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刊是教育类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提倡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倡导探索创新,对于有重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该刊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 该刊对校内外来稿一视同仁,以内稿外审、外稿内审、作者和专家双匿名的方式进行稿件评审,专家通过后再由该刊编辑部实行三审制。取稿标准重在学术建树。 来稿须言之有物,求实创新,并要做到观点鲜明,论据可靠,切忌内容空洞、语言晦涩,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该刊提倡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前人研究成果,文稿开头应概略说明本选题研究状况,明确交待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将要解决的问题。 该刊已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应参照本刊载文的格式,誊抄或打印文稿,并提供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来稿须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技术要求和该刊规定。引文必须核对无误,注明详细出处。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各项说明如作者、篇名、书刊名、卷次、期次、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月、版次、起止页码等等均应完备。文内外国人名请注明外文原名。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请使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列宁选集》1995年版,《毛泽东选集》1991年版,《邓小平文选》1994年版等。 来稿若属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请在文稿首页地脚处连同项目名称和批号一并注明,并附证明一份。八、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该刊有权对来稿行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如经作者同意也可对内容作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以不歪曲原作主要观点为准则。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作任何修改,请务必在来稿中说明。所刊文章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该刊意见。 该刊对拟采用的文稿将向作者寄用稿通知或发电子邮件、用电话通知,作者须确认稿件系首次刊发,并承诺该稿刊出前不再交其他刊物发表。 来稿严禁抄袭剽窃和重复发表,从2002年第一期起,凡发现载文有此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五年内该刊不受理该作者任何稿件。由于人手所限,来稿一般不退,也不奉告详细审稿意见。作者请自留底稿,寄出四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另行处理。 来稿刊发后如被国家级或国内外知名文摘刊物转载、摘录、复印、索引,或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请作者函告该刊责任编辑。 来稿请寄: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邮编:050016 。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是核心期刊。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设有“教育史专栏”“高等教育”“比较教育”“教师与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栏目。本刊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AMI 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社科名刊,“教育史专栏”是教育部名栏。
大学学报和核心不是两个必然重合的概念,好一点的大学学报经常也具有核心身份,但是更多的学报就只是学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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