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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发研究以及中国学派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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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发研究以及中国学派的论文

从总体上看,中国比较文学在经历了一段曲折之后口趋兴盛,成果越来越多,声势 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此种兴盛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建立了专门从事比较文学研究与专业人才培养的系所,创办了专门的比较文学刊物,成 立了各级比较文学协会,并与国际比较文学研究的大潮逐渐接轨合流。(2)产生了大量高质量的比较文学研究成果 中华书局 1979 年出版的钱钟书的巨著《管锥编》 ,可以视为中国比较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 自 80 年代以来, 比较文学的专著与论文集何以如此层出不穷, 在数量上超过了以前所有阶段的总 和。所有这些论著与论文,或作影响研究,或作平行研究,或作阐发研究,或作跨学科研究,每 一方面都有杰出的成果,而且数量都不少。(3)出现了大量研究比较文学的成果 编辑了多种比较文学教材,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要求日趋强烈。这一时期对比较文 学的研究,充分讨论建立比较文学的意义,介绍比较文学的基本知识,并因此出版了许多著作、 论文集与教材。更为主要的内容是探讨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并进而讨论是否应该建立以及 如何建立“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的问题。 总之,当代的中国比较文学已是越来越兴盛,而且还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广阔的发展前 景。

它能使读者通过想象和联想,达到如身临其境,在思想感情上受到感染。

晏子(?--前500),名婴,字平仲,春秋齐国人。 在君臣关系上,他提出了和而不同的观点,即君臣互补,取长补短,而非一味附和。 他是一位无神论者,相信人民的力量,认为统治者应当亲民爱民,采用“民本”的思想治理国家。 老子(前580-前500),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楚国人。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晚年,周王朝日趋没落,老子便弃官归隐,并且写出《道德经》,申述道德的含义。认为道是先天存在的,循环往复;德由道所产生,是道的具体表现,其思想论述带有神秘主义色彩。他还用道德的辨证关系辨证了万物的存在,基于这种认识,提出了“自然无为”,“无为而治”的思想观点。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人。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当未被当时战火连连的大小国所接受。因此他周游列国,招收弟子,形成了儒家学派。 孔子的学术思想以“仁”和“礼”为核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的思想观点被后来的封建统治阶级所采纳,成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墨子(前468-前376),名翟,春秋鲁国人。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墨子最重要的伦理和政治主张是“兼爱”,但这种思想无法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在秦汉后便成为了绝学。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子子舆,战国鲁国人。 “孟母三迁”的典故自古便成为教育的典故。 在学术思想上,他作出了“心性论”的阐述,提出了著名的“性善论”,重视养心,保养自己的心性。。 在政治上,他提出了“王道仁政”、“民重于君”的学说,主张用“仁义”的思想治理国家。后代人认为孟子发扬了儒家学派的思想观点,并被尊称为“亚圣”。 庄子(前369-前286),名周,子子休,战国宋国人。 庄子的思想集中在《庄子》一书中,他的学术思想继承和发扬了老子关于道的绝对主义和神秘主义,后人以“老庄”相提,其学术思想主要是相对主义观点。 荀子(前313-前238),名况,子卿,战国赵国人。 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唯物论者。 在伦理道德观念上,他的思想观点与孟子的“仁”不同,荀子更加注重“礼”的作用。主张“性恶论”。 在政治思想上主张“礼治”与“法制”相结合,礼敬君子,法治小人。 韩非子(前280-前233),战国人。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学术思想继承了老子的“道”,但把道理解为事物发展的规律,发展了荀子的“性恶论”。在政治上,主张以法为主的“法术势”结合。 董仲舒(前176-前104),西汉人。 董仲舒向武帝提出了“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主张,提出了“三纲五常”的思想观点,是儒家的“王道政治”和“仁政思想”。 王充(27-97),字仲任,东汉人。 王充的学术思想具有批判性。在哲学上,他提出了“天道自然论”的体系,反对“天人感应论”,强调天道的自然无为性。 王弼(226-249),字辅嗣,魏国人。 王弼能言善辩,是中国古代最年轻的玄学大师。 在学术思想上,提出了“贵无”的观点,认为“无”是事物的本源。因此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制”。在哲学认知论上,提出了“得意忘言”,并论证了《周易》的言、象和意的关系。 慧能(638-713),本姓卢。 禅宗的创始人。 慧能虽不识字,但悟性极高,针对神秀的偈语,指出: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主张“见性成佛”,提出了“顿悟”的修行方式。 周敦颐(1017-1073),子茂叔,北宋人。 周敦颐是宋明理学的创始人,其思想被后代的程颐所发扬。 在道德修养上,提出了“主静”的主张。在学术思想上,“援道入儒”,发挥了《中庸》的天人合一思想。 朱熹(1130-1200),子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南宋人。 朱熹的学术思想继承合发展了二程(程灏、程颐)的思想,被后世称为朱程理学。 在知行问题上,提出“知先行后”,认为明白义理才能有所作为。 此外还有明朝的李贽,明清之际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清朝的戴震等

一、沈括 (1031—1095) 北宋科学家、政治家。字存中,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仁宗嘉进士。神宗时参加王安石变法运动。晚年居润州,筑梦溪园(在今江苏镇江东郊),举平生见闻,撰《梦溪笔谈》。 二、朱熹 (1130—1200) 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广注典籍,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至自然科学有不同程度贡献。在哲学上发展了二程(程颢、程颐)关于理气关系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建立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世称程朱学派。认为理和气不能相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强调“天理”和“人欲”的对立,要求人们放弃“私欲”,服从“天理”。他从事教育五十余年,认为“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朱文公文集》卷十四《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二》)。他的理学一直成为后来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工具,在明清两代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他的博览和精密分析的学风对后世学者很有影响。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诗集传》、《楚辞集注》,及后人编纂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多种。 三、王守仁 (1472—1528) 明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余姚(今属浙江)人。尝筑室故乡阳明洞中,世称阳明先生。早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贬为贵州龙场(修文县治)驿丞。后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封新建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卒谥文成。他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用以对抗程朱学派。断言“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心明便是天理”。提出“致良知”的学说,他的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在明代中期以后,阳明学派影响很大,还流行到日本,著作由门人辑成《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其中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是《传习录》和《大学问》。 四、李贽 (1527—1602) 明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做过云南姚安知府。哲学观点没有自摆脱王守仁和禅学的影响。但公开以“异端”自居,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见解,主张重视功利。认为“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夫妇论》)。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学讲行了大胆的揭露。曾评点《水浒传》,著作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李温陵集》等。 五、黄宗羲 (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学问极博,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无不研究。史学上成就尤大,所著《明儒学案》,开浙东史学研究的风气。在哲学上,反对宋儒“理在气先”之说,认为“理”不是实体,只是“气”中的条理和秩序。作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大胆结论,认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反对传统的农本工商末的观点,强调工商皆本。这种政治历史观在当时有进步意义。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等。 六、顾炎武 (1613—1682) 明清之际思想家、学者。初名绛,字宁人,曾自署蒋山亻庸,江苏昆山人。学者称亭林先生。少年时参加“复社”反宦官权贵斗争。晚岁卜居华阴,卒于曲沃。学问很博,于国家典制、郡邑掌故、天文仪象、河漕兵农以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晚年治经侧重考证,开清代朴学风气,对后来考据学中的吴派、皖派都有影响。著作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韵补正》、《亭林诗文集》等。 七、王夫之 (1619—1692) 明清之际思想家。字而农,号斋,衡阳(今属湖南)人。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界称船山先生。明亡,在衡山举兵起义,阻击清军南下,几陷大狱。到桂林依瞿式耜,旋桂林复陷,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窜身瑶洞,伏处深山,而刻苦研究,勤恳著述者垂四十年,得“完发以终”(始终未剃发)。学术成就很大,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都有所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主要贡献是在哲学上总结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著作经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其中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张子正蒙注》、《思问录内外篇》、《黄书》、《噩梦》等。 八、鲁迅 (1881—1936) 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站在反帝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的最前列,并同早期共产主义者李大钊等采取一致步调,坚决反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妥协、投降倾向,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鲁迅的一生,对中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和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进步的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的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了大量古典文学,批判地继承了祖国古代文化遗产,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集》、《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等等。1936年10月19日病逝于上海。1938年《鲁迅全集》(二十卷)出版,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56年,党和人民政府在上海迁移并重建了鲁迅墓。毛泽东为鲁迅墓题字。北京、上海、绍兴等地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 九、毛泽东 (见“千年十大政治人物”) 十、邓小平 (见“千年十大政治人物”)

俄国文学流派发展研究论文摘要

在19世纪俄国文坛上,曾出现了一条“辉煌灿烂”的“多余人画廊”。在这画廊中耸立着许多具有一定“文化”高度的典型。他们是普希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莱蒙托夫《当代英雄》中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罗亭》中的罗亭;冈察洛夫《奥勃洛摩夫》中的奥勃洛摩夫等。在这些人的灵魂深处一半蕴藉着先进的民主革命意识,闪烁着为祖国进步而奋斗的思想光芒,迸发着积极寻求真理和人生崇高目标的火花;而另一半则被西方利己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消极思想所侵蚀,他们在情感与理智的悖逆中,形成了二重矛盾的性格和复杂的生命形态:个性意识的觉醒,使他们萌发去寻找精神解放的途径,而自身性格软弱的钳制,又使他们找不到新生活的定位,徘徊、孤独、苦闷。他们既不满俄国社会现状,愤世嫉俗,但又不愿站在人民一边,精神上无所寄托。他们一面觉得在鄙俗的上流社会无以容身,但又对上流社会以外的生活同样感到索然无味。因而到头来尽管不甘心沉沦却又无力超出社会的束缚与羁绊。他们只能是否定和怀疑的精灵,是一群生活理想的“迷惘者”,努力寻求自我实现,终因不能在生活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变成了“多余人”。关于“多余人”这个概念早在普希金的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第八章的一种译稿中就出现了,写到奥涅金时有这样的两句:有人远在他们之外,像多余的东西茕茕孑立。后来俄国评论家赫尔岑给“多余人”下定义说“他们充满高贵的愿望,但羽翼折断,眼睛看到哪里就奔到哪里:他们想隐遁起来,避开生活,这是多余的,没有益处的人。” 文学反映青年的生活已形成诸多传统的主题,“多余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同创世英雄、寻梦者和毁灭者等类型相比,“多余人”题材更具绵延性、复杂性和普及性。 一、 近现代研究“多余人”形象现状一瞥回眸我国对“多余人”形象的研究,首先是从俄国“多余人”形象入手,进而对世界文学之中与俄国“多余人”相类似的典型进行探讨,从狭义到广义的比较研究中萌生出一个新命题,即“多余人之世界性文学现象”。(1)对俄国“多余人”的认识我国对俄国“多余人”的认识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研究,我国评论界几乎一直囿于“多余人”是俄国文学“特产”的认识阶段,普遍惯性地使用这个定型的结论。而各个历史时期对这一形象的认识都基于时代所需,是一种“感性”的理解。在动乱前,我们对俄国文学的介绍、翻译和研究倾向是“以我所需”、“急我所用”、“拿来天火”给苦难的大众为我们解决燃眉之急的现实斗争服务。这是个“全面肯定”的时期,我们对“多余人”身上的觉醒和抗争的积极方面,给予了最充分的关注,却有意无意地疏忽了他们身上的消极方面。进入极左时期,对俄国文学的研究进入冰冻,“多余人”真正变得多余,并销声匿迹。总体上,这个阶段我们对“多余人”形象的认识基本上处于一个分散的初级认识阶段,对“多余人”也多是从介绍的角度进行普及性传播。第二阶段是20世纪末的20年至今,这一阶段进入理性化思考。一大批对“多余人”问题的研究论文逐渐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开拓,主要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其一,对读者熟悉的非“多余人”典型重新审视,发现了“新”的“多余人”。不满足于已有定论,勇于开拓发现。有文章指出“达吉雅娜与奥涅金一样,只有觉醒,没有真正的反抗”,认为达吉雅娜也具有“多余人”的色彩。其二,对于那些原本公认的“多余人”形象或提出质疑或重新评价。其三,从整体上对俄国“多余人”产生、发展情况、进步意义等重要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在刘亚丁的专著《十九世纪俄国文学史纲》一书中提出俄国“多余人”产生实际上“是外来文化撞击古老俄国的结果,外来文化第一批接受者是青年贵族,他们无法停息被撞击后的震荡。”同时这个高峰时期俄国“多余人”的影响,也唤起了我国一代青年的觉醒和一代作家的创作。(2)“多余人”现象的初步联网以俄国“多余人”为稳固的经线,我们打破国界,在“多余人”研究中出现横向“联网”。评论家首先把视线投向了中国近现代文学中的“零余者”和“孤独者”。如《屠格涅夫和郁达夫的“多余人”比较研究》、《论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孤独者”》。同时也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如《贾宝玉和俄国文学中的“多余人”形象》、《贾宝玉与奥涅金之比较》等。其次,评论者在日本和法国文学中找到了俄国“多余人”的兄弟。日本古典名著《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形象,被认定为世界文学画廊里一个典型的悲剧性的“多余人”。有的论述了日俄“多余人”的相似之处后,还从价值观、伦理、思维方式和民族心理等方面阐释了日俄“多余人”的差异。另有把法国的“世纪儿” 和“孤独者”联系起来,启示我们追溯中法文学的姻缘。对于中日“多余人”之异同也有专文进行了论述。以日本“私小说”为切入点,阐述了对中国“零余者”的影响。(3)一个新命题的萌生——“多余人之世界性文学现象” 对于世界近200年间的“多余人”现象,沿着二百多年的不断的发展历史轨迹,得出了“多余人的演化”轨迹。从18世纪末维特的出现为起点,其后是19世纪初“世纪儿”的“世纪症”蔓延,几乎与此同时“拜伦式英雄”和哈洛尔德震动欧洲;到了19世纪20至50年代,俄国的“多余人”以强大的阵容和整齐的队伍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的“逃遁者”面世,中国的“孤独者”、“零余者”便接踵而至。而到了20世纪中期,美国的“反映雄”虽然姗姗来迟,却与法国的“局外人”、英国的“愤怒青年”和德国的“新维特”,互相呼应,携手问世,构成了当代“多余人”联网。这一联网真正实现了歌德最早提出的“世界文学的梦想。从“世界文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和各国文学的自身的实际来重新审视“多余人”现象,就不是孤立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各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共同发展。经全方位普查和多角度扫描,评论界定质定量地给世界“多余人”现象得出一个纵横交叉的历史发展模式,得出这样一个简略的图示:(美国) “反英雄” (20世纪中) (中国) “孤独者” (20世纪初) (日本) “逃遁者” (20世纪初) (俄国) “多余人” (19世纪前叶) (英国) (英国) (德国) (法国) (法国) “愤怒青年” “拜伦式” “维特热” “世纪儿” “局外人” (20世纪中) (19世纪初) (18世纪末) (19世纪初) (20世纪中) (德国) “新维特” (20世纪中) 本图示基本表示出世界各国文学在相同和不同历史阶段,出现的相近“多余人”类型的各自姓氏代号。每个代号的专用名称几乎都包含着一个群体系列。同时图示中的国际性的排列组合,克服了本土文学的自足性和排他性,反映出互相交融、理解和创造的新局面。 二、“多余人“形象研究之我见(1)“多余人”的特征 “多余人”是多棱多角多面的立体,身上混杂着复合的色彩,反映了复杂的人生。他们是思想上的“报晓的先觉者”,行动上则是“贫乏的残疾者”。他们是属于精神世界中最鲜活和最忧郁的“精神贵族”。用一句话概括,“多余人”的心理特征是,意识和意志的不相协调。意识上的“巨人”和意志上的“矮子”,这也是“多余人”大起大落的精神历程和悲剧。他们有勇气从厌恶的环境中拔了旧根,却找不到适宜的土壤扎新根,成了“无根浮萍”、“身外客”、“局外人”、“逃遁者”、“隐身人”。(2)国度“多余人”典型的分析 ①自省和探索——俄国“多余人” 俄国“多余人”的精神探索,具有东方人的忧患意识和民族的整体特征,在民族兴亡中实现个人的价值。这使俄国“多余人”闪耀着某种灵光,格外动人,而且更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或许这也是俄国“多余人”在文学家笔下获得不朽价值的重要原因之一。俄国“多余人”是从俄国的旧文化和欧洲新文化撞击融合的血肉土地上产生出来的。这是“多余人”产生的一般性回答。俄国盛产“多余人”特别是从贵族阶级中不断地裂变处“多余人”,与俄国贵族阶级所处的特殊历史地位有着密切关系。另外,在这些反映传统主题的杰作里,我们明显地看出文学家本人的精神和心理与他所塑造的主人公的亲缘关系。因此,这些“传统主题”中的贵族青年形象在一定意义上是作家的精神的再生儿。 ②东方隐士——日本“逃遁者” 无论是二叶亭四迷《浮云》的主人公内海文山,还是夏目漱石作品中塑造的一系列日本式“多余人”形象,都表现出“隐士”的特点。他们是“内向的”,拘谨、沉重、迟缓,远没有欧洲和俄国“多余人”那种无所顾忌的洒脱、豁达和冒险精神,但它们具有更强的忍耐力和承受力。首先是旧思想的强大和根深蒂固,羁绊着“多余人”新思潮的萌发;其次,东亚文化儒释道的精神和日本民族传统的打“和”精神对他们“隐士”精神的造成有着密切的制约作用。日本“逃遁者”是东方文学中最早出现的一批“多余人”形象,它为年轻而短暂的日本近代文学开拓了现实主义道路。同时也为中国“零余者”的诞生不断吹来了春风。 ③最具社会和民族责任感——中国“零余者” 从郁达夫笔下的自叙的“沉沦者”到鲁迅笔下的孤独的魏连殳,从丁玲笔下的沙菲到巴金《爱情三部曲》中的周如水,从老舍笔下的祁瑞宣到钱钟书《围城》中的方鸿渐,中国“零余者”蜂拥而来。古老的封建王国在不可避免的社会大变革中,开始整个民族的蜕变,走向现代化社会的历史性转变轨道,是中国“零余者”大批萌生的文化背景。同时,20世纪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加速,成为了中国“零余者”的催生剂。“五四”时期中国觉醒的知识青年,与近代西方意识的接轨决定了中国“零余者”精神含量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决定了中国“零余者”思考的浓缩性和情感的强烈尖锐度。(3)“多余人”形象的巨大魅力首先来自形象本身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内涵,这是由“多余人”的崇高的悲剧性格所决定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一个社会人都一定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某个点上,而对于“多余人”来说,他们恰恰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最敏感点上,因而他们的性格悲剧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而且较之一般性像,他们更集中、更深刻地反映着社会关系两极的对立和冲突,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关系两极尖锐对立和激烈冲突的产物。 其次,“多余人”都具有性格缺陷,因而形成其悲剧的性格特征。在灵与肉、理智与感情的冲突中往往陷于强烈的内省和忏悔意识。从而产生一种深刻的“内源性”忧郁症。在这种复杂的性格中,才真正体现人物性格真实的美,同时产生复杂的美学效应,使读者获得悲与喜交融、崇高与滑稽相混杂的复杂深刻的审美感受。这就是多余人形象具有强大感染力的美学原因。阅读“多余人”,走进他们的世界,你能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瞬间发现“自我”,产生共鸣,带来思索。 参考书目: 1、《“多余人”论纲——一种世界性文学现象探讨》,张伟著,东方出版社,1998年 2、《比较文学基本原理》,方汉文编,苏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 3、《东西方跨世纪作家比较研究》,张承举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 4、《《叶甫盖尼.奥涅金》,普希金,译林出版社,1996年

浅析俄国文学中的“多余人”形象

形象,汉语词语,意思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态或姿态。形象在文学理论中指语言形象,即以语言为手段而形成的艺术形象,亦称文学形象。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析俄国文学中的“多余人”形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摘要: 19世纪前半叶,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塑造了一批独特的文学形象,即“多余人”。奥涅金、毕巧林、罗亭和奥勃洛摩夫是这一系列形象的典型代表。作为社会现实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多余人”现象的发展和演变也是一个历史过程,有其必然的发展规律。“多余人”作为一个人物系列,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不同社会环境,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然而,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很大的共性。本文着重分析“多余人”形象共同特征以及他们的发展变化规律。 关键词:多余人 共同特征 发展与演化 现实意义

正文:

19世纪上半叶,西欧各先进国家已经进入资本主义,而俄国封建农奴制内部,新的资本主义已经萌生,同时,农民起义、暴x风起云涌,专制的危机已渐露倪端,农奴制度的崩溃已不可逆转,1812年反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取得胜利,民族意识普遍觉醒,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对专职农奴制的不满和反抗情绪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势下,贵族青年中开始出现政治上的分化:一部分人渴望为祖国做一番事业,要求改变现存制度,这些人就是十二月党人;另一部分人仍然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企图永久保持贵族特权地位;而第三种人则是贵族青年中的一部分人,他们感到时代的风暴即将来临,不甘心和贵族阶级一道灭亡,但阶级的局限又使他们没有勇气与能力去参加革命斗争,也看不见社会发展的前景,因此终日彷徨苦闷、焦躁不安,即染上了当时人们所说的“时代的忧郁病”,这一类人也即我们所谓的“多余人”。

“多余人”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屠格涅夫的《多余人日记》中,后来被俄罗斯文学界和批评界用来称谓具有类似奥涅金的性格气质和历史命运的那一部分贵族知识分子。“多余人”之多余是指贵族知识分子相对于当时社会生活的关系而言,他们具有思考能力,智慧过人,但却无法脱离他们委身于其中的社会现实并采取行动,或者,按照赫尔岑所说,他在其安身立命的环境中时“多余的人”,他并不具有从这种环境中脱身出来的一种坚毅的性格的必要力量,他们收到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启蒙,善于独立思考,对社会、生活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都试图发现生活的真理和寻找内心的和谐与自由,但是屡屡受挫,以至于无法适应现实生活而被现实生活拒之门外。

“多余人”是19世纪俄罗斯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形象,出现在当时诸多优秀作家的代表作中。虽然“多余人”这一称谓最早出现在屠格涅夫1850年发表的中篇小说《多余人日记》中,但这类人物的基本特征在奥涅金身上就已经确定下来了。而这一类人物形象也在文学家的笔下越来越丰满。从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莱蒙托夫塑造的“当代英雄”毕巧林,到赫尔岑的《谁之罪》中的别里托夫、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和拉夫列茨基等,“多余人”的形象逐渐变得鲜明和丰满。尽管这些俄国作家笔下的多余人生活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个性气质和思想观点也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是贵族知识分子中的先进代表,空有抱负却没有用武之地,这种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相似性使他们构成了现实主义文学不朽的“多余人”形象系列。

普希金的代表作《叶甫盖尼奥涅金》小说是用诗体写成的,是一个重大的创新。它的发表是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确立的标志。别林斯基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奥涅金》可以称为俄罗斯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最富有人民性的作品”。奥

涅金的形象是俄国封建社会贵族青年的一种典型,他虽然受过资产阶级思想的启蒙,不满于贵族社会的庸碌,自视清高,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但贵族的生活方式又使他灵魂空虚,毫无能力,无所作为,成了社会的“多余人”。小说通过这一形象,塑造了二十年代贵族青年的典型,反映了当时贵族青年的苦闷、彷徨和追求。在揭露和批判贵族社会的腐朽和丑恶方面具有相当的力量。这样,奥涅金就成为俄国文学中第一个“多余人”的形象。奥涅金的形象在俄国贵族革命时期的文学中乃至整个俄国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奥涅金也因此在俄国多余人形象系列中成为最重要的,最具色彩的,最有代表性的多余人形象。然而,奥涅金虽然集中了 “多余人”的特征,但他“冷漠而懒散”的心灵在觉醒之后发生的新变化并未导致他性格的根本改变。他对上流社会憎恨也好,厌恶也好,但并没有脱离和抛弃。他从彼得堡来到乡下,也从没想过要过社会底层的生活。他归顺了空虚无聊的上流社会,上流社会也接纳了他。最后在小说结尾处奥涅金还是在彼得堡将军家的舞会现身了。因此,奥涅金还不足以是“多余人”,顶多是“多余人”的前身。

在其他多余人形象中,莱蒙托夫《当代英雄》中的毕乔林,是一名富有、英俊、机敏、强健的贵族军官,在二三十年代曾是贵族社会里的佼佼者,是一个对上流社会强烈不满的贵族青年。可是他摆脱不了贵族生活,没有理想,玩世不恭,空虚伪善的彼得堡上流社会生活消磨了他所有的奋斗热情。他把真诚和善良深藏在心底,而表现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因穿梭于高加索匪帮的枪林弹雨之中而倍感兴奋。在他的心里没有任何可珍惜的东西,包括生命。但他勇于自我剖析在梅丽公爵小姐面前坦露了自己,交待了自己精神幻灭的过程。毕巧林和奥涅金一样:都难以抵挡封建专制农奴制的巨大腐化作用,当他们上了年纪之后,便就成了平庸的地主老爷,归顺了上流社会。但毕巧林更胜奥涅金一筹,毕巧林有深刻的洞察力,能严厉地审视自己和批判环境。尽管毕巧林更有思想,有剖析能力,想与上流社会划清界限,却无力划清。虽然与“多余人”的形象更加接近,但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多余人”。

赫尔岑1845年发表了长篇小说《谁之罪》,主人公之一别里托夫是富家子弟,留学回国,本想干一番事业,却处处受阻,一事无成。而他在克鲁齐费斯基和柳芭卡的爱情中,却又无意成了多余人,使三人都陷入了痛苦,最后再度出国。别里托夫没想投靠社会下层,也不想与上层社会妥协,因此他选择了去国外逃避社会的现状。小说据此揭露了俄国封建农奴制度及其生活方式的停滞、愚昧与专横,回答了造成他们悲剧的社会根源。所以别里托夫应是俄罗斯文学史上第一个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多余人”形象。

屠格涅夫《罗亭》里的罗亭,也是完全意义上的“多余人”形象。罗亭是一名优秀的贵族青年,受过良好教育,善于辞令,他能言善辩,热情宣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在四十年代黑暗统治时,起过进步作用。罗亭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言语和行动的矛盾,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人们常称他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其实这个评价需要推敲。他未必是“言语的巨人”。语言是思想的载体,他不可能与思想家、哲学家伏尔泰、卢梭、康德、歌德等相提并论,他只不过是在俄国发表了一些法国人、德国人、英国人的启蒙思想,充其量可以说是西欧思想在俄国的传播者。他也未必是“行动的矮子”。他勇于向周围的人阐述自己的反封建反专制的先进思想,他也勇于行动,只是他不知道如何去行动,他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成功:他起初帮助一个地主在领地里实行改革,后来打算疏通一条不能航行的河流,最后当了一名教员,想进行教育改革,但这一切

都完完全全的失败了。在专制农奴制的俄国社会,他的灿烂的思想和卓越的才华毫无施展之处,他无法与这个压迫人的社会妥协,也无法与思想和视野闭塞的普通民众沟通。他游荡在社会各阶层之外,找不到自己的灵魂、精力、才智的方向,迷惘、困顿。

但到五十年代需要行动的时候,“多余人”只是一些语言多于行动的人,已经担负不起改革现实的任务了。如冈察洛夫《奥勃洛摩夫》里的奥勃洛摩夫,尽管他“有黄金般的心灵”,但他只不过是一个剥削阶级寄生虫的典型。他从小有农奴服侍,吃穿不用自己动手。他懒惰成性,精神极度空虚,极端无能,不能思考任何实际问题和处理任何日常事物,哪怕贵族少女的爱情也不能使他振作起来,最终还是缩到平静的安乐窝里去。这个“多余人”形象表明,到了俄国解放运动的第二阶段,以往的先进贵族已经丧失任何作用,成了躺卧不起的废物了,这反映了俄国贵族阶级革命性的终结。

结语:

“多余人”之所以会“多余”,是由当时的时代特征和知识分子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俄罗斯文学史上的“多余人”形象是令人惋惜的。这些典型形象虽然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 不同的社会环境,却有其相同的特征,通过这个典型形象我们也看到专制农奴制对人性的压制与迫害,这一现象本身也说明了专制农奴制必然走向灭亡的历史规律。应该指出,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正面的人物系列,如果说他们因社会的黑暗和个人方面的种种弱点无法实现其理想和抱负而成为社会的 “多余”,那么恰恰是他们在理想幻灭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或消极的奋争和反抗精神,以及所体验的苦闷、彷徨、欲进不能、欲罢不忍等种种思想情绪,对社会后世是一份优秀的遗产。

参考文献:

(1)《外国文学史》(郑克鲁主编)

(2)《俄罗斯文学中“多余人”形象的新思考》(《外国问题研究》2010年第4期)

(3)《罗亭》(屠格涅夫著,戴骢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摘要: 19世纪初的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多余人”形象在俄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奥涅金、毕巧林、罗亭都是典型的“多余人”形象,他们都处于新旧社会交替、社会思潮激烈动荡的时期,具有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也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形成了他们独特的形象特点。

关键词: 多余人;形象特点;奥涅金;毕巧林;罗亭;意义

俄国文学中形象系列可谓多种多样,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多余人”形象,出现在19世纪初的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多余人”在俄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最早的“多余人”形象是俄罗斯著名诗人普希金在其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中描写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而莱蒙托夫在“当代英雄”中塑造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也都是俄罗斯文学史上经典的“多余人”形象。

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提出:“多余人”是19世纪俄国文学中所描绘的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他们的特点是出身贵族,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他们虽有高尚的理想,却远离人民;虽不满现实,却缺少行动,他们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只能在愤世疾俗中白白地浪费自己的才华。他们既不愿站在政府的一边,与上流社会同流合污,又不能和人民站在一起,反对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他们很心仪西方的自由思想,很不满俄国的现状,又无能为力改变这种现状,然而他们又是大贵族和权势者的代表人物,不可能与底层人民相结合以改变俄国的现状。

“多余人”形象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因而也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他们都处于新旧社会交替、社会思潮激烈动荡的时期,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俄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已经腐朽不堪,受到新思想熏陶的一批先进知识分子,对自己所处的阶级是否还有希望产生怀疑,他们厌倦上流社会纸醉金迷的生活,意识当中开始有一种朦胧的追求,憧憬和向往另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与人之间的矛盾往往会在他们身上表现出一些复杂的性格因素或悲剧色彩。奥涅金,毕巧林以及罗亭等人的形象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出身于贵族地主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

他们出身高贵,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受过良好的教育,接受过西方某些文明的影响。普希金在《叶甫盖尼·奥涅金》这一作品的开头就对奥涅金显赫的出身作了介绍:父亲曾位居高官显位,伯父死后还给他留下了巨额财产,使他有资本穿梭于上流社会;毕巧林是出生于上流社会的贵族军官,从小就享受着一切可以用金钱买到的欢乐;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地主家庭,受到良好的教育,是上流社会的座上客。

(二)具有先进的思想,能够批判地看待社会,所以性格都有矛盾的一面。

虽然成长于上流社会之中,却不愿意虚度此生,不愿意与上流社会同流合污。

厌烦了上流社会的奥涅金非常渴望一种新的、有意义的生活,于是,他摆脱了“社交界的重负”,“抛弃了空虚和浮华”,告别熙攘的城市来到僻静的乡村,想让自己在人自然的怀抱里重新振作起来然而,然而乡村生活同样不能排遣他胸中的郁闷,他和那些庸俗、无聊的地主邻居们更是格格不入甚至只要听到他们来访他都要悄悄逃走,避而不见;他试图用读书排遣内心的苦闷,但不知为什么而读,读来读去,他丢开了书本,觉得全都毫无道理;他想写作,可拿起笔来就打哈欠。

毕巧林清醒地看到现实中最走运的人胸无点墨,往往靠耍手段获取成功;他想爱整个世界,可是没有人理解他,于是就学会了恨;他说实话,没有人相信,于是就开始欺;他的“掩藏在温文尔雅与善意的微笑下的冷漠,少气无力的绝望情绪”就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形成的精神残废,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我的躯体里并存着两个人:一个完全体现了‘人字的含义,另一个则在思考,判断着这个人。”

罗亭是一个热爱真理,追求真理,具有广博的知识,锐利的思想和演说家的才能。小说的开头就展现了罗亭的聪明善辩,他以富有哲理的语言和思想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他唤醒了娜塔利娅,使她成为一个憧憬自由、藐视一切传统势力的新女性,受罗亭思想的影响,出身贫寒的青年知识分子巴西斯托夫将其视为自己的导师。虽然罗亭具有这种激励人的精神力量,但却一事无成,罗亭对此有自知之明,他对列日涅夫坦率地承认:“我缺乏毅力,……我从来不善于创建任何东西。”

(三)人物角色的悲剧色彩。

尽管他们出生于上流社会,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注定有一个悲剧的人生。他们的悲剧性并不是外在的有形的痛苦,而是蕴含在他们无形的精神磨难之中,具有精神悲剧的性质。

他们作为贵族青年,假如他们满足于生活现状,像奥博洛莫夫那样整日无所事事,没有理想和追求,那么他们也会幸福地生活下去,命运可以为他开拓恬静而又快乐和安宁又和谐的生活道路,他也可以顺着这条生活道路一直走下去,享受荣华富贵和花天酒地的生活,不会有精神上的痛苦与折磨。而他们代表的是进步的社会力量,不愿意与腐朽的上流社会同流合污,整日彷徨苦闷、焦躁不安,试图逃离或改变,但是,他们所要撼动的是整个旧社会的力量,进行这种力量悬殊的斗争,结局可想而知。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们意志薄弱,思想矛盾,徒有批判精神,却没有行动的勇气和毅力,都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其悲剧的结局也是必然的。

“多余人”形象具有巨大的魅力,除了蕴含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内涵外,还来自于形象中所包含的复杂而深邃的哲学和美学意义。尽管“多余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但是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每一个社会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多余人”,他们徒有才华和理想,不能在社会上找到合适的位置,整天以灰色的眼光看待人生,却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来改变这种状态,只能在郁郁寡欢中虚度人生。

【参考文献】

[1][俄]普希金.叶甫盖尼·奥涅金[M].丁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

[2][俄]莱蒙托夫.当代英雄[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俄]屠格涅夫.罗亭[M].陆蠡译.合肥: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4]韩洪举.知识分子的性格悲剧——中俄文学中多余人形象的比较[J].许昌学院学报,1999(02):66-67.

[5]关丽.浅谈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J].黑河学刊,2008(03):48-49.

[6]朱鸣磊.崇高的悲剧精神:罗亭形象的本质内涵[J].哈尔滨学院学报,1998(03):33-35.

进化论学派学说与中国研究论文

进化论在近代中国社会早期传播的文化背景研究邢志华 【摘要】: 进化论(演化论)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它在我国享有特殊的影响。这种理论不仅在生物学并且在哲学、甚至意识形态上都有其不可低估的影响力。这种影响是如何产生的?这是每一个对进化论(演化论)感兴趣的学人所力图解决的问题。而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历史分析。毕竟,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分析就从哪里开始。因此,本文就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从史料的考证入手,从科学、哲学、社会学、文化学的角度出发,力图从整体上对此问题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希望能够把问题深入一步,得出一些比较新颖的结论。 另外,笔者试图对此问题进行澄清的同时,也对一些和本文关系密切的问题颇感兴趣,并产生了对其进行初步解决的想法。比如:一种自然科学理论进入社会科学领域是如何可能的问题:一种“威权”词汇的产生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等等。而笔者的目的就是想从科学与哲学、文化、社会等关系角度出发,把科学真正投到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中去理解,并试图去理解这种文化和为这种文化所化之社会。 本论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进行正名。进化一词的原始意义是指通过叙述、显露等方式使知晓,展开之意。从一开始,人们对进化的理解就是把其生物学意义和哲学、社会学意义相混淆的,尤其是在斯宾塞那里。斯宾塞把达尔文的生物演化规律应用于人类社会并加以详细阐述和充分发挥,他提出了代替“自然选择”的词汇“最适者生存”。 第二部分主要是对进化论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史研究。最早把进化论介绍进中国的并非严复。但是严复的翻译绝对是一个历史的起点。他在翻译《天演论和伦理学》的过程中,对原意进行了一定的篡改并加注了自己的理解,成了名副其实的“严复的进化论(天演论)”。严复的天演学说在近代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但是,严复为什么直到19世纪末会突然对一种进化理论感兴趣呢?笔者发现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具有很大的关系。 本论文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主要是探源进化论在中国迅速传播的原因。要对这个发杂的问题进行阐释,就不得不从诸多方面进行分析。在当时中国的历史情境下,这种传播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而进化论就偶然地充当了这种历史必然性。而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古代社会的科学实践则为这种传播提供了理论契机和物质基础。最后,进化论在当时具有一个“科学”的标签。这个标签在科学日益上升为“威权”词汇的过程具有着其本身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这种“威权”词汇的产生本身也需要诸多条件。【关键词】:【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1【分类号】:N09【DOI】:CNKI:CDMD:2.2004.033113【目录】: 序论7-9第一章 何谓“进化论”?9-14第一节 达尔文的进化理论9-11第二节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由来11-14第二章 进化论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14-23第一节 进化论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史14-15第二节 严译《天演论》15-18第三节 天演学说的巨大影响18-21第四节 早期传播的几个问题21-23第三章 探源进化论在中国迅速传播的原因23-30第一节 历史选择了进化论23-25第二节 中国传统文化为这种传播提供了理论契机25-26第三节 我国古代科学实践26-28第四节 一种具近代科学品格的世界观28-30结语: 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法30-32注释32-34参考文献34 推荐 CAJ下载 不支持迅雷等加速下载工具,请取消加速工具后下载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给《中国文化》投稿 个人英语水平测试(EF英语专家推荐免费) “CNKI . 翻译助手”-论文翻译

《物种起源》,标志着现代生物进化理论的形成,引发了近代最重要的一次科学革命。 赫胥黎宣传达尔文主义的重要著作《进化论与伦理学》被严复翻译为《天演论》,将其核心思想概括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极大的震撼和影响。19世纪后叶至20世纪初,中国在外国入侵中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民族危机、文化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危机、经济危机同时爆发,《天演论》与中国人的忧患心态产生共鸣,激起“救亡图存”的强烈意识,对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达尔文的这一学说后来被引申至人类社会,产生了种族竞争学说或社会达尔文主义。近代的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等思潮,“生存空间”等说法均与达尔文学说有着某种观念性联系,成为许多当代人类悲剧的意识根源之一。

太大了,几乎操纵了所有中国人对物种起源的看法,实际上进化论到目前为止,仍然是科学假设,尚没有足够的证据让它成为定理。国外达尔文的进化论,并不是主要课程,很多大学都不讲达尔文的进化论。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从猿到人”推理之外,还有很多反面证据并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知。 如:从猿到人的过程中没有中间过渡的物种被发现。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看到的人和猿截然不同, 如果从猿到人成立的话,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介于人和猿之间的动物。 另外,从一个物种到另一个物种的变迁还不能在实验室里得到证实。 当然从科学角度讲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最接近事实的假说。 目前最流行的说法是:随着希玛拉亚山的逐步升高,生活在那里的猿不能适应新的气候变化,而向四方流动,跑到印度和我国云南的就成为现在的猴子,跑到印度北部高原的就是蜡玛猿人,通过吉尔基斯草原到欧洲去的就是尼安德特猿人,跑到非洲去的就是南方猿人,...还有狒狒,猩猩,等等。 印度和云南仍然保留大片的森林,猴子得以生存。 其他欧洲的猿人大都灭绝。而非洲气候暖和各类动物容易生存,到那里去的南方猿人迅速发展(发现大量的猿人化石),之后再向北扩展,形成现今的人类。这就是人们所说人类祖先是非洲人。

因为思想先进

海派文学研究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

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哈

叶灵风是属于早期海派。海派文学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20年代是以张资平、叶灵风为代表的早期海派作家;30年代以刘呐鸥、穆时英为代表的新感觉派;40年代以张爱玲为代表的沪港市民传奇。早期海派的特征大致有三点:一是新文学的世俗化和商业化;二是过渡性地描写都市,多沉溺于肉欲物欲层面描写,缺乏对城市中人性的深入探讨;三是开创了“都市男女”这一常写常新的题材。早期海派对城市对人性的描写探讨都较为粗浅,但是为后来的新感觉派作了准备。叶灵风的《菊子夫人》、《鸠绿媚》等性爱小说应该都属于这样的作品。叶灵风的《姊嫁之夜》、《内疚》、《摩伽的试探》,等都运用了弗洛伊德主义的。用跳动不定的充满感官刺激的意象,新奇的借喻,对话的暗示性、多义性,甚至分镜头剧本的直接插入等用最现代的文体来写最现代的都市男女。带有一种温婉的感伤。而施蛰存是属于30年代的。他的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多用于历史题材的故事新编。如《新军底头》、《石秀》、《李师师》等,用精 神分析来重新解释历史人物和事件。《梅雨之夕》、《狮子座流星》、《春阳》这些篇什,心理分析更从尘封的故纸堆直深入到 现代都市,深入到女性的世界中去。相对于叶灵风而言,显得更为深刻。手头没有文本,分析较为粗浅。你可参考一些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教材,很多都会介绍得比较详细的。

我也不知道~

“海派”是集中在上海的小说流派,早期有张资平、叶灵凤等人的性爱小说,后期的代表是“新感觉派”小说。“新感觉派”是在日本新感觉主义的影响下产生的,刘呐鸥是这一流派的开创者,代表作有《都市风景线》。另有穆时英被称为“新感觉派”的圣手,代表作有《上海的狐步舞》、《白金的女体塑像》等。施蛰存的小说以心理分析显示出独特的个性,主要作品有《梅雨之夕》、《上元灯》等。“新感觉派”的小说创作在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次使都市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描绘了都市五光十色的繁荣景象,以及都市人的生存状态。在艺术上,注重借助叙述者的主观感觉,创造一种意识跳跃、不断流动的特殊文体,是当时中国最完整的现代主义小说流派。海派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流派。它是一种租界文学、洋场文学,是以特定的地域文化为依托的历史文化现象。所形成的是一种‘才子+浪子’的文学 二、 海派发展三阶段 民国初年鸳鸯蝴蝶派 代表人物:包天笑、周瘦鹃 特色:上承《红楼梦》、《花月痕》的传统,外受《茶花女》的哀怨与世纪末的感伤的影响,展现出一种落魄者的孤独感 三十年代现代主义流派 代表人物:张资平、章衣萍;刘呐鸥、施蛰存、穆时英(上海现代派) 特色:直接取法外国现代主义思潮,如日本新感觉派、佛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说等,剖析洋场社会人的行为方式和深层意识结构。 描写‘大都会的破体’,呈现出梦魇似的压迫感 四十年代承言情传统和现代主义探索的新海派 代表人物:徐訏、无名氏、苏青、张爱玲 三、 海派两个主要发展面向 男女两性间曲折离奇的浪漫故事,与言情小说有密切联系 师法外国现代主义新颖活跃而又光怪陆离的表现手段 新感觉主义 新感觉主义的听、闻、视、触、味各种感觉器官,似乎都有某种特异功能,可以直接输导到被感觉的物体上,赋予它们‘生命感’,从而使来去匆匆的印象组成了感觉流。刘、穆等人把都市风景分解得七零八落、五光十色,在探戈乐的交错节奏中摇落出浓艳的菸酒味和脂粉气;他们对都市的感觉带有光色错综感、倏忽感和魔幻感 一、 都市文化意识 书写与都市对话中的焦虑的情绪体验、忧郁感 上海都市生活方式相对于传统生活方式来说,是座精神孤岛;同时都市机械文明使人有被生活抛入急驶的轨道,随时要倒下来的感觉。 漂泊感 切断了旧有联系的新型都市人物,没有找到新的可供插足的根基,于是成了无根的不安宁的游魂,漂荡在十里洋场。‘海派小品里传达的漂泊情绪反应出他们与革命主潮、传统文明脱节,找不到自己生存位置,在夹缝中艰难求生的境况’ 二、 市民文化意识 1. 题材主旨的反崇高性和非重大性 2. 价值取向:享乐式个人主义价值观与市民意识相契合 3. 思维方式上强调实用理性 三、 文人文化意识 1. 两个主要特点为非纯粹性、差异性大 2. 差异性可分为三种:闲适型、批判型、哲理型 结语:海派文人在大时代的变革中发现自己是小人物并且认同这一身分,同时又不能找到人生的理想支点,重获文化英雄身份,所以他们在商业社会面前呈现话语失落。

中国传统思想流派论文研究

浅谈佛教艺术中飞天形象的变迁【摘要】飞天是佛教艺术中的重要形象之一,其形象随佛教艺术的产生和发展广泛传播,并随佛教从印度传播到中国,在这个过程中渐渐脱去印度艺术风格,糅合进中国的艺术特色。【关键词】佛教艺术飞天形象的变迁。飞天是佛教艺术中多见的艺术形象,以轻快优美的动态和流转飘动的舞姿吸引观众。飞天出现在经变、佛传等故事壁画中,一般分布于佛教石窟窟顶、壁面上方,以及佛像的背光之中。佛经中没有对飞天进行正式的记录,没有明确出现过“飞天”这个词语。关于这种现象,通常的看法是,“飞天”并不是一个佛教的词汇,而是一种世俗的称谓。关于飞天形象所包含的人物内容,有多种不同观点,最早正式提出“飞天”名词的是日本学者长广敏雄。长广敏雄在1949年出版的《飞天艺术》中正式提出这个名词,是学术意义的角度上系统探讨飞天艺术的开端。长广敏雄认为佛经中“飞天”所描述的形象,总的来说是佛教诸天形象,而在佛教艺术中,飞天的形象大部分与演奏音乐和表现歌舞有关。在佛教诸神中,乾闼婆和紧那罗是音乐神,在佛说法时以音乐来供养佛,即凡是诸天举行法会,都是他们担任奏乐的工作,所以佛教艺术中的飞天形象通常以乾闼婆及妻子阿卜莎罗以及紧那罗的形象来表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在不同方面有不同差异的观点。如认为“广义的飞天,包括飞行无碍的诸天神,如侍从护法、歌舞散花、供养礼赞佛、帝释天等等。狭义的来讲,则是乾闼婆、阿卜莎罗、紧那罗、歌舞散花供养礼赞佛、菩萨,凌空飞舞的天神等。”在关于飞天形象的描绘范围上,把飞天确认为乾闼婆、阿卜莎罗和紧那罗的观点影响较广。但无论是古代传说,还是佛教经典的记述,都能看到佛本生故事、佛传故事以及佛说法的场景中有诸天人、天女歌舞供养。当用艺术手法表现这些记述时,就是我们看到的飞天,其中自然包括乾闼婆、阿卜莎罗、紧那罗的形象,但很明显,飞天所代表的形象不仅仅局限于此。因此以乾闼婆、紧那罗的形象来认识飞天所象征的人物相对便利,而用“佛教诸天”来理解飞天所代表的广泛含义更加准确。印度的佛教艺术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飞天的形象,例如巴尔胡特佛塔的浮雕、桑奇大塔的佛经故事中。巴尔胡特佛塔的两片浮雕描述的是凡人礼拜佛塔的画面,这一时期还没有出现佛陀的形象,而以佛塔、菩提树或者佛座来象征佛,在表现供养或者礼拜佛塔的场景里,往往在佛塔或者菩提树之上雕出飞天形象。马拉图雕刻中,飞天出现在佛说法的场面,并有了较规范的表现,在佛尊上部,佛光外围的两侧各有一身飞天。公元1世纪,出现了最早的佛陀形象,2世纪到5世纪的马拉图雕刻中,飞天所环绕的形象也表现为佛陀的形象。这时候的雕刻技法也有了进步,以体型大小差异来表示不同人物的地位,飞天形象在画面中以较小的体型表现。马拉图的雕刻是在深度空间中表现人物排列的前后顺序,而相对小的体型和在佛光外围的布局也可以显示出飞天飞动的高度,人物排列方式显示出更加生动真实的空间感。阿旃陀石窟是印度佛教艺术品内容最为丰富的石窟之一,石窟群内的飞天形象既出现在雕刻中,也出现在石窟的壁画中。阿旃陀石窟中的飞天场景基本沿袭马图拉雕刻的范式。飞天形象肢体刻画得像可爱的小孩,配以较大的动作,身形生动,服饰以较短的飘带体现飞动的感觉。阿旃陀石窟不仅有单身飞天,还出现双身飞天的对称表现。这种双身飞天并不出现在每身佛尊的上方,而是出现在相对更庄重的佛说法场面中。双飞天形象大多裸体,或仅有飘带缠身,特别突出女性的胸部和臀部,这种丰润圆满的表现是印度佛教艺术的特征之一。阿旃陀壁画中的飞天多集中在窟顶图案中。一般在方形单元内,中央圆形图案与外侧方形之间的夹角中,有单身的天人,也有男女成组的天人。多用晕染法,人物效果真实,男女成组的飞天形象依偎,好像一对恋人。壁画中的飞天形象大都看不出飞行的姿态,更像坐在地上。埃洛拉石窟也存有有丰富的飞天形象,大都是男女成组,表现欢乐腾飞的姿态。在第10窟外的门楣两旁,有两组飞天对称向中央飞来。此处不同之处在于,飞天既不是单身,也不是双身,而是各有两女一男共三身飞天,形象依然裸体,女性飞天上部有刻划为弧形的飘带。随佛教东传,飞天形象伴随佛教艺术传入中国。传播的过程中,受到中国神仙思想影响,飞天与中国式神仙逐渐结合,形象更加飘逸。佛教中诸天形象,如龙神、乾闼婆、人头鸟身的紧那罗、阿修罗、迦楼罗等形象特征都逐渐难见,演变为飞行于天空的人形。在组合形式上,飞天保持着来自印度的因素,既有单身飞天、双身飞天,也有多身飞天,一部分保持对称的格局,同时出现不完全对称的变化。龟兹石窟中的飞天图像是石窟壁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比重大大增加。飞天本身没有承载深厚的内容,却在气氛的渲染中起重要作用。龟兹石窟飞天图画出现在主室正壁、后室券顶处较为重要和面积较大的壁画中。形体比例明显增大,多呈V字形弯曲。龟兹飞天形体的力量构成画面中的浑重气势,如克孜尔1窟后室券顶飞天,虽然券顶较低,但飞天与真人尺寸相同。龟兹飞天的姿态可分两种,一种是飞天双腿坐奔腾跳跃的动作,是一种舞蹈化了的运动动作;另一种是飞天动作中双腿动态幅度较少,整个形体的飞动感主要靠腰部的动态变化体现。在飞天的服饰中,龟兹飞天较少使用飘带传达飞动的效果,而是由人物动作呈现雄浑跃起的状态。伎乐飞天形象大量出现,在空中持各种乐器,强化了龟兹石窟浓郁的乐舞氛围。敦煌石窟是中国佛教艺术的宝库,留存有最丰富的飞天艺术。敦煌北凉272窟的南北壁说法图,有对称的双飞天,北魏254、260等窟至北周428窟说法图中在佛上部出现对称的双飞天。绘画依然采用凹凸画法,人体丰满程度低于印度绘画。从西魏开始,受中原风格影响,飞天多为结队飞行,如285窟南壁共12身飞天,排成一行随流动的云朵而轻盈飞翔。出现在同一场面的飞天数目呈增长趋势,如北周和隋代,常在窟顶相连的地方,绘一周飞天;隋代佛龛扩大,佛像的上部,也画出大量飞天,如412窟的佛龛,飞天多达20多身;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唐,如初唐321窟中,在象征天空的蓝色背景中画出成群的飞天。云冈北魏7、8窟,窟内顶部藻井部分的飞天,两两紧身相靠,行动一致,使人联想到印度男女飞天组合的形式,但此处无明显男女差异。类似的还有敦煌北周428窟。飞天从形象到服饰,从数量到布局的变化可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1.人物身体描绘上由丰满逐渐转向俊逸;动作由较为僵硬机械逐渐转向流畅婉转。印度佛教艺术中裸体的女性飞天形象在中国基本消失。2.人物服饰由裸体缠裹飘带转为衣裙伴以飘带,衣饰刻画由较死板的刻画发展为生动的飘动。这些绘画技法的提升与中国画技法发展紧密相连,例如唐代飞天飞舞的飘带,明显给人“莼菜条”技法的印象。3.飞天形态由散花发展为舞蹈、伎乐等多种供养形态。4.飞天组合由单身飞天、双身飞天发展为多身飞天,成群的飞天,表现效果更加辉煌。5.总体来说,无论是人物身体、服饰或是动作、表现场面,都是由简单发展为繁复而华丽。飞天在中国,其数量远超过印度,飞天在中国的变迁反映了中印两国审美精神的差异。印度所欣赏的注重肉体感官之美的形态在中国几乎消失殆尽,而代以自魏晋以来对神仙境界的追求,在形式上则追求流动飘逸的美。中国画的流畅舒展的线条美在飞天身上淋漓尽致的表现,也是中国艺术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参考文献:[1]王志强《美术大观》2007.10自由飘洒话飞天--佛教艺术形象解析。[2]陈剑《艺术探索》2007.21(2)飞天的美学意蕴。[3]师娟《莫高窟艺术中“飞天”的本土化研究》。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发言摘要》载于《法学研究》。

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96.

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浅谈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 [摘要]道教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在长期发展熔融过程中,对我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过巨大而复杂的辐射作用,留下它的深刻影响。本文谈一下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关键词]道教 中国古代科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道轻器,把科学技术当作“奇淫巧技”,向来不为社会重视,但中国却出现了“四大发明”等对世界发展影响深远的科技。这里面包含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教的影响,本文从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看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鲁迅先生在《致许寿裳》一文中提到“中国文化的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迎刃而解”。在《小杂感》里说到:“人们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基督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者,懂得中国大半。”英国科学家李约瑟博士也说:“道家思想和行为的模式包括各种对传统习俗的反抗,个人从社会上退隐,爱好并研究自然,拒绝出任官职……中国人性格中的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自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会像是一棵某些深根已经烂掉的大树。”从这些论断中,我们可以看出道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对古代化学研究的推动。在一般人看来,宗教是迷信,是反科学的。但事实上,道教与古代尚未与冶炼术分家的化学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古代道士们从神仙方士那里接受了追求长生的观念与方法。道士们认为,人可以长生,但要长生,必须服食不死之药。那么,这种不死之药是什么呢?其不可能是草木药之类,因为草木药本身易腐烂,在火中会化为灰烬。由于草木药自身没有坚固性、永恒性,移入人的身体中,自然不能使人长生不死。因此,必须发现一种坚固不朽、无变化的药物,通过服用这种药物,使其不朽性传入人体中,服用者便可以长生不死。这种不朽的药物,就是金丹。“金丹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服此二物,炼人身体,故能令人出生不死。此盖假求于外物以自坚固……”道家炼丹学说把服食还丹金液看作修行的最上乘的方法,故此十分重视对矿物质药材的烧炼。晋代道士葛洪在《抱朴子?金丹篇》里讲到“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丹砂即朱砂,化学成分是硫化汞(HgS),性状呈红色,经过烧炼(HgS+O2→Hg+SO2),硫被氧化成了二氧化硫(SO2),把汞(Hg)分离出来。这样就得到了炼丹术里重要的药物——水银(道教外丹术中称“玄明龙膏”)。道教炼丹理论认为经常服用“玄明龙膏”可以成仙,在《阴真君金石五相类》一书中提到“玄明龙膏……服食一道,有不可思量之功。”“积变又还成丹砂”就是把汞(Hg)与硫磺(S)化合(Hg+S→HgS)变成硫化汞(HgS),性状呈黑色,经过升华成硫化汞的结晶,性状呈红色,即又变成丹砂。黄金不易与其他元素化合,难于溶解。二、道教与古代医学、药物学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葛洪在《抱朴子?内篇》说“古之初为道者,莫不兼修医术”。一方面,道教为了修炼成仙,首先得祛病延年,而医学、药物学正是为了防病、治病、延年益寿。另一方面,医药不仅可以使自己得到保健,还可以治病救人济世。道教通过施药治病接近群众,达到宗教宣传,扩大影响的目的。道教炼丹家发展成为医学和药物学专家。晋葛洪、南天师道代表人物陶弘景都有大量的医学著作,对古代医学和药物学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特别是隋唐之际的著名道士孙思邈,对医学理论和临床经验,著有《备急千金方》30卷,《千金翼方》30卷合称《千金方》,共收集八百多种药物,5300多个处方。他首创复方,提出一方治多病或多方治一病的方法;主张独立设科,重视妇科和儿科,孙思邈对今天的医学和医学院的学生仍有影响。道教的外丹术促进了中国古代药物学发展。外丹术的发展,为医药学积累了知识,加深了对铅丹(pb3O4)、铅白[pb(OH)2?2PbCO3]、石灰(CaO)、丹砂(HgS)等矿物的产地、特性和用途的了解;并对钠硝石(NaNO3)与芒硝(Na2SO4?10H2O)等形态类似的矿物,有了简易可靠的鉴别法。炼丹方法和中医实践相结合,推动了古化学制药技术的发展,丰富了中国药物学的内容。两汉前的医学文献中,基本上无化学药剂,也不使用膏药。道教徒把药分成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药服之可以使人长生不死,中品药可以养生延年,下品药只能治病。这是对药物学的一种分类方法。南朝陶弘景著的《本草集注》中对药物作了更详细的分类,按药物的性能和治疗功效分八十多类。在中国文化中道教居隐性地位,但它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在长期发展熔融过程中,对我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过巨大而复杂的辐射作用,留下它的深刻影响。所以,中国古代科技虽然在主流的儒家文化社会不被重视,但却能够获得巨大发展的原因。【参考文献】[1]詹石窗。关于道教思想史的若干思考[J].哲学动态,2009(02)。[2]黄永锋,王艺。道教思想学术研究的新成果——《道教科学思想发凡》评介[J].世界宗教研究,2005(04)。[3]白盾。“中国根柢”何以“全在道教”?——论鲁迅对道教、道家思想的批判[J].社会科学辑刊,1983(05)。

一.端午节起源: 端午亦称端五,是我国最大的传统节日之一。“端”的意思和“初”相同,称“端五”也就如称“初五”;端五的“五”字又与“午”相通,按地支顺序推算,五月正是“午”月。又因午时为“阳辰”,所以端五也叫“端阳”。五月五日,月、日都是五,故称重五,也称重午。 此外,端午还有许多别称,如:夏节、浴兰节、女儿节,天中节、地腊、诗人节等等。端午节的别称之多,间接说明了端午节俗起源的歧出。事实也正是这样的。关于端午节的来源,时至今日至少有四、五种说法,诸如:纪念屈原说;吴越民族图腾祭说;起于三代夏至节说;恶月恶日驱避说,等等。 迄今为止,影响最广的端午起源的观点是纪念屈原说。在民俗文化领域,我国民众把端午节的龙舟竞渡和吃粽子都与屈原联系起来。俗说屈原投江以后,当地人民伤其死,便驾舟奋力营救,因有竞渡风俗;又说人们常放食品到水中致祭屈原,但多为蛟龙所食,后因屈原的提示才用楝树叶包饭,外缠彩丝,做成后来的粽子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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