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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船舶防污染对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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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船舶防污染对策研究论文

船厂主要污染应该有噪声,油类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主要应该减少噪声,垃圾收集吧。 既然是实习报告,应该根据你实际情况来写,也是个锻炼自己,增加自己能力知识面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了,对你以后工作有好处。下面的是某船厂的一个环评的一部分,给你做参考吧。污染分析1)废气污染物喷砂废气船体修理过程的打砂环节产生大量的粉尘。本项目船坞喷砂废气的产生源强为27kg/h,从而可以计算出本项目船坞年产喷砂粉尘48.74t/a。1.2喷漆废气项目喷涂最多产生甲苯0.9t/a、二甲苯0.8t/a。1.3焊烟气体成份复杂,较难定量化,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而对焊接烟尘则作定量化分析。1.4食堂油烟项目员工食堂设置1个灶头,一日一餐,合计工作2小时。1.5备用发电机与其他机动车辆废气2. 废水污染物2.1生产废水2.1.1船舱清洗水平均每天废水产生量约为0.1m3/d,年产生量36m3/a2.1.2压仓水平均每天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年产生量为180m3/a。2.1.3船体清洗废水待修船舶进坞后,在检修前,一般均需使用高压水枪对船舶外壳进行简单清洗。平均每天用水量约0.2m3/d,年用水量为70m3/a。2.1.4空压机等产生的废水目前空气压缩水、冷却水合计产生量约80m3,年排放量约28880m3/a。2.2 生活与办公污水包括职工食堂污水、车间办公废水、办公污水、船坞的生活与办公污水等。2.3 初期雨水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船舶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等生产垃圾,以及码头定期疏浚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等。3.1一般生活垃圾本项目现阶段每年修船3艘,根据近年的相关经验统计,船舶生活垃圾按在船人数计,发生系数按1.5kg/人•日计,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0.5吨/年。项目员工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平均约0.3kg/d,年产生量为5t/a。食堂隔油池每天产生废油约5kg,则年产生量约为1.8t/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2一般生产固废(1)废钢材废钢材是本项目最主要的生产固废,主要来源于被修理船舶的更换的各种废弃部件,以及机加工、下料等产生的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50t/a。(2)废胶条主要船舶更换的密封与减震部件,年产生量为0.8t/a。(3)废焊条废焊条包括焊接留下的根,全部分类收集后出售,年产生量为0.5t/a。(4)废铜件废铜件主要为修理船舶更换的一些专门的铜部件,以及废弃的铜线缆、漆包线圈等,由于这类固废销售价格较高,一般均单独收集后出售。(5)疏浚污泥3.3 危险废物油漆桶、乳化液桶、油污棉丝、废机油、废乳化液等4 噪声修船厂作业区常用的机械设备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本项工程主要的噪声源有:起重机、高空车、发电柴油机组、空压机、叉车等。机动车辆为非稳定噪声源。车辆行驶中,其发动机和冷却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亦会产生噪声。当有待修船舶进入码头,或修好后准备出航,为防止水上交通等事故产生,需要鸣笛,其噪声一般在85dB(A)左右.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污染物防治整改措施需要采取措施,实行雨污分流。经过现场勘查与研究,拟在厂区敷设专门的雨水管网。现由于厂区的广场现有部分空闲场地,在其东侧修建一初期雨水储存池,专门储存厂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暴雨前10分钟的雨水),随后,逐步泵入污水处理站处理。10分钟后的雨水,由雨水管网直接排入长江。2.废气污染物防治整改措施(1)船坞喷砂废气防治措施船坞本身就是半封闭状态的,在进行喷砂与涂装废工艺时,为了进一步减少其废气与污染物的生产、排放量,需用篷布将船坞的两端封闭。(2)食堂油烟职工食堂的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一般的油烟净化装置的油烟净化效率均能够达到90%以上。(3)焊烟治理措施目前,本项目所有焊烟均直接排放,未经过任何处置,为了进一步减少焊烟的危害与排放量,船体车间与广场等有条件的场所,其焊接烟尘全部采用移动式焊烟设备治理后排放。3.固废防治整改措施职工食堂的食品下脚料与食堂隔油池的废油分类收集。职工食堂的食品下脚料,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全部销售给有废油脂加工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处置。4.噪声防治整改措施需要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确定需要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

船舶防污染措施(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干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对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二)船舶防污染管理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昭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中换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 和附则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三)开发“绿色”船舶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船舶防污染毕业论文

浅谈船舶舵机的安全检查 摘 要:由于船舶舵机对于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性,所以对船舶舵机的安全检查是船舶安检人员的经常性工作,本文希望通过对船舶舵机技术规范的介绍以及船舶舵机容易出现的故障分析和对船舶舵机进行安全检查的重点的论述,使安检人员在进行舵机安检工作时能够有所启迪。关键词:舵 舵机 安全检查一、前言船舶能够在水中按照驾驶者的意图航行,使船舶改变航向或维持指定航向,是依靠改变安装在船舶尾部的船舵的位置来实现的。正如鱼儿能够在水中游动自由,是靠摆动它的尾巴一样。可以说船舵就是起着鱼尾的功用。舵对于船舶航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谕的,当船舶航行时船舵发生故障,对船舶安全的影响是巨大的。二、舵机的基本组成船舵主要由舵叶、舵杆、舵机等部分组成。船舵能够接受驾驶者的命令并按照命令改变船舵的位置是依靠舵机带动舵叶来实现的,而舵机是整个舵系统中比较容易出现故障的部位,也是船舶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船舶安检时着重注意检查的地方。船舶舵机按驱动动力分为蒸汽舵机、电动舵机与电动液压舵机(简称液压舵机)。液压舵机具有重量轻、尺寸小、灵敏度高,工作平稳安全可靠,能缓冲风浪对舵叶的冲击,运转噪音低、振动小,而且可实现无级变速,功率的范围广。所以现代化的大中型船舶上,广泛采用液压舵机。故本文以液压舵机作为分析对象。液压舵机一般采用电动机带动油泵,因而又称电动液压舵机。液压舵机用油液作为传递能量的介质,利用油液的不可压缩性及流量、压力和流向的可控性来实现转舵。舵机通过油泵把机械能转化为油液的压力能,然后通过转舵机构把压力能又转化为机械能,来实现舵的左、右转向。液压舵机由三大部分组成:推舵机构、液压系统与操舵控制系统。推舵机构的作用是将液压能转换成机械能,推动舵叶偏转。液压系统的作用是向舵机提供足够的液压能.并设置所需的保护与控制装置。操舵控制系统的作用有二:一是传递舵令,二是控制操舵精度。按照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对舵机的基本要求,其中主要内容有:1.每艘船舶均应设置1个主操舵装置和1个辅助操舵装置。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布置,应满足当它们中的1个失效时应不致使另1个也失灵。2.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能在最大营运前进航速时进行操舵,使舵自任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的35°,并且于相同条件下自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的30°所需时间不超过28s。3.能在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但不小于7kn时进行操舵,使舵自一舷的15°转至另一舷的l 5°且需时间不超过60s。4.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5.操舵装置应设有有效的舵角限位器。以动力转舵的操舵装置,应装设限位开关或类似设备,使舵在到达舵角限位器前停住。装设的限位开关或类似设备应该与转舵机构本身同步,而不应与舵机的控制相同步。6.舵装置应有保持舵位不动的制动装置。7.当主操舵装置要求动力操作时,应设有1个固定贮油箱,其容量至少足以使1个动力转舵系统包括循环油箱进行再充液。贮油箱应以管路固定连接,使液压系统能在舵机室内便于充液,并应设有液位计。8.应设置两个独立的控制系统,见每个系统均应能在驾驶室控制。但这并不要求设双套操舵手轮或手柄。若控制系统是由液压遥控传动装置组成时,除10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外,不必设置第2个独立控制系统。9.驾驶室和舵机室应固定展示带有原理框图的适当操作说明。此说明应表明操舵装置控制系统和动力转舵系统的转换程序。10.由1台或几台动力设备组成的每一电动或电动液压操舵装置至少应由主配电板设2路独立馈电线直接供电。但其中的1路可以由应急配电板供电。三、舵机容易出现的故障对于舵机日常比较容易出现故障的情况,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属于硬件类的故障,二是属于软件类的故障。舵机的硬件类的故障是指与舵机相关的机器、设备发生了功能性的障碍,使得舵机不能正常工作发挥效用。常见的主要有:1.通信系统的故障。驾驶员发出的舵令信号不能输出至舵机,舵机接收不到舵令。驾驶台与舵机间无法通话等。2.电力系统的故障。动力电路、配电板等电力输出故障,使电动机无法正常运转。两路电力线路只有一路可以使用.3.液压系统的故障。液压系统密封性能出现问题,有油路泄漏或有旁通现象、主油路锁闭不严、油位过低、液压系统内有空气等问题。使液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软件类的故障是指与舵机运行有关的管理制度,船员对舵机的操作存在的问题。通常主要是船员对应急舵的操作不熟悉,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启动应急舵。四、对舵机安检的重点针对舵机容易出现的故障点,船舶安检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应急舵的有效性。按照现代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船舶应当具有两套以上操舵装置。一套主推舵装置,一套为辅助(应急)推舵装置。这是为了保证在主推舵装置出现故障时,应急舵仍然可以继续保持舵的有效性,保证船舶的正常航行和安全。对应急舵的检查一般要求船方进行应急舵的实操,观察应急舵是否能够使用,运转是否正常。检查舵的运转情况。在检查舵的运转情况时,一般应有两名船舶安检员相互配合进行。一名安检员在驾驶台发出舵令,另一名安检员在舵机间观察舵机对于舵令的反映。舵机在转舵运行过程中应运转平稳,无杂音无间歇性现象。从一侧满舵运行到另一侧满舵时,应反映灵敏,能够达到28S的时间要求。检查舵角指示的准确性。在舵机上都安装有舵角指示器,舵角指示器是为了正确显示舵叶转动的准确位置,其所显示的角度指数应与驾驶台操舵转向的角度度数相吻合。当舵角指示器显示不准时,就会影响到驾驶员的对船舶的操纵,使驾驶员的判断产生误差,有可能使船舶发生触碰事故。在检查舵角指示的准确性时,是由两名船舶安检员相互配合进行的。一名安检员在驾驶台观察驾驶台上的检查舵角指示器显示的读数,另一名安检员在舵机间观察舵机上舵角指示器显示的读数。二者应读数相同。检查舵角限位器的有效性。舵角限位器是起到了对液压油缸的保护作用。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油缸的活塞继续压缩液油,而舵叶已不再继续偏转,致使油缸内的压力不断增加,容易导致油缸破裂。而舵角限位器的存在就使得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触动限位开关,限位开关断开电动机的动力起到了保护油缸的作用。所以安检员在检查检查舵角限位器时,应让船舶驾驶员分别打满左、右舵,观察当舵角转动到最大角度时舵角限位器是否发生作用。否则应当要求船方进行修复。检查舵的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舵叶的转动是依靠油缸内液体传递的电动机动力来实现的。所以舵机的液压系统要保证不漏油,不漏气和不积气,才能达到传递液压力的目的。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对舵机的正常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安检员在检查舵机时,应当注意观察舵机表面和舵机间的地面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油污,还应当注意检查油缸表面是否存在修补过的痕迹。在检查液压系统的密封性时,应让船方开动舵机,注意观察舵机液压杆与液压油缸滑动处、液压油缸的其他接缝处是否有液压油渗出的现象。以便正确判断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同时在检查舵机时应注意检查一下液压油的品质。液压油是液压舵机正常工作的媒质,是液压舵机保持良好性能的保证。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对此有规定:液压操纵的操舵设备应设有能针对该液压系统的形式和设计保持液体清洁的装置。国内的船检规范也有类似的条款规定。可见舵机液压油品质是否良好对于舵机的正常运行确实很重要。液压油的品质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液压油在运转过程中,机器磨损下来的金属屑和水分混入到油中,对液压油造成了污染。二是液压油与空气接触会发生氧化反映,油品会渐渐下降,达不到机器性能的要求。这时应当更换液压油。但是由于液压油的价格比较昂贵,因此沿海船舶特别是个体船舶很少有更换液压油的。另外在舵机间的液压油补充油柜中液压油应保持一定的油量储备,这也是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在对舵机的检查过程中其他需要注意的,在舵机间应张贴有应急舵的使用操作说明,并通过与机舱工人的交谈,以了解他们是否熟悉应急舵的操作使用。通过以上的检查基本上可以完成对舵机的安检工作,对该船的舵机系统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希望本文能够为船舶安全检查人员有所帮助。参考文献[1]《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轮机》.1996.5.[2] 王福根.《船舶轴舵系装置》.2003.3.[3] 陈利军.《船舶辅机》.2002.9

不断增加的世界商船总吨位、数量,给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质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来自船舶污染的压力。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仅供参考!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篇一 船舶防污染 措施 【摘要】交通运输方式中海运呈最强势,承担着8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但不断增加的世界商船总吨位、数量,给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质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来自船舶污染的压力。鉴于此,处理船舶排污,防止船舶污染环境,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监控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势在必行,以让船舶安全、有效地航行在清洁的海洋上,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船舶污染;海洋环保;船舶管理;环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0278(2015)05-110-01 一、船舶污染 (一)船舶污染防护意义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开发领域逐渐从陆地向海洋延伸,深刻影响着海洋环境。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船舶在通常的营运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把一些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以至于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机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渔业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破坏海水的使用素质和舒适程度的有害影响,即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二)造成船舶污染的原因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船舶海洋污染可分为操作性污染和事故性污染。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营运过程中,航运人员有意或无意地违章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性污染主要是指碰撞、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海上交通事故所致的污染。前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后者,但因事故性污染发生的地点集中、溢漏量较大,往往造成更大的损失。操作性污染因其对海洋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远没有事故性污染大,往往得不到重视,但是其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威胁是不可忽视的。另外,船舶防污染设备故障,如处理油污水的油水分离器,处理残油、油泥、油抹布及其他可燃物的焚烧炉,处理生活污水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或配件不足无法 修理 等原因,无法处理船上污染物而船舶污水舱、残油柜、集污舱容量有限,又无法留存在船,只能排放入海,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船舶海洋污染分类 船舶海洋污染可以分为油类污染、有毒液体污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中油类污染最为严重。油船的溢油及各类引擎油、机械油及油脂等,特别是油船洗舱的残渣及油水混合物,混有油类的压舱水、洗舱水等,都是船舶通常向海中排放的污染物。船舶油污染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根源之一,对海洋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油类系指船舶装载的货油和船舶在运营中使用的油品,包括原油、燃料油、润滑油、油泥、油渣和石油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和油性混合物。船舶油类污染可以分成船舶油污水(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舱底残油、)和船舶溢油两类污染。 二、船舶防污染措施 (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 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 对联 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 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照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换发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 (三)开发“绿色”船舶 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 (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 经验 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参考文献: [1]王德才,曾令泉.论防治污染海洋环境[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6(6). [2]王涌,芮震峰,张志强海洋环境保护与船舶海洋污染防治[J]世界海运,2008(31). 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篇二 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摘要:经济危机影响下很多船只被迫停业,进行抛锚停泊,本文就从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法规出发,发现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和 方法 。尽最大可能的确保船舶的停靠期间,周边水域的安全与环境不受污染,而且船只能够安全停泊,使得船东的利益又不会受到一点损害。让海运事业能够营造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防污染;国际公约;停业船舶;停泊 Abstract: the economic crisi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many ships forced to either go out of business, the anchor, and this paper from the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laws and regulations set out, find out the safet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ships anch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scheme and methods. To ensure the best possible during the ship docked, the surrounding waters of safety and environment from pollution, and ships can be safely to anchor, makes the interests of the owners and will not be a little damage. Let the shipping business can build a harmonious development good atmosphere. Keywords: pollution preventio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Business for shipping; anchor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全球的航运事业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浙江、广东沿海一带海港及,我国广西贵港、广东佛山等内河水域也停泊了大量的停业船舶。很多船舶被迫停业,停泊在码头,这样就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船舶的抛锚、船舶配员、船舶维护保养、对通航环境的影响等这些因素都给码头的正常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所以针对此类长期停泊船舶的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问题,怎么样才能确保船舶停业期间能够安全停泊而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就成为了各个地方的海事局的迫在眉睫的问题了。 1、船舶在停泊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 首先在船舶停泊期间,船不经营,没有收入,那么船舶运输的企业肯定资金就会出现短缺,那么它必然会想进办法降低成本。在设备设施配备、船员配备、保养等方面必定会不按规定去执行。要么没有值班人员,要么就是不能正确抛锚,假如发现危险或者事故不能及时应对,对付火灾和台风能力都有限,这样就大大加大了事故的安全隐患,对通航水域安全、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也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所以停业船舶停泊后的安全问题和与防污染管理,涉及到环境污染保护、水域环境、船舶安全等很多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对对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问题各方的义务和权力作了规定,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去浅谈如何很好地落实安全与防污染,如何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而且国内和国际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正常的营运船舶,以前没有出现过因为经济危机而导致船舶停业的现象,所以相应的规范标准在国内外都是空白,虽然有一些这方面的探讨,但是还只是停留在理论的浅层次上的。然而国家立法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立法周期经常是1-3年,而目前停业船舶的锚泊现状越来越严峻,这时候法律监管的脱节已经不可避免。 2、解决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思路 (1)完善法律法规 国际公约只是公约均仅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对配员、设备、操作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但是,对于停业停泊没有具体的要求,只是针对航行与临时停泊、等待泊位期间,但是对船舶停业停泊后的管理,包括水域环境、环境污染保护、船舶安全和保安等相关事项,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有关的监管部门需对此方面的法规尽早地作出相应的补充。暂时没有法律可依据,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酌情处理。 (2)采取措施,降低船舶公司成本 参考国外的经验,目前可采取的措施。停航船舶经过注册之后可以不用定期检查,也不用配备全额船员,降低船舶在本国的注册费用。但是,停业船舶必须遵守最低安全和污染预防的要求,同时还不能侵占正常运行的航道,否则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撞船或者交通阻塞。监管部门可以船舶技术状况、水域环境、气象条件等方面给停泊船只指定/划定水域。只要船东想要再次使用船只的时候,船东只要提供一个由认可组织(RO)检查,涉及防治污染保护海洋、安全,并且能够严格遵守所在国以及国际的法律法规,经过认证后船东就可以很快地再次启用自己的船只。对于停业船舶的证书或者资料等方面的要求要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可以做出一定的让步,不需按照正常航行及营运的船舶的标准。在港口国检查、船旗国检查等方面也可以做出一定的豁免,但是对于停业船舶的某些关键性设备,如主机等,仍需按照一定周期进行维护,以保证这些关键的设备能正常运行。 (3)船舶配员和设备设施方面的改进 在船舶停泊期间,不但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还要充分考虑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至少应配备足以让船舶安全移泊的船员,值守船员必须合格,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保持锚泊、系泊、船舶应急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紧急状况,能够及时处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在停泊期间,可以对设备的基本性能要求可以稍微降低,例如、“操舵装置”“主推进装置及为其服务的辅助设备”、 “信号航行设备”、“电气装置”、“锚泊与系泊设备”、 “应急设备器材(消防、救生等)”和“无线电设备”等设备方面。 (4)监管当局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不仅仅只是针对本国籍船舶,还有很多的外国籍的船舶也停靠在我国的码头上,如果监管不当也会对我国环境污染保护、水域环境、船舶安全等很多方面造成危害,而且我们也有义务和责任去更好地保护海上安全与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强对停业船舶的监控,在日常监管中假如发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解决。切实保证必要时能为船舶安全与环境保护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防污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地深入地开展宣传 教育 工作,做好保护水域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各船舶上设防污和安全停泊警示牌或者固定 标语 等进行重点宣传,以提高广大船员保护水域环境的自觉性。 (5)停泊期间的防污处理 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各码头设置垃圾回收箱,各船舶应可以把船上的垃圾集中起来,倒入 垃圾箱里面。应向油轮舱内充入惰性气体并采取一系列防火防爆措施,减少船舶失事后 的溢油的可能性,确保航行安全;还可以在油码头应设置专门的污油水处理场,及时就地处理油轮的压舱水和洗舱水。 结论 本文研究停业船舶的目的,就是在履行国际公约前提下,能够确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同时又能考虑到船东的切身利益,给予其帮助。总之,船舶设备不但要不对船舶、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或构成威胁,同时还要兼顾船舶最低费用支出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宋家慧.船舶污染海洋环境 “防、救、赔”系统工程的研究 [J].中国航海,2009,(2). [2]《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标准》课题研究 报告 [3] 罗贤锋.对于船舶做好PSC检查工作的探讨[A」.2011船舶安全管理论文集[C],2008 [4] 刘文科.论国际海事组织与我国海洋环境制度建设厂D工中国海洋大学,2009 [5] 林建华.SOLAS公约的过去、现在和将来[J].航海技术,2005,(03)

有关船舶污染论文题目

不断增加的世界商船总吨位、数量,给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质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来自船舶污染的压力。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仅供参考!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篇一 船舶防污染 措施 【摘要】交通运输方式中海运呈最强势,承担着8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但不断增加的世界商船总吨位、数量,给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质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来自船舶污染的压力。鉴于此,处理船舶排污,防止船舶污染环境,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监控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势在必行,以让船舶安全、有效地航行在清洁的海洋上,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船舶污染;海洋环保;船舶管理;环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0278(2015)05-110-01 一、船舶污染 (一)船舶污染防护意义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开发领域逐渐从陆地向海洋延伸,深刻影响着海洋环境。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船舶在通常的营运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把一些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以至于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机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渔业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破坏海水的使用素质和舒适程度的有害影响,即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二)造成船舶污染的原因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船舶海洋污染可分为操作性污染和事故性污染。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营运过程中,航运人员有意或无意地违章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性污染主要是指碰撞、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海上交通事故所致的污染。前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后者,但因事故性污染发生的地点集中、溢漏量较大,往往造成更大的损失。操作性污染因其对海洋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远没有事故性污染大,往往得不到重视,但是其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威胁是不可忽视的。另外,船舶防污染设备故障,如处理油污水的油水分离器,处理残油、油泥、油抹布及其他可燃物的焚烧炉,处理生活污水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或配件不足无法 修理 等原因,无法处理船上污染物而船舶污水舱、残油柜、集污舱容量有限,又无法留存在船,只能排放入海,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船舶海洋污染分类 船舶海洋污染可以分为油类污染、有毒液体污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中油类污染最为严重。油船的溢油及各类引擎油、机械油及油脂等,特别是油船洗舱的残渣及油水混合物,混有油类的压舱水、洗舱水等,都是船舶通常向海中排放的污染物。船舶油污染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根源之一,对海洋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油类系指船舶装载的货油和船舶在运营中使用的油品,包括原油、燃料油、润滑油、油泥、油渣和石油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和油性混合物。船舶油类污染可以分成船舶油污水(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舱底残油、)和船舶溢油两类污染。 二、船舶防污染措施 (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 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 对联 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 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照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换发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 (三)开发“绿色”船舶 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 (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 经验 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参考文献: [1]王德才,曾令泉.论防治污染海洋环境[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6(6). [2]王涌,芮震峰,张志强海洋环境保护与船舶海洋污染防治[J]世界海运,2008(31). 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篇二 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摘要:经济危机影响下很多船只被迫停业,进行抛锚停泊,本文就从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法规出发,发现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和 方法 。尽最大可能的确保船舶的停靠期间,周边水域的安全与环境不受污染,而且船只能够安全停泊,使得船东的利益又不会受到一点损害。让海运事业能够营造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防污染;国际公约;停业船舶;停泊 Abstract: the economic crisi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many ships forced to either go out of business, the anchor, and this paper from the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laws and regulations set out, find out the safet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ships anch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scheme and methods. To ensure the best possible during the ship docked, the surrounding waters of safety and environment from pollution, and ships can be safely to anchor, makes the interests of the owners and will not be a little damage. Let the shipping business can build a harmonious development good atmosphere. Keywords: pollution preventio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Business for shipping; anchor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全球的航运事业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浙江、广东沿海一带海港及,我国广西贵港、广东佛山等内河水域也停泊了大量的停业船舶。很多船舶被迫停业,停泊在码头,这样就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船舶的抛锚、船舶配员、船舶维护保养、对通航环境的影响等这些因素都给码头的正常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所以针对此类长期停泊船舶的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问题,怎么样才能确保船舶停业期间能够安全停泊而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就成为了各个地方的海事局的迫在眉睫的问题了。 1、船舶在停泊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 首先在船舶停泊期间,船不经营,没有收入,那么船舶运输的企业肯定资金就会出现短缺,那么它必然会想进办法降低成本。在设备设施配备、船员配备、保养等方面必定会不按规定去执行。要么没有值班人员,要么就是不能正确抛锚,假如发现危险或者事故不能及时应对,对付火灾和台风能力都有限,这样就大大加大了事故的安全隐患,对通航水域安全、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也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所以停业船舶停泊后的安全问题和与防污染管理,涉及到环境污染保护、水域环境、船舶安全等很多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对对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问题各方的义务和权力作了规定,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去浅谈如何很好地落实安全与防污染,如何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而且国内和国际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正常的营运船舶,以前没有出现过因为经济危机而导致船舶停业的现象,所以相应的规范标准在国内外都是空白,虽然有一些这方面的探讨,但是还只是停留在理论的浅层次上的。然而国家立法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立法周期经常是1-3年,而目前停业船舶的锚泊现状越来越严峻,这时候法律监管的脱节已经不可避免。 2、解决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思路 (1)完善法律法规 国际公约只是公约均仅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对配员、设备、操作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但是,对于停业停泊没有具体的要求,只是针对航行与临时停泊、等待泊位期间,但是对船舶停业停泊后的管理,包括水域环境、环境污染保护、船舶安全和保安等相关事项,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有关的监管部门需对此方面的法规尽早地作出相应的补充。暂时没有法律可依据,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酌情处理。 (2)采取措施,降低船舶公司成本 参考国外的经验,目前可采取的措施。停航船舶经过注册之后可以不用定期检查,也不用配备全额船员,降低船舶在本国的注册费用。但是,停业船舶必须遵守最低安全和污染预防的要求,同时还不能侵占正常运行的航道,否则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撞船或者交通阻塞。监管部门可以船舶技术状况、水域环境、气象条件等方面给停泊船只指定/划定水域。只要船东想要再次使用船只的时候,船东只要提供一个由认可组织(RO)检查,涉及防治污染保护海洋、安全,并且能够严格遵守所在国以及国际的法律法规,经过认证后船东就可以很快地再次启用自己的船只。对于停业船舶的证书或者资料等方面的要求要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可以做出一定的让步,不需按照正常航行及营运的船舶的标准。在港口国检查、船旗国检查等方面也可以做出一定的豁免,但是对于停业船舶的某些关键性设备,如主机等,仍需按照一定周期进行维护,以保证这些关键的设备能正常运行。 (3)船舶配员和设备设施方面的改进 在船舶停泊期间,不但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还要充分考虑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至少应配备足以让船舶安全移泊的船员,值守船员必须合格,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保持锚泊、系泊、船舶应急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紧急状况,能够及时处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在停泊期间,可以对设备的基本性能要求可以稍微降低,例如、“操舵装置”“主推进装置及为其服务的辅助设备”、 “信号航行设备”、“电气装置”、“锚泊与系泊设备”、 “应急设备器材(消防、救生等)”和“无线电设备”等设备方面。 (4)监管当局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不仅仅只是针对本国籍船舶,还有很多的外国籍的船舶也停靠在我国的码头上,如果监管不当也会对我国环境污染保护、水域环境、船舶安全等很多方面造成危害,而且我们也有义务和责任去更好地保护海上安全与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强对停业船舶的监控,在日常监管中假如发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解决。切实保证必要时能为船舶安全与环境保护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防污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地深入地开展宣传 教育 工作,做好保护水域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各船舶上设防污和安全停泊警示牌或者固定 标语 等进行重点宣传,以提高广大船员保护水域环境的自觉性。 (5)停泊期间的防污处理 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各码头设置垃圾回收箱,各船舶应可以把船上的垃圾集中起来,倒入 垃圾箱里面。应向油轮舱内充入惰性气体并采取一系列防火防爆措施,减少船舶失事后 的溢油的可能性,确保航行安全;还可以在油码头应设置专门的污油水处理场,及时就地处理油轮的压舱水和洗舱水。 结论 本文研究停业船舶的目的,就是在履行国际公约前提下,能够确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同时又能考虑到船东的切身利益,给予其帮助。总之,船舶设备不但要不对船舶、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或构成威胁,同时还要兼顾船舶最低费用支出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宋家慧.船舶污染海洋环境 “防、救、赔”系统工程的研究 [J].中国航海,2009,(2). [2]《停业船舶停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标准》课题研究 报告 [3] 罗贤锋.对于船舶做好PSC检查工作的探讨[A」.2011船舶安全管理论文集[C],2008 [4] 刘文科.论国际海事组织与我国海洋环境制度建设厂D工中国海洋大学,2009 [5] 林建华.SOLAS公约的过去、现在和将来[J].航海技术,2005,(03)

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的海上保险实践,在不断发展中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保证制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海上保险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制度是当前国际法领域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重点讨论了我国应在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中保证的概念及保险解除权的行使等问题。

关键字:保证;性质;解除权

随着经济发展和海上保险业的壮大,英国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对保险制度做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第33条到第41条分别从保证的性质、明示保证、船舶适航保证、合法性保证等方面加以明确,使保证制度逐步完善。

一、保证制度概述

1、保证的概念

根据MIA1906的规定,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是指被保险人的允诺性保证,即被保险人承诺将来去做或不去做某种特定事情或履行某项条件,或肯定或否定某些事实的特定状态。[1]

我国现行保证制度仅在《海商法》第235条有所涉及,规定了违反保证条款时的义务和后果,并没有对何谓保证、保证的范围和性质作出规定,立法的缺失造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面临困境。

笔者认为应在海商法中对保证制度作如下规定:保证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承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者承诺某种事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对与风险有关的重要内容的保证,应由保险人全面说明,否则不得约束被保险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

2、保证的分类

根据MIA1906,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⑴明示保证是指可以与保证意图相关的文字说明必须写进保险单或包括在并入保险单的某些档案之中。

⑵默示保证是指虽然没有在海上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但依法律规定或惯例认定为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应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MIA1906中默示保证包括合法性保证和适航性保证。合法性保证是指承保的海上冒险是合法的,处在被保险人可以控制范围内,且该冒险必须以合法方式完成。适航性保证是指在航次保险单中,在为承保的特定海上冒险之目的而开始航次时,船舶在开航前必须具备承保航程的适航能力。

在我国海上保险法律和实务中并不存在航次保险"船舶适航"默示保证,《海商法》第2条和第244条第1项明确将船舶不适航作为一项除外责任,仅对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有权拒赔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同时我国《海商法》和船舶保险条款也没有合法性保证的规定。

3、保证的性质

在英国法中,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保证"和"中间条款"三类,保证是一项法定的解约条件,而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不同于合同法所指的"保证"。

Goff勋爵在"TheGoodLuck"一案中认为海上保险法第33条3款规定"承诺性保证被违反的,保险人从保证被违反之日起,自动解除赔偿责任",从而确立了英国海上保险法中违反保证的后果的自动解除规则,同时将履行保证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进一步履行保险责任的先决条件,而先决条件中的"条件"是指一项义务的存在或进一步履行该义务的责任取决于特定条件的履行,除非保险人事后弃权并确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

在我国,《海商法》第235条则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只有在保险人选择行使解除权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如果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则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终止。因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证的性质为法律赋予保险人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之一。

二、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英国MlA1906第33条第3款规定:"??除保单中另有明文规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解除责任,但不妨碍在违反保证之前产生的任何责任。"因此,在英国法下违反保证的直接后果是保险人自违反保证之日起自动解除保险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235条规定:"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款时,保险人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是继续承保。可见,法律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时享有解除权。但是该条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我们有必要进行分析。

1、解除权的行使

《海商法》第235条一方面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保险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又规定保险人只有在收到被保险人的通知后才可以解除合同或修改保险条款,二者存在冲突。对此应该明确"不论被保险人在违反保证之后,是否向保险人发出了通知,保险人自知道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起就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即保险人的解除权不受被保险人是否发出通知的影响。[3]

其次,我国现行法仅仅规定了解除权行使的起始时间而没有规定结束时间。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必须在保险人获悉违反保证义务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以避免保险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造成被保险人更大的损失。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有学者认为解除合同原则上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笔者赞同这种看法,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及举证困难,也便于被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时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当然,如果保险单中约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险单自动终止,保险人可不予通知。

2、解除的效力

第一,解除权的行使是否具有溯及力,现行法只对解除权作了规定,未对解除效力加以明示。一般情况下,我们应认为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享有的解除权没有溯及力,对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前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仍应负保险责任。

第二,保费是否应相应退还。[4]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不仅相应的保费应予以返还,而且还应返还相应的利息。

3、违反保证的免责

被保险人应该严格遵守保证,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要求被保险人严格遵守是不公平的。[5]对此类例外情形法律应予以明确规定:①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通知后,主动放弃合同解除权或修改合同条款,仍然收取保险费或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但是此种弃权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而且保险人一旦弃权此后不得再主张此项权利,除非被保险人再次违反保证;②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规定,情势变更或者遵守保证被后来的法律视为不合法;③在绕航的保证情况下,存在不可抗力或救助人命。

三、结语

在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不断完善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立法明显滞后,《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是权宜之计,仍未要求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违反保证条款的行为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前提,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予以明确。

在完善相关立法规定的同时,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司法机关也应加深对保证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为充分发挥保证制度控制风险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保证制度对我国海上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33条第l款.

[2]黄丽红:论海上保险保证[A].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73:67-70.

[3]于华钦、熊勇:完善我国海商法中保证制度的思考.政法论丛,20051.

[4]李琴芬: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中国保险,20083.

[5]陈为庆:中国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完善[J].珠江水运,200810.

摘要:海上保险有自身的特殊性,关涉海上船舶运输。海上船舶价值昂贵,一旦造成海损,当事人一般要承担沉重的赔偿责任,这就需要保险人来承包以分散运营风险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海上贸易繁荣。在海上污染发生时,往往造成更加广泛的受害者和更大的赔偿数额,这直接影响到污染受害第三人的利益,但责任人往往没有动力去投保,这时就需要强制责任保险来消除潜在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海上保险 法律问题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66-02

一、海上保险涉及的环境

海上保险不同于其他保险,特殊性在于承保在海上所发生的各种风险,海上属于人类较之陆地更难以自由活动的区域,具有更多的未知,所以情况更加不同,由此把海上保险作为一个单独的分类。

海上保险是针对海上或者由于海上行为所引发的风险。海上保险的起点是在海上发生,所以并不限于船舶。海上漂浮物,海上固定物,海上船舶所造成的损害都应该在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具体来讲,包括海上船舶运输,海上钻井平台,海上作业,海上捕捞,海底矿藏开采都属于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虽然在一些范围内还没有具体的承保险别,但是并不妨碍将来可能在一些必要的范围内开展某种保险。

由于海上行为更多的依赖于海上船舶,所以海上保险更多的是针对海上船舶的行为,根据船舶的状态分为营运险、建造险、停航险、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根据船舶的营运状态将保险分为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的法律问题

强制责任保险主要是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造成伤害而又无力支付全部赔偿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为赔付的保险,保险中的强制性主要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业或者领域的所有人必须购买此种保险以作为行业准入或者准予实施某种行为的前提条件。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就目前来看,针对的是海上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损害。

一海上强制保险是特殊的商业性保险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以及商业性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参保的保险,主要关系到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状况,比如我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种保险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政策性保险是依据国家政策进行保险,主要是考虑国家的政策方向和政策需要,比如出口投资保险,这类保险由国家指定的保险人承保,投保自由承保强制。商业保险是自愿投保,自愿承保,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即为此类,但是如果不予投保,则不能从事相关的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海上强制责任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仍然是商业保险,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予以自愿承保。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意义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则是海上发生的各种行为,目的也是为了预防海上行为人在作出某种侵权行为以后无力偿付自身侵权所造成的后果。海上强制责任与海上侵权行为有紧密的相关性,往往针对的是船舶所有人在对于第三人的侵害结果发生以后无力赔偿的情形,对于海上侵权来说,广泛被认为需要强制投保的是海上船舶污染损害保险,海上污染损害一旦发生,往往涉及非常广泛的面积,涉及较多的受害人,有时虽然没有明确的受害人,但是公共利益却遭受到非常明显的侵害,而为了整治污染,公共当局不得不背负比较沉重的负担。而公共当局往往不愿意接受这种负担,最终导致污染情况被搁置。而强制责任保险就可以有效的把财富集中用以处置这种严重的后果,既能分散损害,又能补偿损失。

三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性的原因

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船舶所有人或者营运人,往往会进行一定的成本收益分析。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加害人对购买责任保险的动机降低,当责任人只拥有价值3万元的船舶时,他往往没有动力给超出3万元价值以外的价值进行投保,因为这个时候船舶是自有资产,责任人不愿意为别人的资产自己掏钱购买保险。但是海上污染损害很可能远远不止3万元,如果10万元的损害后果一旦发生,责任人纵然归于破产境地,也没有偿付所有侵害的能力,所以10万元的损害后果也只能得到3万元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包赔额度越高,保费就越贵,责任人往往也不愿意花费过多的钱去为别人的财产投保。此时,只有强制性保险才能发挥好的效果,因为强制性导致所有的潜在责任人都必须购买保险,此时保险费用就会趋于降低,保险人的保险成本就会降低,同时更少的保费保证了更多的潜在责任人在遭遇重大损失以后不会因为赔付而导致破产,维护了经济的良好执行。

四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效果

强制责任保险会造成侵害中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补偿,实现了社会公益;如果出现诉讼,高额的赔偿判决会导致责任人无力赔付,可以保证诉讼判决更为充分的执行,增加司法公信力;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承保,可以促进海上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发展,避免了责任人的轻易破产,维护了危险品产业的发展;强制责任保险聚集财富分散责任,实现了良好的整体价值。

五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权利方

强制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海上船舶或者其他浮动物或者固定物以及人工岛屿的所有人经营人,保险人是国家批准的有能力承保此种险别的保险公司。既然被保险人投保强制责任险是为了防止海上污染,那么可能造成那种需要钜额补偿的海上污染的主体都应当投保强制责任险,而绝不仅仅是从事运输的船舶类工具的所有人和运营人。既然这种保险一般进行赔付就往往数额巨大,因此要求保险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不然难以开展这种保险活动。但是国际公约中,针对的往往是船舶[ship]or[tanker],污染损害针对的是这些船舶自用油泄漏或者装载的油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损害,这就忽视了海上油田以及其他海上固定设施的原油泄漏所造成的损害。不过,有能力在海上假设固定设施进行作业的当事人往往拥有较为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往往是少数的当事人拥有这种实力,所以这方面的当事人对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需求往往不是那么强烈。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人为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运营人,这些潜在责任人往往没有能力赔偿海上污染后的严重后果,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只是这种从事高风险行业并且缺乏赔偿能力的潜在责任人,简单来说,就是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营运人。

六海上强制责任险的直接诉讼和赔偿限制

在海上污染损害发生以后,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承担钜额的赔偿,则受损害的第三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要求予以赔付。在实际情况中,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往往签订了“会员先付”的条款,意思是当损害发生时,只有被保险人实际赔偿第三人之后,保险人才予以赔付,这样,如果损害数额巨大,超出被保险人资产能力,那么只有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付这一种方法,不如此,则不能实际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而且必须在保险的最高限额之内,同时作为一般法人,保险人自身也拥有适量的财产,如果额度超出保险人自身的财产,同样无法得到补偿,由此可见,补偿限制原则的限制在保险额度、实际损失、保险人资产这三个方面。保险人有权援引这种限制作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的抗辩。在1969年,《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规定的责任限额为按照船舶吨位计算每吨2000法郎,但赔偿的总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2.1亿法郎。从公约中可见,设定了污染赔偿的最高额度,此种污染的最高额度当然为保险人赔偿第三人的最高额度,因为保险赔付是以第三人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基础,如果对第三人发生的实际损害的赔偿额度进行了限制,那么保险人自然也可以以之作为保险的最高额度。

七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在保险人直接赔付遭受损害的第三人的情况下,保险人拥有几种的抗辩权利。就基本的法律原理来说,不可抗力免责:保险人可以主张此种危险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自愿招致的损害免责:由于受害人自愿招致的损害相对方不负赔偿责任;善意原则: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保险人应当具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明文规定和严格限制,因为,海上保险的目的最重要的就是保护第三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海上强制保险合同的这一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总的来说,保险人不得以其对承运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人可以被承运人对抗受害人的事由对抗受害人;保险人可以以承运人恶意或不当行为对抗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外,不得以承运人破产或者无力承担赔偿为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

八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责任原则

传统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环境污染的侵权原则与之不同,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设立的责任原则一般是严格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了污染损害,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这种免责事项的设定,是由于保险人不愿意承担免责事项所造成的责任风险。

三、结语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往往作为易于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危险行业的准入前提而在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目前主要针对的情况是污染责任,因为这种损害一旦形成,受害者较为广泛,进行环境整治花费较高,责任人一般难以承担。为了有效的弥补第三人的损失,对海上强制责任险规定了直接诉讼制度,以保证第三人在损害发生后,责任人赔偿不充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保险人赔付。同时,保险人根据法律严格规定拥有一定的抗辩权,这种构成免责的抗辩主要有战祸、天灾、受害人自身招致。强制责任险可以有效的分散单个船舶责任人赔付压力,有效的促进了海上易于污染品运输的发展。

注释:

初北平.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海商法年刊.2005.115.96.

李凤宁.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解读.理论月刊.20087.209.

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商法年刊.2007.534,535.

这只是本文的观点,需要强制保险的往往是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海上运载工具,国际公约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并没有在同一个公约中予以全面规定,国内法也没有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需要强制保险做出统一规定,一般只是要求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强制保险作为此类商业运营的准入条件。

胡正良主编,韩立新副主编.海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53,439.

柳强,安馥,刘颖娜.论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直接请求权问题.中国水运.20071.210

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论文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供参考。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随着城市经济和城市交通不断发展而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水平和城市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对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把防治噪声污染纳入议事日程。目前,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增长,汽车人均拥有量不断提高使得交通噪声不断增加,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噪声越来越多,社区活动的日益丰富也带来了很多噪声,把本应安静的社区变成了嘈杂的闹市,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住人群的居住水平。因此,治理城市噪声染污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针对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几个方面提出防治建议。1 道路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1.1 道路交通噪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现阶段,道路交通噪声监管中存在几个问题:1.1.1 管理部门不统一,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各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了城管局,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1.1.2 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滞后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滞后,也未能建成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点,市级环境监察、监测部门很难兼顾镇、乡、村社等地的声环境管理。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应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1.1.3 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反复性大,给现场执法带来困难。1.1.4 噪声标准体系、城市噪声环境监测网络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基本的噪声标准体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的种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许多新领域的噪声问题越来越突出,声源控制标准较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些重要环境噪声源控制标准的协调性、可行性尚有明显不足。一些声源如何定义、归类等都需要做出新的调整。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尚未完全建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进展较慢。1.2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监管的对策1.2.1 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对新建道路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在道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建筑外窗隔声性能,使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开发商在售房前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1.2.2 加强噪声源的控制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实施汽车定置噪声检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对处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道路,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公交车、重型载货车等高噪声车辆的排气、刹车等部位进行降噪治理。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整车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噪声排放标准。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车辆,不得发给行车执照,不准通过年检。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或者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1.2.3 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为防治交通噪声污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规定禁止机动车辆、船舶行驶及禁止鸣笛(喇叭)的地段和时间。拖拉机进入市区,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行驶。禁止机动车在有禁止鸣号标志的地段和地区鸣放喇叭。2 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措施2.1 工业噪声的防治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管理各类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城市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界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对于城市建成区内有固定边界的其他单位,其边界噪声也应按照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达标排放。2.2 社会生活噪声处理结合“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心转移,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居民装修和居民区内秧歌、跳舞、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严格控制一、二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商业噪声扰民现象,开展居民住宅公用配套设施低频噪声、固体声的治理。对汽车防盗报警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居住区内居民室内装修的管理,防止居住区内噪声扰民。2.3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严格管理施工工地噪声。推广应用低噪声混凝土振捣棒、低噪声空压机与动力机组、低噪声装卸工艺、建筑工地隔声和建筑声屏障等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隔声降噪有关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限制或禁止特定区域内的施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夜间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在保证市政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下,严格控制建成区范围内夜间施工。2.4 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监管的建议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环境噪声污染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交通、工业、各种商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等。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各管一片,难以形成合力。对此,提出以下建议:2.4.1 适时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噪声综合管理体系。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界定,解决管理部门协调难度大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罚权相对集中的现状,将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扰民违规处罚、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分配到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2.4.2 进一步完善噪声标准体系建议进一步完善噪声标准体系,推动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已经出台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推动完善了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建设。下一步可扩大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解决低频噪声和城市以外区域噪声控制要求缺失等问题,明确标准适用对象。出台如室外施工机械、低频噪声等专门的噪声标准。对于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2.4.3 大力倡导和支持各类噪声控制技术的研究与投入建议大力倡导和支持各类噪声控制技术的研究与投入,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推动噪声治理企业形成规模化。通过集中建设一批技术先进、效果可行的噪声污染控制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带动相关科研和产业发展,形成较好的环境效益及推广示范效应。3 需要加强工作力度的几个方面3.1 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各级环保部门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3.2 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对于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期限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3.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的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研究过程的表现记录表2班级: 136班 姓 名:王晓娜时 间 本人从事的主要工作(研究)内容及体会与反思2010.09.132010.11.262010.11.272010.12.062010.12.152010.12.17进行小组讨论确定各组员的分工和课题题目确定问卷题目小组进行分工去执行各自的任务一起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并且进行整理将问卷的结果进行统计总结并分析小组讨论写论文 经过我们课题的研究,我学到与同学合作、做一名组长的职位,就要认真尽力的履行自己的责任;自己能独立完成小组的任务;懂得了学习合作是一种快乐;认识到了自己有的很多不足;懂得礼貌待人;帮助同学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我很开心。虽然那只是几个简单又不起眼的形容词和动词,但是它就是激励了我去做很多的事情。我希望自己无论是在现在、在将来做任何事都能做到再接再厉,做到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 课题小组意见: 课题是第一次接触,完成的可能不是很好!可是小组里的每个人都很认真的对待和配合!调查并不顺利因为一些小原因不是每次都能一起出动但课题还是按时完成了!小组同伴签名: 吴亚琴 2010 年 12 月 19 日《关于学校周围的噪音污染的调查?》结题报告摘要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噪声通常是指那些难听的,令人厌烦的声音。噪音的波形是杂乱无章的。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属于噪声。 噪音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 活动的意义和目的:我们主要研究一.研究阶段与步骤 1.组内成员进行分工,确定各组员的工作2.讨论研究的方案 3.到底影响了哪些方面. 4.具体的噪声污染源二.主要研究方法1.进行中学生的实践走访与问卷调查2.进行分工合作的方法3.多个学校调查学习生活环境多了噪声,扰人安宁,同学们愤怒不已,却敢怒不敢言。笔者通过调查,得出了同学们最谴责的十大噪声污染。 校园噪声污染 同学有话要说 许多同学在接受笔者的采访时都道出了积郁在心中已久的话。问卷的题目如下: (1)你们认为学校周围噪声严重吗? A.不严重 B.一般 C.轻度 D.严重 E.非常严重 (2)这些噪声对你们是否有影响 ? A.没有影响 B.有一点影响 C.有很大影响(3)有那些噪音污染? A.汽车喇叭 B.工地施工 C.工厂 D.其他元素(4)噪声具体影响了你们哪些方面? A.学习 B.生活 C.两者都有(5)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有何影响? 答:(6)对学校周围这些噪声污染有何看法? 答:(7)你认为噪声污染有何危害? 答:我们小组调查了几个学校,分别是灵山中学.府城中学.琼山侨中.琼山中学. 1.灵山中学的大多数同学认为学校周围噪声污染严重,但是他们大多数人认为这些对他们只有一点影响。灵山中学远离市区闹市可以说是学习环境极好!可是噪声污染严重却是汽车喇叭和其他因素.这也就是导致一些同学无法专心学习的原因。而且这些污染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这些污染对他们影响是睡眠不足.听力下降和身心健康等!同学们认为对于这些噪声立即制止,对噪声加以节制,重点整治。 2.府城中学有些同学认为噪声严重并且噪声对他们影响非常大而且学校地理位置有些不好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响咛喇叭特别严重对他们生活和学习有很大影响!他们认为这些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影响情绪和听觉下降。他们认为应该在学校周围大量植树,一来绿化环境二来可以减弱一些噪声。另外请有关部门管理一下可以让这些噪声得到一些制止制造好点的学习环境给同学们学习。不然这些噪声会影响他们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情绪。还有导致听力下降。 3.琼山侨中同学认为学校周围噪声污染非常严重并且对他们影响很大,主要是汽车喇叭和其他因素!特别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两方面!大多数同学认为对他们自身影响有:学习,生活作息,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学习效率下降等。除了自身影响还影响到了老师的讲课学习,令人心情烦躁精神难以集中!这也是由于侨中的地理环境不好!这座学校位于东线高速路的入口车流量大。 4.琼山中学同学认为学校周围噪声污染非常严重对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了很大影响。主要还是汽车的喇叭声音。大多数同学认为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有:会使人产生性烦意乱的情绪,会使人耳部受到伤害,影响人们正常休息和学习。他们认为学校要对周边环境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噪声污染严格对待。因为这些污染对人健康,学习吗,生活都有不利的影响。 结论 防治校园噪声污染 同学自觉性要提高 新的《条例》出台,唱歌扰邻也有可能领罚单,然而防治噪声污染,除《条例》的执行外,关键还是要靠校园里的每个人提高自觉性,多为他人着想,顾及别人的感受。 “防治噪声污染,首先学生要提高素质和自觉性。毕竟也受过高等教育,要对自己一言一行负责,多考虑自己的言行在公众场合所产生的影响,多尊重他人的感受。在校每个人都有责任为营造安静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出一份力量。”一位心理学老师对防治噪声污染说出自己的观点。他希望 噪声污染在每个人共同努力下能减少到最低。环境噪声达到一定分贝才能算作环境噪声污染,这主要看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环境噪声不一定是环境噪声污染,但环境噪声污染肯定是环境噪声。 噪声危害和如何防制噪声污染:1.修建防护林,隔离带 2.调整产业部局,将噪音污染严重产业迁移到城外 3.制订相关法律,控制污染 4.提高企业个人防治噪音意识 5.功能分区,集团化管理12月8日 22:46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凡是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构成噪声污染有声源、声音传播途径与接收者二要素,控制噪声污染可从这二方面着手:降低声源噪声;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现在主要的防治方法大多是从这两个方面着手的,降低工业噪声污染,同时植树造林适当挡住噪音的传播。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一)噪声源控制 1,消除噪声发生的根源:改进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机械摩擦,改变喷口形状 2,采用吸声,隔声装备(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控制 1,阻断传播途径 2,改变机器设备的安装方向 3,原理噪声源(三)对接受者的防护 对接受者进行防护,除了减少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外,可采取各种个人防护手段,如佩带耳塞,耳罩或头盔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该法第七章还规定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机关,可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该法规定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噪声的危害: 噪声是一种环境污染,它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噪声象毒雾一样,弥漫在人们周围,尤其在城市和工业区里,它是一种致人死命的慢性毒素。早在公元前七世纪,人就懂得了噪声使人感到不舒服,逐渐地人们还知道了强烈的噪声会损害人的身体,甚至引起死亡。 噪声的危害有以下几种: 1. 对人健康的影响 听力 噪声会损伤的人听力,这种损伤有急性和慢性之分。 神经系统 噪声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的基本生理过程-----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平衡失调,导致条件反射异常。 心血管系统 噪声可以使交感神经紧张,从而导致心跳加剧,心律不齐,血压高等。 消化系统 噪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还会引起胃肠系统的分泌和蠕动功能改变,引起代谢过程的变化 ,出现维生素、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和无机盐类的代谢失调,造成胃液分泌减少、蠕动减慢,食欲下 降,恶心呕吐等症状等。 2.对人心理的影响 噪声超过90分贝,人的听力将受到损伤;噪声超过70分贝,人就不能正常工作;噪声超过50分贝,人就难以入睡。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噪声级为30~40分贝是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由于休息不足,疲劳不能消除,正常生理功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70分贝以上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长期工作或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导致其他疾病的发生。 听力损伤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接触较强噪声,会出现耳鸣、听力下降,只要时间不长,一旦离开噪声环境后,很快就能恢复正常,称为听觉适应。如果接触强噪声的时间较长,听力下降比较明显,则离开噪声环境后,就需要几小时,甚至十几到二十几小时的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称为听觉疲劳。这种暂时性的听力下降仍属于生理范围,但可能发展成噪声性耳聋。如果继续接触强噪声,听觉疲劳不能得到恢复,听力持续下降,就会造成噪声性听力损失,成为病理性改变。这种症状在早期表现为高频段听力下降。但在这个阶段,患者主观上并无异常感觉,语言听力也无影响,称为听力损伤。病程如进一步发展,听力曲线将继续下降,听力下降平均超过25分贝时,将出现语言听力异常,主观上感觉会话有困难,称为噪声性耳聋。此外,强大的声暴,如爆炸声和枪炮声,能造成急性暴震性耳聋,出现鼓膜破裂,中耳小听骨错位,韧带撕裂,出血,听力部分或完全丧失。主观症状有耳痛、眩晕、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噪声即噪闹之声,是指使人感到烦躁、令人讨厌的刺耳声音的统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噪声已经成为影响我们生活和健康的重要环境问题,又被称为城市新公害。通常人们用"分贝"(db)做单位,来表示噪声大小及对人的影响。40分贝是正常的环境声音。噪声,被称作看不见的敌人,它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l.影响睡眠和休息。噪声会影响人的睡眠质量,当睡眠受干扰而不能入睡时,就会出现呼吸急促、神经兴奋等现象。长期下去,就会引起失眠、耳鸣、多梦、疲劳无力、记忆力衰退等。 2.损害人的听力。噪声可以造成人体暂时性和持久性听力损伤。一般来说,85分贝以下的噪声不至于危害听觉,而超过100分贝时,将有近一半的人耳聋。 3.引起人体其他疾病。一些实验表明噪声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都有一定影响、长期的噪声污染可引起头痛、惊慌、神经过敏等,甚至引起神经官能症。噪声也能导致心跳加速、血管痉挛、高血压、冠心病等。极强的噪声(如170分贝)还会导致人死亡。 4.干扰人的正常工作和学习。当噪声低于60分贝时,对人的交谈和思维几乎不产生影响。当噪声高于90分贝时,交谈和思维几乎不能进行,它将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一、吸声当声波入射到物体表面时,部分声能要被物体吸收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能量,称为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用吸收系数来表示,吸声系数越大,则表示材料的吸声性能越好。材料的吸声性能与材料的性质、结构和声波的入射角度及声波的频率有关。多孔吸声材料的吸声机理是:材料内部有无数细小的相互贯通的孔洞,当声波入射到这些材料的表面,进而入射到这些细小的孔隙内时,要引起孔隙内的空气运动,紧靠孔壁和纤维表面的空气,因摩擦和粘滞运动阻力而不易运动,使声能转化为热能而消耗掉。故性能良好的吸声材料要多孔,孔与孔之间互相贯通,并且贯通的孔洞要与外界连通,使声波能进入材料内部。如对应1000赫兹声波,10cm厚的超细玻璃棉的吸声系数是0.87。二、隔声隔声所采用的方法是将噪声源封闭起来,使噪声控制在一个小的空间内,这种隔声结构称为隔声罩。在声波遇到屏蔽物时,由于界面特性阻抗的改变,入射声能的一部分被反射,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声能透进屏蔽物继续传播。材料的隔声性能可用透声系数来表示。透声系数越小,表示透进去的声能越少,材料的隔声性能越好。材料的隔声性能与隔声体的结构、性质和入射声波的频率有关。三、消声消声是将多孔吸声材料固定在气流通道内壁,或按一定方式固定在管道中,以达到削弱空气动力性噪声的目的,消声量一般可达到10—50分贝。V、补充说明噪声对人的影响和危害跟噪声的强弱程度有直接关系。在建筑物中,为了减小噪声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声和吸声。隔声就是将声源隔离,防止声源产生的噪声向室内传播。在马路两旁种树,对两侧住宅就可以起到隔声作用。在建筑物中将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夹层结构,也会起到很好的隔声效果。为消除噪声,常用的吸声材料主要是多孔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棉、膨胀珍珠岩、穿孔吸声板等。材料的吸声性能决定于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筑物周围的草坪、树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声材料,所以我们种植花草树木,不仅美化了我们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同时也防治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世界卫生组织说,噪音污染不但能够影响人的听力,而且能够导致高血压、心脏病、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及其它精神综合征。研究表明,人听觉最高可以接受30分贝的音量,当室内的持续噪音污染超过30分贝时,人的正常睡眠就会受到干扰,而持续生活在7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人的听力及身体健康将会受到影响。噪声是一种环境污染,它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噪声象毒雾一样,弥漫在人们周围,尤其在城市和工业区里,它是一种致人死命的慢性毒素。早在公元前七世纪,人就懂得了噪声使人感到不舒服,逐渐地人们还知道了强烈的噪声会损害人的身体,甚至引起死亡。 前言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凡是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它于人们的主观意愿有关,它影响着人们的情绪和健康,干扰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关于防治噪声及改善声环境的研究,但还是不足以面对声环境形势的严峻性。 1噪声的主要来源 1.1交通噪声: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在运收稿日期:2005-04-17作者简介:王涛(1965-),女,汉,工程师,毕业于内蒙古电视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现在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行过程中产生的流动性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最突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交通越来越发达,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拥有量剧增,随之交通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图1为不同交通工具的噪声强度和某城市一昼夜交通噪声强度的变化情况。 1.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机器和设备,它不但直接对生产者带来危害,对周围居民影响也很大,工业噪声可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 1.3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钻机、风动工具等可产生巨大的噪声。 1.4生活噪声: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人为的发出的喧哗声。生活噪声相对来说强度不大,但是它可使人心烦意乱,从而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据近年的统计,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来源中,工业噪声来源比例约占8%—10%;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在5%左右,近年来因施工噪声扰民纠纷也频繁发生;交通噪声影响比例将近30%,它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影响最大;生活噪声影响面最广,已经达到城市周围的47%,是干扰生活的主要噪声污染源。 2噪声对人体产生的危害 噪声级为30~40分贝属于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对人体生理功能产生影响;70分贝以上会使人心情烦躁、注意力不集中;长期工作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中,会严重影响听力甚至导致其它疾病的发生。 2.1首先噪声直接引起耳部疾病,据测试噪声超过115分贝可造成耳聋,家庭噪音是造成儿童聋哑的病因之一。儿童发育尚未成熟各组织器官十分娇嫩脆弱,噪声可严重损伤听觉器官。 2.2噪声可导致人的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内分泌系统紊乱,产生精神障碍。高噪声的工作,还可促使人出现头痛、失眠、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及易怒、自卑等情绪,通过在不同类型噪声环境下对人体和动物实验证明,长期接触噪声可使体内肾上腺分泌增加,从而使血压增高,以致损害心血管,增加心肌梗塞发病率。调查发现,生活在高速公路旁的居民,心肌梗塞增加了30%,纺织工人高血压发病率为7.2%,其中接触强度达100分贝噪声者,高血压发病率达15.2%。因此,环境噪声现已成为心血管疾病的主要杀手之一。 2.3通过对大鼠试验表明,噪声对视力也会造成损害。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视觉细胞的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觉模糊;而噪声达到115分贝时,多数人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易发生眼疲劳、眼痛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同时,噪声还会使色觉、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噪声对红、蓝、白三色视野缩小80%。噪声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已在人体和动物细胞水平上得到证明,因此噪声潜伏着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2.4正常的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一定强度的噪音连续的影响人们的休息,便会使人心情紧张,大脑兴奋不止,继而到身体疲倦,四肢无力。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3噪声的控制措施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制。特别安静区,昼间50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40分贝;居民文教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商、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如何才能达到标准要求,城市的规划管理、利用先进的噪声控制设备、提高人们思想意识是防治噪声的基础。 3.1控制声源运转的机器设备和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是主要的噪声源,有效控制噪声源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改进企业结构,提高工厂的装配质量,工人合理的操作方法都可降低噪声的发射功率。二是利用声波的吸收、反射、干涉等特性采用吸声、隔声、减振、隔振等技术,以及安装消声设备等来控制噪声的辐射。三是控制车流量,严格机动车使用年限,淘汰车况较差的车辆是减少交通噪声的关键。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与生活噪声的管理。 3.2控制噪声的传播途径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制定科学的城市交通规划,按照不同的功能区规划,使居住区尽量远离噪声源以达到减噪的目的。 3.2.1在车流量大并且人口密集的交通干道两侧,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等)以及利用其它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设计安装合理的隔声屏障能取得降噪5~10分贝左右的效果。 3.2.2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物体的内能。 3.2.3生态绿化降噪,充分利用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之间及路的隔离带、工厂的空地等建立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居民小区绿化建设,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吸收噪声。郁闭度较好的乔灌木结构绿地宽度每增加10米,可哀减2分贝左右的噪声。 3.3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在工厂或工地工作的工人要佩戴防噪护耳器,以减少噪声影响。 4结束语 噪声破坏了自然界原有的宁静,损害了人们的健康,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因此说噪声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颁布了噪声控制标准,例如,工厂、工地的噪声不超过85~90分贝,居民居住区白天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等。目前,如何利用高科技手段,有效地防治噪声污染,改进我们的声环境质量,尽可能给人们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已成为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2]谢浩,刘晓帆.《控制居住区交通噪声的建筑措施》 [3]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5,2 —33—浅谈环境噪声的危害与控制王涛李庆元

空气污染对策研究论文

有两本期刊你可以参考学习下,如(环境保护前沿)、(气候变化研究快报),都汉斯汉斯出版社的OA期刊

一、空气污染论文写作思路及要点

1、开头先写明空气的重要性。

2、然后写空气污染具体有哪些。

3、最后写如何解决空气污染。

二、空气污染论文范例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环境要素之一。然而人口的增多,人类活动频繁,自然因素影响使大气污染严重,保护大气环境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义务。

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

而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对社会的进步都有极大的影响。

一、 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

二、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

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

根据大气污染物和存在状态,其治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颗粒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控制。

1、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又称处尘技术,此技术和设备及方法很多,各具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常见的除尘设备有以下几类:重力沉将、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器除尘。

2、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也有很多,归纳起来有: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冷凝、生物膜分离、电子束等。

随着人口的增加,空气质量仍在不断恶化。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面积生态环境的破坏,酸雨面积的逐年扩大,城市空气质量的日益恶化以及全球性污染的出现使大气污染呈现了范围大,危害严重,持续恶化等特点。因此,从整体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治理,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让我们一起努力去让地球变的更美好吧!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初二议论文:空气污染_12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空气污染对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我们要找出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想出解决措施,保护好我们的空气! 空气的成分按体积计算,大约是:氮气78%、氧气21%、稀有气体0.94%、二氧化碳0.03%、其他物质和杂质0.03%。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如: 火山喷发。火山喷发时会有大量的粉尘、含硫化合物等物质喷射到空气中,使得火山附近等地区烟雾弥漫,造成空气污染。20xx年,墨西哥的波波火山喷发了,据资料记载当时火山粉尘喷发到了3公里的高空,由此可见火山喷发是造成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 深林火灾。由雷电或其他自然原因引起的森林大面积火灾,会增加PM2.5和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造成空气污染。1997年,发生在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持续了数月,森林燃烧所产生的烟雾不仅给自身本国的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还影响到了新加坡等邻国,许多新加坡市民不得不戴上防毒面具生活,由此可见森林火灾也是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 上面两种原因均属自然原因,我们只能做防范和及时救援。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人为因素带来的空气污染吧! 位居榜首的肯定是工业污染了。燃烧工业,塑料工厂,化学工厂等都是工业污染源,有些工厂为了减少输出成本,将未经处理过的工业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这些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烟尘等污染物,造成空气污染。在这些工厂附近的人们首当其冲,身体健康令人担忧啊!1952年,发生在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被人们称为“烟雾杀手”,原因是当地工厂燃烧大量的煤和石油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造成了空气污染,导致了4000多人死亡,由此可见工业污染才是空气污染的元凶。 仅次于工业污染的是交通污染。交通工具以烧煤,烧石油、柴油等作为动力,他们会排放出大量的有害尾气,这些有害尾气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这些污染物能直接侵袭人们的身体,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据研究表明:一辆小轿车一年排放出的有害尾气比自身重量大3倍左右。20世纪40年代,美国洛杉矶的大量汽车尾气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的光化学烟雾,造成许多人眼睛红肿、咽炎、呼吸道疾病恶化、肺水肿等,由此可见交通污染带来的危害也不可小觑啊! 防止空气污染的对策: 创新工业生产技术。我们可以通过高科技手段,将废气对空气的污染指数降到最低,再合理排放。 完善法律,加大对工厂的管理力度。管理是手段,治理是措施,我们应加大对工厂的治理,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工厂,立即让他们停工修整,绝不姑息。 积极植树造林、种植花草:使用清洁能源,低碳生活。 我们外出时,尽量少驾驶自家的小轿车,应选择低碳出行,乘坐环保公交车。 综上所述,空气污染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为了我们能生活在美丽的蓝天下,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让我们联合起来,保护好我们的空气。

写作思路:写有关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并给出保护环境的方法。

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

(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

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

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

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

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

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

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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