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休渔期各不相同,不同鱼类休渔期也不相同。休渔期由农牧渔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各海区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如每年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青鱼(鲱)禁渔期,6月20日至8月20日为毛蚶禁渔期,7月10日至9月10日为黄海沿岸建网、坛网、闯网、袖网定置渔具禁渔期,4月15日至5月31日为淡水湖区与水库禁渔期,海南岛临高县临高角至东方县八所港20米水深以内海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等。2019年钱塘江流域纳入长江流域以南相关水域统一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也是长江流域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取消专项特许捕捞的第一年。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将同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已调派渔政执法人员赴长江上、中、下游以及珠江、淮河等水域开展巡航执法督查。扩展资料我国禁渔期制度实施现状: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和黄河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我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我国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同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海河、辽河和松花江三流域的禁渔期是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三个流域现有鱼类超过100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污染、过度捕捞、水资源短缺、工程建设等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目前三流域共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7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8处。三个流域相关省(区、市)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但禁渔制度还不健全,各省(区、市)禁渔行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界、县界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的盲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渔期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长江流域进入禁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