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是哲学史吗?很多哲学家对这一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哲学不是科学史,不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哲学也不是知识史,不是各种知识的堆积;哲学也不是问题史,不是永恒无解的难题。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哲学与哲学史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摘要】哲学就是哲学史吗?很多哲学家对这一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哲学不是科学史,不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哲学也不是知识史,不是各种知识的堆积;哲学也不是问题史,不是永恒无解的难题。自古以来,众多哲学家们对与哲学问题思考的思路是纵横交错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和背景,人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和思路不同,因此造就了不同的哲学家。
【关键词】哲学;哲学史
一、哲学究竟是什么?
“‘哲学是什么?’这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广阔的问题,不同的哲学家对之有不同的看法。更有甚者,有些看法似乎是截然相反、相互冲突的。因此企图给‘哲学是什么’这样的开阔问题一个大家公认的确切答案或明确定义是很不明智的,是很危险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几乎是不可能的。”[1]
绝大多数人不知道哲学是什么。根据海德格尔的理解,哲学孕育了其他种种学科,是人类文明存在的最基本的方式。而卡西尔也曾说过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在各种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终未被改变和动摇过,它已被证明是阿基米德点,是一切思潮的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中心。哲学探讨的首要目标乃是认识自我。人是思想的存在,人要能够成为真正思想自由的人,他就必须要进行哲学的思考。亚里士多德指出,哲学为唯一自由的学术探索。哲学思考的焦点就应该是人本身。哲学源于生活,生活是哲学的源泉。在希腊哲学中,哲学就是爱智慧。其实智慧就是一条道路,所以哲学也是一条道理,是一条既在我们面前无穷地绵延,也在我们身后不尽的伸展的道路。我们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定要行进在这条道路上。因此,希腊词语中哲学是一条我们行进于其上的道路。学习哲学就是了解哲学史上的哲学家在探索和讨论些什么样的哲学问题。“哲学学科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题材、它所研究的问题、它回答问题的方式。”[2]
二、关于“哲学就是哲学史”的不同观点综述
黑格尔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理论“哲学是哲学史”。黑格尔的理论是西方哲学主流,认为整个哲学只是一种哲学发展过程。对于这个理论,哲学家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
孙正聿认为“否定‘哲学就是哲学史’,就不能专业地来研究哲学,否定‘哲学就是哲学史’就不能以哲学的方式来面向现实,否定‘哲学就是哲学史’就不能实现哲学的理论创新。‘哲学就是哲学史’这个命题的真实涵义,并不是把哲学归结为哲学的历史,更不是把哲学研究限定为对哲学历史的研究,而是强调哲学与哲学史是‘历史性的思想’与‘思想性的历史’;是以‘历史性的思想’的理论自觉不断地丰富和变革‘思想性的历史’,从而实现哲学思想的开放和创新。”[3]
他把哲学和哲学史归结为“历史性的思想”和“思想性的历史”,“哲学就是哲学史”这个命题的真实涵义,就在于哲学活动中的“历史”与“思想”的内在关联。哲学本身作为历史性的思想,由古往今来的哲学所构成的哲学史,就是思想性的历史。哲学作为思想性的历史,哲学史上的任何一种哲学都不是某个哲学家的独立的思考,而是哲学家之间的对话。
“哲学就是哲学史”这个命题的真正涵义,并不是把哲学归结为哲学的历史,更不是把哲学研究限定为对哲学历史的研究,而是强调哲学与哲学史是“历史性的思想”和“思想性的历史”;“哲学就是哲学史”这个命题的真正意义,并不是要凸显对哲学史的研究,更不是要以“历史”冲淡乃至代替哲学“现实”和“未来”,而是把“哲学”合理地理解为“历史性的思想”即不是把把哲学当成枯燥的条文、现成的结论和“终极的真理”,把“哲学史”合理地理解为“思想性的历史”即不是把哲学史当成人物的罗列、文本的堆砌和“厮杀的战场”。哲学思想的开放和创新,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历史性的思想”的理论自觉不断地创新“思想性的历史”。就此而言,只有理解“哲学就是哲学史”这个命题的“历史性的思想”构成“思想性的历史”的真实涵义和真正意义,才能理解哲学与哲学史的涵义关系,以哲学的方式面向现实与未来。
黄?森对于孙正聿的“哲学就是哲学史”的观点和解释有不同的看法。 哲学离不开哲学史,离不开历史,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他绝不否定这个观点,而是他认为不能把哲学与哲学史等同起来,不能把哲学看作只是一个集合名词,是各种哲学的总和,没有一门科学的哲学。
他在“也谈哲学就是哲学史的含义和意义”中提到,“‘哲学就是哲学史’是在整个哲学史发展中哲学的非科学状态的阶段。”[4]他把哲学看做科学史,哲学一旦成为科学,“哲学就是哲学史”这种状态就应该结束。也就是说,传统哲学的终结就是哲学史的这种状态的终结。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门科学,它将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不是离开历史,不是离开哲学史,而是使哲学史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科学的阶段。
张志伟和马丽则把哲学或哲学史看作是一种“问题史”,“是一种非黑格尔式的哲学观”[5]。首先,哲学问题是一些永恒无解但是却令人不得不追问的难题。哲学所记录的是哲学家们对哲学问题的解答,是一条条的探索之路,它们相互之间不仅有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更具有相互独立的价值意义。哲学不同于科学和宗教,它一方面像自然科学一样诉诸于理性,又像宗教一样,以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作为它的理想。这两位学者认为,可以把哲学史看作是哲学家们对永恒无解的哲学问题不断探索的记录,因此,哲学并不存在于某一位哲学家的思想中,或某一哲学流派中,而是哲学家的探索道路之中。因此,哲学史是问题史,学习哲学就是学习哲学史上哲学家们的思想。哲学乃是人类精神的 反思 ,也就是思想与思想的对话。哲学家们的思想就“活”在思想与思想的对话之中,也可以说哲学就“活”在思想与思想的对话之中。
贾玉树对于“哲学就是哲学史”持绝对否定的看法,无论处于何种目的,鼓吹“哲学就是哲学史”都是非常荒谬的。他认为“哲学就是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界的一大教条,是中国的哲学工作者误读和曲解黑格尔哲学的产物。“中国哲学界所以鼓吹‘哲学就是哲学史’无非是想借助于哲学这样一个哲学与史学的交叉领域把自己陌生的哲学研究消解在自己熟悉的历史研究之中;‘哲学就是哲学史’是告别黑格尔哲学走向后现代主义的思想纲领;中国哲学必须告别历史,面向世界,走向未来。”[6] 他认为,中国哲学界大都把“哲学就是哲学史”的教条归结在黑格尔哲学中,仿佛黑格尔影响了中国的哲学研究。事实上,不是黑格尔影响了中国哲学界,而是中国哲学界在自觉不自觉地误读和曲解黑格尔。即便哲学不是科学,也不可能成为哲学史。它应当具有其独特的内容,例如思维、存在、现象、本质、实在和真理等,他们应当是哲学史上绝大多数哲学家讨论的共同话题。哲学应当是由这些基本范畴建构起来的思想体系,虽然我们现在无法给出一种唯一的确切的解释,但这也并不影响我们学习、理解和把握哲学。
三、对哲学与哲学史关系的 总结 与启示
黑格尔的著名命题“哲学史是哲学”引发了哲学家对哲学与哲学史关系的重新思考。然而黑格尔对这个命题及其逆命题的论述,其实是存在着明显的思想前提的。
“哲学就是哲学史”,我们显然不能理解为“哲学史等于哲学”。当我们学习哲学史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有多少个哲学家就有多少种哲学史。每个历史上的杰出的哲学家对待哲学的态度都是不同的,恰恰是这种不同不利于“哲学是哲学史”这一论题。每一个哲学家,必须先有了哲学,才有他自己的哲学史。通过对哲学与哲学史之间的思想关系的综述和分析,“我们可以对哲学的性质给出否定性的定义,即哲学不是科学,不是宗教,也不是思想史,因为哲学是没有对象的,是不需要权威的,也是自由的。”[7]
第一,哲学不是科学。科学是对世界的追问,而哲学则是对科学的追问方式的追问。因此,哲学并不以世界为研究对象,而是把科学对世界的研究结果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或者说,是把人类对世界的认识结果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所以,哲学并不是科学。
第二,哲学不是宗教。哲学从来不诉诸权威,哲学家面临争论的问题,依据的是逻辑的推论和实践的验证。哲学家们对任何问题从来没有奢求得到最终的答案,哲学家们给出的任何答案最终都被看作是可以驳倒的或可以超越的;而且,有意义的是,只有那些不断地被后来的哲学家们驳倒或超越的哲学问题,才被看作是真正的哲学问题;而只有那些能够不断提出不断地为后来的哲学家们反复讨论的问题的哲学家,才被看作是伟大的哲学家。这些或许正是哲学的魅力,也是哲学区别于宗教的重要特征。
第三,哲学不是思想史。我们知道,思想总是有所思,但哲学则是所思之思,是对思想的思想。由于把思想本身作为对象,这也可以说,哲学是没有对象的,因为把思想作为对象,也就意味着哲学是把一切东西都作为对象,而把一切东西都作为对象,也就意味着没有对象。
综上所述,只有对哲学的范围和作用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才能真正对哲学的性质有全面的了解。我们可以把哲学史的范围理解为一个围绕哲学的圆周,包容每种对哲学的看法和理解。正确看待哲学和哲学史的涵义和关系,以哲学的方式面向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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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论文
西方哲学中国化不仅仅是近些年我国人民所追求和向往的,也是一种文化和习俗的自然形成。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方哲学史论文,供大家参考。
西方哲学史论文范文:辨析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
摘要
“思维与存在同一性”问题作为近代哲学的最高问题,经历了由康德的二元对立进入抽象的同一,再过到黑格尔绝对唯心论基础上思辩的对立统一。黑格尔在驳斥康德不可知论的基础上,继承并发发展了谢林的哲学思想,从而创立了其思维与存在同一于“绝对理念”的学说。在他看来,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 己相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批判地吸收其合理的思想,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以期取得新的进展。
关键词: 黑格尔 绝对理念 思维与存在 同一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思维与存在同一”问题,在西方哲学上经历了漫长的思索、争论,逐渐从模糊到明确,从抽象从具体,到了近代则采取了自觉的形式突显出来,发展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最高问题。它经历了由康德的二元对立进入抽象的同一,再过到黑格尔绝对唯心论基础上思辩的对立统一。
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同一,是黑格尔整个思辨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他的全部哲学基本的和首要的命题。从社会政治根源上说,他之所以研究这个问题并形成其内容丰富的理论,一方面,在于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和工业革命揭示了思想可以构筑起存在,思维能够实现自身的道理,是黑格尔站在德国资产阶级立场上对法国革命所作的新的哲学概括;另一方面,在于德国资产阶级的日益成熟和变革现实的信心不断增强,相对于康德时代有着将近质的飞跃。从理论上说,则是从康德的“理念”学说出发,是自康德古典哲学革命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本文主要从理论上来论述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
一、黑格尔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
在近代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在一开始就被明显的亮出,两者在斗争的过程中逐渐趋向于同一。
康德原则上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否认思维把握客观存在本来面目的可能性。他一方面肯定在我们之外存在着刺激我们感官的客体,即“自在之物”;另一方面,他又断言客观存在的事物——“自在之物”是不可认识的,是超验的、彼岸的东西,认识所能达到的只是“自在之物”刺激我们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表象,即所谓“现象”。这样一来,在康德面前就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可以认识的此岸的“现象”世界,另一个是不可认识的彼岸的“自在之物”世界。可见,康德本质上是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否认思维能够把握客观存在的本来面目,否认世界的可知性。但在这里,他第一个把主体能动性思想等一系列辩证法因素引入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问题中来,为以后德国古典哲学家特别是黑格尔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同一问题上提供了启发。
由于康德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以二元对立的形式典型地表现出来,使他之后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一下子就可以抓住中心问题。继康德之后的费希特,认识到康德哲学导致思维与存在分裂的关键在于肯定一个不可知的“自在之物”的存在,于是他取消了康德的“自在之物”,竭力发挥了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中的“主观感觉”,构造出一个“自我”,作为本体,认为康德的“自在之物”是“自我”的产物,他称之为“非我”,并构造了以下三个命题:1、自我设定自身(正题);2、自我设定非我(反题);3、自我设定自身和非我(合题)。“自我”就是作为这样一种能动的活动,按照正、反、合的规律,实现了他的思维与存在同一。就这样,他把认识和实践同一为个别思维主体,即“自我”的能动的设定行动,思维与存在在自我意识内部达到了同一,比起康德哲学则进了一层。
谢林反对费希特把“自我”看成是至高无上的,认为要使“自我”和“非我”的同一,就必须有一个凌驾于二者之上,既非主体又非客体的东西,他称之为“绝对”。“绝对”是产生一切有限事物(物质和精神)的本原,并且是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必然同一的根据。“自我”和“非我”都产生于“绝对”。“绝对”是思维与存在的“无差别的同一”,是一种不自觉的精神力量。他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只要肯定有一个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着的客观的东西,我们就不能对它有所认识,而要认识客观存在,就必须把思维与存在看成是“无差别的同一”,即单纯的等同,思维与存在溶合为一,没有差别。谢林就这样试图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来构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二、黑格尔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
黑格尔驳斥了康德的不可知论,继承了谢林在“绝对”的基础上实现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但是不同意谢林所谓的“无差别的同一”。他在吸收谢林的客观唯心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把辩证法用于思维与存在同一论,论证了“绝对”是对立的统一,是矛盾发展的过程,从而在客观唯心主义的范围内系统地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
黑格尔强调:哲学不应只作为“应当”哲学,它更重要的是要作为一种“应为”哲学。所以他极力反对康德在认识之外确立一个“自在之物”。他认为,康德哲学里的知识只是对于“现象”的知识,而关于“物自体”的知识是不可知的,这就割裂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其实质是一种不可知论。而对于谢林的“无差别同一”,则认为忽略了思维的主体的能动性,没有了解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次就可达到的无差别的同一。于是,他在“绝对理念”的基础上,肯定地回答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在黑格尔哲学里,“绝对理念”是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是“实体”,同时又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能动的创造性的认识主体。他从其唯心论的人本主义出发,坚信人类理性的力量,主张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要强调的是,黑格尔所说的“思维”, 不仅指的是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亦即“绝对理念”,人脑中的思想不过是“绝对理念”发展的高级阶段而已。 至于黑格尔所说的“存在”,也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存在”,而是“客观思想”。黑格尔是根本不承认物质的存在的。按黑格尔的的看法,一切事物(存在)都不过是“绝对理念”(思维)的异化物,是“绝对理念”的外壳或皮囊,而“绝对理念”则是万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
总的说来,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学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存在即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②思维是存在的本质、灵魂;存在是思维的外化、躯壳,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并把实践引入到解决思维与存在同一问题中来。③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辩证的过程。
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来具体阐述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于“绝对理念”的学说。
⑴存在即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这是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之所以能达到同一的一个基本前提。
黑格尔吸收了谢林关于思维与存在等同的思想,把它作为自己哲学的一个成分,认为存在即思维,客体即主体,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黑格尔说:“照我看来,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他明确否认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从根本上否认事物的客观存在。他说:“唯物论认为物质的本身是真实的客观的东西。但物质本身是一个抽象的东西,物质之为物质是无法知觉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物质这个东西。”[1]在黑格尔看来,关于事物是否可知的问题,只能有两种看法:要么主张事物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而这就是不可知论;要么主张事物的可知性,而这就意味着存在即思维。此外的看法是不可想象的。正据于此,黑格尔就取消了康德哲学里“自在之物”的独立存在,认为一切事物(存在)都不过是“绝对理念”(思维)的异化物,是“绝对理念”的外壳或皮囊,而“绝对理念”则是万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这样,存在就是思维了。
⑵思维是存在的本质、灵魂;存在是思维的外化、躯壳,二者可以相互转化。而要把握一个对象,就是意识着这个对象的概念。并把实践引入到解决思维与存在同一问题中来。
黑格尔在肯定了一切事物都是思维的根本前提下,又将事物区分为思维与存在两个方面。他一方面主张存在即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的同时;另一方面又明确反对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看成是无差别的同一、单纯的等同。黑格尔认为,谢林所认为的“绝对”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话诚然不错,但是承认思维与存在的绝对同一,那就不免于片面。其实在“绝对”里,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不仅是同一的,而且又是有区别的。
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思维与存在两个方面的统一:思维是存在的本质,存在是思维的内容。黑格尔说:“一切真实的事物,就它们之为真理而言,即是理念。”而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而这两方面又不是平等并列的:思维是存在的创造主,存在是思维的外在化。黑格尔说:在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里,“思维统摄了存在,主观性统摄了客观性。”[2]由于思维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所以思维与存在二者不是僵硬地对立着的:思维一方面可以通过“外在化”的作用产生自己的对象——存在;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克服自己和对象间的对立,使之成为己有,即“同化”,也就是使存在或对象为自己所占有。就这样,由“外在化”和“同化”这两个方面的作用,构成了思维与存在同一的.发展过程。
在这里,黑格尔把实践引入到认识论中来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哲学老是停留在“应当”上,未免太软弱了,理念必然不会停留在主观性里,而是要扬弃它的主观性并表现自身为客观的东西。而理念要使客观世界同自己相符合、相一致,需要一个中介,那就是“实践”。[3]他指出:“活动和劳动,这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中介”,“每一个行为都要扬弃一个观念(主观的东西)而把它转变为客观的东西”。只有实践、行动是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是使思维转化为存在,使存在符合思维,实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的一个必要环节。
⑶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辩证的过程。
黑格尔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不是谢林无差别的“绝对同一”,也不是一次就可以达到的同一。在他看来,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存在总是暂时的、相对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相互转化的过程,是思维在存在中不断实现自己,使存在不断符合自己的过程,是由“自在”到“自为”,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直观的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表面的现象到深刻的实质的过程。总之,是思维把握存在、占有存在的过程,是“绝对理念”在思维与存在的这种矛盾进展中,在事物新陈代谢的发展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逐步同它的概念相符合,达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过程。黑格尔与其他近代哲学家相比较,在对解决思维与存在问题颇具特色之处就是把其系统的辩证法作为方法论应用于解决“思维与存在同一”问题当中。
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过程,大体上是一个由存在到思维、由客观到主观的纯概念转化、发展的过程。思维与存在并不是两个根本不同、截然分开的东西,而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发展阶段:由存在到思维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自在”阶段到“自为”阶段的发展。[4]黑格尔写道:“它(指世界)的是如此与它的应如此是相符合的。[5]但这种存在与应当的符合,却并不是死板的、没有发展过程的。”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既然思维是存在的本质,那么一个事物只有符合蕴藏在其中的思维才具有真实性。然而,由“绝对理念”派生出来的各个具体事物,都是受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有限事物”,它们只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来说,它们都不可能完全同它的概念相符合,就是说其中必定存在着既符合但又不完全符合的矛盾。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由于其内在的思维和存在的矛盾而运动、变化和发展,并最终归于灭亡,为另一个更符合于概念、理念发展要求的具体事物所代替。任何一个事物的存在总是暂时的、相对的,而“绝对理念”则在思维和存在的这种矛盾进展中,在事物的新陈代谢的发展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逐步同它的概念相符合,使思维与存在同一。
在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里,最基本的一个内容是他引以为荣的一个命题:“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由于在黑格尔看来,世界上的各种具体事物都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外壳”或“皮囊”,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所以他认为:一切曾经是现实的东西的东西,都必定要转化为不现实的东西;而一切符合“绝对理念”发展要求的东西,不管它同现存的一切怎样抵触,也必将变成为现实的。唯有“绝对理念”是永恒的生命,一切有限事物皆不免于毁灭。可见,在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里,思维与存在就似空间里两条渐近线,彼此不断无限接近,但又永不相交。
总之,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概括起来就是: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思维与存在同一于“绝对理念”当中。
三、评价
黑格尔在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个基本观点的过程中,构造了一个“绝对理念”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实现自己、不断走向思维与存在同一的哲学体系。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的认识的发展完全被归结为“绝对理念”神秘地自行实现、自己认识的过程。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既有其积极合理的一面,又有它非科学的一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批判地吸收其合理的思想,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取得新的进展。
⑴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一方面走出了在他以前的西方哲学家的思存对立和割断现象与本质、各走极端或绝对同一,走向了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同一,有利于我们科学地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及其思维方式;另一方面,黑格尔反对唯物主义,抵制外在的世界受限制认识的自由,规定思维能够认识的内容,一开始就是思想内容,思维得到了自由。[5]思维不但不受制于实在,而且还能创造实在。黑格尔在事物是否可知的问题上的第二种看法,即主张“存在即思维”的观点,是十分荒谬的。马克思对此尖锐地指出:“黑格尔陷入了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并且,黑格尔的“思维”、“存在”并不就是辩证唯物主义里的“思维”、“存在”。 这样,黑格尔的本体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本体论,它没有承认现实的感性事物对思维的制约作用,只听任思维凌驾一切;它认识论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从根本上看,只呈现一种现象,只是在精神中消解思维与存在自身的对立,映射出了思维(意识)与存在的一体,并没有真正达到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同一。他的“思存同一论”是置于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虽进一步发展了可知论,驳斥了不可知论, 但终决定了他的同一论并非科学的同一论。
⑵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强调理性活动的积极性、能动性,批判了旧形而上学认识论、反映论的被动、消极、直观性,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过程性、发展性、辩证性,并企图去揭露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对人类认识发展史作出了重在的贡献;但他把人类作为有限的认识主体,这个主体是由“绝对理念”分化出来的主体理念,是“绝对理念”借以实现自我认识的一个工具,人类的思维也不过是“绝对理念”的高级发展形式,只有“绝对理念”作为唯一的实体是一直存在着的,并在人类历史活动进程中,以人类自觉思维为起点,一步步认识并达到这一精神实体,且使其更为成熟。黑格尔的错误在于,他只是透过了存在(实体),看到了存在的存在(绝对理念),于是一味赞美存在的存在而忘却了存在。于是,当黑格尔在强调理性作用的同时,就错误地贬损了人类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以理念主体湮灭了人类主体, 理性吞噬了人性,使人类的能动性在理性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极端的的错误,乃至后来的一些哲学家如叔本华,尼采,在批判黑格尔这种理性压抑人性的错误时,走上了另一个极端——非理性、反理性主义的哲学道路。
此外,黑格尔在论证思维与存在二者可以相互转化时,做了一件哲学上划时代的大事:把“实践”作为思维与存在转化的必要中介引入到认识论中来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一思想无疑是深刻的,启发了马克思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论证了思维与存在同一于实践。
综上所述, 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虽然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很多思想的闪光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应批判地吸收其合理的思想,科学地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以期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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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参考书的名称、作者、著作时间等,在论文的最后。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国际商法案例分析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摘要:
传统的国际商法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培养要求,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一直是西方国家颇为重视并普遍推行的一种教学法。自传入我国后在法学教育中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因其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也引起了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一、案例及案例教学的内涵解读
案例是指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的内容情节、过程和处理方法进行的客观描述,以备查询和再现。
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有很多种,对各层次属性不同的排列组合、不同的取舍形成了不同的案例教学概念,也反映出对该教学法不同的认识程度。
大多数对案例教学的界定着眼于它的教学方式上。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教师讲授、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实际案例、撰写案例总结报告等过程来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就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是基于一定的教育目标,选择一定的教学案例从事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特征,强调师生对案例共同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关案例分析报告。这些界定对案例教学中的一些核心要素都有强调,侧重面不一样。
下面是一则比较完整的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它也代表本研究对案例教学的界定:案例教学就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要求,运用挑选出来的案例材料,使学生进入某种特定的事件、情境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事件的构成进行积极主动的探究活动,从而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二、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的价值分析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商法的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是讲授的方法。中国高校传统的`讲授式教育还是有其优越性的,如传授的专业知识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便于学生作笔记和掌握。但是,讲授式方法存在着其特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因为学生在课堂上自始至终处于被动的听课状态,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的思考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和法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主要是书本法律知识和经过教授智力加工的研究成果,很少有机会在课堂上具体、充分地讨论实际案例。虽然近些年来,教育界一直在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讲授式方法给学生带来的被动局面。但在这方面我们同其他国家相比做得还很不够。我们的教学方法应当移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改变单向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方式。
(一)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抽象的理论性课程,单调的法律条文和基本概念众多,专业性强,内容庞杂,具有枯燥性的特点,如果只是简单地教授知识,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更无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现实生活中的生动、逼真的事例引入课堂,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气氛;给学生提供一个独立思考、自由讨论的学习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状态下进行教学,就比较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的动力。
(二)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国际商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运用于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传统的讲授型教学法,能使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标准答案”式的理论知识,却难以获得运用该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而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案例教学由于通过让学生认真分析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开展,通常是由教师事先选择教学案例,通过教学案例的呈现创设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情境,课堂教学就是在围绕这个具体案例开展的分析讨论中进行的。学生通过案例中所涉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潜移默化中便逐渐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学会遇到类似的情境或问题时该如何对待,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而且由于大量案例并没有唯一确定的解决办法,可以给学生进行开放式思考和讨论空间,也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适应社会的需求。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案例教学这种教学形式特别依赖并突出学生之间的通力合作。小组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了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小组成员之间必须学会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和信任。实践证明,一个彼此合作、相互支持的团体的学习效果,要远远好于单个人的学习效果。在传统的讲授方法中很难培养或提高学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四)有利于学生系统化地掌握专业知识
国际商法教学案例应该会涉及很多问题,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往往不能单纯依靠某一部分的内容去分析整个案例,必须对学习的整体内容都非常熟悉并且能够前后融通、综合运用。所以,案例教学在无形之中将学生所学习到的全部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将课程不同内容和知识点系统化方面起到了红线的作用。
三、案例教学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要实行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切不可提倡了案例教学,而丢弃了理论教学,因为没有必要的理论基础作铺垫,案例讨论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没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能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无论是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知识点,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开展案例教学不是替代理论教学,讲授教学应该与问题讨论、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应选择典型的案例
由于课时数的限制, 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关键在于所选用案例能更好地适应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的需要。教师应精选并提炼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现实典型判例充实国际商法案例库,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因为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越经典,学生就越有兴趣,参与程度就越高,学习收获也就越大。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韩国、俄罗斯等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我们也应特别注意选用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典型案例。
(三)应注意及时更新案例
国际商法的案例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国际贸易具有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国际贸易活动在网络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因此,在案例的选择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商法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案例教学选择的案例必须不断更新,才能保证实际教学的需要。
(四)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
案例教学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以教师的有效组织为保证,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有时会产生耗费时间较多而收效甚微的结果[5]。案例教学在时间和效益上存在着矛盾,案例教学需要耗费的时间较多,它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案例教学的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但教师和学生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有限。
总而言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践上是必要的,是符合课程教学目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在国际商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有益于师生的共同提高,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增长实际操作能力。不过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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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国际商法论文选题
1、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
2、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
3、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
4、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
5、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6、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7、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
8、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
9、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10、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11、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
12、税收司法保障研究
13、税法公平价值论
14、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15、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
16、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
17、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18、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
1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20、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
21、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
22、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23、工伤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4、论土地征用制度
25、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26、土地储备制度研究
27、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28、农村土地权属法律模式研究
29、城市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
30、权法律制度研究
31、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32、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研究
33、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34、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35、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36、证券发行保荐人民事责任研究
37、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38、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完善
39、试论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重构
40、合伙协议法律性质研究
41、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研究
42、论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4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创新研究
44、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45、《破产法》若干问题研究
46、论独立董事的义务
47、公司资本制度研究
48、论股权
49、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
50、股东知情权研究
51、企业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2、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53、股东诉权的司法实务研究
54、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
55、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56、清算中公司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
57、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58、论保险利益
59、票据权利研究
60、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理念
61、保险委付研究
62、论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
导语:文献综述是科学文献的一种,而参考文献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分享的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文献综述
一、文献综述是什么?
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思路而写成的一种不同于毕业论文的文体。
二、文献综述的主体结构
文献综述的大体结构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引言、正文、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
引言:
引言部分,主要是要交代清楚以下四个问题:
(1)首先要说明写作的目的,定义综述主题、问题和研究领域。
(2)指出有关综述主题已发表文献的总体趋势,阐述有关概念的定义。
(3)规定综述的范围、包括专题涉及的学科范围和时间范围,必须声明引用文献起止的年份,解释、分析和比较文献以及组织综述次序的准则。
(4)说明有关问题的现况或争论焦点,引出所写综述的核心主题,这是广大读者最关心而又感兴趣的,也是写作综述的主线。
该部分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写作的目的、必要性、有关概念的定义,综述的范围,阐述有关问题的现状和动态,以及对主要问题争论的焦点等。一般200-300字为宜,不宜超过500字。
正文:
该部分是文献综述最重要的部分,但是没有固定的格式,不管用哪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引言部分所确立综述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体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主题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不含引言部分),一般用两级,第三级上用圆括号()中间加数字的形式标识。
插图应具有自明性,尽量不要与文中的文字重复,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
表格应结构简洁,便于操作,内容避免与正文、插图重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可适当加注辅助线,但不能用斜线和竖线。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总结:
对综述正文部分作扼要的总结,作者应对各种观点进行综合评价,指出自己对该课题的研究意见,指出存在的不同意见、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和展望。
三、文献综述的写作技巧
1、技巧一:简述背景和立题研究过程。这部分内容尽量简明扼要。
2、技巧二:回顾历史要有重点,内容要紧扣文章标题,围绕标题介绍背景,在引用过去的文献时一定要简洁。
3、技巧三: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别人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这样会节省很多精力。
四、文献综述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搜集文献应尽量全。
注意事项二: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要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注意事项三: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文献综述的作者引用间接文献时是否恰当,有无谬误,综述作者是不知道的,所以最好不要间接转引文献。
注意事项四: 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
注意事项五:综述篇幅不可太长。综述一般不宜超过4000字。 综述并不是简单的文献罗列,综述一定有作者自己的综合和归纳。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众所周知,在此不再赘述。
但是,尽管国家已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但一来,国家标准有些要求并不明确,有些可能还不尽合理,二来各编辑部可能并未充分重视,目前不同期刊对参考文献的`格式有不同的要求。这给作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一是投稿不同期刊要用不同的参考文献列出格式,特别是,当稿件被一个期刊拒稿而另投他刊时,需要进行大量的无意义的修改。
笔者参照(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根据多年的编辑和实际论文投稿实践,提出以下拙见,与各位同仁讨论,希望大家提出改正意见,并获得共识,以方便科学家投稿。
(注意:GB/T 7714—2005是国家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标准,故,应当尽量参照执行,但可以稍作修改)
1. 建议使用著者—年制
GB/T7714—2005给出了两种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一是顺序编码制,二是著者—年制,未强制执行某一种,这也是各期刊最大的分歧。
笔者以为,著者—年制明显优于顺序编码制。
顺序编码制的优点是节省空间,但在现在主要是电子文件的条件下,空间的价值已经很低。
顺序编码制的缺点之一是在正文中读到某文献时,并不清楚该文献是何人所作,必须翻页到后面的文献表才能找到,这在印刷的纸质本上尚不太费力,在电子文件上,阅读时经常地跳转页码,是很令人烦恼的。
顺序编码制的缺点之二是在写作和编辑过程中容易出错,要将文中出现的文献与参考文献表上的文献一一对应,非小心不可,而当文章修改时,在前面增加(或删去)一篇或数篇文献时,更是要对后续文献的序号一一修改,相当麻烦。比如,投稿时某文献尚未正式发表,而到文章经审稿、退修、录用后,发现又有与本文有关的一篇或多篇文献见刊,这时作者不得不在前言节中加上这些文献,这样,后续文献的编号均需一一调整。这样就很有可能出现文中编号与文献表中的编号并不对应,甚至出现系统位移。
而著者—年制在正文中即写明了文献的作者和出版年代,熟悉的读者不用翻阅文献表,就可以知道是哪篇文献,甚至知晓该文献的核心内容,大大地方便了读者。
著者—年制文献的对应关系简单,不易出错,这是著者—年制的优点之二。特别是当增加文献时,对正文和文献表中其他部分的文献几乎不产生影响,作者修改文稿和编辑编辑文稿均只需很少的工作量,且不易出错。
使用著者—年制还使作者和编者不得不淘汰一种不良的引文方式, 形如“对白云鄂博矿床的成因有大量学者进行了研究[1-50]”的引文方式在顺序编码制中也许不很难看,但在著者—年制中是很不雅观的。事实上,在现今网上查找文献十分方便的今天,形如“对白云鄂博矿床成因有大量学者进行了研究[1-50]”的引文方式已经毫无意义。而在著者 -年 制中,我的编辑实践中是要求作者将各具体文献的关键证据或/和创性性论点一一列出,而对于那些既无创新性论据也无创新性论点的文献,则不要列出。这也使文献统计学中按被引用次数评价论文价值的思想更为合理。
著者—年制的唯一缺点是占用较多的篇幅,但这在今天以电子文件为主的情况下,已不重要。
2. 应当列出全部作者
在GB/T 7714—2005中,对文献表中文献作者的列出要求是多于3人是仅列出前三位,后加“等”、或“et al.”等。
但首先,从法律角度,这是违反著作权法的,故应当是无效的。文献的合作作者,无论是第几作者,均是文献的著作权人之一,要引用他们的作品,而只列其中部分著作权人,显然是不合适的。
其次,有许多文献中,位于后边的作者并不是不重要,如笔者发现,许多通讯作者将自己的姓名列在作者的最后一位。
3. 西文文献的华人作者姓和名均应当全拼
GB/T7714—2005要求华人的西文姓名用汉语拼音,不得用缩写,且除了第一音节以辅音字母结尾而第二音节以元音字母开头时需加分音符外,不要在双音节人名间加上任何字符。
但是,笔者发现,现在许多期刊在引用华人的西文文献时,往往是将华人的名也缩写了,对双音节人名多数是缩写成了第一、二音节的两个首字母。这是既不符合国标,也是很不合适的。
因为华人的同姓人很多,仅靠名的缩写,很难分清究竟是哪位作者。比如中国的“Kong X”可能有数万人(宪字辈和祥字辈的孔家人)、姓“Zhang”的有张、章、仉,总人口有几千万,仅加上一个或两个字母,远远区分不了。同样Li (李、厉、黎)、Wang (王、汪)、Wu(吴、乌、伍、武、毋、巫、邬、舞)、Yan (严、言、燕、颜、阎、晏、闫、鄢)等同“姓”者也太多。
笔者建议,在正文引用处应当将第一作者的姓、名均写全(全拼),在文献表中,应将所有作者的姓和名均写全拼。
至于港台及海外的华人作者,可以依照名从主人原则,继续按威氏拼法拼写他们的姓名,名中也可加短横。
还有少数民族作者,应当注意区分作者的姓和名,有些民族的习惯是名前姓后,如维吾尔族,在文章发表时,可能是按这一方式,而在参考文献表中应当一律姓前名后。
4. 析出文献中,文集等的前面仍用“见”、“In”,不用“∥”
GB/T7714—2005要求,专著(含论文集)中析出文献的出处项前用“//”代替“.见:”或“.In:”。
但笔者以为,这一相较于以前标准的修改并无明显优点,且“//”很难想象其有“见:”或“In:的含义。
5. 起止页码、连续序号和合期期刊的合期号间仍用 “~”
GB/T7714—2005要求起止页码和连续序号间用“-”代替“~”;合期期刊的合期号间采用“/”,不用“-”“—”“~”或“,”。
这显然并不合理。笔者认为,当阿拉伯数字为基数词或序数词时,表示两基数或序数的范围用波浪线更为合适(章雨旭等,2010)。页码和期号均可以看作是序数词,其间用波浪线显然很合适。另外,斜杠除了常用作除号外,常被用以代替“或”,而合刊的期号间显然既非相除关系,也非或者关系。若多期合刊,如《地质论评》在抗日战争中的1943年第8卷,因为特别困难,曾出版了一个全年的六期合刊,按GB/T7714—2005要求,将会被写为“8(1/2/3/4/5/6)”,显然不美。
6. 析出文献的来源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后应当加上责任
GB/T7714—2005对析出文献的来源文献,如论文集,只要求写主编名,不要求加“主编”二字。
如:白书农. 1998. 植物开花研究[M]//李承森. 植物科学进展.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146-163.
笔者以为这并不合适,上条文献中明确“李承森”的责任显然更好。
7. 起止页码前一律用冒号
GB/T7714—2005 要求“:”用于其他题名信息、出版者、引文页码、析出文献的页码、专利国别前。 即无论是专著的引文页码还是期刊的引文页码前均应当用冒号。在此之前,我刊在专著的引用页码前是用逗号。
8. 引用专著中的内容应当标明引用页码
引用专著时我们一般是写出专著的全部页码,这对于读者查阅相关内容可能并不方便。建议写出引用内容的所在页码或页码范围。
GB/T7714—2005要求是在正文中引用处将页码或页码范围作为上角标列出。在后面的文献表中,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我们可以列出总页码。
9.非正式出版物的引用格式
按GB/T 7714—2005,非正式出版物与正式出版物一样列出。
但学术论文不同于一般文献,学术论文本身必须是经过同行专家审查过的,有一定的可信度。
而非正式出版物的可信度不一定,最好与正式出版物区别开来。我刊多年的实践是将非正式出版物与正式参考文献分开,放在注释项下。
关于学位论文,笔者以为,博士论文有较多的专家评审,而学士和硕士学位论文,恐怕多是习作而已,故我刊暂时的处理是将博士学位论文当作正式参考文献,而将学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当作注释列出。
非正式出版物的列法是,在正文中用上角标阴圈码,或者写为第一作者加上上角标阴圈码,例:“(张三等,1998;李四;王五等,2007;赵六等)”。而在注释项下的列法格式与正式文献尽量一致。
10.常见文献的格式
依据GB/T 7714—2005及以上讨论,建议文献采用著者 -年 制,文后参考文献的格式如下:
(1)刊物上的文章: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文章名称. 刊物名称,卷号(期号):起始页~终止页.
(2)专著: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起始页~终止页.
(3)论文集中的文章: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文章名称. 见:XXX, XXX,...,(等). 主编. 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起始页~终止页.
(4)学位论文:
研究生姓名. 论文完成年份. 论文题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 导师:导师姓名. 城市:学校或研究单位.
(5)报纸上的文章:
作者.出版年.题目[N].报纸名,年-月-日(第?版).
报纸的文件类型[N]建议写明。
(6)网上文献:
作者.出版年.题目[OL].(更新日期)[引用日期]http://网址.
按GB/T 7714—2005,更新日期可省,引用日期不可省!日期的格式必须是类似于:“2011-06-21”的形式。且文献类型[OL]不可省略。
同时是其他文献又是网络文献时可联合起来,例:
董沛.2010. 国土资源部官员:1/3地质灾害发生在监控点以外[N/OL]. 工人日报,2010-08-17(第6版);[2011-03-06]
单独列一种形式亦可,但应当注意尽量列原创,而不列转载;而由于网上文献查找方便,列网上文献还是有必要的。
董沛.2010. 国土资源部官员:1/3地质灾害发生在监控点以外[N].工人日报,2010-08-17(第6版).
董沛.2010. 国土资源部官员:1/3地质灾害发生在监控点以外[OL].[2011-06-14]
其中[2011-06-14]是引用的日期,这一项不可省,因为网上文章变化较大,很有可能被删除或更新,作者仅表明对引用日期网上确有该文负责。
【拓展】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简称综述,又称文献回顾,文献分析。是对某一领域,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搜集大量相关资料,然后通过阅读、分析、归纳、整理当前课题、问题或研究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或建议,对其做出综合性介绍和阐述的一种学术论文。
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限200字以内。摘要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公式和非公知的符号、缩略语。摘要后需要给出3-5个关键词,中间应用分号“;”分隔。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参考文献的多少可体现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对综述类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不同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30条以内为宜,以3-5年内的最新文献为主。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1.专著: [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 [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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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利: [序号]专利申请者. 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 出版日期.
6.科技报告: [序号]著者. 报告题名[R].编号,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7.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颁布日期.
8.报纸文章 : [序号] 作者. 题名[N]. 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9.电子文献: [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一、硕士论文题目
中、英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并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30字。论文题目的字符间距可根据题目字数适当调整;
那选题有哪些要求呢,如下
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一般要求满足以下原则:
①开拓性: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理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
②先进性:硕士毕业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毕业论文要做出创造性成果;
③成果的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需要背景,针对实际的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
④成果的可能性:课题的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成果的可能性。
二、硕士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在1000字左右。除非有特殊需要,可以写详细写作,字数可扩充到2000字左右,摘要中不应用到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等。
三、硕士论文关键词
论文的关键词3-5个,是用来说明全文的主题内容的单词或术语,力求精炼、准确。
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是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
开题报告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2、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3、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4、研究工作进度;
5、主要参考文献。
五、硕士论文正文
正文部分字数是开题报告字数后,保持在3万字左右,具体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调整。在制定论文框架时,需要合理分配篇幅,将主要内容放在论文具体研究内容上,该部分作为论文的重点部分体现研究成果和见解。
六、硕士论文致谢
论文致谢一般在2-300字,是论文作者对论文写作过程中,对论文做出贡献的老师、同学、家长、朋友的一种尊重。
七、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中列出的文献,应尽可能的标注在论文中。一方面尊重他人成果,另一方面,反映作者阅读的文献丰富,理论有根据。有的参考文献可能是间接引用,就不一定标注出来。注意参考文献尽量选用最新发表的文章和最新出版的著作。有的研究生不注意这个问题,选用的参考文献很多是几十年前的文章和著作。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该随时掌握和了解最新的知识。不少科学家的习惯是看论文时,先看参考文献,如果参考文献太陈旧,说明作者掌握和参考的知识不是最新的,就可能怀疑论文研究内容是否新颖。所以,参考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知识水平的新旧程度,硕士论文要注意参考文献的写法。
儿科护理风险因素探究论文
儿科患儿的年龄普遍偏小,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不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且通常表现为治疗护理配合度低等特点。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儿科护理风险因素探究论文,希望能提供帮助。
摘要: 儿科护理工作属于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儿科临床诊断和治疗工作的有效性,儿科护理工作与患儿的健康息息相关。为了分析儿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根据风险因素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案并执行,实现对儿科护理风险的有效防控,为今后的儿科护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本次研究针对儿科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挖掘和分析,包括护理人员技术因素、护理人员服务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欠缺、医疗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同时采取重视细节护理、加强护患沟通、强化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不断完善儿科临床护理工作。
关键词: 儿科;护理风险因素;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大家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开始建立良好的维护意识,广大患者对于医院护理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儿科患儿的年龄普遍偏小,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不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且通常表现为治疗护理配合度低等特点。针对患儿的药物治疗以及其他临床治疗、护理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也更容易引发各种护理纠纷问题[1]。护理纠纷的存在不但不利于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而且还会给医院及患者双方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是现阶段医院儿科护理管理的当务之急。笔者综合分析护理风险的主要诱发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为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现报道如下。
1儿科护理风险因素分析
1.1护理人员技术因素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设备、新仪器的不断推广应用,护理技术复杂程度也不断增高,护理人员技术水平跟不上、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差,如静脉留置针、PICC的应用,主要指患儿临床查对问题以及药物使用问题,同时还包括输液输血以及标本送检等问题。
1.2护理人员服务观念、理念落后
表现为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沟通能力差。个别护理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未能体现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主要指的是护理人员态度不够亲切、护理技术不娴熟、护理操作不及时等行为。
1.3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欠缺
表现为因工作繁忙护理记录不书写、护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等[2],使得作为医疗纠纷中的重要证据失效。
1.4医疗管理制度不完善
护理管理者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预见性和主动防范性,不能及时提醒护士们引起足够重视,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及时、不到位,医德医风等职业道德教育薄弱,导致护理人员认识不到位。护理质量管理机制不健全,一级质量监控不到位,奖惩不分明,护理人员积极性受挫。
2儿科护理防范对策
2.1重视护理细节,强化风险意识,减少护理差错
做好护理某个细节工作是体现护士工作作风、防范医疗护患纠纷的环节之一,细节工作是比责任心更细致的一层工作,也是对患儿关心照顾周到的一种体现。儿科护理工作具有护患沟通难度大、家长情绪波动大等特点,针对这一现状,护理人员应在护理工作中注重细节,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避免工作疏漏。在儿科护理中要多与患儿及家长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护理需求,并积极提供帮助,主动提供完善的.护理服务,以患者满意为最高的护理目标,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完善护理服务[3]。
2.2加强护理人员与患儿及家长沟通能力的培养
在沟通交流中护士应态度和蔼、热情,关心、同情患儿,应用恰当的语言,注意语言上某个细节的谈话,与患儿交流的语言温柔、清晰易懂,对家长使用的语言规范礼貌,多用解释性语言,对家长提出的疑问给予合理解释,同时提供微笑服务,从而融洽护患关系[4]。及时观察患儿家长的情绪变化,如开心、烦 躁 、抑郁等,根据情况予以安慰。当患儿家长不便应及时给予帮助,从而取得配合和认可。患儿出院前护理人员应主动帮助其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并致以诚挚的祝福。
2.3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护理人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拥有较好的问题分析能力以及临时应变能力等,才能够保证良好的儿科护理质量,取得良好的护理风险防范效果。强化对护理人员的护理管理技能培训,保证护理人员的用药安全性,同时开展科学的护理教育以及管理,按照护理部要求,全部儿科注射用药均需要通过两人共同核对后正式执行用药治疗[5]。临床治疗和护理过程中需要应用到各种先进的精密仪器,护理人员必须积极参与仪器应用专项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仪器的使用方法,根据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仪器操作。
另外,从基础护理入手,要求每个护士对婴儿沐浴、配奶、喂奶、更换尿布、脐部护理、测体温等基础护理操作必须熟练掌握,人人过关,然后进行专科技术操作的培训和考核。事实证明,只有精通基础护理理论知识,掌握新生儿专科护理技能,掌握抢救的程序、配合方法,各种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病情观察等,才能在繁忙的儿科护理工作中镇定自若、有条不紊,保障患儿安全。按照护士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对工作5年内低年资的护士进行强化培训,反复训练专业技能,根据个人特点每月考核操作、理论至少各1次,合格后方可从事儿科护理工作。
2.4规范儿科护理操作程序,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构建科学的护理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安全管理小组,配备适合的护理人员,不断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进一步推进护理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护理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和了解,熟练掌握各种临床应用知识,并严格按照相关护理管理制度开展儿科临床护理工作,实施护理管理风险防控。
不断完善儿科护理制度,针对儿科护理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化处理,不同护理单元均需要针对一般护理常规以及临床症状护理常规、疾病护理常规等进行制定和修订等。护理人员应积极学习儿科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了解《护士管理办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具体内容,给予患儿及其家属充分的尊重,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各项知情告知义务[6]。选择国内外不同报刊以及杂志中报道的医疗纠纷案例等,针对案例发生原因以及解决办法等展开全面讨论,增强护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借鉴国内外处理纠纷案件的成功经验。
3小结
儿科患者由于年龄较小,其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抵抗力相对较差,无法承受各种护理风险因素引发的不良后果,为了保证儿科治疗以及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患儿及时康复,必须要加强对患儿的临床护理,主动挖掘儿科护理过程中存在的护理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临床护理风险防范措施,改善风险防范效果。笔者从重视护理细节,出发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儿科护理操作程序,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注重对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培养等方面综合开展儿科风险护理防控,及时发现儿科护理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高儿科临床护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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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规范化是期刊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术期刊质量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仅供大家参考。 精选: 1、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和对策徐艳芳景德镇高专学报2007-03-30 2、幼儿心理健康教育途径探析陈晶纳现代妇女***下旬***2012-01-20 3、长沙市流动幼儿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对策研究王心爽湖南师范大学2014-06-01 4、对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探讨张美君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02-15 5、农村留守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浅析张志琴生活教育2013-05-10 6、深圳市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研究张世华深圳教育学院学报***综合版***2002-03-15 7、幼儿基本体操对幼儿***5-6岁***心理健康影响的实验研究王彩萍河北师范大学2014-05-28 8、以体验为主的绘本教学在小班幼儿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崔淑婧; 刘馨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06-15 9、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策略研究王丽梅知识经济2012-08-23 10、大连市5岁幼儿心理健康的研究宋君凯辽宁师范大学2014-04-01 : 11、家庭教育中幼儿心理健康的引导任静; 杨梅先; 程家明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5-05-17 12、幼儿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浅论魏勇刚学前教育研究2005-11-01 13、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确定黄金花文教资料2007-05-05 14、当下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赵晓英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12-15 15、试析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园合作研究杨雅颉亚太教育2016-01-05 16、浅谈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周敏课程教育研究2013-12-25 17、关于幼儿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目标及原则吴荔红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0-10-20 18、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分析关金艳教育教学论坛2013-04-17 19、构建互动立体教育网路 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张艳婷; 许凯; 李燕霞教育导刊***下半月***2010-10-15 20、英国“比比和朋友”课程对我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启示丁向颖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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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敏:资信评级的功能检验与质量控制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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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娄尔行:《基础会计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2、朱小平:《初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陈少华:《会计学原理》(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4、乔世震:《会计案例》(中国财经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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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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