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选拔官吏的制度不止一个,有史记载以来,有多少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呢?五种,接下来,与大家一起来看。世官制:世官制,世代为官,具有世袭官职的特权。这一制度是先秦时期(秦始皇建立的秦朝之前)的官吏选拔制度。简单点说,就是贵族世代为官。比如说,某一家族的某一位成员成为官员。那这一家族的其他成员也会沾光。只要家族不倒,其成员就可以随时担任重要的官职。这一制度在奴隶社会最为常见,到春秋战国时期,逐渐衰落。军功爵制:这一制度,彻底打破了世官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战国时期,列国推行变法,打击旧贵族特权。比如秦国,秦国规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正是有了这样的规定,秦国才得以成为列国中的强国,直到横扫山东六国,统一中国。察举制:汉武帝元光元年,中国古代全新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察举制”确立。察举制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的制度。这一制度较世官制和军功爵制高明的多,让管理层得到了众多的人才,让下层人士有进入管理层的可能。但是,弊端也多。天下有很多人才,能得到推荐的只是少数,还有很多人才没有被举荐,他们终身未被录用。当然,还有一个最严重的弊端,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控制。这样一来,被推荐的很多官员都是名不符实的。东汉末年的一首民谣,倒出了这一弊端: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四句民谣,切中要点。九品中正制:这一制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由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于黄初元年制定的。首先,在某一地区设立中正官,就是对某一地区的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然后根据某人的家世(出身和背景)以及行状(品行)进行定品。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也能列上品。因此,也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科举制:这一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成为管理者,更有可能成为朝中权贵。科举制持续了1300多年,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制度。1904年7月4日,我国历史上最后一次科举考试进行,清直隶省河间府肃宁县人刘春霖成为末代状元。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规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直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院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秀才资格,之后才能进入府、州、县学习,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称童生。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因八月举行,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者叫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第一叫解元。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春季举行,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进行策问,以定甲第,有时由皇帝委派的大臣主管。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人数高达10万人。以上便是我国历史上五大官吏选拔制度,在这期间,最初的世官制并没有完全废除,直到清末才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