理伦理学研究内容:基本理论、规范体系、基本实践、道德难题。 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意义:可以提高护士的道德水平及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护理人才;有利于实践护理技术与伦理的统一,提高护理质量;有利于医院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护士解决护理道德难题,促进护理科学的发展。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历史分析、比较、系统。 我国古代优秀的医护道德传统为:济世救人,仁爱为怀;普同一等,尽职尽责;精勤不倦,博及医源;廉洁正直,不为名利。孙思邈《大医精诚》,扁鹊:与巫医做斗争。董奉:杏林春暖。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秋瑾:《看护学教程》。 护理道德品质的特点: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可变性;相关性与连贯性。护理道德品质的构成要素;护理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行为。 义务论的意义:培养了一代代具有优良护理道德的护士;促进了护士为维护、促进人类的健康和护理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是护理伦理学的核心内容。局限性:忽视了行为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忽视了对病人尽义务于对他人、社会应尽义务的统一、忽视了护患关系的双向性。 功利论的意义:有助于护士树立正确的功利观,将病人的健康功利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健康功利放在了首位,将有限的资源放到最需要的病人身上。肯定了护士的正当个人利益,调动积极性。弊端:容易导致利己主义、小团体主义的增长。它又分为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 护理的基本准则的具体内容:救死扶伤、防治和护理疾病,(最基本的)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护理道德的具体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 有利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护士的行为要与解除病人的痛苦有关2)有可能解除病人的痛苦3)对病人的利害关系共存时,要是行为对病人产生最大的益处和最小的伤害4)护士的行为使病人受益而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伤害。公正即公平或正义的意思。 公正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公正的分配卫生资源2)不仅在卫生资源分配上,而且态度上能够公正的对待病人,特别是老年病人、精神病、残疾、年幼等3)在处理护理纠纷、护理差错事故的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尊重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对于缺乏或丧失能力的患者由其家属或监护人。2)要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选择的责任。 护理道德的范畴:权利与义务、情感与良心、审慎与保密、荣誉与幸福。 护士的道德情感主要表现在:1)同情心,最基本的2)责任心3)事业心,最高层的。 护士道德良心的内容:1)表现在为病人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服务2)是以护理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作为自我评价的依据和出发点。 道德良心对行为的作用:1)行为之前的选择作用2)行为中的监督3)行为后的评价。审慎的作用:有利于养成良好的作风,提高责任感,避免差错事故;促进钻研业务知识和技术;促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病人。 对病人保守秘密,解密的条件:1)获得病人的同意后2)医学上认为没有像病人征求同意的理由,因解密是基于病人自身的利益3)医生护士有高于替病人保守秘密的责任,如传染病4)进行医学护理研究,经批准后可以采用,但不公开姓名,相貌5)当法律程序需要病人的资料时6)患者的秘密对他人或者社会造成了伤害的危险。 护士道德荣誉馆的内容:1)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础上的2)是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的统一3)仅是过去的工作印记,不代表未来。道德荣誉的作用:对护士的行为起着评价与激励的作用。 道德幸福观的内容: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的统一;是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作用:促使护士自觉地履行护理道德义务,促使树立正确的苦乐观。 患者的道德权利:1)平等的医疗权利2)对疾病的认知权利3)知情同意权4)要求保守隐私权5)获得休息和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诉讼或要求赔偿的权利。患者义务:1)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2)积极接受、配合治疗和护理3)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4)支持医学和护理科学发展。 护患关系中的技术关系的三种模式:代理母亲模式、护士-技师模式、约定-临床医师模式。非技术关系的内容:道德、利益、价值、法律、文化关系。 护患关系的道德规范:1)热爱本职,精益求精2)举止端庄,态度热情3)尊重病人,一视同仁4)认真负责,任劳任怨5)语言贴切,保守秘密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护士相互之间的道德规范:尊重爱护,相互学习。团结协作,相互关心。 医护之间的道德规范:1)尊重与信任2)平等与协作3)制约与监督。护技之间的道德规范:团结互助,合作共事。以诚相待,相互关心。 社区卫生护理的特点:群众性、预防性、经济性、全程性。 社区卫生护理的道德规范:1)礼貌待人,文明服务2)任劳任怨,无私奉献3)格守规章,遵守纪律。家庭病床特点:护理内容全面、护患关系密切、易于开展心理护理。 家庭病床的道德规范:1)维护病人利益,即使准确护理2)自律慎独,优质服务3)密切协作,目标一致。 健康教育的内容:疾病的性质和康复方法;诊察、医疗处理及护理措施;传染性疾病;孕产妇、妇幼、中老年、不卫生习惯、机关、学校。 健康教育的护理道德规范:1)要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和场所,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教育。2)深入农村、基层,把健康教育作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3)不断自我完善,以科学的态度开展健教。 社会重大灾害的急救护理特点:工作强度大、任务重;护理工作协同性强,技术难度大;准备工作两大,生活护理任务重。 重大灾害道德要求:格守职责,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和科学态度;勇于克服困难,富有献身精神。 基础护理的特点:经常性与周期性;连续性与值勤性;整体性与协调性;科学性与普及性。 基础护理道德要求:1)提高认识,默默奉献2)严守纪律,坚守岗位3)工作严谨,严防事故4)团结合作,协同一致。 精神科护理特点:人道性与开放性、自觉性与主动性、理智性与安全性。精神科护理的道德要求:尊重病人、格守慎独、环境温馨、正直无私、保证安全。 儿科护理特点:内容的复杂性、工作的紧迫性、护患关系的特殊性。 儿科护理道德要求:1)要有一颗慈母般的心2)要及时为医生提供病情变化的信息3)要有治愈病人的责任感。 传染科护理的特点:消毒隔离要求严,心理护理任务重,社会责任大。传染科护理道德要求:热爱专业,具有献身精神;尊重患者,注重心理护理;预防为主,对全社会负责任。 整体护理的特点:整体性、全面性、专业性。整体护理的道德要求:刻苦钻研的进取性、承担责任的自觉性、独立思考的主动性。 心理护理的特点:程序性、艰巨性、严格性。 心理护理的道德要求:1)以高度的同情感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2)以高度的责任心了解和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3)以高度的事业心创造一个有利于病人康复的环境4)以高度的信任感为病人保守秘密和隐私。 门诊护理的特点:1)组织管理任务重2)预防交叉感染难度大3)服务性工作繁琐4)群体协作性强5)发生护患矛盾多。 门诊护理道德要求:1)热情接待,主动协助病人2)保持优美、清洁、安静的环境3)密切联系,团结协作4)作风严谨,准确无误。 急诊护理的特点:1)常备不懈,应变性强2)风险较大,责任心强3)群体协作,主动性强。 急诊护理的道德要求:1)争分夺秒,全力以赴2)深切同情,周到服务3)灵活主动,尽职尽责4)齐心协力,敢担风险。 供应室的工作特点:广泛性、严格性、潜隐性。 普通手术护理特点:严格性、衔接性、协作性。普通手术护理的道德要求:1)手术前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待术环境,准备要周密,认真负责2) 手术中:环境安全、保持肃静;关心病人,体贴入微;操作熟练,认真负责;团结协作,耐心解疑。3)手术后:严密观察,勤于护理;减轻痛苦,加速康复。整形外科在我国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美容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 整形外科护理特点:心理护理要求高;生活护理任务重;审美意识强。 整形外科道德要求:1)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尊重手术者的人格2)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关心受术者的痛苦3)奋发进取,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康复护理的特点:协调性、连续性、整体性。自我护理又称为自理或自顾。内容包括自我护理需要和自我护理行为与能力。 自我护理的特点:教育性、自主性、渐进性。自我护理道德要求:1)认真细致,高度负责2)一视同仁,耐心指导3)密切协作,提高自我护理质量。 计划生育护理的特点:1)护理中兼具宣传、指导的任务2)体现了对计划生育者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一致性3)体现出对政策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计划生育道德要求:1)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2)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尊重育龄男女的自主性3)医护密切配合,确保手术安全。生殖技术包括人工体内受精和人工体外受精。 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1)夫妻双方自愿原则2)供精者知情同意3)严格控制实施范围4)互盲和保密原则5)确保质量6)严防商品化。1996年7月,英国发育分娩出世界上第一只克隆羊。 老年病人的护理特点:护理任务重、护理难度大、心理护理要求高。 老年护理道德要求:1)理解、尊重老年病人2)关心、帮助老年病人3)耐心、细致的对待老年病人。 慢性非传染性病人的护理特点:心理护理任务重、病人的自我护理的需求高、健康教育是护理的重要内容。 它的道德要求:1)加强心理护理,增强病人的信心2)积极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恢复3)创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优良的休养环境。 危重病人护理特点:护理具有艰巨性、对护士的素质要求高、护理中伦理难题多。 危重护理道德要求:机警和敏捷;果断和审慎;勤快和恒定;理解和任怨。 临终病人的特点:易发怒、易恐惧、易焦虑、易悲伤。 临终护理道德要求:1)认识和理解临终病人2)保护临终病人的权利3)尊重临终病人的生活4)同情和关心临终病人的家属。 临终关怀的特点:1)收治的主要对象是临终病人2)不以治疗疾病为主,而是以减轻症状、支持疗法和全面照护为主3)不以延长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是以提高生存质量、维护病人的生命尊严与价值为主4)不仅注意病人的躯体痛苦,更注意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5)不但关怀临终病人,对其家属也予以慰籍和居丧照护。 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1)是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的升华2)体现了生命神圣、质量和价值的统一3)表明了人类文明的进步4)提高了临终关怀工作者的大道德水平。 死亡标准的转变:1968年在22届医学大会上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 脑死亡的四条标准:1)出现不可逆转的深昏迷,即对外部的刺激和内部需要没有接受性和反应性2)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丧失3)诱导反射消失4)脑电波平直。以上四条标准要持续24小时观察,而且要排除低体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自考论坛 自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社会救助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其原因 (一)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和。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和[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此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农民工也基本未参加[ii]。 除社会保险外,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 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许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200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2001年北京市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综合保险;2003年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综合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主客两大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首先,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一些政府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没有从农民工的真正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层层向企业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养老、失业、医疗三险“捆绑”推行,由于农民工的缴费能力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最后,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的体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和市民虽然共处一个空间,但二元结构所折射的二元社区导致他们在收入、保障权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悬殊。其次,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具有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及流动性强的特质,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差异性较大,并且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农民工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的文献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总结起来无非是从社会整体和农民工个体两个大方面来进行论述的,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概括: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可能放弃土地保障,让渡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就可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按市场来运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建立一个对所有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具有一个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农民工自身抗风险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也可以加大农民工对自身投资的力度,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适时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保持农民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对我国新型工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从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乡矛盾,而农民工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为缓解“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改变二元结构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失衡的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 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要把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只有高度重视维护这些未来城市新市民的权益保障,这一战略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合和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农民工进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战略实现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的和谐、城乡的和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减轻其心理压力,从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质量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自己的长远利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群体的需要。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就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多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虽然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全部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但是我国已经具备为农民工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经济条件。并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雇主、企业和农民工等社会资源,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理应将其摒弃。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治条件也是具备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写入《宪法》,而农民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理应与市民一样享有对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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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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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儿童救助制度研究论文

贫困家庭临时救助(TANF)是美国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并运行20余年,为美国贫困家庭提供基本的帮助。该制度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强调救助的“临时性”“工作优先”以及项目间合作,地方政府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提供主体的多元化等。

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始建于1930年代。在这以前,美国政府所担负的救贫责任极少,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多数的贫困者、不幸家庭与孤儿仍要依靠民间的慈善组织和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救助(李宗派,2002)。直到1930年代和1960年代,经由“新政”(new deal)和“与贫穷作战”(war of poverty),救贫措施出现了扩张,并促使政府在救贫工作中承担责任。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历史过程1929年美国出现了经济恐慌与萧条引发的危机贫穷问题(crisis poverty),为了应对这一经济社会变迁,政府陆续采取了多项措施。1933年罗斯福总统提出 “新政”方案,而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935年国会通过的“社会安全法案” (Social Security Act)。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共救助方案,它将妇女、儿童、老年退休、残疾与失业补偿纳入社会福利体系中,形成不同类别的救助体系。公共救助方案在政策设计内涵上强调对“值得救助贫民”(deserving poor)的扶助,救助条件苛刻并呈现出明显的惩罚原则;从政策实施主体上将救助责任和权力推给了州政府;从政策的后果看则带给了穷人显著的社会烙印。1960年代,伴随经济的成长、国力的雄厚以及民权运动的诉求,美国的各项社会福利制度开始全面扩张。与30年代由经济危机所引发的贫穷问题不同,60年代则主要是因为社会结构的改变以及工业化经济所导致的更具复杂性和多重性的结构性贫穷(structural poverty),因此,解决的对策也更加全面而激进。1964年尼克松总统倡导的“与贫穷作战”提出的措施有:一是强调“平等”的民权法案,希望消除人为的不平等与歧视;二是强调“减税”的减税法案来增加收入和提高购买力;三是强调“就业”的经济机会法案来激发潜力,开创就业机会,使每个人(尤其是穷人)能够有充分可行的社会参与,消除贫穷从而缔造一个“大社会”(The Great Society)。虽然“与贫穷作战”方案是针对少数人群所设计的,但其蕴含着更深远的的社会性目标,即试图通过排除社会与环境的障碍,不仅使穷人获得救助,更重要的是消灭贫穷,并达到社会的和谐发展(Glazer,1986)。(二)美国的公共救助体系美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老年人扶助,盲人扶助、残障扶助、失依儿童家庭补助(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以下简称AFDC)。这些政策都需要通过资产调查,内容包括:一是直接的金钱提供,以提高贫困者的购买力;二是直接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住宅与医疗照顾;三是重点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四是与创造就业机会相关的方案(林万亿,1994)。1974年社会安全修正案对公共扶助做了较大的改变,主要是将分类补充的公共救助整合为补充安全所得(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并将之纳入联邦政府主管,公共救助体系包括了以下几项:1、补充安全所得(SSI)。包括原有的几个分类补助对象――老人、盲人与残疾人的现金给付。虽然,联邦政府补助款项大于各州,但是,州政府与地方政府仍有较大的权力决定补助金额,因此各州的补助款项差异悬殊,且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对于不同的对象的补助也不一样。2、失依儿童的家庭补助(AFDC)。1935年联邦政府开始担负起照顾依赖家庭的救助工作,由当时的罗斯福总统将依赖儿童的救助工作(The Aid to Dependent Children, 简称ADC)纳入社会安全法案里。ADC在1961年与1962年间经历了两次重大改变,而这两次改变都与家庭有关:一是1961年将ADC与失业父母结合,使得失业父母能够因为家庭有依赖儿童而接受救助;二是1962年将ADC改称AFDC,主要强调救助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儿童为单位。同时AFDC不仅含有现金补助,同时还包含了医疗补助(Medicaid)、住宅补助及食物券(Food Stamp)等。3、医疗补助(Medicaid)。美国在1965年开始这个方案,其主要为公共救助的对象,如SSI和ADFC的受益者提高医疗照顾。来自联邦政府的补助经费占到50%~80%,规定了服务的范围和资格要求。州政府可以有自己的补助标准和资格限定。4、一般的社会救助(General Assistance)这个方案的对象是那些不符合联邦补助方案的贫困者,由各州另行提供一般救助以维持贫困者的生活。有些州是直接提供现金支持,有些则包括医疗给付、住院、丧葬以及其他物质协助。这个方案也是各州社会福利方案的重点项目。5、食物补助方案。食物补助方案包括以下两种:一是食物券,是由美国农业部提供农产品来补足低收入者的营养和食物要求。贫困者凭券可以购买食品,或免费得到食品,其用意在于增加穷人购买食品的能力。二是妇女、婴儿与儿童的补充食物计划,这是一个针对低收入家庭儿童、孕妇以及育婴期的妇女而设计,目的在于补充妇女、儿童与婴儿的营养所需,通常是用折价券(voucher)提供免费食品,如牛奶、果汁、乳酪、豆类、谷类等营养必需品。此外,营养午餐也是一种常见的食物补充计划,是特别为学校和机构内的儿童所设计。6、住宅补助。住宅补助包括公共住宅和房租补贴两种。公共住宅是为贫困者提供的免费住宅,或低房租的住宅。房租补贴是指根据1974年通过的“住宅与社区发展法”的规定,间接支付贫困者的房租,贫困者的收入低于该地区平均收入的80%,或低于贫困线的两倍都可以获得房租的补助。这个救助项目需要的资金量较大,是联邦政府的一个较大的财政负担。(三)1930年代、60年代美国社会救助政策面临的问题美国193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看,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思考。一是对贫穷的认识问题。“新政”与“与贫穷作战”基本是将贫穷看出是一种非常态性的(unnatural)与非必要性的(unnecessary)现象,同时还认为贫困者的失业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刺激不够以及缺乏充分的工作准备,所以美国政府以“劳动原则”作为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原则,深信通过各种公共救助方案,能够解决贫穷问题,这种以中产阶级价值观和利益兴趣作为参考的思考模式,自然使济贫方案的成效大打折扣。二是社会救助政策的目标问题。社会救助制度的出现更多是源于经济发展而诱发的社会变迁及其社会不稳定,包括种族歧视、黑人暴动、公民权运动等,因此社会救助制度更多地凸显了其社会控制的政治目标,特别是在处理黑人贫穷问题方面。三是社会救助政策的社会性后果问题,这一方面体现为社会救助政策本身的后果,如新贫穷文化,福利给付不公平、福利科层过于庞大以及轻视低度就业的贫穷现象等,另一方面表现为美国社会问题的规模过大。面对如此庞大的贫穷群体(包括不具有资格接受社会救助的有工作的贫民),其所面临的不仅是经济收入的不平等,还有社会性剥夺问题――如犯罪、少数民族的失业问题、破碎家庭、非婚生子女以及恶劣的生活环境等等,这也使美国政府在处理贫穷这个社会难题时,又造成了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王顺民,1999)。二、美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政策背景--“工作福利”理念的倡导。美国在“新政”时期已开始将贫民的救助加入“工作”的概念,罗斯福总统也希望通过工作方案来救助贫困的家庭。最早试图鼓励领取救济金者工作的是1967年的“工作促进方案”(Work Incentive Program, 简称WIN)。它要求所有领取福利的成年人到WIN去注册,除非家中有6岁以下儿童的妇女、残疾人或是病人。但由于经费不足,领取救济金的人很少参与这个方案。到了1980年代,美国修订了WIN的相关法令,使州政府在安排福利就业方案具有了较多弹性。“为福利工作方案”(work-for-welfare program)是美国的另一种尝试,其原则就是:以工作换取福利。美国学者曾对上述两种方案进行评估,结果发现方案的影响是中等的,没能帮助人们进入一般性就业(非补贴的工作),许多参与者仍需要福利给付作为收入的补充。如果将工作的价值排除,方案的运作成本比直接给付福利支票成本还高。换言之,如果从经济的观点看,这些方案并不值得实施(Gueron, 1996)。可见这些与工作相关的方案似乎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成效。到了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家庭支持法案”(Family Support Act),这个法案被看作是对福利法案的彻底改革,它通过签定社会契约使福利机构与福利领取者建立起共同责任。在家庭支持法案下,领取福利者有义务努力尝试经济自立,而政府有责任继续提供收入支持给付给符合资格的家庭,并通过“工作机会与基本技能训练方案” (Opportunity and Basic Skills Training Programs,JOBS),提供教育、训练和就业服务给福利领取者。此外,政府还要提供儿童照顾和其他支持性的服务,来支持准备和已经去工作的人。美国多项研究曾评估这个方案,研究发现这种劳动力附加策略确实提升了就业率和增加了收入,并减少了使用AFDC的人,但是其影响是有限的,因为仍有57%的人留住救助体系中。而教育和培训等人力资源投资策略,节约了少许ADFC经费支出,但两年后的追踪研究中,却没有发现贫困者收入与就业的增加。美国学者认为“工作机会与基本技能训练方案”的立法设计是完善的,但是需要州政府努力发展和扩大教育、训练和就业服务,并容许州政府维持其弹性与特殊性,设计出适合州及当地需求的方案。事实上,实施这个方案的最大障碍是相关的服务,尤其是儿童照顾和其他支持性服务的经费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显不足。总之,美国在新政时期已开始将贫民的救助加入“工作”的概念,政府也一直努力改善穷人的就业状况,但却收效不大,从1965年到1974年十年间,领取ADFC的人数从440万增加至1140万,增长了倍。为此卡特和里根总统任期内都试图缩减社会福利预算来达到消除财政赤字预算的目的。美国民主党向来是采取较宽松的社会福利政策,但到了克林顿总统,却也痛下决心要改革当时的社会救助政策。(二)美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强制工作与扩大州权1996年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商法案”(Th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使其社会救助制度经历了一个根本和彻底的改革,废除了自1935年起施行长达61年的,被视为“福利”的同义词AFDC。这项注重“工作”价值,标榜“自立”(self-sufficiency)精神的法案,除了新增“需要家庭的暂时救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以下简称TANF)以外,还修订了“补充性安全所得”、“儿童资助”、“医疗救助”、“儿童保护”、“儿童营养计划”、“食物券”、“社会服务综合补助款”等在内的多项福利措施。增设TANF的背景因素主要由两个:一是经济发展速度在减慢,而社会福利支出却快速增加,福利人口急剧成长,造成联邦政府财政赤字;二是以非裔美国人为主的“低下阶层”(underclass) 的不负责任。在这个阶层里,男性则抛妻弃子,流浪街头,不肯负起养家责任,甚至从事地下经济,街头犯罪,女性中成年人和少女未婚生子成为单亲母亲,由于教育中断而缺乏适当技能,只能依靠政府救助,形成“福利依赖”(welfare dependency)(王笃强,2002)。TANF的政策目标也有两个:一是倡导让儿童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照顾的精神;二是减少福利依赖。TANF承接过去三十年强调“工作”的救助传统,对于救济金领取者和州政府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1、对于领取救济金者而言――强制工作。TANF对于领取救济金者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观察:一是工作:在TANF方案里,领取福利两年或准备好了就要工作,而“工作”的定义由各州制定。二是减少和终止福利:如果救济金领取者不配合“工作”要求,州政府可以减少或是终止福利。据统计有17个州初步决定终止现金福利以作为对领取救济金者不配和TANF规定的处分。三是很少有人能不工作:被免除参与工作的人只有那些需要照顾一岁以下儿童的单亲母亲、未成年父母为户主的人,但他们需要接受学校教育和参加与就业有关的教育作为替代。四是工作时间要求提高:除了有6岁以下子女的母亲,成人领取福利者需要工作的时间大幅提高,在1997年全家仅需要每周工作20小时,到了2000年则需要每周工作30小时,双亲家庭则需要每周工作35小时。五是儿童照顾不被保证:在TANF方案中,州政府认为即使无法找到儿童照顾者或付不起照顾费用,单亲母亲仍需要工作,这使得有些母亲可能因此陷入配合州政府要求与为子女提供充足照顾时间的两难之中。2、对于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而言――扩大州权。(1)在经费支持方面,TANF的资金来源ADFC时代不同,以往是州政府每支出1元钱,联邦政府支出的配合款大约为4元钱,而且配合款会充分考虑各州的经济状况而定。但在TANF方案中,联邦政府则以包裹方式补助,州政府如果要多支出则需要自己想办法。同时联邦政府的包裹经费有三项条件:一是TANF的经费不能用来提供给领取五年福利的家庭,也就是说,TANF经费最多只能提供每一个家庭五年的福利给付;二是州政府需要有其自己的经费支出,即在接受联邦政府TANF的拨款时,州政府本身也应有相应的预算;三是州政府有责任协助领取TANF福利的人遵守参加工作的规定。(2)在工作参与率提升上:除了参与工作的小时数增加外,TANF要求的参与率是:1997年为25%,每年增加5%,到2002年达50%,弱势双亲家庭1997年与1998年为75%,1999年需达到90%。(3)提高参与工作活动的比率:要求领取福利的成年人领取福利两年后参与工作,根据国会预算室的估计,到2002年,约有70%的领取福利者领了两年和更久的救济金,他们应参与工作活动。州政府如果未能达到参与率的要求,将面临第一年减少5%的包裹补助款,此后每年加2%,累积被减款数可达21%。(4)州政府需设计更多的福利就业方案。TANF限制了许多教育方案,因为这些方案被认为是福利就业方案。能被TANF所接受的工作方案包括:未补贴的就业、补贴的私人或公共就业、社区服务、在职训练、求职与求职准备方案等。(二)美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中TANF方案的讨论与评价1、关于劳动力策略问题:TANF在福利就业方面更注重劳动力附加策略,而不太运用人力资源投资策略。TANF显然忽视了一些重要的研究结果,这些研究表明高中毕业和任何高中以后的教育,甚至只读一年的学院都会增加离开福利的可能,与降低重返福利体系的可能,同时也显著减少贫穷。2、关于方案的成效问题。TANF方案本身没有提及任何有关参与者工作后的成效问题。领取福利者参加工作后能真正获得非补贴的就业机会吗?虽然联邦政府有很多经费用于TANF,但却对方案成果没有任何要求和规定。州政府倒是有兴趣测量成果,也会持续发展测量成果的方法。但是要想确保联邦政府的责信,和获得全国性TANF在促进就业和经济自主上成效,需要联邦政府的目标和成效。3、关于妇女与儿童的救助问题。根据美国政府统计部门的研究,女性为户主的单亲家庭在远离贫穷方面遭遇的障碍是:一是即使全职工作,但因为薪水低,没有福利,常被遣散或因其他原因而中断工作;二是高儿童照顾成本等因素使女性单亲常处在接近贫困线或低于贫穷水准。儿童照顾的费用就花掉她们21%~25%的收入。美国近几年也有两项立法措施对低收入家庭可能有些帮助:其一是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美元;其二是在所得税法上的改革,既“收入减税额”(Earned Income Credit, EIC)大幅度提高。这项措施是专门为低收入家庭设计的,即通过联邦系统扩大退税的范围,包括抵消社会安全税以补偿低工资。此外还有食物券、儿童免税额、儿童医疗照顾包裹补助等方案帮助没有保险的和低收入家庭的儿童。三、结语本文从美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出发,重点评述了其政策制定与改革的背景和内容,由此可以看出其社会救助政策改革的动机在于美国逐渐认识到原来的政策,没有工作要求,只重权力,忽略了权力背后的义务,造成了福利依赖,需要改变为强调工作价值的“工作福利”,来协助穷人脱贫。同样也是以协助穷人脱贫为目标的另一派学者也主张以“财产”(assets)积累为基础的福利模式来代替“收入”(income)维持为基础的福利模式。“财产累积”政策批评以往的救助政策只注重所得,消费面,却没有重视通过财产积累,脱离贫穷,指出低收入者不但收入相对低,而且其家庭积累财产的能力与总值也相对较低,导致了低收入户的贫穷状况愈发严重(Sherrade,1991)。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方案的设计如何,都不能忽略社会救助的最低目的是协助个人与家庭能够脱贫,对于完全无工作能力的个人和家庭,如老弱残疾者,以收入为基础的政策,仍是最重要的。而对于有工作能力的贫穷个人与家庭,在提供收入为基础的福利模式外,能附以财产累积的福利模式或许能够积极协助个人和家庭脱离贫穷。

美国素有“儿童天堂”之称。在美国人的社会福利观念里,儿童不仅是值得同情的无辜弱势群体,更重要的是,美国人相信儿童是未来的希望,管好他们是管好社会的关键所在。就像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所指出的那样:“美国年轻一代的命运决定了美国的命运”。[1] 当今美国儿童福利制度非常完善,福利项目设置和福利支付形式多种多样,充分考虑到了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种种需求。但是,美国儿童福利制度的形成也是一个长期的演进过程。一、制度演进以1909年罗斯福总统召开白宫儿童会议为界,美国儿童福利制度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可称之为前制度化阶段,后一阶段可称之为制度化阶段。在前一阶段,儿童福利并未采取立法形式,缺乏稳定持续的制度安排,对儿童福利也没有上升到政府责任的层面上。儿童福利的主要实施主体是宗教慈善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后一阶段,美国放弃了“不干涉”原则,政府开始承担起儿童救济和儿童福利的主要责任,并制定一系列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和福利政策,逐渐确立了稳定的制度安排。在殖民时代,由于生活条件非常恶劣,美国人非常重视互助,失去亲人的孤儿往往会得到邻里和社区居民的照顾。当时社会流动不大,人们彼此间非常熟悉,儿童托育、收养等问题通过邻里就能解决。此外,寡妇和孤儿通常都可以得到镇理事会和其他社团组织的现金补贴。[2] 在这种体制下,社会即使有孤儿,也不需要孤儿院。宗教组织在早期的儿童救助方面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最早到达美洲新英格兰海岸落户的清教徒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朝圣者。托克维尔认为,“他们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决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3] 当时新教教义所倡导的拯救精神和劳动自赎精神对于儿童福利有重要影响。较之其他贫困者,孤儿显然不应该为其苦难负责,因此孤儿问题得到格外关注。19世纪30年代,仅纽约州,新教徒就在首府奥尔巴尼市、尤蒂卡、纽约、布鲁克林、托洛伊、布法罗、罗彻斯特和许多其他城市开办了孤儿收容所和相关协会。[4] 此外,犹太教、基督教等其他教派也在儿童救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业革命以后,美国大城市里的孤儿或弃儿越来越多,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原有的儿童福利院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大多数的儿童福利院规模过于庞大,有严格的作息时间,要求儿童接受相同的教育方法,使儿童的个性受到压制。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缺乏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儿童福利院成为老板们赚钱的工具。[5]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有识之士对儿童福利院感到失望,他们相信让儿童回归家庭、回归农村是更好的选择。查尔斯·布鲁斯找到了将城市融入农村,让孤儿得到家庭关爱的办法。1853年他发起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接受“家庭关爱”计划的儿童福利机构——纽约儿童救助协会。协会在纽约市区中寻找孤儿、弃儿,他们把这些儿童集体送到西部和南部等需要劳动力的农村地区去。布鲁斯相信,在农村家庭,孩子们能够得到最大的自由,并且能够展示他们的能力。这种方式取得了很大成功,从1854年到1930年间,这种方式把大约150000名儿童从纽约安置到中西部家庭中。[6]20世纪以来,特别是“经济大萧条”以后,美国的社会福利思想发生了一次重要的转变。从前人们认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应该主要依靠民间组织的想法被放弃,美国政府开始主动承担其国民福利的责任。在儿童福利方面,政府通过不断的立法确立了一系列福利方案,一套完整的儿童福利体制逐渐建立。台湾学者郭静晃认为,1909年以来,美国儿童福利政策大体可以分为六个发展阶段——启蒙期、创建期、大社会期、合伙期、新联邦期及调整期,有关各个时期的大约年代及相关立法条件见下表:美国儿童福利政策转型阶段及立法条例阶段 年代 立法条例及依据启蒙期 1909 1.白宫儿童会议1912 2.联邦儿童局成立1920 3.儿童福利联盟建立创建期 1935 1.社会安全法通过实施2.联邦卫生、教育与福利部实施社会福利一元化具体措施大社会期 1964 1.民权法案1964 2.经济机会法案1965 3.贫民健康保险合伙期 1973 1.儿童虐待预防法案1975 2.社会安全法案20条款新联邦期 1980 收养辅助与儿童福利改革法案调整期 1995 与美国订约从上表大体可以看出不同时期美国儿童福利政策的取向。20年代是儿童福利制度的创建时期,30年代反映了社会经济大萧条,强调社会安全,60年代重视工作取向,70年代重视儿童虐待等社会现象,80年代儿童福利改革强调家庭取向,90年代克林顿入主白宫以后,特别重视儿童照顾及发展等预防性儿童福利。[7]二、福利项目分析美国儿童福利制度的项目设计具有明显的残补取向。 根据美国儿童福利联盟(Child Welfare League of America)的说法,“儿童福利是针对那些父母无能力照顾、社区资源不足的儿童青少年,提供促进其家庭和社区养育、保护儿童能力的服务。因此,儿童福利服务是支持、补充或替代父母功能不足、有缺陷或停顿的情况,以及修正现有社会机构,或创立新机构来改善儿童及其家庭的状况。”[8] 从福利项目的设计来看,几乎所有项目都是针对贫困家庭,大部分福利项目的执行都是以资产调查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穷人靠国家,余下的人靠市场”的制度设计原则。儿童福利项目安排非常详尽,几乎涵盖了儿童需求的每一个方面,以下是美国儿童福利的主要项目:在收入保障方面,“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FDC)”是对有孩子家庭的重要补助项目。ADFC的前身是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建立时所确立的“失依儿童补助(ADC)”,该计划旨在帮助“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死亡、长期离家出走或失业家庭”里的孩子。“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由联邦健康与人文服务部与各州的人文服务局共同管理。联邦机构审批州计划和拨款、提供技术支持、评估各州实施该计划的运作情况、制定标准、收集和分析有关数据。各州制定受助资格,每月寄支票。该计划的费用支出和覆盖范围非常大,1988年,370万家庭中有1090万人,包括730万儿童(几乎是每9个儿童中就有一个)平均每月接受援助,总金额达170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平均支付AFDC成本的55%,州政府支付40%,其余由地方政府支付。[9] 除了直接现金给付之外,美国政府还通过“所得税收抵免(ELTC)”为有孩子的低收入工人家庭的提供补助。为了确保受益者是低收入家庭,EITC给受助工人支付的工资额有一个上限。超过这一限度,收入所得税抵免将按比例逐步减少,直到最后达到“收支平衡点”时,收入所得税额抵免减少为零。1994年,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收入是7750美元,可获得%的收入所得税抵免,即最多可以减少2038美元的收入所得税额,这也是家庭收入在7750—11000美元之间所能享受到的最高减免额。超过这一限额,收入所得税抵免将减少,直至最后为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可以享受更多的收入所得税抵免。[10]为使儿童免受饥饿的痛苦以及在成长过程中获得足够的营养,美国有众多的食品和营养计划,最中影响最大的是食品券计划(Food Stamp)。食品券的接受者必须是家庭毛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130%;或者净收入(适当扣除某些收入、与工作有关的必要开支、自己掏钱的医疗费用以及超出的住房开支等)低于贫困线的人。尽管这项资助并不考虑婚姻状况和有无孩子,但是面临饥饿的家庭及其儿童从中受益良多。除了食品券外,有三个营养计划是针对学龄儿童的,即“全国午餐计划(NSLP)”、“全国学校早餐计划(NSBP)”和“暑期食品服务计划(SFSP)”。这些计划的目的是帮助各州“在一个适当的支出成本上为所有儿童提供足够的营养食品”,并且通过鼓励“消费国内有营养的农产品”来支持农民。因此,20世纪40年代设计这些项目的时候有着双重目的,一是弥补儿童的营养不足的缺陷(特别是钙和铁的摄入量不足),二是使农场主摆脱农产品过剩的困扰。[11] 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13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费早餐和午餐。收入在联邦贫困线130%—185%的儿童可享受低价伙食。学校营养计划由联邦总税收收入资助,美国农业部食品营养司通过州教育部门管理。各州负担各州的管理费用。1992年财政年度,该计划共提供了亿份学校早餐和41亿份午餐,价值约52亿美元。在医疗保障方面,医疗援助计划(Medicaid)是美国最大的为穷人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该计划主要是针对符合“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FDC)”或“补充收入保障(SSI)”的人群。 各州还可以将“医疗援助计划”提供给一些“绝对贫困群体”,例如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185%的怀孕妇女和1岁以下的婴儿,以及开支过度而导致“医疗贫困”的人。此外,凡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少女,如遇到特殊情形(指怀孕、吸毒、酗酒、性病、受到性侵害、性虐待或精神健康等问题),可申请医疗援助。[12] 尽管“医疗援助计划”并非专门针对儿童, 但该计划在贫困儿童医疗保障方面该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儿童医疗卫生福利方面,除了“医疗援助计划”外,还有“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计划(WIC)”。 该计划每月为婴儿和5岁以下的儿童、 孕妇和哺乳妇女提供一包含有各种人体所需的营养食品。这些食品包含蛋白质、铁、钙、和维他命A、B6、C,这些营养成份在低收入的妇女和儿童的日常饮食中极易丢失。“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计划”由美国农业部和食品营养服务处和州人文服务局共同管理,申请者必须是营养缺乏且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185%的人。1992年,540万妇女、婴儿和儿童收到WIC 救济金。40%以上的美国出生的婴儿受助于该计划。[13] “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计划”是美国最受欢迎和最成功的预防性健康计划。在教育方面, 美国政府对儿童的基础教育资助非常大。 美国的公立幼儿园(Kindergarten)是最大的政府资助项目,其功能主要是为儿童上学做准备。此外美国还有一种专为贫困家庭孩子设立的幼儿园(Head Start)是约翰逊反贫穷法的产物,孩子在那里可以学习知识,掌握一些基本技巧。1991年美国对6岁以下的儿童照管与发展方面的花费是239亿美元。[14] 除了直接资助和开办公立学校外,美国政府还采用教育券帮助贫困学生购买他们所选择的学校教育。以威斯康星州为例,该州密尔沃基1990年采纳了全国第一个地区性学校教育券计划,提供免税学费券,使得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几乎全部非裔和西班牙裔美国人——有能力选择公立或私立(非教会)学校。1995年,所提供的教育券价值3600美元,超过1000名学生参与了该计划,占该地区学生总数的1%。[15]从以上对各个项目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美国儿童福利制度是一个项目繁多、层次复杂的多元体制。福利项目的内容涵盖收入保障、食品与营养、医疗卫生、教育和住房等领域,福利形式包括现金、所得税抵免、实物、服务和代金券等等。在管理上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权,具体到每个项目又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三、改革与发展趋势尽管美国儿童福利制度在预防儿童贫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它的社会效应和成本效应却一直受到人们的置疑。以儿童饥饿状况为例,1989—1990年,华盛顿食品研究和开发中心(Food Research and Action Center, FRAC)发起的对全国7个州的儿童饥饿程度调查表明,美国有大约550万12岁以下的儿童处于饥饿中,超过600万的12岁以下的儿童面临饥饿威胁。每四个12 岁以下儿童中就有一个遭受食品短缺之苦。[16] 事实上, 美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对于预防老年贫困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最为显著,而儿童贫困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有研究表明,90年代中期65岁以上人口的贫困率低于6%。但是1999年18岁以下儿童的贫困率是%,对于单亲家庭的非裔美国儿童来说,他们的贫困率几乎达到50%。[17] 因此很多人认为,美国的社会福利政策是明显偏向老年人,这种制度设计有损于“代际公平”。尽管美国儿童贫困问题越来越严重,但人们对于儿童福利项目的怀疑和争论却越来越多。所有争论和怀疑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儿童福利项目的工作激励效应。过于优厚的给付导致福利依赖而丧失工作动机的问题在很多研究中都能到证明。一项对西雅图和丹佛收入维持试验(SIME/DIME)(注:西雅图和丹佛收入维持试验计划SIME/DIME)是美国历史上最大、最精心控制的收入维持试验。参与试验的样本包括4706个家庭,44%在控制组,其余被分成11个试验小组。每个试验组领取三种年收入维持水平中的一种——3800美元、4800美元和5600美元——并征收不同的税率。)的全国性影响的估算表明,一份相当于75%的贫困线的收入保障和50%的负税率会减少丈夫工作努力的6%、妻子的23%及女性户主的7%。[18] 很多人认为,领取AFDC家庭补助的妇女担心她们一旦去工作会使她们的补助因为收入上升而下降,因而她们不愿意去工作。二是儿童福利项目的生育刺激效应。关于这一点一直存在争论。按照美国的福利制度,一个16岁以上的女性如果有小孩,那么她会在未来20年中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免费医疗照顾、食物券和定期收入。而且小孩越多,这种配给就越多。因此,人们有理由认为这无疑会改变妇女的生育行为,特别是刺激贫困妇女的生育行为。但通过国际比较发现,这一点似乎并不成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法国和瑞典。法国和瑞典有着工业化国家中最慷慨的儿童津贴,但是这两个国家的生育率却一直在下降。三是儿童福利项目的家庭稳定效应。这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假设。一方面人们认为,可靠的经济援助有利于家庭稳定,减少因为经济压力而离婚的风险。另一方面人们认为,稳定的收入和经济独立会减少婚姻维持的动机。西雅图和丹佛收入维持试验(SIME/DIME)对这些假设做了检验,结果证实收入保障降低了婚姻的稳定性。 与控制组相比,试验组中收入在3800美元水平上的离婚率,黑人高出63%,白种人高出184%,墨西哥裔美国人高出83%。[19]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人们对于现行儿童福利制度存在普遍的置疑。公众抱怨现行的儿童福利制度开支过多(例如,从1989年到1993年,AFDC的受益家庭数目增长了30%以上),经济援助导致未成年少女早孕,破坏了工作道德,助长了人们的懒惰作风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对原有的福利项目进行调整,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1996年颁布了《个人责任与就业机会协调法》(PRWORA)。这个法案从根本上改变了“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FDC)”的体制和方法。新法案废除了AFDC项目,取而代之的是“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新项目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节省开支。在新法案执行之前,所有资产调查合格的贫困单亲家庭均有受益资格,从而有权获得由联邦和州共同出资的现金援助。当申请人数增加时,州政府官员可以向联邦申请增加拨款。而在TANF项目下,各州不再获得联邦政府无限制的资金支持。他们只能从联邦政府获得一笔固定的拨款,如果实际支出超出联邦政府的拨款额,州和地方政府必须自行承担额外的费用,或者可以减少对受益者的援助——通过削减津贴,或者减少受益期限,或者调整受益条件。如果联邦拨款有节余,州一级可以将节余部分转入下一个财政年度。二是工作要求。从项目的名称“贫困家庭临时援助”可以看出,“临时”意味着福利的领取不是无限期的。在旧的项目下,单亲父母有权享受救助一直到最小的孩子达到18岁。而在新项目下,所有的家庭只能获得累计60个月(5年)的援助。在领取福利金过程中,各个时段都可能有更进一步的要求。比如单亲父母在领取福利金的2年之内,被要求每周至少工作20个小时。[20]三是资格群体的行为表现定位,这一点是对传统按道德标准定位救济对象的回归。新的项目不像AFDC那样建立在“需要”的基础上,而是以单亲妇女的行为表现为依据。例如,新项目对妇女的养育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TANF的规定要想获得全额补助,妇女必须遵守一定的养育标准,比如妇女必须证明已为孩子注射了免疫剂,孩子必须按规定入学等等,此外,新法案还对有福利欺诈行为和犯有毒品罪的人施加严格的期限约束。[21]改革所造成的影响是双重的。福利项目资金的削减和控制必然会加剧儿童贫困问题。而对于福利领取者的工作要求和道德要求,有些人会努力改变自己的行为以满足政策要求。而有些人即使努力也注定会成为失败者。对于那些不能满足政策要求的失败者来说,他们的经济状况可能会显著恶化。此外,更严格的资格审查还会加重行政负担。尽管有种种的负面影响,但改革不得不进行。美国儿童福利制度改革所产生的长期影响还有待于未来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收养政策非常细化,收养环节也很严密。美国移民局网站公布了收养的详细政策,其中一部分是关于“国外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而大部分也适用于美国国内儿童的收养。这些政策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要求收养人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还必须确保被收养儿童心理不被压抑和扭曲。收养前必须见面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25岁,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收养者必须亲自见过被收养儿童,即使是国外的孩子,收养者也不能免去千里迢迢奔波之苦。仅仅看到过所要收养孩子的录像或照片,并不等同于“亲自见到过”。要求申请人与被收养小孩见面,可以减少申请人收养后后悔的可能性,一方面,这提高了收养效率,但更重要的是,双方见面后彼此会有直观的认识,在这一前提下收养,申请人的心理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从而确保养父母在今后兑现自己的收养承诺。孩子可被二次收养不过,收养人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没有亲眼见到过所要收养的孩子(比如还未出生),申请人仍有机会收养成功,但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同意这个孩子可以被二次收养。也就是说,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承诺,被收养的孩子受了委屈,监管机构会强制收养人放弃收养权,再为小孩寻找其他收养人。“二次收养”的规定像一把悬在头上的剑,时刻提醒收养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剥夺做父母的权利。如果没有“二次收养”这一规定,收养人在收养成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待养子女的态度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失去了原有的爱心和耐心,养子女的身心会因此蒙上阴影。这时让收养继续下去,小孩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收养前需接受家庭调查在美国,收养孩子是一个繁琐的过程,收养前的家庭调查便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家庭调查由获得官方许可的“家庭调查机构”完成。另外,在收养前,收养人还须提交一份儿童收养推荐书。家庭调查的目的,同样是为了确保被收养儿童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不会因为被收养而受到虐待。所以家庭调查意义重大。家庭调查所涵盖的内容相当多:调查员亲自与预养父母对话,询问家庭情况,比如预养父母家庭的成员数;调查员还要对预养父母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情感能力进行评估(家长一方有严重疾病,例如癌症的,则不具备收养资格);预养父母的财政状况也会被细致记录,比如收入、债务、消费,以及赡养家庭其他成员的费用(美国政府规定,预养父母收入水平比贫困线高出至少25%,或具有坚实的资产)。调查员还要对预养父母住房条件作细致描述。除此之外,预养父母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当照料的能力,也被记录在案。最后预养父母还需接受“照料收养儿童的能力”的综合评估。除了面对面的询问,调查员还通过其他途径了解预养父母,比如调查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儿童虐待纪录,是否滥用药物,是否有性虐待或家庭暴力记录(联邦调查局或警方出具证明),是否犯过罪(曾犯严重罪行的人没有资格收养儿童)。这些检查和调查项目针对预养父母家庭中的每个成员。调查结果被写在报告的显著位置。如果预养父母以前有拒绝收养的情况,或者不利收养的家庭调查报告,预养父母必须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如果预养父母未能如实反映情况,收养申请将被驳回。孩子要有单独卧室美国有许多收养孤儿的中介机构,这些机构一般为慈善性质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中介机构的要求大致相当,但收养的方向不同,有的致力于国内孤儿的收养,有些是为收养国外孤儿牵线搭桥。有一家名为CFSA的美国收养机构,在政府的一般规定外,还多出几条额外要求:被收养儿童所住房间应该足够大,孩子或孩子们要有单独的卧室。5岁以及更大的孩子不与异性孩子共享一个房间;预养父母要有时间和能力照料孩子;当养父母上班或因其他原因离家时,要有适当的儿童护理方案等。

森林火灾救援研究论文

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 “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呼喊!。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 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所谓的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池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的危害和损失的林灾。森林火灾是一种火灾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 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到几百年,就像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样,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多发的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火灾,如上次苍山发生的火灾,已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我们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的可以吗?你看一下:一、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二、森林火灾的种类及分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1.地表火 2.树冠火 3.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三、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四、影响火灾的三要素 温度、湿度和单位可燃的载量。 五、扑救森林火灾 (一)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 强化扑火组织。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二)脱险自救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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