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是历史编纂和历史研究中所运用的材料。史料分类是目录学、历史文献学、史学史等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史料类型大致可分为文献史料、考古史料两种。 文献史料是运用必要的方法记录的蕴含历史信息的资料,包括文字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类型,如图书、典章、口述历史等等。其中,文字形式的史料是历史研究实践的主要类型。按照史料来源,可将史料划分为官方文书、私人撰述等,或将史书分为正史、野史、家史等。 考古史料是能够反映一定历史信息的物化遗存,通常表现为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如甲骨、金石、简帛、拓本等。一般而言,考古史料运用范围不及文献史料那样广泛,不过在先秦史、考古学、历史人类学等特定研究领域,考古史料发挥着文献史料不可替代的作用。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既能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显性的历史状况,又能反映特定历史境遇、特定群体的价值观念、社会意识、心理活动等隐性的历史状况。 运用文献史料与考古史料相结合的方式来从事历史研究,是史学创新的重要路径和方法。欧阳修、赵明诚、郑樵、姚际恒、崔述等古代史家对这一研究路径和方法做出了较大贡献。近代以来,这种路径和方法运用于古史研究,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王国维主张将地上之文献史料与地下之考古史料结合起来从事古史研究,创立了“二重证据法”。顾颉刚总结出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和胡适总结出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等理念和方法都是这种研究路径的成果。时至今日,“一份史料一分话”已经成为史学研究者共同遵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