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事业单位都是要签合同的,不算你是工作多少年,这是国家要求的。但是如果你确定是入职了,这个入职指的是你确实参加了入职考试,而不是后面插入进去的,就是在职在编的。 现在在职在编除了工资和福利跟聘用合同制的有区别外,其他的医保社保也都是自己交的,不过不同的单位缴交的比例不同,看你在哪个事业单位了
在事业单位上班签合同和不签合同有很大区别。 属于合同制和非合同制员工的区别。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其中第(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是目前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的依据。简单说,签订了合同,属于正式员工,不签合同,属于临时工。 现在事业单位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实行聘用员工合同制,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因此,被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都必须签有“聘用合同”,一签三年,三年到期后,总评合格人员,可继续续聘即续签再三年,以此类推。三年内包括三年不合格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辞退,凭的就是“聘用合同”。所以,一旦没有签合同了,就属编外人员了。 签合同就享受合同中的岗位、职位、工资、待遇。不签合同,就没有固定的岗位、职位和对应的工资、待遇。因此,签合同与不签合同,现在是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的区别。
签合同的。说签合同的都是假的,这个人自己问题都没搞清楚。你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编制,这个没错,但是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是通过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的。你签的合同,和没有编制的临时合同工的合同不是一回事情。
是的,一直都是要签劳动合同,这次只是奖金这一块会有很大改变,也就是绩效。另外签劳动合同是对您最大保障。
就是打破终身聘用制,用合同聘用制,如果不出意外,还是可以一直聘用下去的。但是给了事业单位的一种用人自主权。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国现在已经实行取消事业单位的编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就像企业一样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的表达方式常常出现在法律、文件中,法律中一般是例举,最后用来兜底的条款。主要包括:已经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通常不得再考事业单位了。在原单位服务未满年限的人员。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法定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法律分析】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