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他的违法行为有三个方面:首先,聘用你进厂收取押金,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从你进厂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厂方必须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约定试用期限。第三,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是现在你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也存在劳动关系),厂方应当结清你的工资和相关的其他待遇,而他却扣你的押金。解决的办法:请你参阅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然后找厂家理论,如果厂方坚持这样做,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请他们出面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