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从人类的重要活动——生产入手,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分工”范畴是《费尔巴哈》的核心概念之一,马克思恩格斯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对分工与生产力、分工与所有制形式、分工与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认为,分工是产生异化的根源,要实现人类解放只有消灭分工,从而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找到了现实之路。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对于消除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分工范畴;生产力;所有制形式;唯物史观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性着作,《费尔巴哈》篇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位置。在该篇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从人类的重要活动——生产入手,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分工”范畴是《费尔巴哈》的核心概念之一,马克思恩格斯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对分工与生产力、分工与所有制形式、分工与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认为,分工是产生异化的根源,要实现人类解放,只有消灭分工。从而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找到了现实之路。
一、分工与生产力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24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有意识地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意识哲学划清界限、对人类历史进行现实考察所得出的科学结论。人与动物不同,动物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而人类则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然界进行改造,这是人与动物的最大不同。人通过有目的的生产过程从自然界获取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生产一经出现,人类就把自己同动物区别开来;而进行生产就需要有一定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不同时代人类的生活状态和人本身的状态。人本身是怎么样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25。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摆脱了以前从意识、宗教等方面对人与动物进行区分的哲学传统,把人的本质属性归结为有目的地满足需要的物质生产。由此,马克思恩格斯以生产本身作为起点,首先论述了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
分工表征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分工的阶段。“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2]25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马克思恩格斯界定了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原始社会(当时,他们还没有形成原始社会的概念,而只能将其定位于部落所有制之前的阶段),人类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面对强大的自然界,人们只能像动物一样受自然界的支配,由于生存条件极为恶劣,人的自然寿命很短,此时,人的活动还带有动物性质,谈不上分工的存在。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与自然抗争的过程中也逐步总结经验,特别是在制造出简单的生产工具后,生产力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人的自然器官得到了扩展和延伸,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摆脱了动物本能的水平。与此同时,分工也逐渐发展起来。分工的第一个阶段,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在共同劳动的过程中,人们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分工达到第二阶段,即自发地或“自然产生的”分工阶段。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工。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有一部分人由于出身等方面的原因,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逐渐脱离了生产劳动,在享有别人物质劳动成果的基础上,专门从事精神生产活动,从而产生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此时,分工进入发展的第三阶段,出现“真实的分工”。马克思恩格斯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社会现实,对人类历史上的阶级社会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不平等分工的存在是产生异化的根源,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1]36。因此,要想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对抗,只有消灭分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理想中,还存在一个分工消亡的阶段,即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分工是否可以消灭?消灭何种意义上的分工?在下文中将有论述)。共产主义社会则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的基础上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明确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日益完善、普遍交往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分工将被消灭得越来越彻底。由此可见,生产力的水平决定了分工的发展程度,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反过来,分工的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从当今的经济理论来看,分工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人类从早期的共同劳动到历次工业革命分工的一步步细化,就是对分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最好说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是从民族内部的分工和不同民族间的分工两个角度来论述这一问题的。首先,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1]25。这是“真正的分工”产生后的最大一次分工。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以分工和生产工具的分离为基础的,城市的形成为人口和资本的集中提供了条件,也造成了乡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迁移,其直接后果是为城市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为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前提。城市内部分工的发展导致了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的分离,出现了特殊的商人阶级,这一现象在不同城市的扩展使同一地域内部的贸易往来成为可能。不管是商人阶级,还是工业资产阶级,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为此目的,同一劳动部门内部的分工也愈来愈细化,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各民族间的分工是以民族内部分工为前提和基础的。城市内部分工的发展引起各城市间在生产上新的分工,随着城市间联系的逐渐增多,地域上的局限性逐渐被打破,加之交通工具的进步,不同地域民族间的交往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的不同,交往过程中,不同城市逐渐形成自身的优势,也面临自身的限制,各城市间的分工进一步成熟。其直接后果是,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当国内市场再也无法满足本国工业发展需求时,工业资产阶级就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抢占原料产地和劳动力资源,从而把世界各地都卷入到资本主义的进程当中。这就消灭了以往自然经济时期各国的孤立状态,地域限制不再是生产力发展和传播的瓶颈,因为“某一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程度”[1]60。尽管这一过程是伴随着血与火的战争和杀戮展开的,但是,在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和文明发展方面,其作用却是不可磨灭的。由此可见,不管是民族内部的分工还是各民族间的分工,它的每一次细化都会毫无疑问地促进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分工与所有制形式
“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1]26所有制也就是人们对财产的不同占有关系。分工之所以决定所有制的不同形式,是因为分工的不同阶段依据个人与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还没有形成生产关系的概念,是用交往关系、交往形式来代替生产关系概念的,但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已基本成形。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分工的不同阶段论述了人类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也就是分工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的基本原理。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与这一时期相适应的是分工的不发达状态。当时,人们主要还是靠狩猎、捕鱼、牧畜,或者最多是靠耕作生活的。这时的分工主要是自然分工,而且仅仅隐蔽地表现在家庭中的奴隶制上。在家庭中,妻子和孩子是丈夫的奴隶,这是所有制的最初萌芽。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一时期,分工已经比较发达,其最明显的特征是私有制的出现。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城乡分离,城市的出现使私有财产的集中成为可能。因为城市与乡村不同,它需要有相应的行政管理阶层,城市居民被自然地分成两大阶级,而城市本身代表的是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与乡村的孤立和分散形成鲜明对比,这种鲜明的对比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这也说明个人屈从于分工的异化现象。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对立又进一步导致国家的对立,不同的国家代表着或城市或乡村的利益,从而使各国间的战争成为一种经常的交往形式。第三种所有制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一时期的分工发展极为缓慢。与以前的所有制形式不同,这一阶段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因此,它的起点是乡村,在农村所建立的是地产和束缚于地产上的农奴劳动形式。起点发生这样的转移与此时的军事征服和战争息息相关,在军事制度的影响下直接建立起了封建所有制关系。随着封建制度的充分发展,产生了乡村与城市的对立,与乡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应,在城市中发展了手工业的封建组织,形成行会制度,并使帮工和学徒大规模地发展起来。封建制度以其闭塞孤立为特征,导致这一时期的分工不是很发达。除了上面提到的贵族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学徒之间的简单分工外,各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很少,有些则根本不实行分工。尽管这时的分工发展极为缓慢,但在这一阶段的后期还是导致了城市中商业和生产的分离,一部分人脱离了工业生产,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特殊的商人阶级逐渐形成。商人阶级的形成及其获取利润的需要促进了各城市间通商的扩大,不同城市间的分工出现了。城市间分工的产生促使地域局限性的消失,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第四种所有制形式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这一时期的分工极为发达,并且越出了一国的范围。不同城市间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直接后果就是促使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工场手工业的产生是以资本积聚在个别人手里为前提的,它直接引起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与封建所有制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要表现为,各国之间展开了商业竞争,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金钱关系取代以前的宗法关系,新航路的开辟、殖民掠夺和金银的大量流通使世界市场得以建立;第二阶段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八世纪末。此时,商业和航海的发展异常迅速,殖民掠夺更为残酷,各国经过战争对世界市场进行了瓜分;随之而来的第三个阶段主要以大工业的产生为标志。海外贸易的发展造成对工业产品需求的激增,旧的工场手工业再也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大工业以其广泛的分工和先进工具的采用获得新的生命力,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创造了“真正同整个旧世界脱离并与之对立的阶级”[1]67——无产阶级。
三、分工与阶级和国家的产生
分工在促进生产力和所有制形式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矛盾。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是最先产生和最为显着的矛盾之一,这种矛盾的存在使社会分为不同的阶级,为解决这种矛盾导致了国家的产生。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为线索,有代表性地论述了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产生,首次将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同物质生产和社会分工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分工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发生了分离,由于个人利益和立场的不同,出现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现象。在部落所有制发展的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形成,出现了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从此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封建所有制的发展和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为保护自身利益,逐渐联合起来对抗城市贵族;海外商业的发展则使具有相同利益的城市一起反对共同的敌人,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地产生了市民阶级。阶级的产生是与其本身所创造的生存条件一起发展起来的,因此,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市民阶级内部的分裂,造成不管是工业资本还是商业资本进一步在少数人手中的集中,从而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追逐利润的本性,使压迫和不平等加剧,单个的人之所以组成阶级,就是为了共同反对与之相对的另一阶级的剥削,在这种状况下,大工业创造出资产阶级的对立面——真正同旧世界脱离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使世界历史进入崭新的时代,同时,也是充满对立与斗争的时代。无产阶级是在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自其产生后,无产阶级为争取自身独立、反对资产阶级压迫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无产阶级争取自由和解放的斗争也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远播到非工业和不发达国家,从而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进程加快。
在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之后,国家的产生就成为必然了。随着分工的每一次发展,社会财产就会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私有制的产生使占有社会大多数财产的阶级联合起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势必加剧不同阶级之间、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种矛盾,少数人就将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共同体的利益,并采取国家的形式,即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维护既有的财产分配格局,由此,出现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分。但是,物质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势必在政治上也居于统治地位,因此,社会分工的不同成为能否建立政权、居于统治地位的间接决定因素。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分工的发展使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对立出现在整个社会当中,国家出现后,这种对立也会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这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人作为整个统治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而另一部分人则是作为国家的真正的统治执行者而出现。思想的力量是巨大的,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一部分专门思考社会政治问题的思想家与统治阶级本身也许会越走越远,通过思想构建自己理想的国家蓝图,有时甚至与统治者阶层之间形成剧烈的冲突和对抗。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当现有的生产关系再也不能容纳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势必引发社会革命,资产阶级社会也不例外。国家也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作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形式,随着分工的发展,国家的消亡是不可避免的。
四、分工的“消灭”与共产主义社会
分工是一个自然产生的历史过程。随着生产力和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分工经历了一个从性行为方面的自然分工到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直到后来的极为精细的工业化大分工。分工在带来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矛盾的出现。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预言了在共产主义社会分工的最终消亡。那么,为什么要消灭分工?消灭何种意义上的分工?分工与共产主义社会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
之所以要消灭分工,就在于分工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因素。首先,分工导致私有制的产生。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37我们知道,正是由于分工的发展才导致城乡之间、阶级之间的对立,导致财产在少数人手中的积聚成为可能。“分工本身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1]73对财产占有的多寡不同,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财产所有者来承担成为可能和现实,这样,以家庭中隐蔽的奴隶制为基础逐渐发展出奴隶社会的私有制,包括奴隶主将奴隶作为财产的占有。其次,分工导致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历史上所有制的发展和更替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基础上的,而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分工的每一次细化都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制约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依附于生产关系的个人作为所有制关系的不同既得利益者,对待所处所有制制度的态度也是各不相同的,或希望维持现状,或希望****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因此,分工的发展产生了个人利益或者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处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最后,分工的存在导致人自身及其劳动的异化。分工的存在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但是,对个人来说却是人全面发展的障碍。在不存在分工的状况下,劳动者需要掌握生产过程的所有环节,按照自己的需要来进行劳动,不存在特定的活动领域。但是,分工产生之后,每个人就具有了自己特定的活动范围,而且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她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1]37处于分工范围内的人是片面的人、不完整的人。分工还导致劳动的异化,更加剧了人自身的异化程度。特别是存在私有制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分工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生活所迫或者所处社会地位使其不得不如此。这样,人本身的活动在分工的安排下聚合为扩大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并不是人们所希望看到的,对人来说是一种异己的、与自身对立的力量,并且成为统治人、人又无法控制的,并最终将人消灭的力量。
实际上,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在批判总结斯密、萨伊、穆勒等人的分工理论后,对分工范畴进行了自己的研究,认为“分工使工人越来越片面化和越来越有依赖性;分工不仅导致人的竞争,而且导致机器的竞争”[2]11。正是由于分工所导致的一系列矛盾和异化,马克思恩格斯才做出消灭分工的预言,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为人们描述了消灭分工后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状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37-38
但是,分工是否可以被消灭?特别是在全球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所从事的生产活动越来越专业和专门,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优势,都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门。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一定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成为必须,高科技行业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融入进来的,在这种情况下,消灭分工将成为天方夜谭。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时代,尽管大工业已有了充分发展,但是,像今天这样人们靠网络连接在一起进行虚拟对话的状况,是他们怎么也不可能预见到的。那么,他们的分工理论是否过时?如果没有过时,消灭的到底是何种意义上的分工?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并没有过时,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弄清楚消灭分工的真实所指。从马克思当时所处的人与人不平等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出发,他所反对的是把“人分为不同等级”、“把人看作有高低贵贱之别”的分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克思真正反对的是这种分工的出发点,而非分工本身。在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在专业技术上的分工和行业分工则是全社会通力合作、和谐共处、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否则,人的存在都将成问题。马克思所希望的是实现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分工,而不是屈从于分工的异化状态,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自由选择的前提和基础。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马克思“消灭”分工的理论,对于今天消除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