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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工会与政治

2016-06-30 16:2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185738日,美国纽约的制衣和纺织女工走上街头,抗议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低薪。尽管后来当局出动警察攻击并驱散了抗议人群,但这次抗议活动促成了两年后的3月第一个工会组织的建立。

 

  对于美国工会的运作,我是比较熟悉的。因为我在美国的劳联-产联工作过三年,负责中国事务。工会是美国最强大的政治势力之一,强大到足以左右小至地方大至联邦的各级选举。特别是在民主党一方,如果没有工会的支持,要赢得选举是相当困难的。换句话说,工会是民主党的票仓,如今美国的工会成员大约是 1450 万。

 

  大规模有组织的劳工运动,或者说现代意义上的工会,是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产生的。这是美国快速工业化的时代。在这个期间,美国建设了全国性的铁路网络,电气、钢铁、石油、煤矿等等重工业、基础工业、能源工业都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宏大的规模的产业,金融业和服务业也开始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产业工人的迅速增加,工会运动也开始大规模地出现。在这以前,许多行业中已经有自己的工会,服装、制鞋、烟草等等有行会传统的手工业中,工会扩展得尤其快。不过这些工会仍然带有强烈的行会性质,许多工会只允许熟练工人参加,将非熟练工人排斥在外。有的工会甚至利用自己的力量与资方签订合同,限制雇用非熟练工人,以保障熟练工的工资与工作。

 

  1869 年劳动骑士团的成立,标志着现代劳工运动的诞生。发起成立这个组织的,是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服装裁剪工。这个工会的会员包括熟练与非熟练工人,并且进行了跨行业的组织工作,使得组织中既有大批传统的手工业工匠,也有新兴的大产业中的工人。十多年之后,劳动骑士团已经拥有七十万名成员。其中甚至还包括妇女、黑人的成员和组织。根据估计,其妇女会员有大约一万人,另外还有五万名黑人会员。这个劳动骑士团,就是后来美国大型劳工组织的雏形。

 

  劳动骑士团的主旨,在于通过谈判、示威、罢工等手段为劳工争取更多的利益。当时他们提出的目标,除了提高工人的工资、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之外,还专门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妇女条例、禁止童工。

 

美国的工会与政治


  工联主义

 

  美国工会遵循的是工联主义,工联主义思潮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工联主义者主张在不改变现存政治经济制度的前提下组织工会,用集体的力量为劳工争取更多的经济权益和政治影响。他们认为,雇主与雇员之间有一种皮毛依附的关系,双方存在共同利益。雇员可以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来达到在现有经济框架下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让雇主能够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群体,避免出现罢工怠工甚至暴力之类影响经济稳定的突发事件。

 

  美国的土壤极为适合工联主义的发展,这个移民国家的劳工阶层与雇主阶层一样,绝大多数人对自由资本主义及其自由雇佣制度深信不疑。除非冲突到了极端的地步,否则工会的领导人与会员都奉行与雇主双赢的信条。

 

  而美国人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也推动了劳工阶层更多地愿意遵循法律与和平的手段去促进自己的利益。

 

  单独说一下矿工工会,我曾经到弗吉尼亚南部的矿区去考察过。今天的情况当然有非常多的改进,煤矿再也不是那种悲惨的样子。但是许多矿工留下来的传说与歌曲却很能反映当初的情形。

 

  其中有一首歌我最喜欢,叫《十六吨》,那是当时工人挖煤每天的定量。

 

  有人说人是泥土做的,但穷人却是用肌肉和鲜血来组成的。

 

  肌肉、鲜血、皮肤、骨头,还有软弱的头脑和强壮的背。

 

  他出生在一个没有阳光的早上,拿起铁锹就上了煤矿。

 

  他在九号矿井挖出了十六吨,直到工头说这一天算是完了。

 

  挖了十六吨煤他得到了什么?

 

  老了一天,债又多了一层。

 

  圣彼得呀,别召去我的灵魂,因为我不能走,我的灵魂属于公司的商店……

 

  进入罗斯福新政的年代,罗斯福政府与工会建立了紧密的政治联盟。

 

  在罗斯福主政期间,国会通过了至今还在实行的《国家劳工关系法案》,工会势力迅速壮大,这也是民主党与劳工运动之间政治联盟关系的开始。

 

  自罗斯福以后,工会成了民主党的基本票仓。而民主党推行的各项政策也让工会势力大大发展。当时著名的事件之一,就是刘易斯派出他手下的人,用高音喇叭在各矿区广播,告诉工人罗斯福总统让他们加入工会。这一来,矿工工会人数迅速超过百万。

 

  劳工立法

 

  而《国家劳工关系法》是美国劳工立法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个法案赋予工人加入工会以及工会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从此以后,雇主就不能以参加工会为理由解雇工人,也不能拒绝与工会谈判。

 

  为了保证工人的这一权利,联邦政府专门成立了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其功能有点类似于一些欧洲国家的劳工法庭。这个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工会与资方的关系。

 

  工人要建立工会,首先当然要在工人自己内部进行投票。超过一半的工人投票同意建立工会,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工会就算建立了。劳工关系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去监督这个投票过程,防止双方以任何方式作弊。资方不得威胁工人,工会的支持者也不得要挟自己的工友。

 

  一旦投票通过,该委员会便通过官方手续承认工会的存在。

 

  如果雇主在工会投票胜利后仍然不承认工会,双方就要到劳工委员会去寻求裁决,该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立法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产业工会的迅速兴起。原来的职业工会按照行业组织,这种形式的长处在于比较容易设定行业的工资和待遇标准,但是却不利于工人团结起来对付雇主。同一个工厂里,因为行业不同而有好几个工会,它们的利益也不一致,雇主可以对它们分而治之。而产业工会则是按照工作单位来组织的,所以一旦法律松动,组织起来也就很快。但是在与雇主谈判时,产业工会却需要兼顾各个不同行业,难免出现麻烦。

 

  比如说,一家工厂里面有电工、机械工、勤杂工等等多个工种。行业工会在谈判时,只需要讨论与本工种有关的事务。比如电工工会,只需要顾及电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其它行业工资再低、待遇再差,也不是他们的工作范围。而产业工会运作起来要复杂得多。要是机械工因为工资比电工低不满意又该怎么办?如果将谈判重点放在机械工的工资上,电工和勤杂工不满意又该怎么办?所以产业工会在具体运作的时候会有很多问题。

 

  到今天,美国也仍然是职业工会和产业工会并存。

 

  到四十年代初期,工会的会员增加到一千万人。可是到了二战结束、冷战开始,美国的保守势力和反工会的力量也在上升。

 

  1946年中期选举,共和党大胜,在国会内取得了多数。1947 年通过的《劳资关系法》(或曰《塔夫脱哈特莱》法)是继《国家劳工关系法》之后美国在劳工立法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这个法案规范了新的劳资关系,阻止了工会发展的势头,给予雇主一方以制约工会以有利的法律武器。根据这一法案,在组织工会的过程中,过去针对资方的不公正做法的规定如今也必须应用在劳工一方,工会与雇主都不得用任何强迫或威胁的手段,否则就要受到法律惩处。

 

  到五十年代中期,整个劳工运动发展的势头基本上停了下来。面对着这种情况,劳联和产联两大组织开始商议合并。自从产联从劳联中分裂出去之后,这两大工会将很大的一部分资源用在挖对方的墙角上。双方到对方的阵营里去,用各种办法去说服地方工会加入自己这一方。

 

  劳联-产联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劳联和产联原来的分歧已经几乎不存在。特别是劳联,不但改变了对产业工会的看法,也吸收了许多产业工会加入自己的组织,劳联的会员人数这时已经是产联的两倍。

 

  1955 12月,两大劳工组织在纽约市召开大会,正式合而为一。在这次大会上,由鲁瑟亲自提名,劳联的主席米尼被选为新成立的劳联产联主席,鲁瑟则成为三十七个副主席之中的一个。

 

  有意思的是,艾森豪威尔总统马上就向劳联产联发出贺电,并且就此作了一番讲话。他说:新的劳工组织面临着一个重要的机遇,就是向世界最有效地展示民主制度的程序。在这个会议中,对社会经济有不同看法的派别也必须得到严格的保护,而且他们的观点也能够得到准确的反映。劳工将以这样的方式来帮助国家走向正确的方向,并且增进每个公民的个人自由。

 

  合并之后的劳联-产联有一千六百万的会员,占当时美国雇员总数的大约三分之一。这是劳工运动力量的鼎盛时期。在往下的二十五年里面,劳工组织的力量虽然没有长足的发展,但是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劳资关系平衡的打破,要等到里根政府时期。

 

  到六十年代之后,工会开始越来越多地在政府部门发展。这以前,政府雇员工会的力量在整个劳工运动中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当时政府雇员中的会员人数大约只有百分之十三。不仅如此,他们多数都没有与雇主——也就是政府——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更不能罢工。私营企业的工潮往往能够博得更多的公众同情,政府雇员中的情况就不一样。

 

  相对于私营企业雇员来说,公众认为他们的工资是由纳税人来付的。任何谈判的举动都是在与纳税人讨价还价。但自从《塔夫脱-哈特莱法》通过后,在私人企业里发展工会越来越困难。相形之下,政府和公营机构一方面是没有私营机构那样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有政治上的考虑,所以抵制工会远远不像私营企业那么卖力。

 

  1962年,肯尼迪总统发布了一道行政命令,给予联邦政府的雇员以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但是却没有给予他们以罢工的权利。

 

  后来,一些比较自由派的州也允许政府雇员罢工。从那以后,政府雇员工会就很快发展起来了。现在美国最大的工会如果不是百分之一百的政府雇员工会,也是有大量政府雇员的工会。比如人数一百八十万、以清洁工为多数会员的国际服务业雇员工会,其中大部分的会员就是在政府或者公立学校中工作的清洁和勤杂工。会员人数第二的州、县、市雇员工会则统统是政府雇员。人数第三的是教师工会,基本上成员都是公立学校的教师。这些都不是传统意义上制造业的蓝领工人。

 

  与私营企业工会不一样的是,政府雇员工会的工作重点不在组织雇员的谈判与罢工上面,而在于幕后政治操作以及参与到政治竞选中。也就是说,这类工会如果利用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去支持某些候选人,等到他们上台之后便能够制定有利于工会的政策。有利于工会的政策中最重要的就是维持以及扩大政府支出,并反对任何私营化的计划。

 

  道理很简单:只有增加政府支出,政府雇员工会才可能扩大自己的会员基础以及为自己的会员争取到更多的工资。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在与工会谈判的时候并没有多少压低工资的动力。相反,如果他们和工会对抗,就有可能受到来自上层民选官员的压力,因为民选官员要顾及工会会员的选票与支持。当然,政府经费最终都要来自纳税人的腰包。

 

  通过强大的游说和组织活动,政府雇员中的工会成为六十年代以来唯一得到发展的工会。

 

  到今天,美国的政府与公营机构的雇员中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五的人属于工会,私营企业中只有不到百分之八。

 

  进入二十一世纪,政府雇员中的工会日益成为美国工会运动中的主流力量,进而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工会的性质。大约有百分之四十的工会会员属于政府雇员的工会。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政府雇员工会的兴起使得美国工会从蓝领阶级的劳工运动变成了更多是白领阶级的运动。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在今天的美国选举政治中,政府雇员工会对选举会有如此大的影响——总统大选,工会的捐款都在四亿美元以上!

 

  作者:刘念国 来源:华声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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