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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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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详细地说明一下情况,我帮您分析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目前来说的话,您跟对方是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因为必须入职之后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所以是不受这个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调整的。
这边的话,对方安排面试,但是不安排入职的话,你也可以再同时去找别的工作,跟别的单位进行劳动关系嗯,这个时候的话,您跟别的单位建立了个人关系,也是不违反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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