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效力: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溯及既往的不发生效力;2、被判定无效后,对之前的判决、调解以及相关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溯及力;3、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4、其他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