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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监督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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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监督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楼主,可以参考:我国立法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我国的《立法法》是一部规定立法规则、确立立法制度的基本法律,涉及“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法律效力等级”和“法律监督”四大问题。立法立法必须严格执行《立法法》的规定,坚决克服“立法不法”的现象。立法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其目的在于合理配置立法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从而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实现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价值目标。实质意义上的法治不仅要求法的权威性和依法而治的法的工具价值,而且强调立法对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的追求、法的内容的合理性等法的实质理性。法治已经演进为一个综合概念,它融汇了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诸多价值观念,包含着法律至上、民主政治、权力制约、司法独立、立法等丰富的制度意蕴,其核心则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几个世纪以来,法治理论与实践对政府权力予以高度关注,这与立法权力作用范围的广泛性、与人们生活联系的直接性密切相关。二十世纪以来,立法权在很多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极度扩张的事实,不断提醒人们,对立法权力的制约是国家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在我国,立法尚处在初级阶段,立法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因此,立法是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当前,我国立法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的观念与立法的要求不相适应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立法的传统,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非常有害的观念或思想,严重阻碍着立法的实现。它们是:第一,人治观念。有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立法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是不重视,总认为立法不管用,按法定程序事太麻烦。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立法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第二,治民不治官的观念。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第三,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立法观念的根植和立法方略的推行。因此,实行立法必须要大力培养和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重点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立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建设,切实地进行为依法立法所要求的观念更新。1.树立法治观念。为此,必须明确:第一,宪法至上。法治的实质是宪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至上是法治的最高体现,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第二,法律具有极大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依法事,而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法大于权。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第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权力制约观念。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人类历史证明了的真理。3.树立人权观念。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必须把保护人民的权利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最讲公平、最重视保护人民的权利。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讲人权,高举人权的旗帜。4.矫正法律工具主义观念,树立法律工具主义与法律目标主义并重的观念。将法律视作既管老百姓又管政府的同时,结合法律目的,把立法、依法治国的重心转向人民权利的保障及正义的实现,应是我国实行立法、依法治国的策略选择。二、在立法立法方面,有关立法立法空白较多,所立之法缺陷较大目前,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立法法制建设还比较滞后,立法管理的某些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质量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使立法执法者难以适从;有些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太原则,不便操作和畸轻畸重;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对某些立法机关设置的职权过大,尤其对自由裁量权,往往规定的幅度过大,并且没有顾及到公民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后的法律责任,容易造成少数立法执法人员毫无顾忌地滥用立法权;立法程序法律制度很不健全,没有实现立法程序法律化,严重影响了立法机关的立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法律体系,为立法创造法律条件。首先,必须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当前,特别要抓紧制定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经济秩序、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和救济、规范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在建立商品市场、原材料市场、金融、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方面执法依据不足的状况;改变实施细则滞后、法规不配套现象,尽可能使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步出台,并加强立法解释工作,使法律规范更加适应实际,操作性更强,以解决有法难依问题。其次,注重立法质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立法质量的倾向。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其质量。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的许多法律文件修改过于频繁,并且有些在实践中难以施行,问题的要害在于立法时,立法者对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缺乏科学而精细的调查研究,或者着力于通过立法解决本部门的编制、级别、经费及其他种种具体问题。应当看到,一个法律文件制定得成功与否以至于最终能否被有效地施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法是否正确而深刻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及它所要调整的那部分社会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立法必须提高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使法律充分体现民意,与社会生活相一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防止立法中渗入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全面、公正和完整。同时,避免各种规范性文件在调整社会事务时发生重复、冲突或疏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再次,抓紧制定立法程序法,改变立法程序缺乏法律规范的现状。可以说,离开了立法程序法,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最后,立法要依法。三、在立法执法方面,现存的立法执法体制不顺,影响了法律、法规与规章的执行效果现存的立法执法体制不顺。具体表现为:第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从法理上说,执法主体只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拥有执法权,然而目前立法执法主体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并不少见。以政企不分为例,工商部门管市场,又市场;城建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自己也搞城市建设,并进行自我质量监督;种子公司既是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又是种子生产经营的管理监督者,等等。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人为形成监督不力。第二,立法执法部门纵向集权,条块分割,部门壁垒,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结果造成执法工作形不成合力,相互掣肘,事效率不高。第三,管理系统交叉过多,职责不清。如对个体户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多家执法部门,由于对同种法律行为有多种不同执法依据的交叉,客观造成立法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或难作为。与此同时,我国立法执法队伍建设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整体素质仍然不高。目前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如越权执法、不作为违法、随意执法、乱施处罚等问题的出现,既有不懂法而出错的,也有滥用权力而违法的。因此,必须理顺现行立法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要积极推行立法执法责任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立法,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立法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法定立法执法职责,健全立法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立法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立法执法行为的目的。立法执法责任制,要力求做到实际、简明、准确、可操作性强。具体推行时,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清理立法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切实减少立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提高立法效能;二是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切实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权力行使层级之间“上侵”、“下夺”、“左挤”、“右占”,相互扯皮、揽功诿过的现象,有效地规范立法机关内部管理秩序,提高立法效率;三是架构执法评考体系,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完善立法责任追究机制,将立法职权的行使与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紧密挂钩,实现行政权的规范运作。同时,要提高立法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其关键是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立法执法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突出严字,严格管理,严明纪律,赏罚分明,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四、在立法监督方面,现行立法执法监督体系乏力,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对立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了自己的体系,这一体系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立法机关自身的监督、党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的社会监督。应该说,我国的监督体系是比较全面和严密的,它在实际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表明了立法权力监督乏力和监督体系存在缺陷。这其中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有监督机制上的原因。立法方面,主要是缺乏监督的法律规定,以致使人民群众等一些社会监督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落实。监督机制上,主要表现为有些监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其监督作用的发挥。例如,作为立法系统内的专门监督的立法监察,由于它与立法机关有着立法隶属关系,使得这种监督在实践中很难真正履行其监督职责,以致弱监、虚监、失监现象相当严重。还有,立法复议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有些同志怕麻烦、推诿等不愿受理立法复议申请的情况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在立法复议决定上,还存在该撤销或者变更而维持的情况,上下级之间“官官相护”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等等。因此,必须强化和完善立法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执法。首先,加强权力机关对立法执法工作的监督。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尽快制定《人大监督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干部时,应该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否依法事作为衡量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在听取他们的述职报告时,应把他们领导的地区或部门的执法状况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所在政府和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检查、视察、评议执法工作等形式,督促立法机关做好执法工作。其次,民主党派的监督、社会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也必须努力落到实处,使它们共同服务于人大监督这个中心,并形成监督合力。综上所述,我国要实现立法,必须革除一切与立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法律体系,必须理顺现行立法执法体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必须强化和完善立法执法监督机制。惟其如此,才能为解决我国依法立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创造条件,不断推进立法的进程,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方略。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cn/12/04/2003

我国的宪法监督属于“立法监督型”,和英国一样。还有一种宪法监督是司法监督型,分为普通法院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两种情况。普通法院监督的代表是美国、日本,专门机构监督的代表是奥地利(宪法法院)、德国(宪法法院)、法国(宪法委员会)。 我国的属于立法监督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这种类型,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在于权责不清、效率低下;监督的层次不深(自己不可能宣布自己违#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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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独立董事监督研究现状论文

相关范文:公司会计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摘要】会计人员是最好的内部控制执行者,会计人员是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分离会计控制权,而分离会计控制权的尝试性方法是独立会计主管。 【关键词】 内部控制; 会计控制权; 独立主管会计 由于资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这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非市场机制加以妥善解决,即出资者将资本授权给经营者经营后,必须辅以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实现会计管理的预定目标。这种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而由于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使得外部监督的成本高、效益差;相比而言,内部监督往往能起到关键性作用。 一、会计人员是最好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一)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来看,会计本身就具有内部控制的作用 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中,监督职能反映了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管理进行内部控制的作用,而会计的监督职能自古就有。我国西周的司会掌管全国财政收支的全面核算,由总司审计监督大权,进行财政收支的审核与监督。会计不仅应保护物质财产的安全,而且应证明管理这些财产的人是否适当地履行了他们的责任。强调内部控制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分,与经营过程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它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监督企业经营过程的持续进行。而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是会计工作的职责之一。会计监督的完整含义是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指导、控制和促进,调节和指导主要是指利用各种经济活动方法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按照合理、合法的轨道进行,促进与控制则是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性给予直接的支持和制约。会计人员的受托责任来自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方面,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所有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可靠的确认、计量、记录,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营者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最大效率地达到经营者所要求的经营目标。 (二)从会计人员在公司中的地位来看,会计人员也是最适合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在公司内部,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等几乎全部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会计环节转换为会计信息,会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信息和沟通,围绕在控制活动周围的是信息与沟通系统。这些系统使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而会计无疑是企业管理的信息中心,由会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审计常常会遇到的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况。因此,通过会计这个环节来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是由会计工作本身的地位所决定的。 二、以会计人员作为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分离会计控制权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应该没有利益关系,监督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独立于被监督者。会计人员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必须时时注意协调委托者与受托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而在实际中,会计常常是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会计人员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会计人员在组织上、经济上都依赖于经营者。会计人员作为一种“内部人角色”,往往更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泥潭中,作为被领导者去监督领导者,显然不符合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分离的原则,在事实上也难以持久,这就是企业所面临的会计控制权问题。 会计控制权是指对会计反映和会计管理所拥有的支配权。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企业代理人即经营者拥有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而企业委托人即所有者交出了企业经营控制权,最终却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这种风险的不对等,弱化了对代理人的制约和控制。而本应同时受托于两个控制主体的会计人员,在实际中却直接为经营者所控制,所有者的会计控制权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权力的制衡,减少风险,就有必要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控制权中分离出来。 分离会计控制权更实际的作用是确保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一方面是进行会计监督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验证性、中立性和报告的公允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独立保证了会计人员的公正态度,避免会计信息中带有会计人员的个人意识。由于风险的存在,会计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会计信息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风险越大,主观性越大,而对这种主观性的控制则掌握在会计人员手中。会计人员的任务就是以中立的态度充分地反映会计信息,让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预测。对企业所有者是如此,对经营者也是如此。会计人员协助经营者执行会计管理职能时,应将个人意见与提供给经营者的会计信息分开,保证经营者个人决策的独立性。会计人员如果根据自己的愿望去反映会计信息,也就是代替信息使用者进行预测或决策,那么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必然失真。如果会计人员不独立,就不能保持中立而偏向其受托的某一方,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会产生有利于该受托方的误导作用。 三、分离会计控制权的尝试性方法——独立会计主管 曾经在我国一些地区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可以认为是一种分离会计控制权的方法,但由于企业会计人员由政府机构派出,可能会产生政企不分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不过,它能很好地将会计控制权分离出来,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 笔者建议,企业可以像设立独立董事一样设立独立会计主管,即企业的会计主管由股东大会从会计公司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来担任。独立会计主管采用固定年薪制,有任期规定,可以续聘亦可改聘,但续聘有最长任期限制。 (一)独立会计主管的任命 独立会计主管的聘用权掌握在股东大会手中,企业经营者可以提供聘用意见但无决定权。在人员选择上,最好由股东大会直接委托专业会计公司提供候选者由股东大会定夺。这样可以较好地做到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代理人手中转移给企业委托人,形成权力的制衡;同时也避免企业外部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干预,不会对企业的自主经营产生负面作用。 避免由企业经营者提名独立会计主管人选,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独立会计主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产生良好的市场反应。另外,为避免专业会计人员因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影响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应聘请独立主管会计所属会计公司的专业会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或委托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公司提供独立会计主管人选。考虑到现实专业会计人员执业中的同业竞争状况,非同一公司的专业会计人员在审计中一般不会对独立会计主管有任何包庇,这反而也会成为对独立会计主管提高工作质量的一种鞭策。 (二)独立会计主管的激励和约束 独立会计主管是否也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呢?独立会计主管制度所面临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独立会计主管能够独立地行使职责。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问题,目前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法律保证、声誉保证和经济激励三种方式,其中前两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适用于独立会计主管。 1.法规保证。独立董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企业章程来履行其受托责任。倘若独立董事不能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履行职责,那么他们要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考虑到独立会计主管的工作主要还是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及解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范畴,因而对于独立会计主管的职责权限可以由股东大会制定于公司章程之中。 但如果在企业章程中规定独立董事没能履行其职责时企业可以免除对他们的赔偿要求,则会弱化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责这一机制的作用,使独立董事的决策很难独立于企业管理层。由于独立会计主管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解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都无权单方面免除对独立会计主管没能履行其职责时的赔偿或惩罚要求。 2.声誉保证。独立董事必须胜任并努力维护其作为企业经营监督人的声誉。如果一个独立董事屡屡由于其品德问题或者能力不济而导致责任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会不断提高该董事的保险费,上市公司也不会聘请这些无德、无才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这样的独立董事迟早会被市场所淘汰。 与公司内部会计人员相比,专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性要强得多。内部会计人员的欺诈行为多为领导的授意,即使被揭露,只要不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一般而言对其职业生涯的影响不大;而专业会计人员的声誉往往对其职业生涯有决定性作用,实行独立会计主管制度更应该大力推行专业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制度。相对于物质激励来说,信誉激励对专业会计人员的作用会更大,独立会计主管并不会因为其报酬额固定而没有提高其工作质量的动力,相反其良好的工作记录将有利于其在未来的会计师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和更高的薪酬水平;独立会计主管的任期规定可以增加独立会计主管的岗位压力,如果出现严重失误或是欺诈行为,将会被股东大会解聘,其不良记录也会不利于其未来再被其他企业所聘用;而最长任期限制则是为了避免独立会计主管逐渐演变为非独立的企业“内部人”。 3.经济激励。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制度可以提高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的效率。但作为专业会计人员,其声誉保证本身就可以间接导致在会计师市场上的经济效应。而为了消除独立会计主管为获得更高的奖金而粉饰财务状况的动机,独立会计主管更适合采用固定年薪制,不适于进行类似于独立董事的经济激励。【参考文献】 〔1〕 朱学义.中级财务会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现代 企业管理 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强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的实施与应用就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安然事件”《萨班斯法案》内邵环境 企业 文化 权责分离财务监督会计监努激励与约束

论文摘要: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秋序和社会,y众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最初的内部控制定义是内部牵制,它基本是以查错防弊为目的,以职务分离和账目核对为手法,以钱、账、物等会计事项为主要控制对象。内部拉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和完整概念,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但核心是内部会计控制。2002年发生“安然”、“世通”等公司的破产揭露出一系列的财务欺诈丑闻,暴露出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平衡和外部监督缺失。其结果导致美国的资本市场损失了7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害。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及对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法案”)。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极大地影响和促进一了中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发展,从国际上一些比较成功的企业管理 经验 看,完善并运转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是这些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此,在这个时期必须从国有企业的“内功”人手,在现有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这是现阶段国有企业建设中的一项非常紧迫和必要的任务。内部控制是一个既古老又充满活力的话题。对我}}i来讲全面认识内部控制还刚刚开始,企业会计一信息失真、经营失败及不守法经营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归结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效或不具备可操作性。以下从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探讨问题的成因,研宠内部控制的对策。

1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内部控制从形式上表现为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彼此连接的控制 方法 、 措施 和程序。通过发放内部控制调查表、实地走访我们看到被调查单位普遍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大都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而忽视了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的协调;侧重于内部控制的制度学习,而忽视了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提高;侧重于对货币、实物的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环境的建设等等。调查发现的问题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1.1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从调查情况看,不少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企业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二是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三是企业制度不全面,顾此失彼现象严重;四是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2企业内控部门的责任与权力、控制与监督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从调查中发现,作为承担内部控制主要部门的财会、审计部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国内大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财务监督的服务对象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会计监督的服务对象是企业内、外部利害关系人,其提供的公开化会计信息必须体现“真实、公允”的原则。由财会部门的主管人员既管理财务收支又进行会计一信息处理,极易导致基于财务收支需要而捏造会计信息; 财务管理 的对象是资本营运系统,而会计的对象是信息系统,财务与会计合并一处也不符合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分离原则。

2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也决不是“一日之寒”,既有人的素质原因,也有制度原因。主要成因有: 2.1双重控制主体矛盾导致内部控制不力。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客观上产生了两个控制主体,即所有者控制经营者、经营者控制主体,两者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制约失衡使内部控制权责不清。内部控制是控制主体意志的体现,控制者都希望成为控制主体以实现其控制目标,他们期望获得真实的企业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便进行未来投资决策;另外,他们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使其向维护所有者利益方面倾斜,比如贯彻谨慎性原则,足额并加速补偿固定资产成本等,确保自己投人资本的保值与增值。而对于经营者来说,则可能因其不会过多地关心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与所有者相反的会计政策,因为在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更看重短期经营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这种短期利益驱动体现在会计上则为张扬或夸大经营成果,掩盖决策失误和经营损失,侵占或者损害所有者利益,如提前确认收人,不足额提取费用,在职时的过度消费等。

2.2计划经济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陋习仍在延续,导致内部控制得不到重视。

政府包办企业一切事务和企业经营大锅饭思想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两个鲜明特点。经济体制改革后,理论上要求政企分开,但在实践中执行并不彻底,一方面,以各种形式改头换面但仍然存在的主管部门,基于权利和利益的双重考虑,仍把持着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企业并无真正的理财自主权。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国家“呵护长大”的企业,主观上还保留着吃“大锅饭”的意念。而政府对经营不善企业的盲目保护机制,又助长了这种意念,企业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加强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

2.3各种监督机制弱化使内部控制的刚性被扭曲。

事实上,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会受到来自企业以外的各种监督机制的约束,为其“保驾护航”。但由于这些监督机制隶属于不同职能部门没有形成一个综合整治的合力,使得监督机制弱化。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各社会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对审计的独立监督、公正职能未予以充分重视,审计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和经常化。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人不就事,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

2.4企业文化落后、内部控制执行者素质不高,使得与内部控制要求不协调。

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素质是密切相关的。只有管理者有高尚的道德、健康的人格和完善的价值观念,才能影响和激励企业文化的建设。而企业形成独立的文化氛围的基础在于员工素质的提高,所以,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教育 。

3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方方而面,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其客观的成份越多,科学性就越强。在今天,内部控制已不再是简单的差错防弊机制,而是涉及企业的各个层面、各种资源、各个方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效率、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1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人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一、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3.2“约束+激励”作为引导、规范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

在存在双重控制主体的现代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决定了在双重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双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企业管理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内部控制未能有效地执行,很可能造成企业的资产的流失、腐败的滋生、责任的推诿等一系问题,导致经营效益日益下降,企业将难以为继。 文章 针对目前小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没有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认识的片面性、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控制目标、内容、设计原则及强化管理者的内控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加强内部控制等相关对策。

关键词: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内部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基础是企业内部分工;其核心是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式、措施及程序。它是现代企事业单位在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控制机制。小企业是国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与大中型企业同等重要的意义。然而,许多小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非常突出,进而影响了小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小企业的发展。

一、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内部控制成为摆设

很大一部分小企业家都是依靠机遇和冒险精神开始逐步完成原始积累的,而国有小企业的领导很大部分都是由行政部门调过来的,他们往往不太重视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缺乏了解,内控意识不强,认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管理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虽然也有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没有认识到其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业务的拓展,原先完善的内控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发展,当其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加以纠正。甚至有的企业在不了解其自身情况的前提下,照搬其他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把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在应付上级部门检查上,不能很好地落实执行,形同虚设。

(二)不相容职位没有分离,岗位设置缺乏牵制

在小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小,企业出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尽可能少用人,用能人,经常出现一个人来承担多项工作,这其中就出现很多不相容职务于一身的情况。开票、收钱、填凭证、审核、记账都由一个人来完成,从表象上看似乎步骤减少了,时间节省了,成本下降了,殊不知,这种违规操作既不能真正提高企业效率,还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流失,滋生贪污舞弊行为,给企业的资产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三)内部审计弱化,外部监督不足

小企业内部通常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企业的负责人“家长式”、“一言谈”的工作作风,认为该机构的职责就是找“茬”,因此受到很多方面的制约,很难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无法真正发挥监督的职能。而小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集中在政府、金融机构和税务等部门,由于其信息使用者较少,因此外部监督的力度和次数都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现象普遍,坐支现金,账证、账实、账表不符,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严重。

(四)风险控制非常薄弱

我国许多小企业对于来自外部的风险机会没有控制,对于2008年的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很少有企业采取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导致出口外贸的企业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动出现很大的亏损。2008年下半年由于全球的金融危机,许多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加上财政政策银根紧缩,融资困难,许多的中小企业都倒闭了。

二、完善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一)职责分工控制

职责分工控制一般指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小企业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应明确职责划分,做到既不留死角又使各个岗位和人员之间不交叉、冲突,应让每个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和要求,应当明确授权部门和人员的权限,禁止越权,并制定有明确的奖惩办法,对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处罚,在不能做到职责划分的情况下,应当加强事后的检查监督。

(二)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企业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应该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批准形式通常有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之分。常规性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用以规范经济业务的权力、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其时效性一般较长。临时性授权是指对办理例外的、非常规性交易事件的权力、条件和责任的应急性授权。小企业应该建立授权批准体系,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程序及责任。

(三)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而进行的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按照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设计良好的凭证格式;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责任;合理设置账户,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复式记账;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 报告 。对于小企业首先按照《会计法》要求设置会计账簿,不做假账,其次记账、出纳、保管等不相容业务,应尽量由不同人员担任,如人员有限,也应保证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同时应建立复核制度。

(四)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企业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小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控制,确立预算目标,并组织实施,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等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对预算执行的好坏进行奖惩。

(五)财产保全控制

小企业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该资产,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下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涉及资产的各种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应当留有备份,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小企业应对资产投保(如火灾险、责任险等险种)增加资产受损后的补偿机会,从而保证资产的安全。

(六)内部报告控制

内部报告控制是为了提高企业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而实施的控制。小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报告控制制度,要有反映部门、人员经管责任,且形式、内容简明扼要信息反馈迅捷高效的内部报告。常见的报告方式有例行报告、实时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常见报告类型有资金分析报告,包括资金日报、借款还款进度表、贷款担保抵押表、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表、资金调度表等;经营分析报告;费用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资产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特定内容专报等。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小企业一旦建立了内部报告控制,企业领导能很快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就能对所面临的问题快速做出反映,并做出决策,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七)信息技术控制

小企业在信息时代中要生存,特别是进入WTO后,信息技术尤为重要。小企业应实现内部控制手段的信息化,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要加强对企业自身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的控制,还要加强对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八)人员素质控制

人是观念创新的根本和灵魂,企业制定经营目标,设置核算机制,都必须依靠人的创造性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要求企业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依靠提高人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准和法规意识,充分发挥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内部控制的最佳效果。内部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企业领导者注重内部控制,注重对企业员工的研究,尊重员工的心理需求,强调沟通和管理交流,便能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形成强大的企业合力,促进整个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结论

在我国加入WTO后,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及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机会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的目标相结合,找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只要各小企业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不断对其进行效益评价和修改,分析原因, 总结 经验,结合自身特点来开展工作,各小企业将会建立与健全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企业的发展,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小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也会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陈汉文.腐败与内部控制[J].财会月刊,2006(2).

财务人员在内控中主要是核对数据,严格执行列支渠道和预算,并且要按相关的内控要求做好资料的备份和整理。是一个执行和监督的重要角色

摘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中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和整体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应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加强证券监管体系和提高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措施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键词: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与陌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保护水平较低,侵害行为不断发生。中小股东在受到侵害之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使投资者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原因(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来源于控股股东。据统计,即使股权分置改革全部完成,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依然超过40%。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下,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董事会、监事会也往往被控股股东操纵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股东大会制度不健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日常的重大经营事项都由股东大会决定.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是实现剩余控制权的重要途径。但在我国,股东大会很容易被控股股东操纵,中小股东很少参加股东大会,在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处理公司资产和业务等方面,控股股东可以一票否决,股东大会从一个民主决策机构演变为控股股东合法转移上市公司利益的。2.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董事会产生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受控于控股股东,因此,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代言人。由于控股股东的特殊地位,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为数不少,控股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从上市公司转移利润,从事掠夺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活动。另外,董事会人员结构不合理,独立董事比例过小,且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大多数由控股股东提名,且半数上市公司未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缺乏支撑的平台,只是一种摆设。3.监事会监督不力。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和对董事、经理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和董事会并行的地位,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可以在中小股东无法行使“用手投票”机制期间保证董事会的决策和行为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是保证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问权力制衡的关键之一。但现实中,大部分监事都是由控股股东委派的,代表控股股东的利益,很难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公司法》也未赋予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所需要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虽然在功能设置上比较完善,但却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职能发挥最差的一个环节。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还未出现过监事会因对董事会不信任而单独组织股东大会的情况。在此制度背景下,监事会难以有效保护股东利益。(二)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诉讼方式不合理,索赔困难。另外对违法者量刑太轻,处罚太少,违法成本低,不足以遏制违法动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采取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方式起诉,对于人数众多且确定的共同诉讼可以采取代表人诉讼方式。证券市场投资者人数众多且地域分布广泛,单个投资者难以同强大的对方当事人相抗衡,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都存在许多不便之处。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因权限范围狭窄、效力仅具有问接扩张力、只对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有效、代表人产生方式单一、只能由登记的权利人推选产生等缺陷也不适合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特点。投资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提起的诉讼许多都被上市公司用少量好处打发,达成庭外和解,即使有人胜诉,由于诉讼方式的限制,诉讼结果也不能使所有同期受损的投资者都得到补偿。流通股股东的分散性、诉讼机制的缺乏使投资者索赔极其困难。(三)证券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尚未成熟,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1)证监会的监管角色冲突,监管缺乏独立性。在我国,证监会承担了监管证券市场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双重职责,必然会带来监管功能的紊乱。同时,证监会直接受政府领导,也会导致其在监督行为上独立性差。(2)缺乏对监管主体的约束。现行的集中型管理模式最大的缺点就是权力的集中导致官僚主义和监管非效率。监管主体得不到有效监督,很可能发生监管主体的“偷懒”行为,如果监管主体利用权力寻租,监管客体就容易对监管主体实施贿赂并取得成功,导致监管主体与监管客体之间的串谋。(3)监管执行力度弱,处罚力度过轻。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执法不严。不仅监管部门力度不够,《公司法》、《证券法》执行起来也软弱无力。在查获了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之后,往往只是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以罚代刑,未实质性引入刑事处罚。对于违法者来说,罚款的金额与其获得的收益相比是不值一提的,违法者违法成本很低,造成违法屡禁不止。法律对于违法者姑息纵容,相反对于受到巨额损失的中小股东来说,法院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四)中小股东自身的原因中小股东受到侵害除了制度因素及保护措施不到位之外,也有中小股东自身方面的原因。(1)中小股东的“不作为”我国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分布极其分散,对公司信息的了解处于劣势,行使权利的成本过高,即便是股东大会的决议涉及到切身利益,出于“理智的冷漠”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也很少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因此,绝大多数中小股东怠于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给控股股东的侵害行为打开方便之门。(2)中小股东投机性强,投资盲目。我国中小股东数量众多,整体素质偏低。他们投资于上市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二级市场上获取股票买卖价差,他们几乎不懂金融知识,不懂股票的实质,不注重股票的内在价值,把股市当作赌场,期望在股市上一夜暴富,凭小道消息进行股票买卖,不进行基础分析,大多数存在盲目的从众心理,普遍以投机的心态炒作,因此,很容易被控股股东、庄家以及证券中介机构欺,成为股市操纵的最终受害者。他们在市场中追涨杀跌盲目操作的行为既加剧了市场的风险,又助长了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议(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主要是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则,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来实现。“会”的三种权力应相互监督、相互制衡。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决议要能够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维护公司的利益,在对控股股东进行权力限制或义务增加的同时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可以限制控股股东的表决权,明确规定一个有效的投票权持股比例,超过部分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这样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2.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要突出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第一,要促使董事会的结构更合理。合理确定独立董事的比例,建立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修改完善现有的独立董事提名方法,增加中小股东选择独立董事的机会和权利。独立董事引入是为了监督控股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行为,那么独立董事的人选就不能由控股股东选择,否则独立董事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可以考虑成立独立董事协会,由独立董事协会统一向上市公司派遣独立董事,保证其在经济、身份上的独立性,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第三,强化独立董事的问责制度,使独立董事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在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立场上发表意见。3.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的设置应倾向于保护股东的权益,保障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加大监事会的权力,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作用,如允许监事会直接聘请会计师而不需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批准。(1)明确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不受股东、董事、经理的干涉和制约,这就要求为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提供法律保障和经济保障。(2)保证监事会的经济独立。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虽然赋予了监事会各项职权,但是实施监督所必需的费用仍由公司承担,而公司由控股股东控制,因此监事会的费用仍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经济上的不独立使得监事会仍然受制于控股股东,因此无法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可以附加一些规定,如公司必须留出一定数额的监事会专项经费,或规定公司不得拒绝支付监事会的日常监督活动费用等,防止控股股东通过限制监事会的费用支出而使监事会受制于控股股东,达不到有效的监督效果。(3)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增强监事会的权威性。建立监事资格认证制度,促使上市公司选择素质好、威望高的人担任监事。(二)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应首先从法制完善和基本制度建设着眼。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完善:1.合理设定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有各项具体的规定。如受害人如何确定、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违法行为主体依据何种原则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等技术性问题都需要明确,以保证民事法律责任得以有效执行。其次,增强可操作性,保证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诉讼制度,使权益遭到损害的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得到赔偿,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又增加了违法成本。可以借鉴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所谓集体诉讼是指全体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时,一名股东提起的民事诉讼结果可以适用于全体股东。证券市场侵权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受侵害者众多,个人投资者在精力、时间、经济上都没有能力单个提起诉讼,集体诉讼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节约各种成本。2.实行“辨方举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一般在控方,控告某人有罪要有真凭实据。我国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证券欺诈者在市场中通常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特别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而作为控方的中小股东很难去调查取证,难以提起诉讼,即使是证监会也只能有选择地对典型事件进行调查,这也是我国目前市场操纵行为盛行的原因。刑法中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在证券市场监管中会造成对证券市场欺诈者的庇护,如果在证券监管中运用“有罪推定”原则,由被监管者承担举证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能大大降低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而且能极大地提高监管效率。“辨方举证”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和程序,难以在短期内生效,但一旦推行,对股票市场的规范将会起到巨大的作用。(三)建立完善的证券监管体系1.重塑证监会的监管者角色,加强监管独立性。证监会应该作为一个独立控制的行政执法委员会从国务院独立出来,只对全国人大负责,不受国务院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干涉,这样可以消除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人和证券市场主办人对证监会过多的管制和政策支配,进而强化证监会的监管地位。赋予证监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独立实施监管的权力,减少以致避免对证监会的不合理行政干预。2.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义务保证市场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对称性,造就“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其中,对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管应从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信息造假成本来人手。(四)增强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意识1.要加强证券知识的学习。投资者只有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相关知识,才能主动介入对证券市场其他参与主体的监督中,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务员之家2.投资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监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对市场上的所有违法犯罪线索都能及时掌握。中小股东在掌握了相关的证券投资知识之后,可以经常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及时发现问题。中小股东的诉讼成本高昂,但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或执法机关举报,避免更多的中小股东受到侵害。3.充分了解、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要了解法律赋予自身哪些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加强维权意识。剖析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法律的完善必要论文摘要:凡因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及其他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在具体确定有资格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方面,一种观点认为,应限定为在侵害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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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税制度的优化论文参考文献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制度方面的缺陷。本文旨在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提出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 现状评价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比重过低。1994-2001年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表现在收入额增长较快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升,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2.67亿元,2001年已达995.99亿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税),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94年为1.39%,2001年上升到6.08%,年均增长率达40%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尽管从绝对额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因受我国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处于较弱小的状态,从数量上看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全部税收收入总量的25%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即使世界上大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6%~10%.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42.8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20.1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3.19%,劳务报酬所得比重2.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28.7%,其他所得比重1.14%,偶然所得比重1.29%,0.61%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84.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2.33%,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29.57%,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29.57%)=1036.56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3)税率设计有待优化。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采用幅度为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幅度为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的分项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收入畸高则采用幅度为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率设计存在的问题是:1工资薪金所得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比率偏高。税率偏高,一方面会增加纳税人偷税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实践中极少运用,名义税率高,而实际税率低,课征实效差。另外,工薪所得的级距过多,当今,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都以扩大税基,减少累计级距为目标,如美国、英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1—3档,而我国这一项所得税却有9档,这既不符合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也是脱离实际的。2现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偏低,按照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5000元的税率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以上的税率才为35%,而工薪所得月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800元)50000元已按30%的税率纳税,这说明个体工商户的边际税率太低,税率设计有重课工资、薪金收入者的倾向,难以实现保护中低收入,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的目标。 (4)税基不够广泛。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基本趋势就是扩大税基,把原先一些减免项目纳入征税范围,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列举具体项目的规定,难以将所有的应税项目都包含进去。另外,由于现行减免税及优惠名目太多,费用采用分次扣除,客观上造成税基缩小。 3 改革思路 (1)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除前面所提及的分类所得税制外,还有综合所得税制,这种模式是指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于何处,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对待,并按累进税率计算纳税,优点是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但对纳税申报和所得汇算有较高要求,鉴于我国目前征管水平较低且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不宜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但可以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所以现阶段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为适宜。该税制模式由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而成,采用这种模式,可以在目前所得分类的基础上,先以源泉预扣方法分别采取不同的税率征收分类税,纳税年度结束后,由纳税人申报全年综合各项所得,由税务机关核定,统一按规定的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对年度已纳税额作出调整,多退少补。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1充分反映纳税人在一定时期(一年)的收入水平及纳税能力,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原则;2避免将收入分散化而流失税源或降低适用税率,既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能对高收入者的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2)完善扣除政策,确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完善扣除额应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将其排除于纳税人行列之外,并减少高收入者偷漏税的漏洞。可行的做法是重新制定扣税额标准,适当提高生计扣除的基础。因此,在确定费用扣除额时,除基本扣除外,还要考虑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扣除,使这项改革能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相衔接;再有,确定费用扣除额,还须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本人负担能力。两个月收入相同的职工,一个肩负着沉重的家庭负担,而另一个尚未成家,如果采用同样的费用扣除方式必然使个人所得税制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这就要求按照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实际负担,赡养人口多少,年龄大小状况分别确定个人生计扣除额。根据目前收入水平情况看,纳税人生计扣除额应由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合计18000元/年),这个标准比较合适,既可达到比较广的覆盖,不会影响聚财的功能,同时又能保证一个单职工三口之家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500元(年6000元),基本能维持生活而免于纳税。 (3)优化税率,合理税收负担。由于税率结构是影响税收杠杆作用程度最重要的因素,它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和累进程度,所以设计一个合理的税率结构非常重要,在具体操作中需要考虑:1遵循国际惯例,将收入分为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分别申报,分别适用不同的累进税率,对后者规定较高的累进税率。而我国目前的事实是,个人所得税来源构成过重地偏向属于劳动收入的工薪所得,而对非劳动来源的高收入实行轻税政策,这是不利于实现公平分配目标的。2调整税率级距,在尽可能扩大综合课税项目的基础上,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两个超额累进税率表合二为一,实行5%~35%级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各项所得,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以平衡税赋;另外,为了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还可以增加一项加成征收的措施,即5%~35%的税率不变,但当所得额超过一定的标准后,再加成10%~20%.这样,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能使高收入者多缴税。 (4)扩大税基。为了能有效地扩大税基,适应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切可以衡量纳税能力的收入,改变目前的正列举方式规定应纳税所得,取而代之的是反列举规定不纳税的项目。另外,减少减免税项目,根据我国国情,可保留的减免项目应包括:1失业救济金及其他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2法律规定予以免税的各国使、领馆外交代表、外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3按国际惯例,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各种协定中规定的免税所得;4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4 改革的配套条件 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界定个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显性化。2实行并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解决税源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问题。3实行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纳税人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并在条件具备时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为税务机关掌握个人收入创造有利条件。4强化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建立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不断增加的趋势是必然的,但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制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不容忽视。为了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也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并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只有这样,个人所得税的潜在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 沈肇章。税收概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 [2] 陈穗红。中国税收政策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Z].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4] 王平。专家学者评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J].纳税人,2001,(6) [5] 徐辉。课税强度远低于世界平均[N].国际金融报,2002-08-05. [6] 柴今。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N].经济日报,2002-06-20.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个人所得税改革效应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作用,即减轻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加大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降低基尼系数。并通过经济学原理从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了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使中等收入阶层收益最大,而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从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最大的结论。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标准 消费理论 改革效应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也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逐步成为各地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国家征得的75%的个人所得税却来自中低收入者,这显然与当初个人所得税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因此,我国酝酿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延续了20多年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尽管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会造成短期内的个税减收,但从长期来看,个人所得税仍是我国税收增长潜力最大的税种之一。再者,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将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从而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形成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而且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这体现了国家积极鼓励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趋向。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加大了税收的征收力度。本次调整个人所得税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的作用。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 减轻了工薪阶层的负担 本次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将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翻了一番,不是立足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立足于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按有关部门的计算,我国城市居民年消费支出月为1143元,将扣除费用确定为1600元,使中低收入者保证基本支出得到满足后略有结余,这是顺应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费用支出加大的合理调整。而在此之前,工薪阶层在基本生活需要未得到满足前就需缴纳所得税,显然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发展经济目的“是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这一宗旨的。本次个税改革的取向在于减税,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减轻,甚至根本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据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于工薪阶层。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1600元后,有人估算,财政可能因此减少280亿元的收入,也就是说工薪阶层每年可减少280亿元的纳税负担,也就意味工薪阶层增加可支配收入280亿元。根据税收乘数原理,280亿元的减税可形成社会需求1120亿元。据国家税务总局预测: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减收部分占到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05亿元的16%左右。(二)加大了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目前所得税种中最能体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税种。在降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同时,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个人所得税在调整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在征管方面研究新措施、引进新手段,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关键。本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对富人进行重点征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提出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将以前的单项申报改为双项申报,即将原来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改为高收入者的工作单位和其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违法。条例规定,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就形成了对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实施条例中,高收入者也有了明确的定义:“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全国统一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促进地区间的公平。如果对高收入地区实行高费用扣除标准,低收入地区实行低费用扣除标准,反而将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这将与个税本来的调节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各地实行统一的纳税标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将产生很大益处,西部相当部分中低收入阶层将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有利于鼓励消费,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里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对收入进行二次平衡。富人和穷人是财富分配链中的两端,要缩小贫富差距,就是要从富人那里分割一定的财富,用来补贴穷人。而在我国近十多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达到0.45,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者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贫富差距凸显与个人所得税制度失效是因果相生的。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违背了大家公认的“二八定律”。而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占收入或消费总额的50%,但是,这20%的富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竟然只有10%。这充分说明,个税不但没有实现从富人到穷人的“调节”,相反,这种财富的二次分配还处于一种“倒流”状态中。长期“倒流”下,只能是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社会贫富差距仍将继续加大。有人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只有通过政府的税收强制手段才是完成“调节”的最有效方式。对比中国这样的“制度失效”,新加坡的个税政策无疑可以借鉴。新加坡总理发布税务报告称,占人口总数20%的新加坡富人交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数的93%,意即:个税基本都是由富人承担。新加坡政府另外对市民有各种补贴,其中占人口80%的市民,其补贴和交税平衡后,都有净入账;只有那20%的富人是净出账,2003年富人的平均净出账是4.3万新币。富人承担几乎全部的个人所得税义务,政府收缴上来以后通过补贴等方式实现对穷人的再分配;富人在纳税活动中付出义务,穷人从纳税活动中获得好处——这才是一个正常有效的个税“调节”状态。中国公众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期待,很大程度上寄托在个税制度的归位中。税收制度对广大中等收入群体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作用原理是“限高,促中,提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对降低基尼系数有明显的作用。 二、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效应——个人收入增加产生的效应 (一)收入变化对消费的影响正如前面所说,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减收也就意味着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根据西方经济学中对国民收入的研究,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收入水平的高低、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以及即期可实现的购买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消费需求的大小和强弱。宏观经济学中对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第二阶段的生命周期理论、持久收入理论和相对收入理论;第三阶段的霍尔随机游走假说,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大量的假说。这些理论思想为我们研究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提供了借鉴和思路。1. 消费理论 (1)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凯恩斯认为,在短期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收入的多少,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也会增加,消费是“完全可逆”的,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增长,边际消费倾向逐渐递减。(2)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该假说首先假定消费者是理性的,能以合理的方式使用自己的收入,进行消费;其次,消费者行为的唯一目标是实现效用最大化。这样,理性的消费者将依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其预期寿命来安排收入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比例,即每个人都将根据他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他的消费支出。消费不是取决于个人现期收入,而是取决于其一生的收入。(3)弗里得曼的持久收入假说。弗里得曼将个人的收入分为持久性收入和暂时性收入。持久性收入是稳定的、正常的收入,暂时性收入则是不稳定的、意外的收入。弗里得曼认为,决定人们消费支出的是他们持久的、长期的收入,而不是短期的可支配收入。因为短期可支配收入会受到许多偶然因素的影响经常变动,人们消费与短期经常变动的收入没有稳定函数关系。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人们实际上是根据他们在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来进行消费的。(4)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假说。杜森贝利认为,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到周围人的消费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到自己目前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到自己过去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上述消费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尤其是稳定收入的确是影响消费的最主要因素,而本次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正是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稳定而持久的收入。2.收入对消费影响的分析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GDP已经突破1万亿美元,人均超过800美元,整体上已从“八五”时期的世界低收入国家行列跃入世界中下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社科院和国家统计局都曾经做过全国社会阶层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基本上认定,中国的“中间阶层”人群数量大量增加,已经占总体人口的15%-18%左右。随着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中国消费率将不断上升,预计从2002年的58%上升到2010年的65%,并于2020年达到7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迅速增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是购买高端、新型商品,从而推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去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正是消费升级的起跑线。目前在人均GDP逾3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层“扎堆儿”的沪、京、粤、浙等沿海发达地区,消费升级表现尤为明显,这些地区已经率先进入小康阶段。中等收入阶层消费支出中,2002年与1992年相比,食品、衣着等生存型的消费倾向下降了22个百分点,而医疗保险、交通通信、娱乐文化教育、居住等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倾向却显著上升,提高了17个百分点。不动产、金融和保险类投资成为时尚,城市投资者渐次浮出水面。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这群人已经开始追求经济安全、享乐和发展,一个稳健的投资理财计划对他们会很有吸引力。中等收入阶层的储蓄性支出正向投资性支出转变,股票、教育、保险等成为他们消费的热点,而且他们普遍对品牌的忠诚度较高,消费理念非常成熟。最近,某公司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理财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理财工具价值的认同方面,风险较低的保障工具如子女教育基金、保险、国债等增长幅度最大。中等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最高,为1.1,即每增加1元收入,可带动1.1元的消费。其后依次为:中高收入人群、最高收入人群、最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力量。这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对中等收入人群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全国约有2.5亿多从业人员达到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人群的成长势必带来消费的转型,即生活质量越加受到关注,从追求数量型向讲求质量型迅速转变;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居民可支配收入将有所增加,消费开支绝对量也会增长,同时投资类消费比重也将随之上升。这些积极变化会反过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特别是将提升第三产业,迅速增加对第三产业的需求,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变中国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不合理状况。三、 结束语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大幅提高800元,与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提高的发展趋势相一致,体现了国富民强的发展经济的宗旨。这次个税改革不仅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加大了个税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缩小了收入差距,降低了基尼系数,提高了人民的购买力,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个税这次改革产生的良好效果,对国民经济发展必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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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es recognize impairment whe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 carrying amount of a long-lived asset or asset group exceeds its fair value and is not recoverable. A carrying amount is not recoverable if it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the undiscounted cash flows expected from the asset’s use and eventual disposal. FASB defines impairment loss as the amount by which the carrying value exceeds an asset’s fair value. CPAS need not check every asset an entity owns in each reporting period. When circumstances change indicating a carrying amount may not be recoverable, CPAS should test the asset for impairment. A test may be called for when one or more of these events our: A significant decrease in the market price of a long-lived asset. A significant change in how a pany uses a long-lived asset or in its physical 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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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职能会计监督问题摘 要:会计是一个信息和控制财务系统符合会计目标的信息控制系统,信息反映过程是一个记载历史的过程,真实的反映其主体的经济活动,而会计监督是用职业规范、法制监督自己的会计行为,但会计人员是否真的能够承担,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待讨论。 关键词:会计职能;会计监督;会计目标 1 会计本质与会计职能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其中一种较流行的观点是“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我们认为,定义是揭示一门学科的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对会计的定义要求它能揭示现代会计要领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现代会计至少包括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分支。其中财务会计以向主体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相关信息为基本任务,管理会计则主要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作为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它们成为主体内、外部会计信息的渊源。从理论上说,一个独立的信息系统应具备特征包括:①以对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为基础;②在必需的数据基础上产生有用的信息;③把数据转换成信息并传输给使用者。但这仅仅是财务会计应发挥的功能,旨在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现代会计的特性,不仅在于上述三个方面,它还包括了对信息的利用和对信息合意性的控制。其中利用信息是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者要共同履行的职责,即会计的分析、评价等。而对信息合意性的控制是管理会计所特有,它要根据企业已定规划的要求,调整其财务数据,使之符合企业规划目标意图。从这一点看,把现代会计定义为一个财务信息控制系统更为准确。如果把会计定义为“信息系统”,那么它要解决的是主体(如投资人)对客体(如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确定性的认识以及使信息“保真”的问题,只要使得信息使用者正确了解到客观的信息,那么作为舆论系统的使命便完成了。显然,“信息系统”的观点是针对财务会计所下的定义,而把管理会计摒除在外。事实上,现代会计不仅要解决“信息系统”应解决的问题,而且要更进一步地解决主体对客体的确定性的保证和实现问题。同时还必须按照目标要求,能动地对输出的会计信息进行“干扰”,使之符合计划与决策的要求。这就是作为一个控制系统所有的作用。 所以,现代会计是一个旨在提供和控制财务信息,使之符合目标的信息控制系统。这个控制系统把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兼容于一体,既体现了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又表达了管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合意性,从而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信息范畴统一起来,更有效地发挥会计职能作用。 不言而喻,会计信息控制系统的职能就是为企业外部和内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相关、合意的会计信息。 2 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 既然我们把现代会计定义为一个信息控制系统,这个系统就有它既定的目标。即会计的目标是向主体外部的利害集团和内部管理当局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这种认识似乎顺理成章,因为作为财务信息的生产地,会计不就是为提供信息而存在的吗?然而这种认识太表象化。 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投资人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的财产权的分离,有限公司是其典型形式。由于投资人的所有权与经理人员的经营权的分离,因而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投资人授权给经理人员为其利益从事经营活动。实际上这种“代理关系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中,存在于企业每一个管理层级上”也就是说,企业是由与企业契约有关联的各种利益集团组成的。这些团体为了各自的利益,为企业提供某种投入(资本、管理、技术、人工等),以期从中获得报酬。但由于它们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为了降低代理风险与成本,提高代理效益,自然要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契约来限制不利企业价值增长的行为和合理分配企业创造的现金流量。 代理关系的产生有赖于经济职能的分解,现代企业经济职能分解有两种最基本形式: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种分离导致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出现,公司所有者只是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对公司法人财产权保持最终控制。二是,政策制定与行政管理分离。这种分离导致了公司高层领导(董事会、总经理)与中下层领导及职工之间的复杂的代理关系。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沟通、激励、协调代理关系的管理机制,而在这个管理机制中,会计接受委托的责任是,将各代理关系中产生的代理活动及其结果,遵循一定的规则,客观地记录下来,并经一定程序的加工整理,如实地报告给代理关系的双方,供其决策作依据。而且,在现代企业两个基本代理关系中,这种受托代理人的经营责任的报告,应由财务会计承担;决策者与具体管理者及员工的代理关系,属于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这种内部的经营责任的报告,应由管理会计承担。所以,现代会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它在代理关系的管理机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计以货币度量形式将经营者的所有经济活动的价值方面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汇总、整理、最终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将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向委托人报告,并请求审计,以解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这就是现代会计目标所在。“会计人员应站在受委托者立场,帮助受托认定和解除受托责任,会计的终极的、原本的目的始终在于完成和认定受托责任”。 目标是欲达到的境地与标准,也就是说目标是最终的结果。引申到会计,认定和解除受托的受托责任就是现代会计最后的目标,也是会计工作的终结。那么提供财务信息是不是会计目标?自然不是。提供会计信息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而经营者的决策是为了完成其受托责任而必须进行的工作,投资人的决策也是为保证其委托利益受到保障进行的工作,会计只不过是为帮助他们完成委托和受托责任进行决策。由此可见,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就是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 3 会计环境与会计职能 勿庸置疑,会计所处的环境对会计目标的确定和会计模式的选择是有重大影响的,会计环境对会计职能的影响也自然存在。 会计受环境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因素对会计影响是最大的,诚如一位名人所言:“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点已为我国经济改革以来的实践所证明。并且我们也看到,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带来会计制度的变革。企业管理体制及组织形式的变革也会带来会计职能的返朴归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通过政府的代表直接行使企业财产的经营权,会计工作仅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为宏观管理提供设定的各项财务指标和数据,而且会计作为国家财政、计划在企业延伸,理所当然就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会计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势基础已经丧失。企业生存于日臻成熟与完备的市场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形式发生根本转变,国家要通过财政、税收、货币、产业政策等来实现与企业的协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成为企业内、外部利益集团及政府关注焦点,因为,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直接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协调。但是会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会计部门只能是一个主要以财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为决策人和执行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情报部”,它的地位决定了它不是一个决策或权力机构。会计所能做的,就是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各方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能力提供财务信息。而且置身于企业利益之中,会计不具备代表国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精神上和物质利益上的独立性,所以,会计的所谓监督自然就随着经济环境的变革和外界强制力的弱化而解除了。这种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只能通过建立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和以立法形式明确企业管理当局的财务与会计责任来落实,而会计只是要充分地发挥其惟一的固有职能———反映或提供财务信息。 4 关于会计监督问题 综上所述,现代会计是一个以提供客观、相关、合意的财务信息为职能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以完成和认定受托责任作为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下,服务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的会计是为企业内、外部提供决策依据的信息源。 然而理论对会计职能的讨论由来已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择其基本观点,普遍认为会计有两大基本职能,即反映与监督。所谓反映,就是客观地记录和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与经营成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提供财务信息。无论对会计职能持何种观点者,都认为会计有反映职能,看来,会计的提供财务信息的职能是得到广泛认同的。 会计有没有监督职能?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①许多同志认为马克思关于会计是“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这句名言,是对会计职能的最好概括,其中提到的“控制”就是监督的意思。笔者认为这段话,应根据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及当时会计的发展水平来理解。19世纪中叶的会计是集会计、财务、审计、计划于一身的,会计扮演着多种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认为会计有监督职能是合情合理的。而在会计、财务、审计等学科已经独立的今天,会计的监督职能随之解除了。 ②职能者,事物之固有功能也。会计职能应当是会计所固有的功能。会计的“监督职能”要求会计人员担负代理国家行使行政监督权,这不是会计所固有的职能,是外部强加的责任。 ③如果说有会计监督,那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行为监督,即自我监督;二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监督。前者应当理解为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以职业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自我约束(自律),正如从事任何职业都应有其职业道德一样,如果把这个意义理解为会计监督,虽然牵强,也无可厚非。对于后者,应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来分析。其一,会计人员属企业的普通员工,他的各种利益均受制于企业,若要会计人员监督厂长经理,实际是一个“虚拟”监督,原因在于厂长经理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要比国家与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具有更大的“趋同性”。况且要一个命运攥在他人手中的会计人员去监督他人,岂非儿戏?其二,要会计人员按法规要求对企业经营施行监督是一种外部强制力,问题在于,会计部门是否是执行部门,会计人员是执法人员?谁来保障他们的执法力度和弥补他们因执法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实际上把这超负荷的监督职能强加于无职无权的会计人员身上,其结果只能导致法规效力的弱化,而会计人员的惟一选择就是为自身利益所驱使,站在企业一方。 ④会计监督意指会计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监督,它与会计人员按准则、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需要相应职权地位为基础的,后者则是由会计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把会计人员按会计工作规范提供信息,根据会计资料进行预测、分析、参与决策也视同监督,未免把监督的含义扩大化。如此一来,恐怕就不存在没有职能的工作了。 ⑤有意地拓宽会计职能,造成后果是会计对其他工作的职能(如财务、审计、计划等工作)越俎代庖,这种“侵权”行为违反了职能界线,必须明确管理原则,反而会造成各项工作的混乱。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不具有监督职能,而恰恰是“提供一种信息的工具,通过该工具把创利企业业绩的有关信息传递给有兴趣的人士。会计提供的基本资料是投资过程中各方经济决策的基础……。会计从而有着三种基本职能:计量经济活动以指导企业家和投资者;计量利润以作为计算风险资本回报率的基础;确保给投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方提供经济状况和业绩报告。这些职能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得以履行:管理会计提供信息给企业家用于控制和计划他们自身的活动;财务会计提供必要的信息供投资者参与企业家的活动过程”。而这三种职能归根到底就是一种职能———提供财务信息。 [参考文献] [1] 庄丹.会计目标与会计职能之再比较研究.会计研究,1996,(6). [2] 吴敬琏等.大中型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 [3] 李心合.论现代企业代理关系与会计立场.财经问题研究,1995,(5). [4] 杨时展.现代会计的特质.财会通讯,1991,(3). [5] 杨时展.会计信息系统说三评.财会通讯,1992,(6). [6] 五华.会计控制职能质疑.财会探索,1987,(3). [7] 刘执玉,雷永朗译.自由市场经济中的会计.对外经贸会计,1994,(12). 作者:张玉芬 来源: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年第21期

2017会计监督论文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加强措施论文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会计核算是财务工作的基础, 高质量的会计核算对财务管理和决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揭示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阐述了现阶段事业单位加强会计核算的现实意义, 结合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 指出了在会计核算中会计人员素质和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并在此基础上,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概述

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性质, 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是公益性质的, 可以将其分成两种类型:即公共服务性非盈利单位和能够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单位。收付实现制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核算原则, 记录和反馈相关财务活动的发生情况, 在编制单位预算时, 以此为重要参考依据, 也是核查预算的执行情况的依据。

(一)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 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国家直接拨付运营资金, 也由国家预算支出进行控制, 没有盈利性, 只有公益性;也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具备一定的盈利性, 其核算原则除了收付实现制之外, 还有权责发生制用来核算其盈利情况;二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同于企业, 没有所有者权益与利润分配等组成部分, 不需要进行成本核算, 仅包含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及支出五个部分。从以上分析可知,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资金流入和流出的操作与督管。

(二) 事业单位加强会计核算的意义

1. 有助于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的准确性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汇总归纳财务数据、完善财务信息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已经基本实现了电算化, 能够客观体现单位各项活动的运作情况, 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时, 只有财务信息系统中的基础数据真实完整, 财务分析报告才能得出有效和客观的结论。可见只有加强和注重会计核算, 才能确保和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分析的准确性。

2. 有助于提升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有效性

只有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财务分析报告才能具有实效性和客观性, 财务信息量化分析才能准确。因此, 会计核算的真实有效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有效开展, 事业单位由此也才能进行财务分析和资金运行, 也可以此为参考进行判断分析进行相关决策行为。

3. 有助于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全面性

行政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项活动制定全面的财务计划,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支、资金运作以及进行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产品等方面, 这些财务计划都要以准确的会计核算为基础才能有效地确定。因此, 财务核算贯穿了事业单位的各项活动之中, 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保障作用, 有助于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全面性。同时, 事业单位的全面预算工作也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资金运作管理、项目开发等也离不开会计核算。

二、现阶段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单位领导者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某些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会计核算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由于领导不能积极了解会计核算工作的相关知识及其重要性, 也就不能正确指导各业务部门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由于缺乏指导, 各业务部门对会计核算工作也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 导致会计部门的核算工作得不到良好的配合, 因此也无法保证从各业务部门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始资料, 从而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基层业务部门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认识往往也不够, 在财务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 造成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出现各种不规范的做法, 如错填漏填原始凭证、签字流程不严格等。

(二) 基层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工作中不仅要用到统计、核算、税收、金融、法律法规及所在行业的专业知识, 还需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工作方法、制度法规等。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不少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 认为记账、报账、做报表就是会计的全部工作, 导致会计人员的知识面偏窄, 缺少学习各方面知识的主动性, 业务能力不全面, 综合性考虑问题的能力较弱。另外, 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准。所以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也需要提高, 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如果有虚假内容, 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严重时还会干扰经济的正常运行。

(三) 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如果难以执行操作, 也会影响会计核算管理的有效性。虽然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但有的内控制度可操作性较差, 执行力度不强, 使得会计核算管理缺乏规范,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达不到预期效果, 也会导致上级单位的监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失控也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如各项收支不能及时入账, 会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整个预算资金的执行都造成影响, 严重的会对国家资金进行截留等问题。如果会计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执行和缺乏惩罚措施, 就难以防止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 使得事业单位资金风险加大。

(四)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一个很常见的问题是对预算管理重视不够。某些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管理期间, 经常缺乏综合统筹考虑, 预算的编制往往不够合理;一些单位在预算执行期间, 存在经费支出控制不严、经费开支的事先审核和事后监督不规范、不能按期初预算来执行, 也不能及时对预算执行进行定期评审等问题。预算管理水平低下造成了单位财务风险增大,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需要迫切改进的方面之一。

三、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 提高事业单位对于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 事业单位领导要提高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程度, 应了解最基本的会计核算知识, 这样在管理会计部门的过程中能够给出导向性的意见, 引导会计部门正确开展相关会计核算工作;其次, 单位领导应对各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重视会计核算的要求, 使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会计核算工作, 各部门之间能够开展有效的沟通交流, 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向会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最后, 基层业务部门也要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纪律, 踏踏实实的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不做错账和假账。

(二) 提高基层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财会人员承担了会计核算管理的主要工作, 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决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应不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学习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需的专业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在此同时, 会计人员还应将学习会计政策与单位的具体业务相结合,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 使会计核算质量稳步提高, 确保给出正确的会计信息, 以辅助决策者做出正确的选择, 提高事业单位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三) 制定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确保会计信息的高质量, 必须实行会计内部控制。每个事业单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内控制度, 且要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相协调, 具有良好的可执行性。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事业单位的资金核算, 加强资金审批流程管理, 从制度设置和有效执行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以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资金的使用和流向进行监管和审查, 对各类违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提高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 合理编制事业单位预算

事业单位内部要从上及下提高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 做好宣传工作, 使领导及员工充分了解预算管理过程的重要性,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计划开展相关工作。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 要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情况, 根据本单位现有资源情况进行调配, 合理分配相关资源, 实行零基础预算。预算编制方法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 将全部支出纳入单位预算, 使预算编制全面而准确。在预算指标下达之后, 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加强收支管理, 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杜绝资金的浪费和超支现象的发生。年末要对比财务决算数据对预算目标完成情况及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分析指标差异形成的原因, 对经营业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 为预算的目标或标准的调整与优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基础, 以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总之, 事业单位要重视会计核算, 并根据单位业务特点不断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各财会岗位人员要持续加强学习以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 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单位管理者要充分了解财务管理工作, 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给出正确的指导和建议。对于核算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监督, 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只有这样, 才能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水平, 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马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17 (02) .

[2]赵靖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7 (08) .

金融学位论文

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以下是我收集的金融学位论文,欢迎查看!

对于金融管理工作而言,金融会计在其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力,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从金融危机之中,我们就可以清楚的认识到金融会计的重要性,因此,对金融会计的风险要予以高度的重视。本文主要围绕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化解方法。

前言

近些年来,随着各种金融案件的频繁发生,人们对金融会计的风险规避变得更加重视。而在金融会计的主要功能中,核算与经营管理是其中的主要功能,故此,通常所说的金融会计风险,也就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核算出现了失误,继而导致企业的决策出现了重大的失误,进而引发一些不确定的损失,金融机构也会受到信誉乃至财产生的损失。因此,我们要切实安继强对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一旦出现风险,那么就急需要用最快的方法进行解决,以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类型

1.信息失真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人为的原因,也就是会计人员做出了一些违规行为,以促使自己的利益需求得到满足。二是因为技术方面的原因,当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对会计准则以及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也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又会带来较大的风险,因为其掩盖了真实的情况,导致经济运行偏离了正常的运行轨道,最终造成决策失误。

2.监督乏力

会计监督属于一种监督方式,能够进一步改善企业管理内部的经济,能够极大的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会计工作往往会与金钱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会计工作人员很容易做出一些违规行为。而这些违规行为的产生主要还是因为会计核算的监督不力,虽然我国大多数法律都要求企业要依法经营,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惩罚制度却未能跟上。与此同时,内部监督力度不强更是会导致会计人员更加嚣张,不仅会存在技术上的失误,还会导致一些携款潜逃的案件发生,这种违规行为也就增加了经营风险。

3.财务成本风险

财务成本核算主要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成本耗费进行计算,故此,与经济利益有着较深的影响。然而,如果在财务核算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不恰当,那么就会蒙受较大的财务风险。对于银行而言,存款就如同救命草,它能够促使银行的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但是银行在扮演着存款角色的同时,还扮演着支出大户的角色,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然而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都面临着融资困难的困境,向银行借款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银行就是其救命草。然而,无论什么银行都不愿意提供长期信贷,所以,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困难,而这就会产生债务风险。若投资者没有对所筹集而来的资金予以科学合理的利用,那么就会造成银行的财务成本风险。

4.操作与管理

若操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者说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那么也会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而这项风险往往是由于操作人员的技术所导致的,一旦处理不当,那么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受到损失,此外,还会导致领导的决策出现失误。

5.会计创新风险

不管是从摆脱当前的困境出发,还是要应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会计都是需要不断创新的。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着较大的发掘潜力。但是如果创新不结合自身的情况,就会导致一些无法控制的效益风险的发生。

6.支付结算风险

会计结算制度历经多见的发展与实践,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然而,在实际工作之中,尚有较多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特别是在大额提现方面,需要高度重视。而在大额提现中,越权办理大额支付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由于一些会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极度缺失,这种状况的表现非常突出,并且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果对大额的提现不进行严格的审核,那么就很容易导致支付结算风险的产生。另外,随着票据的使用范围被逐渐的扩大,许多伪造的票据纷纷涌现,而这就给我国银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假票所设计的范围较广,存在着较大的隐蔽性,一旦出现内外勾结的情况,那么将造成恶劣的影响,会扰乱企业的正常生产,会使银行的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假票泛滥的现象,还是因为我国各部门对票据风险的认识较为缺乏,制度观念较差。主要来说,假票泛滥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所造成,(1)协调不够、(2)票据的印制不够规范、(3)票据的质量存在较大的问题、(4)银行辨别假票的技术还较为落后。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

在金融这种高风险行业中,金融会计是其中的基础,如果这种基础不够稳固、不够扎实,那么就会使金融安全难以有效的运行,会导致企业不能够取得良好的发展。因此,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防范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对相关的'制度规范进行完善

现如今,金融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之有关的会计制度去没有得到完善,因此较易导致一些会计风险问题的存在。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各金融企业应该对会计的职能管理进行完善,加强对会计的工作秩序的整顿,以提升真实核算资产的质量,进而更好的来防范会计风险。与此同时,在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同时,还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在制度上,我们又分为以下几种,第一,会计工作制度、第二,管理职能制度。会计的工作制度主要是以自身为基础,改变一些方法,例如,对一些账目的条件限制进行放宽,对于一些苛刻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改革。但是管理职能制度则不同,其主要是为了实现内部控制,为了实现监督职能的更好发挥。

2.建设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在金融机构中,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是其中的运行机制。从决策实施再到控制与监督,能够促使金融企业的管理者在一个最短的时间内发现所存在的风险,进而予以及时的解决,以减少因为监督乏力而导致的利益损失,促使会计工作能够井然有序的运行下去,从而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若没有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那么就会造成信息失真的现象频繁发生,会导致混乱的财务收支管理出现违规操作,这就会导致国家或者是单位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加强会计人员的建设

加强会计人员的建设,对会计人员的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进行培训,防止它们在技术上出现失误,从而减少因为技术失误而导致风险的产生。此外,要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进行教育,防止他们因为满足自身的私益而出现了违规的操作。还要加强会计岗位的考核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的会计人员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果会计队伍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政治素质好、(2)业务素质硬、(3)管理水平高,那么就能够有效的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危险,

4.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操作手段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操作手段,是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防范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是由于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当对各类账目进行查看与分析时,只要进入到会计核算系统之中,就能够得到预期的结果,这也就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继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因此,要提供信息完整的的会计信息,就要建立一个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在今后必然会取得更好的发展。

三、分析与建议

综上,会计金融的风险与以下几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1)机制、(2)企业的管理、(3)会计工作人员,因此,我们就需要予以各个击破。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会计制度,建立一个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通着这个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来对会计人员予以管理,以培养出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进而防范因为个人的疏忽大意而导致效益的风险。

四、结语

对于金融管理工作而言,金融会计在其中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发生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在金融工作中,金融会计的作用至关重要,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金融会计的防范措施。而这就需要我国对与金融会计有关的制度机制进行不断的改革,要求企业要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此外,企业还要以当前的市场情况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来不断的完善本企业的经营策略,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规避金融会计风险。

摘要 :在世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改革,金融体制会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波动而波动。现代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核心是金融行业,而拥有良好的金融环境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着金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金融行业存在着高风险性,世界经济秩序发生混乱,发生金融危机,也就会制约着金融行业发展。因此,金融行业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风险,就必须事先做好防范措施。本文介绍了新型金融环境下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 :金融环境;风险;措施

一、浅析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

1.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的实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过快的前提下,市场经济的不足日益显露,垄断、官场腐败和社会腐败、不公平竞争等,使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加重了金融会计的风险。

2.金融会计机制存在问题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推动我国经济越快越好的发展,金融行业实行了金融改革,促使金融机构设立门槛相对降低,更多的金融机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金融机构毕竟处于起步阶段,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相差甚远,发展还不够成熟,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尤其刚起步的金融机构还不能完全符合金融会计制度的要求,对风险发生的防范意识薄弱,不能做好控制和防范措施。而且,我国的现行的金融会计制度存在不足,它更多强调金融机构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并未对前期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出合理准确的说明。

3.管理模式不健全

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一系列关于金融会计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出台,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在外部减轻金融会计风险,营造了相对安全的外部环境。但是最主要的风险出在金融机构的内部。很多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管理模式不健全,管理机制混乱。内部的改革停滞不前,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管力度差,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金融会计机构内部的人员不能坚守职责,出现一些凭证填制错误,会计信息失真、不按工作流程走,越权工作、私吞企业内部资金等混乱内部管理现象,内部更容易产生金融风险。

4.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从业人员是金融机构正常运行的重要主体,当前,很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无法达到金融行业发展的要求,直接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这个金融机构的发展。我国虽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支持金融企业的发展,高校设立专门的金融专业来培养和训练人才,但是这些人才最后都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中坚力量。而且在人才短缺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往往会降低招聘标准,招到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缺少专业知识的人员。所以,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也是加大金融风险的一个因素。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金融会计体系

建立健全金融会计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是金融机构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动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就要建立健全金融会计体系,建立内部规范化体制,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职责。与其他业务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的防范金融会计风险。

2.有效发挥金融会计核算监督职能

不管在各行各业,监督这个职能是必不可少的。规范金融监督体系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举措。有些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把监督这个职能直接缺失了,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风险,必须有效发挥金融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做好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制定好事后补救措施。各个部门相互独立,以避免出现越权工作,互相串通勾结等现象,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从业人员也要积极参加监督工作,调动从业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坚持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

3.注重综合人才培养

人才对于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在人员配置方面要慎重,要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岗位。并要求从业人员熟知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开设专门的职业道德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建立奖惩措施,激励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在工作中要优秀表现的,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又能对工作有效监督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于工作不认真,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员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而提高了整个从业团队的素质。

结语

金融环境是金融机构的依托,没有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机构也很难实现良性发展。当前,在新型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想要获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实现自身的健康快速发展,获得更多的基金,那么也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金融风险和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各行各业相互关联,金融行业出现波动也会影响着其他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对新金融环境下的金融会计风险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把握金融发展的大局,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以促进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赵鹤.新型金融环境下金融会计风险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J].商业会计,2016,01:49.

[2]李泽翊.新型金融环境下金融会计风险成因与防范措施[J].时代金融,2017,02:215.

[3]韩雪松.浅议金融会计的风险与防范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6: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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