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工”作为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本身就可以作为历史划界的标准,并且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其他范畴密切相关,同时又是人类获得最终解放的关键因素。笔者试图以分工为钥匙,通过对其进行分析,以窥唯物史观之其全貌。
关键字:分工;异化;消灭分工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对分工的概念做了分析,他引用了亚当•斯密、让•巴•萨伊、斯卡尔贝克以及穆勒等人的观点,并得出结论——“全部现代国民经济学都一致同意:分工同生产的丰富,分工同资本的积累是相互制约的;只有自由放任的私有财产才能创造出最有利的和无所不包的分工。” 这里将分工与生产、资本以及私有制相联系,可见马克思一开始就把分工看做一种历史范畴。他认为分工和交换都是人类活动的社会性(“明显外化”)的表现。但是,这一时期仍旧是马克思恩格斯科学世界观的探索时期,尚未形成科学的唯物史观,故而未能对分工概念做进一步深入的探讨。1845——1846年,继“包含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马克思又与恩格斯合着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正是这两部论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的形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察问题的科学方法考察了社会发展的总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分工作为核心概念是历史发展的尺度;是各种重要历史因素的根源;又是实现共产主义,获得人类解放的关键。
一、区分两种不同的分工
“分工只有在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分工标准的不同区分了两类性质不同的分工,即自然的分工和真正的分工。前者是分工的起初形式,包括性别的分工以及天赋、需要、偶然性所形成的分工,这种分工是自发的;后者则是分工随着人类意识发展的结果,指的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这种分工是自为的。而正是因为真正的分工,那种“纯粹的”意识形态以及其创造者,或者说唯心主义及唯心主义者的出现才具备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而作为唯物史观核心概念的分工正是指这一真正的分工。
二、分工作为历史发展的尺度
依据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生产关系的不同形态可以将历史划分为不同的阶段,而“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 生产关系中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不同的历史分期。而“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 于是,既然分工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最明显表现,分工的不同阶段又是所有制的不同形式。那么,便可以以分工的发展为尺度,将前资本主义历史划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部落所有制。在这一阶段,与生产的不发达相适应,分工也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形式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第二种是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一时期分工已经比较发达,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农业与商业的分工,出现了城乡对立,形成了公民与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第三种是封建制或等级制。在这一阶段,农村表现为土地所有制下的农奴劳动,而城市则是同行业公会所有制下的帮工劳动。因为这两种所有制结构都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所以在农业中,土地的小块耕作阻碍了分工;而在手工业中,学徒制又根本不用分工。纵观这一线索,分工经历了“很不发达”到“比较发达”再到“很少分工”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可以预言,下一阶段,即资本主义阶段的分工将获得高度的发展。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并没有将这一分析继续进行下去,其中缘由笔者认为是在论述分工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之前,必须首先说明分工所导致的异化。
三、分工与唯物史观其它重要范畴的关系
分工作为唯物主义的核心范畴,它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之一,决定着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意识能够意识到自身并独立发展的前提,也正是分工导致了人类本身的异化。
(一)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明显表现
“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之间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将分工看作是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在同一序列的范畴,并且认为分工的发展程度是一个民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最明显表现,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导致分工的进一步变化。
纵观历史的进程,主要发生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分别是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以及商人的出现所引起的第三次大分工。从农业到手工业再到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的确伴随着分工的发展和细化。工人在近代工业流水线上的分工,虽然导致了个体的片面化畸形发展,但是由此而带来的巨大的生产力也是以往任何分工下的时代所望尘莫及的。分工的细化影响着生产力的各个要素,使生产者专业化,成为某一工序的职业人;使生产工具精简化,完全专用于某种单一操作;使生产对象确定化,更易实现大批量生产,由此带来了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和生产力的巨大提高。可见,分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表现又是其发展的动力。
(二)分工决定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
下面从微观上分析分工对生产关系各要素即所有制关系、在生产劳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关系以及分配制度的决定关系。
“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一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 这里的个人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的关系指的就是所有制关系。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分工决定着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另外,与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正是在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的基础上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 随着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又出现了单个人或家庭的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于是国家便作为维护某一集体(阶级)利益的工具出现了。由此可见正是分工导致了分配不均,从而产生了私有制,进而引起了阶级的出现和对立。同时,随着分工的发展,分配关系、所有制关系以及阶级和国家又经历着历史的更替。
(三)分工是意识能意识到自身并获得独立发展的前提
人类有意识的生产活动将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意识的产生并不需要分工作为前提。但是意识对自身的意识,对自身与实践意识的区别,以及意识要想获得独立的发展,却离不开分工,这也正是唯心史观产生的前提。只有出现了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 马克思补充道“与此同时出现的是意识形态家,僧侣的最初形式。”按照唯物史观的看法,意识形态受社会状况决定,而社会状况又受生产力决定,故而一定的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的社会状况、生产力相适应的。但是,在分工的前提下独立发展出来的意识形态又与现存的社会状况和现实的生产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即是说,正是分工导致了三者之间的矛盾,而要使这三者不发生矛盾,马克思恩格斯给出的答案是“消灭分工”。
(四)分工导致了异化
分工导致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分裂,反过来,这种情况下的分工便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这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强大的力量”就是异化。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随着分工的扩大,“工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被贬低为机器,……变成抽象的活动和胃” 分工给人们划定了一个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并不是他自愿被划定的,而是强加在他身上。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工人终生被束缚在一种职业上,成了猎人、渔夫或牧人。
四、分工的消灭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 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即是没有分工。这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要以分工的消灭为前提。没有了分工,人们便可以“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而不再是特定的职业人。既然分工是历史发展的尺度,那么分工最终的消灭将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达到了最高的水平;既然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明显表现,那么分工的消灭必将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既然分工决定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那么分工的消灭最终将带来彻底摆脱私有制,消灭阶级,实现全人类平等的社会;既然分工是意识独立发展的前提,那么随着分工的消灭,各种各样的唯心主义思想也将失去其滋生的土壤;既然是分工导致了异化,那么分工的消灭必将打破束缚人的枷锁,赢得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五、马克思恩格斯“分工理论”的现实意义
分工是否可以被消灭?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特定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成为必须,高科技行业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进入的。在此情况下,消灭分工的想法恐怕不可能成为现实。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的分工理论是否过时?
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分工理论并没有过时,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马克思恩格斯消灭分工的真实所指。从马克思当时所处的人与人不平等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出发,他所反对的是把“人分为不同等级”、“把人看作有高低贵贱之别”的分工,真正反对的是这种分工的出发点,而非分工本身。在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中,人们在专业技术上的分工和行业分工则是全社会合作共处、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马克思所希望的是实现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分工,而不是屈从于分工的异化状态。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马克思“消灭”分工的理论,对于今天消除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工理论对于我们认识当前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划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社会的分工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方法对我们研究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比如,在社会分工理论的研究过程中,他们自觉运用了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分工放在一个大的系统中来考察,没有孤立地考察分工的内涵与活动方式,而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把握分工,在考察分工与国家和阶级、分工与异化劳动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分工对于整个人类历史、对于唯物史观所起到的基础性作用,这是是一种系统论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无疑对于我们从事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具有重大指导和借鉴意义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着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着 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德)洛尔夫•德鲁贝克,(德)雷纳特•麦科尔着 籍维立等译 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试释》田其治着 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版;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黄楠森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马克思,恩格斯着 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