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可以,被认定为违背诚信信誉原则,需要承担劳动赔偿,在录用环节反悔拒绝录用劳动者,导致劳动者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期间遭遇了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肯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拿上相关的合同去劳动局进行解决就可以获得赔偿,对方也会去给自己一些解释,甚至会直接录用自己。
311 浏览 5 回答
108 浏览 2 回答
227 浏览 3 回答
148 浏览 2 回答
260 浏览 7 回答
172 浏览 5 回答
238 浏览 8 回答
131 浏览 3 回答
242 浏览 4 回答
275 浏览 6 回答
126 浏览 11 回答
268 浏览 8 回答
187 浏览 3 回答
257 浏览 12 回答
167 浏览 8 回答
129 浏览 12 回答
97 浏览 8 回答
275 浏览 9 回答
97 浏览 11 回答
232 浏览 12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