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他说试用几周,然后找个理由辞掉他
当然是可以的。这次的过错方是公司,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应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
可以,被认定为违背诚信信誉原则,需要承担劳动赔偿,在录用环节反悔拒绝录用劳动者,导致劳动者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期间遭遇了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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