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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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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岗位说明,胜任力素质模型,劳动关系管理,薪酬,

招聘管理制度是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管理工作的作业原则和依据。人力资源部需要在每年的12月底前编制更新一次该制度,以备第二年参照使用。一份完整的招聘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定岗定编 根据过去一年的整体经营情况,制定出公司整体及各岗位的定岗定编原则。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之前,制定出第二年的编制计划,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编制计划具有严肃性,确定后人力资源部应当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临时用工需求,需先调整编制,由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招聘计划 一般在每年的10月底之前,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架构、定岗定编、岗位职责等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人才供求关系、现有人员素质结构等提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渠道费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统一寻找、开发、管理和评估所有招聘渠道的部门,其他部门配合,不自行管理招聘渠道。每年11月底之前,人力资源部评估当年度各招聘渠道,对不同类型的招聘效率和费用情况,并根据招聘计划制定第二年的招聘渠道以及对应的招聘费用预算方案。 招聘流程 规定招聘流程,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标明责权部门、作业时限、作业需要的表单以及注意事项。招聘流程一般始于招聘需求,到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相应的笔试和面试、背景调查、薪酬谈判、确定是否录用、上岗手续办理,以评估人才到岗后是否合格而终止。 招聘测评 规定公司人才通用的录用标准以及不录用的标准;规定针对不同岗位需要的具体笔试或面试程序;规定不同的职级或岗位面试录用的决定权。 背景调查 规定本公司拟录用人员中,需要做背景调查岗位的涵盖范围;规定背景调查的内容包括哪些;规定背景调查的具体方式有哪些;规定背景调查的原则是什么。 入职手续 规定入职手续的办理流程、入职需要提供的各类资料、入职需要签署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入职后的相关培训。 试用评估 规定不同岗位的试用期限有多长,规定试用期过后的转正流程是什么;规定候选人是否能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标准及判断方式;规定人才转正一段时间后,如何评估其 能否达到招聘预期。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 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时代光华小小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  (二)不得超越业务范围招聘。  (三)不得招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人员。  (四)不得侵犯其他单位以及求职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  (五)不得以人才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求职应聘人员以其财产、证件作抵押。  (七)未经应聘个人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泄露求职应聘人员的资料和信息。  (八)不得擅自使用求职应聘人员的技术、智力成果。第三条 用人单位在与应聘个人确定聘用关系时,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转发、公布其招聘信息,不得强行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应聘人员,干扰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工作。第五条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招聘人才,必须取得用人单位的委托或者许可;用人单位必须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或者协议。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人才信息网络及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中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者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进行审查。第七条 用人单位所需人才本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市人事局批准,可招聘外地人才到本市工作。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单位性质、主要业务、确需招聘外地人才的理由、招聘的专业、职位、数量、聘用期限、待遇、招聘地区及招聘方式等。  (二)证明用人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文件。  (三)聘用合同样本。  (四)用人单位能为外地人才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的证明材料。第八条 市、区、县人事局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市人事局核发《招聘外地人才批准书》:  (一)本市人才资源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要。  (二)拟招聘的人才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流动的人员。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聘外地人才后,必须持《招聘外地人才批准书》,按照《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用人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招聘外地人才的,由市或者区、县人事局责令其清退非法聘用的人员。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8年10月15日起施行。

国企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

国企职工被录用当然是由国企的人事部主管和用人部门的经理批准。如果是中层管理岗位必须由国企的主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复方可录用。

国企招管理层的条件是更看重一个人的实力,一般包括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等,至少是要求本科以上的学历,并且对专业有一定的限制性。

一定要通过面试,要满足相关的招聘条件,也要有相关的背景调查,提供基础的信息,满足相关的技能要求。

国有企业招人绝大多数是通过校招招来的。校招分两种,第一种校招是国企进入国内的一流大学,而招聘条件基本上是硕士学位起步,要求很高。而第二种校招,直接从子弟学校招聘,要求的教育程度较低,但是属于定向招聘。内推也是国有企业招聘的主要方式之一,主要是企业内部自我推荐。校招是国企最喜欢的招聘。一方面,国企能根据自身需求,定向到对应名校和专业去招聘,这样招到的人才专业度高,也更精准,招聘效率也高。另一方面,它能减少一些关系户。毕竟,国企工作被视为铁饭碗,大部分人做梦都想进去。所以,很多人进去后,都主动或被动把自己的孩子、亲戚等弄进去。校招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此类问题。换句话说,即便没有关系,读相应的子弟学校,依然有很大概率进入国企。国有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进行一系列的筛选,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不是很容易,难度都十分大,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考试,十分的全面,问一个问题都涉猎很多知识,所以对于一般人来说,如果知识储备量不够的话,想要考试通过应该几乎没有什么希望。全面的考试,包括了企业的知识,以及相关的行业知识,另外还有一些跟工作有关系的问题,所以知识难度很大,想要通过需要准备的很多。国有企业很多都有一个试用阶段,主要是看一个应聘者能不能真正的适应工作,这个阶段的难度很大,特别是一些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几乎不可能通过最后的试用期!因为试用期不仅仅有实际工作能力的考验,还有人际关系的考验。

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第五章 聘用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国企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一切都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根本意愿

国有企业招人绝大多数是通过校招招来的。校招分两种,第一种校招是国企进入国内的一流大学,而招聘条件基本上是硕士学位起步,要求很高。而第二种校招,直接从子弟学校招聘,要求的教育程度较低,但是属于定向招聘。内推也是国有企业招聘的主要方式之一,主要是企业内部自我推荐。校招是国企最喜欢的招聘。一方面,国企能根据自身需求,定向到对应名校和专业去招聘,这样招到的人才专业度高,也更精准,招聘效率也高。另一方面,它能减少一些关系户。毕竟,国企工作被视为铁饭碗,大部分人做梦都想进去。所以,很多人进去后,都主动或被动把自己的孩子、亲戚等弄进去。校招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此类问题。换句话说,即便没有关系,读相应的子弟学校,依然有很大概率进入国企。国有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进行一系列的筛选,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不是很容易,难度都十分大,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考试,十分的全面,问一个问题都涉猎很多知识,所以对于一般人来说,如果知识储备量不够的话,想要考试通过应该几乎没有什么希望。全面的考试,包括了企业的知识,以及相关的行业知识,另外还有一些跟工作有关系的问题,所以知识难度很大,想要通过需要准备的很多。国有企业很多都有一个试用阶段,主要是看一个应聘者能不能真正的适应工作,这个阶段的难度很大,特别是一些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几乎不可能通过最后的试用期!因为试用期不仅仅有实际工作能力的考验,还有人际关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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