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上应该有明确的录用意向。而Offer上需要列明哪些内容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应聘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作出判断。一般情况下,offer会包含①职位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所在部门、职位等级、汇报关系等内容);②薪资福利情况:如试用期规定、具体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试用期薪资、福利状况等;③报到事宜:如具体联系方式,报到时间、地点,报告需要带的资料等;④其他说明:如回复offer的形式、公司的培训、发展等补充说明。如果认为信息不够完善,应聘者最好及时和招工单位联系,要求他们补充信息。?
公司给了offer,又突然不让你入职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因情况不同给出如下三种建议,希望能帮助到你。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公司影响了你继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你为准备入职做的体检费用和其他就准备入职花费与损失,要求公司进行赔付,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没办法,你遇到不靠谱的单位或者单位上下分层管理导致的问题。这种没有入职就没法维权,所以这种风险你只有自己承担。继续找工作吧,别的都没有用的事情。很无奈的事情,你只有接受,并继续心怀希望。
遇到个公司面试过了以后直接签约,不给offer,这正常的。说明和你谈的比较好,什么事情都直接敲定了。因为面试的最终环节就是签约,所以如果跟你聊得比较好就可以直接签了。但是一定要注意签的是劳动合同即可。面试上班注意:1、 入职培训要交钱很多公司都会组织入职培训,但培训是为了让员工能够满足岗位所需,所以成本必须是由公司来承担。如果有的公司让你一入职就交入职培训费,甚至让你签订培训合同,那一定就是靠赚员工培训费发财的公司,这种公司一定不能进。2、 不发OFFER不签协议先上班如果你碰到一家公司通知你被录用,但没有给你发OFFER,入职时也不和你签订劳动协议,就让你直接上班,不用说,这也是公司。届时他不给你发工资或是只是很少的钱,你想喊冤都没依据。有的公司就是靠这个让大家免费做赚黑心钱。3、 每月工资要扣钱就有网友碰到过,公司要和她签合同,为期2年,合同里面有一条是协议期间每个月要扣20%的工资,中途不论什么原因离职也必须自已缴满2年。这种公司当然头也不回地离开。
没有法律风险,原因如下:涉及录用通知的环节,相关规定只有“告知义务”。至于什么形式,口头电话还是书面、电子邮件还是纸版、内容包含哪些要素,没有硬性的规定,只要体现告知就行。3、实际操作中,最简单的方法,是让人事电话通知。比如,通过了面试,可以电话告知,并约定上班时间。一般应聘者不会再强求书面确认的,如果有,由通知人再发一封邮件。内容:“恭喜你加入**公司,请与***日报到。需准备***”。说明一点,这封邮件是个人效力,低于公司效力,如果有纠纷,公司的压力会小一些。复杂一点的,就要用到offer了,但内容可以简单些,只体现同意入职的意思,合同等其他要素不体现,否则会增加法律风险。
不一定要发放offer,没有法律风险。录用通知的方式(口头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纸版等),没有硬性的规定,只要体现告知就行。扩展资料: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参考资料:华律网
这个可能还有什么其他环节的,耐心等待即可
面试通过如果对方确定录用你,那你可以主动问问人事,什么时候能入职,什么时候发录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