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具体要求如下:(一)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1、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2、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3、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原任职务、调任职位和工作经历确定职级。4、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 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3、群众公认度较高;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三)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2、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3、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4、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5、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6、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7、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8、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10、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11、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此外,规定还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