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无效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然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决定受理,并要求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最后,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第六十八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第七十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