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二、试用期内女职工怀孕,能否以怀孕本身作为辞退理由?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三、如果员工入职之前,企业明确要求员工在入职后一年内不能怀孕,员工也书面同意,但是仍然在试用期内怀孕的,能否辞退?在这一种情形下,一般公司的人力资源都会抱有较为强烈的情绪,对员工的人品等抱有很大的质疑。比如有一家公司,因为销售要经常出差,考虑到员工怀孕的话,不利于出差工作,所以在招聘时就明确说明了公司的情况,明确提出来,入职之后一年内不能怀孕,但是仍然发生了如题所示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员工的人品、诚信有所质疑,这都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要明白,生育是一种法赋的权利(不考虑计划生育),不能受到企业的限制,企业也没有权利予以限制。所以企业在员工入职之前,无论是基于什么原因,限制员工的生育权利,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整个事件的前提,是企业越过了法律的界限所造成的。其次对于员工的诚信问题,是否可以认定其构成了违约?劳动关系之中,员工的诚信十分重要。我们在跟很多仲裁员进行沟通时,他们在裁决案件时,也十分重视员工的诚信,并且希望个案的裁决,能够有利于建立一个诚信的用工环境。但是诚信问题要进行全盘考虑。如果员工提供假学历意图谋求高位,或者获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之后再去违约竞争,这些行为都是受到严重质疑,并且会承担很大责任的。但是如果员工不诚信只是为了生育,只是为了得到一个法赋的权利,只是为了得到一份工作获取基本的生活所需,法律对于诚信的要求,就会削弱很多。一方面法律要构建一个诚信的环境,另一方面,法律也要保护员工的基本生活,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之时,多数法官或者仲裁员,都会舍前者取后者。所以认定违背诚信、构成违约是难以成立的。四、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严重违纪是否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在任何时间段之内,皆可以辞退,所以试用期怀孕的女职工,如果存在有违纪行为,当然也是可以辞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