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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录用证明和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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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录用证明和离职证明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面试时一般不需要离职证明,但是你面试时企业一般会问你离职了没有。待你被通知上岗办入职手续时,制度严明的企业,会要求你提供离职证明,以免以后劳动纠纷。离职证明是你在原来的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面试一般是需要离职证明,即使面试时不用,办理入职也要,至于其他证明,要看情况,一般一些资格证书、资历证明,也是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表现。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也即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不予录用证明与离职证明区别

无离职证明可以入职。看每个公司的规章情况,严格来说一般都是需要的,但是现在很多公司对于离职证明都不是必须了。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自己赔偿。扩展资料: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写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有区别吗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不符合录用证明

法律分析:录用条件从内容来划分,包括入职条件、工作表现条件以及职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入职条件可分为资质条件、入职手续条件、身体健康条件等。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工作经验、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平等硬件;入职手续条件是办理入职的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如符合以下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入职手续条件:被查实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无法提供公司办理录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要的文件证明的;未经用人单位书面许可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到岗的;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用人单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不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身体健康条件可以约定不得患有精神疾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等。工作表现条件是指在试用期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及表现,可细分为工作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条件。工作能力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设定并进行考核。工作表现考察内容是指劳动者入职后的日常表现,包括出勤情况、接人待物情况、与团队成员相处及融合情况等。职业道德条件,一般可以从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存在谎报业绩、欺上瞒下、挑拨是非、贪图小利甚至小偷小摸等行为作为设定条件,以考察员工的人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证明劳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方法是:录用条件要尽量变得可以衡量。应当在录用条件中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要注意告知问题。用人单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示并要求其签收,告知劳动者岗位职责、具体要求等。此外,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也可进行有关录用条件等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员工培训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守则并要求员工签收。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是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核心所在,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合同的证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则劳动者可要求仲裁部门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书替代离职证明

回答 没有离职证明是不是离职的时候跟上一家公司有多多少少的不愉快,或者没有进行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或者工作交接呢?

一般新公司要求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辞职申请你都没做?

劳动者试用期没过就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离职证明不能录用

公司没有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影响最大的是员工,因为很多单位寻找工作时,是需要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才可以进行接收的。当然,如果是公司不故意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还将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首先,按规定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有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1、要承担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2、要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劳动者辞职时没拿到离职证明的,无法证明跟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将直接影响找下一份工作。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正规公司没有离职证明的话,是无法进入下一家公司入职的,但是一些小公司或者是说没有那么多的严谨性的话,可以进入并入职

如果下一家公司已经知道你的离职的实际的基本信息情况,是能够进下一家公司的。否则,下一家公司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基本是不能同意进这个下一家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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