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和谐社会与宗教宽容全球伦理的主要推动者汉斯·昆(HansKung)有句名言:“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世界的和平。”宗教间的和谐在当代社会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各宗教间和平共存、和合共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和而不同”的和谐。宗教间和谐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各宗教间有足够的宽容。因此,对各宗教间的宽容进行历史反思也许能对当前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有所启迪宗教宽容与和谐在近现代西方的重新确立,基督宗教的某些信念重新扮演了重要而积极的角色。例如宗教改革家路德主张良心上的自由,认为信仰是自由的、不能有任何的强迫。在神学上属于加尔文派与浸信宗的罗杰·威廉斯(RogerWilliams),在北美建立了一个提倡、实施宗教宽容、和谐的聚居区,为当时一些受宗教迫害的人提供避难所,由此成为日后美国宗教宽容与自由的滥筋。他写的有关宗教宽容的论文启迪洛克完成了他的《论宗教宽容》(1685)。在宗教改革时期,不少政治人物提出了类似的宽容主张。在启蒙运动中,宗教与良心上的宽容与自由,被视为两项权利,与其他天赋的权利一样。由此延伸出一种世俗化的倾向,就是宗教宽容的理论基础不再是神学上的理念,而是对人的自然权利的确认。相关的思想和价值观,例如限制教权对个人思想和国家社会的控制,以至用对现世幸福的追求替代宗教对彼岸世界的渴望等等,这些观点都有助于促进宗教宽容的建立和发展。可以说,在文化价值上,近现代社会的世俗化倾向,成为现代社会的宗教宽容和自由的助推器;在制度上,近现代西方宗教宽容所采取的形式,是以削弱宗教的宗派性质为特点的,是通过宗教多元化及政教分离得以实现的。正因如此,现代西方社会,表面上持守政教分离的原则,对不同的宗教采取中立的态度或立场。理论上,针对不同的宗教,作为一个世俗政府,尽可能地保持不偏不倚的、中立的态度,尽量避免偏向一方。然而实践上,在西方国家的公众生活中,多数派(主流宗教)往往会试图给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后者制定政策,保障多数派的利益,这必然或多或少地侵害到少数派的权利。因此,在实际的执行上,当局往往需要更多地意识到少数派(弱势宗教、小教团)的存在,并确保它们的合法权益,以免在少数派中产生不必要的反主流社会的情绪。著名宗教史学家史密斯(WilfredCantwellSmith,1916–2000)指出,从人类的整体历史而言,宗教之间并非互相孤立而是有着相互的交流。例如,在佛教发展史上就不能不谈及它与印度教的关系,更不能忽略它与中国本土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在基督宗教的发展历史中不能不谈其与犹太教及伊斯兰教的互动。因此,宗教史应是有关全人类的宗教交流史,而不应将各宗教孤立起来。换言之,宗教交流早已是不容否定的历史存在。历史上,少数宗教信仰者在接触无宗教信仰或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士时,往往隐藏着某种传教的潜在动机,这种潜意识使之无法与他人进行深入坦诚的对话。然而,还有一些例子是,即使是带着传教的动机,在经过实质上的接触与对话后,参与对话者的态度会有所改变。在此,不得不提到一个人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1845–1919),他便是因接触到倡导近代中国佛教改革运动的杨文会(1837–1911)等人而看到中国佛教博大精深的西方传教土。对佛教的准确把握,使他在繁忙的传教工作与社会文化工作之余,努力翻译一些佛经,并撰写论文向西方人阐释佛教信仰,认为佛教就是“上帝的福音在亚洲的表达”。虽然他那种带着基督教色彩的翻译,并没有得到佛教界或学术界的认同,但在他的影响下,不少西方人,尤其传教士,开始重视对中国佛教的研究并逐步开展与佛教徒的对话。他们对中国佛教的研究与传播,使很多西方人对佛教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可以说,这些传教士在有意无意之中,促进了东西方宗教的对话与交流。英国神学界的圣经研究权威斯特理特(BurnettHillmanStreeter。1874–1937),在与东亚佛教徒的交往中完成了他的著作––《佛陀与基督》一书。在该书中,作者从佛教与基督宗教的角度,结合自然科学的观点,探讨了宇宙的意义与人生的目的等问题,探讨了东西方宗教文化的异同。可见,宗教间的对话与交流有助于各宗教的完善与发展。其中的一个问题是,宗教对话所预设的,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教信仰者在具体时空下的活生生的对话,而不是凭空对两份文献或两套信理系统做抽象的比较。史密斯曾借用马丁·布伯(MartinBuber,1878–1965)所讲的“我–它”(I–it)和“我–您”(I–You)的两种关系,来说明面对别人的宗教的几种不同的态度。简单地说,在“我–它”的关系中是把所要理解的对象视为一件静态物体来看待,而“我–您”的关系,却是以对方为活生生的对话对象。应用在宗教研究领域,前者集中研究宗教的外在表现,例如古代的历史、文献与典章制度,后者则集中在活生生的信仰宗教者,尤其是人内在的信仰。史密斯进一步提出,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宗教。首先,是“我”抽离地谈论一个非位格的“它”,这就像一些宗教学者“客观抽离”地研究别人的宗教的外在表现,这些研究对于研究者本人的宗教信仰来说,可以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种是“我们”谈论“他们”的宗教,于此研究者本身非抽离之旁观者,而是有了个人主观的参与投入,但仍是以所研究的宗教为别人的宗教而已,别人的宗教只是一个与我们对立的他者,却不是对话的他者。第三种关系是“我们”跟“你们”对话,对话双方各自有清晰独特的身份与立场。第四种情况是,“我们所有人”(weall)在彼此谈论“我们”,包括我们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其中当然意味着某种宗教身份上的融合就宗教对话而言,有些是关于信理或神学的,也有些是关于伦理和灵性上的。信理上的宗教对话,可让不同宗教就信仰的基本问题进行交流,促进对双方基本立场的了解。但有些时候这个层面的对话,往往因为难以在整体立场及具体细节上达成基本共识,只能成为各自的表述。在伦理上的对话,有些人尝试寻求各大宗教共同拥有的伦理价值或伦理底线,例如汉斯·昆所倡导的普世伦理(GlobalEthic)。此外,也有人尝试着通过宗教对话,互相分享个人的灵性体验或宗教经验,试图使双方更深入地体会对方的宗教世界,达到彼此沟通。宗教对话是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对话,对话的内容可以是双方都关注的话题,但却不一定局限在宗教领域之内。因为宗教信仰者所关注的,更多还是一般社会大众所关注的问题,如贫穷、人权、环保等。不同的宗教对生态问题皆有所关注,宗教间就生态问题的对话,除能引起社会更广泛的关注外,也能使不同宗教的生态智慧贡献给人类社会,有助于生态危机的化解。宗教对话能够使各宗教间充分地沟通,达到和谐共处,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多元与和谐。(信息来源:摘自《中国宗教》)
提要: 本文追溯了从古希腊罗马到二十世纪这一历史进程中西方学者对宗教本质的探索,认为从古希 腊罗马到中世纪着重于对神本质的阐述和论证,十六至十八世纪为宗教本质的探索从思想上和 方法上奠定了基础,十九世纪在对宗教的口诛笔伐声中,不同学术流派多角度地探索了宗教本 质,二十世纪因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深化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 主题词:西方宗教本质多角度多元化 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对其进行全面研究时,不管是从哲学、社会学 、人类学,还是从心理学和现象学等角度出发,都会涉及对其本质的界定。然而对宗教本质 的论 述,却因研究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而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加之,宗教是一种动态的 社会文化现象,始终是与特定的时代相联系。所以要给出一个恰当而又普遍的定义是异常困 难的,迄今还悬而未决。学者们对宗教本质的探询构成了宗教研究的脉动。 一、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末期对神本质的阐述和论证 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古希腊罗马的一些思想家和有识之士就开始对宗教本身的问题进行理智 性的思考和学术性的探讨,宗教或神灵的本质和起源问题一致困扰和吸引着众多的学者,从 而也就构成宗教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一时期重在对神的本质进行探索和论证。 古希腊哲学开始时,哲学从宗教神话逐渐分化开来,他们批判古希腊传统的宗教,开始将宗 教的神改造成为理性的神。塞诺芬尼根据埃塞俄比亚人和色雷斯人各自有不同的神,得出不 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得谟克里特用其原子论否定了神创世界说 ,认为是万物皆由原子构成,包括神灵。他认为人们畏惧不可知的自然及统治者,想约束人 们的行为才创造了神。 公元前4世纪后,传统的宗教、道德走向没落,东方神秘主义和宗教迷信在希腊社会中广为 流传,灵魂不死观念充斥着整个希腊社会,引起思想家们的反思。伊壁鸠鲁反对灵魂不死, 反对盲目信仰。他认为宗教产生于对神和死亡的恐惧,只有依靠智慧才能摆脱这种恐惧。普 罗底库斯从分析希腊神话中神的不同神性得出,神的观念是人们对有利于人类生活的自然表 示感谢和崇敬而构想出来的。公元前5世纪末,克里底亚认为古代的立法者或统治阶级为了 约束人们的犯罪活动,便虚构了神,神是道德的象征。亚里斯多德认为宗教神话观念产生于 对自然和天体现象的迷惑与惊奇,对神的存在做了哲学上和理智性的“论证”,为中世纪的 神学提供了一个理性的基础①。 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从人的角度去寻找神的本质,认为是人创造了神而非神创 造了人,神无非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幻化,是由于对不可知世界的畏惧、崇敬、迷惑或谄媚, 被创造出来抚慰人类。在这里,宗教本质上是对神的信仰。他们的思想无疑启迪着后人对宗 教本质的探索。 中世纪是基督教神学垄断的时期,人们从不同角度论证神的本质。如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 》中,通过对自己意志回转历程的记录与描述,表明了对上帝的确信能够不假求于外物,那 是内心的一种确定性。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里提出了有名的“上帝存在的宇宙论 证明”,论证了上帝的本质和位格。他们都相信,信仰才是宗教的根本,理性应该为信仰服 务。所以,这一时期的宗教学说和宗教理论只能是宗教信仰和神学本身。这一历史实际决定 了此后西方宗教学说的内容和发展方向。 二、十六至十八世纪为宗教本质的探索从方法上和思想上奠定了基础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虽反对正统的基督教,但对神的话依然显出无比的尊敬,他们判定事 物均以神的话为绝对权威。正如马克思所说:“他(马丁·路德)把人从外在宗教解放出来 ,但又把宗教变成了人们的内在世界。”“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 ”②在人文主义思想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思潮虽然主张以人为本,以理性为权威,但依然摆 脱 不了神的阴影。如霍布斯、休谟、笛卡儿等就是其中的代表。霍布斯对基督教神学及其天启 说进行了批判,认为天启不能在信徒的直接经验中得到证实,主张人民不能只凭单纯的信仰 ,而要用感觉经验和理性去判断教会和《圣经》所说的一切③。英国的休谟用其人性哲学 及 经验主义来批判各种宗教理论,抨击宗教迷信的危害。但他又以怀疑论和不可知论为武器反 对从理论上对上帝的存在及其属性作证明,认为上帝的存在不容怀疑,主张建立对社会有益 的“真正的”宗教。他认为“真
浅析宗教改革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全文如下:
摘要: 本文对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作了分析与探讨,认为它对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场运动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另外由其所产生的新的宗教思想也促进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同时由于各国对不同新教思想的不同态度,使得各国在这次政治变迁中的步伐也不相同。可见,发生于思想理论领域内的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 宗教改革 欧洲政治格局变迁 影响
十六世纪欧洲____国家出现的教会革新运动,也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宗教改革旗帜下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反封建的_运动和民族独立运动。其表现形式是反对西欧当时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即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天主教会,并导致____新教会的诞生,形成路德的信义宗,加尔文和兹温利的归正宗,英国的安立甘宗及欧洲各国出现民族教会的新局面,由此促进了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之风在近代欧洲流行。长久以来,史学界对这一次宗教改革运动在思想、 文化 等方面的作用与影响着墨较重,而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的探讨则论述较少,本文拟在这方面作些浅析。
(一)
十六世纪的西欧,到处呈现出许多新旧社会更替时期的明显表征,资本主义萌芽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由简单的手工协作进入到手工工场的新阶段,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必然要求挣脱为封建经济服务的封建制度。宗教改革则正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一场以宗教为形式的社会变革,它给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带来的首要影响就是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
十五世纪下半叶,在欧洲,英国、法国、西班牙,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各国,东欧的波兰、俄国都已普遍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仅在德国和意大利还未形成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但整个欧洲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即封建制度。然而西方的封建制度又不同于东方的封建制度。
东方的封建制度可以说是“一元一体”制的,封建皇权自始至终都是高高在上的,宗教势力长期臣服于皇权,虽偶尔能弄潮一时,却从未在政治、经济、思想诸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世俗王权是封建制度的唯一总代表;西方的封建制度则可以说是“二元一体”制的,这多出的“一元”就是教会封建主义,这样欧洲封建制度的政治和经济方面大体就由世俗封建主义和教会封建主义两部分构成。二者势均力敌,彼此交替消长,既相互区别排斥而自成体系,又相互交融渗透。在西欧,提到封建主义就不能不提到教会封建主义,而这里所说的教会封建主义其实主要是指罗马天主教会,称其为封建主义是因为罗马天主教会有着自己的独立的封建主义形态。
首先,在政治上,罗马教廷实行以教皇为首的封建中央集权制,教皇有权制定、修改法律,决定教区的划分;教皇还通过教职任命在建立了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组成的封建教阶等级制,遍布欧洲各国的大小教区,实际是听命于教皇的封建行政区;教廷拥有法庭、监狱,可以更改国家法的判决,同时也不断粗暴干涉各国的内政;其次,在经济上,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基础,罗马的教廷及其教会更是欧洲最大的封建土地所有者,因而也是最大的封建主,天主教会至少拥有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教会土地上的农民不但要受名目众多的赋税徭役的剥削,而且还受到什一税和高利贷的盘剥;最后教会神学思想更是封建统治思想的主体,支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和精神生活。
正是由于中世纪欧洲教会的特殊形态,罗马天主教会成为欧洲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诚如恩格斯所说的,欧洲“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是罗马天主教会。它把整个西欧(尽管有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它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了自己的教阶制,最后,他自己还是最有势力的封建领主……要在每个国家内从各个方面成功地进攻世俗的封建制度,就必须先摧毁它的这个神圣的中心组织。”①因此反封建就必须要反对罗马天主教。因此,当时的宗教改革其实就是以反对天主教为形式的反封建运动。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首先爆发于德国,随后迅速向周边蔓延并逐渐从一种地方性的斗争转为全民族的甚至全欧洲的规模斗争。它与天主教的斗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思想上与天主教三大理论支柱的斗争。
罗马教皇维护封建制及其地位的神学理论支柱主要有三点即教皇最高权威论,“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教士特权论。正是这三根支柱禁锢了中世纪人们的思想,让人们终日活在对“原罪”的恐惧里,活在对“救赎”的追求中,使人失去了进取之心。而宗教改革时产生的新的宗教观则让人重新又获得自由。
首先,针对教皇最高权威论,路德提出了新的教皇观。他认为____的首领是基督而不是教皇,教皇仅仅是罗马的主教和牧师。“教会在世界上不能有一个头,世上也没有人能统治它,主教和教皇不能统治它,只有在天上的基督是头,也只有他统治。”②这一观点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另外,加尔文也说:“我们所谓预定,是指上帝以其永恒旨意,也就是上帝自己决定了世界上每个人的成就。”③“上帝创世以前,他已藉着基督拣选了我们。”④这里加尔文也把人的一切直接归于上帝,他以上帝的绝对权威论就否定了教皇的权威。
其次,针对“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路德指出了圣礼观,主张减少和简化圣礼,至于圣礼的作用他则认为:“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上帝恩赐我们旨意的标志和见证,为要激励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仍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⑤而对“善功”赎罪论,路德则说:“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⑥在路德眼中“信”才是最重要的,而并非“圣礼”,并非“善功”。
最后,针对教士特权论,路德又提出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理论。他说:“让每一个知道自己是_的人确知:我们都是祭司,我们彼此没有分别,即是说,我们对圣道和一切圣礼都有同等的权。”⑦由此,路德就剥下了教士神圣的外衣,否认了他们的特权,体现了人与人的平等。
这样,宗教改革就首先从思想上解除了当时人们的禁锢,而思想的解放则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使人们可以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这个变化了的世界,并从思想上为人们接受新的政治制度打下基础,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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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②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124页
③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926页
④《以弗所书》《圣经》现代中文译本1982年香港版 第295页
⑤《奥格斯堡信条》第十三条《历代基督信条》____辅出版社1957年版第64页
⑥马丁.路德《教会被虏于巴比伦》《路德选集》上册 第289页
⑦《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282-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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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经济上的斗争。当时的天主教拥有大量的土地,为此,宗教改革时期,许多人倡导将土地收归国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宗教改革家们还坚决反对教延出售赎罪券,反对高利贷等,从各个方面来打击教延在经济上的种种特权。
第三,政治上,首先否定了教权至上。路德指出世俗政权亦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宣称世俗国家并不依附于天主教会,并提出要取消教会在司法、出卖圣职、施行特恩等方面的特权;其次,他又倡导政教分离,他主张政府不干涉信仰,教会也不干涉政治,他说:“教皇和主教应真正做主教,宣扬上帝之道,但他们却放弃了这个责任,变成了世俗的君主,用那专管生命财产的法律施行治理。他们是如此彻底地把事情颠倒了!”①
这样,通过宗教改革时所传播的一系列新观念必然打击了天主教,而打击了天主教就是打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首先,否定天主教和教皇的无上权威就是对封建等级制的批判。中世纪西欧的等级制是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西欧封建等级制的第一等级就是教会等级。而神职以外的世俗人则都低于这个等级。对此新兴的市民阶级极为不满。路德就认为教俗之间“实在没有什么差别,他们所谓差别,只是职务和工作上的差别,而不是等级上的差别”,②在此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提出了世俗的平等,贵族与市民、农民一样也无贵贱之分。他说:“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王侯、农民,是修道士和平信徒,”“在_中间,除基督以外,没有尊长,大家都是平等的,有同样的权利、禀赋与荣誉……”“世俗掌权者也是一样,他们不过是受委托,拿刀和杖,惩罚恶人,保护善人,一个皮匠、农民各有各的工作和职务,他们也都是受了圣职的神甫和主教……”
③在此基础上,加尔文教会所具有的民主共和性质又为世俗政权的民主共和化奠定了基础。加尔文把教会称为“上帝之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在他看来,上帝极推崇教会的权威,但他坚持认为基督是教会的头,从而避免了像在天主教会中所存在的那种专制色彩。在加尔文教会中,教牧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等级的差别,而被统称为“监督”。牧职是完全根据《圣经》设立的。加尔文称:“《圣经》设立了三种牧职,同样古代教会将教牧分为三种职务,他们从长老中选立牧师和教师,其他长老主持训戒和纠正的事。执事受任照管穷人,处理周济。”而这种职权分明的教会组织是由民主选举而产生:“按立长老的 方法 ,就是由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必须由人选立和委任,才算为合法的选召”。④这里,一方面是教会权威的至高无上,另一方面是教会组织的民主共和,这二者的结合便决定了整个国家政权性质的转变。
对此恩格斯说:“加尔文的教会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和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王和领主吗?”⑤另外,加尔文的“天命说”更是强调上帝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其意志体现于全部空间与时间之中,他提出:“万事均由上帝的秘旨所统括……无一不在上帝的掌握之中。”⑥他将人的得救与否也完全归于上帝的拣选预定,这就从新角度解除了人们对天主教会的依赖,否定了教皇及其神职人员的特权,同时又借助上帝的意志肯定了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因为一切都是上帝的意思,在人类历史上“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都在上帝的新的特殊旨意管理下”。⑦从而为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蒙上了一层了神圣的外衣,为反对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些都是宗教改革运动对西欧封建制度的打击,而除此之外的又一重要的表现就是由宗教改
革所带来的一系列的运动与革命,这系列运动与革命也给了西欧封建制度以致命的打击,瓦解了西欧的封建制度。
首先是德国的农民战争。当宗教改革一在德国爆发时,农民们就把这当作解除其自身苦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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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54-255 卷二 第69页 卷三 第353页
④加尔文《____要义》香港版 卷四 第54-58页
⑤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⑥⑦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卷十一 第199页 卷一 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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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宗教改革过程中一系列的思想也给当时德国农民的思想带来冲击。路德在运动一开始就曾大声疾呼:“为什么们不运用百般武器来讨伐这些身为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则又伤风败俗,不配为人师表的罗马罪恶城的蛇蝎之君,并且用他们的血来洗我们的手呢?”①他还说道:“上帝的语言就是剑,就是战争,改革迷途和毒药。”②这些都给德国的民众带来很大影响。虽然路德本人在后期思想发生了转变,反对使用暴力,并害怕农民战争,以至后来对农民战争深恶痛绝,但是形势的发展并非他所能控制的。1524年6月,德国南部的农民在宗教改革运动的影响下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战争,几乎席卷了整个德国。虽然这场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却给教俗封建主以沉重的打击。
其次是在宗教改革思想影响下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在日内瓦,1536年加尔文开始在此传教,并创建了共和化、民主化的加尔文教,在它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力图将反教权和反俗权结合起来,开始对世俗封建制度实行大反叛,并在日内瓦建立了神权共和国。在尼德兰,宗教改革运动不断深化,并演变成更大的变革世俗封建制度的革命风暴,经过数十年战争终于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兰的封建专制统治,创建了资产阶级的荷兰国。在英国,加尔文的预定论与共和主义思想为清教徒所继承,最终资产阶级以清教徒革命的形式废除了日暮途穷的封建所有制,在预定论思想的鼓励下,克伦威尔的铁骑军唱着圣诗,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和革命的正义性,向封建王朝开火,于1649年将英王处死,宣告资产阶级共和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资本主义时代。
由此可见,以宗教改革为形式的社会变革运动已彻底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在思想,在制度等各个方面,将中世纪笼罩在欧洲上空的封建制度彻底地掀了去。给人们以自由地呼吸,同时由于这一改革运动而产生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也促进了当时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二)
宗教改革运动不仅瓦解了欧洲封建制度,而且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发展与资产阶级的产生,从而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即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
在“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神学。”③当时欧洲封建社会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哲学、政治、法学等都合并到神学中去,宗教神学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要求人们禁欲,不注意个人的价值等等,这些都与资产阶级的发展是完全相背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发展就必须要先打破这种思想上的束缚,而宗教改革则正是对思想领域的一次解放运动。
路德为了反对罗马教廷的思想禁锢和精神专制,提出了信仰自由的主张,他认为人们信仰完全应由个人决定,反对任何以暴力干涉、强迫命令、压制信仰自由的行动,他说:“要用暴力命令或强迫任何人信这信那,不但无益,而且是不可能的,这必须用别的方法达到,不能用暴力去完成。”④此外路德还宣扬“因信称义”说。他认为人的信仰就是人的一切,人只要有信仰,无须任何中介或代祷者,就可以获得上帝救赎的恩典。信仰是使得人与上帝面对面,“没有任何受造之物居于其间”,⑤信仰使人摆脱了一切外在的束缚,在上帝面前,只要求个人的心、灵魂,个人的信仰在场,人就可以靠自己的信仰来解救自己。这样人就从中世纪天主教所宣传的一系列教义中慢慢走了出来,思想的解放使得近代科技得以发展,这样就加速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为了适应市民资产阶级的需要,路德又提出宗教信仰应从时间上和金钱上厉行节约,即推行廉俭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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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七 第406-407页
②朱寰《世界古代史》第573页
③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469页
④《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35页
⑤《路德选集》香港版 上册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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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天主教会的节日繁多,危害极大, “一般人在节日除受精神上的损害之外,还要受两种物质上损害,既荒废了自己的工作,而且花钱比平常更多,甚至损害身体,使之不宜于工作”。①为此,他宣布除礼拜日外所有的节日都应废除,并建议把一些较为重大的圣徒节日也归并到礼拜日,或仅在节日当天举行一个早弥撒,把该日的其余时间仍作为工作的时间。这样既缩短了圣礼所占用的时间,又节省了开支,这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是很重要的。加尔文也在其预定论中提出选民要具有高尚的品德,其中之一就是“节约、俭朴”。他认为不应该把财富视为罪恶,主张人们顺从上帝的呼召,在各自的职业中追求与获取财富,此为上帝所允许并加以支持的。但对财富的使用,应加以节制,不应有“过份的贪欲和无度的浪费……奢侈和享乐”,②反对“过份享受美酒,以致脑满肠肥”。③这里加尔文通过宣扬有节制的生活和限制浪费而建立起了新的道德观念,使财富的积累成为完全合情合理的事,这也正符合了资产阶级的原始积累的需要,加速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
除此之外,在上文也提到过,加尔文通过宣扬“天命说”来强调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以此来肯定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加尔文还把现世的奋斗和事业的成功与得救联系起来。他认为人的一生,有的飞黄腾达,有的默默无闻,有的身居高位,有的却抑居卑下,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上帝的拣选,被上帝选中的即为“选民”,这样的人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支持与保护;而未被选中的即为“弃民”,这样的人将受到永罚。与此同时,加尔文又通过“呼召说”将上帝这种“选民”与“弃民”不可探知的神圣加以显像化。他说:“上帝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呼召而表明出来,因而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④而呼召的具体征兆有三,其中一条就是要能够勇于斗争,百折不挠,去争取事业的成功。
他认为:“凡欲求来世在天国得到光荣的,在今世必须斗争,而斗争之胜利必须经历无数困难及克敌制胜始能获得。”⑤这样经过斗争获得事业上成功者,不仅死后升天堂,而且在现世又可以理所当然地获得财富,过着优裕的生活,因为“一个人所享有的财富并非出于偶然,而是上帝的分配”,⑥而对于未积极斗争、缺乏勇气或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不仅死后被定罪,而且现世也要生活于苦难之中。依此说教,今生事业的成功,财富之获得,既是上帝之呼召,又是获得上帝拣选之明证,既可在现世过优越生活,又可获得天国的入门券。所以,在这种思想武装起来的加尔文教徒无一甘愿自暴自弃而当弃民,都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在事业上得到上帝的帮助与肯定,在激烈竞争中奋起拼搏,百折不回,全力以赴,在挫折中增强信心,在失败中鼓起勇气,力求最终获得成功,以最后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就顺应了当时历史的潮流,完全推翻了中世纪天主教宣传的教徒要轻视今生的财富,安于贫困,反对经商致富的说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⑦
由此可见,宗教改革时所涌现的一系列思想,尤其是加尔文的宗教观,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要求一种符合自身发展的大的政治环境。他们越发展,可以说封建制度就越岌岌可危,所以说宗教改革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
(三)
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并不是所有国家所有地区同时爆发,也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革命
形式、程度都相同,其原因尽管有政治历史等因素的差异,但与宗教改革思想的影响也存在着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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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127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210页
③④⑤⑥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724、964、714、408页
⑦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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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最先爆发宗教改革运动的德国。在德国,新教徒们主要信奉的是路德新教。早期路德确曾倡导要使用暴力,但其矛头主要是指向天主教会,而并非直接指向封建政权,所以,当农民战争爆发时,他退缩了,转而攻击农民战争,与封建诸侯站到了一起,因为农民战争已危及到了封建政权的统治。路德先针对农民起义的纲领鼓吹农民只能以和平方式呼吁改革,决不能反抗领主,并利用《圣经》宣称“动刀的必死于刀下”。1525年4——5月间,他又在撒克逊选侯辖境各地进行反革命的宣传,发表了《_》,叫嚣要“戳碎、扼死、刺杀”农民,谁为镇压革命而死就成为“殉道圣徒”。
①路德新教已成为了诸侯们加强统治的工具。虽然在此后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确定的“教随国定”的原则,使路德教正式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可说是当时德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取得的一大胜利,但德国的封建制度并未被推翻,并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其中路德教的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主要是由于路德在否定教权的同时他肯定了封建诸侯的政权,这是其保守的一面。他以君主至上的观点来否定教权至上之说,指出世俗政权也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并据此由进一步论证了教权应服从俗权,对此威尔.杜兰特这样写道:“各地诸侯对新教均表示欢迎,因为他发现,新教不但是高举国家,而且服从国家,由于他们自己就是国家的象征,因此,他们接受新教即无异于使他们在其领域内变成精神上及尘世上之双重领袖。”②与此同时,完全受路德教影响的北欧诸国,丹麦和瑞典国也先后支持并建立起路德派的国家教会,并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沿续着封建制度。
而在宗教改革时期同样传播于许多国家的加尔文教则与路德教不同,在加尔文教的影响下爆发了一列的以宗教为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比起德国的农民战争来要深入许多。
加尔文教首先在日内瓦取得统治地位,1541年以加尔文为首的宗教改革激进派在日内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式的长老制教会。它有力地维护与巩固了日内瓦的资产阶级政权,并成功地主持了西欧第一个资产阶级神圣共和国,并以此为基地,多方派员宣传其教义,使加尔文教迅速传播于尼德兰、法国、苏格兰、英格兰等资本主义较发达的地区。
在尼德兰,加尔文教迅速传播着,从1566年起,尼德兰加尔文教信徒掀起反天主教会的破坏圣像运动,遭到了西班牙统治者的血腥镇压,之后1572年爆发更大规模的北方起义,北方的革命又推动了南方,革命进入高潮,这期间由加尔文宗精神统治的18人委员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经过反复曲折的斗争,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在北方获得了胜利,而这场革命的胜利,加尔文宗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英国,其资产阶级革命也在“加尔文教中给自己找到了现成的理论”。
英国的清教徒们将加尔文教教义与其政治目的相结合,经过激烈的斗争,国王查理.斯图亚特被送上了断头台,新成立的独立派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废除了贵族院,规定了一院制国会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国务会议掌握了行政权,国会正式宣布英格兰为共和国。英国资产阶级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这两次革命虽然都打出了加尔文宗的旗帜,但尼德兰只是局部性的胜利,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则在全国范围内结束了封建统治,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权。这主要是由于,在英国,加尔文宗精神渗入了国教会,并扩大至资产阶级和下层人民中间,最后又从封建王权把持的国教会中分化出了清教,清教比尼德兰革命中的加尔文教更高出了一筹,它不是在民族独立、反对天主教会的圈子里原地踏步,而是不断以血与火的斗争去赢得资产阶级的政权。
综上所述,在宗教改革时期,各家各派思想的不同,对当时欧洲各处国家与地区的革命方式与程度有着深浅不一的影响,这可以说是宗教改革运动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影响的又一重要表现。
某一社会中在特定时代形成起来的环境,可以造成肥土沃壤,使新的宗教信仰借以出现和传播,而给旧的宗教信仰注入新的生命。如果,某种宗教思想如果没有归于消灭,就会在社会意识中得到强烈的反响,并变成一种巨大的思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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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四 第248-254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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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宗教思想屡屡出现在社会发生尖锐危机的时期,因为这群众充满着悲观失望、无所适从的情绪,但方兴未艾的宗教神话却宛然给他们昭示出一条摆脱绝境的出路。各种不同的思想,连同宗教思想在内,固然是由一些人提出来的;但是,只有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思想,才能在社会意识中巩固下来。要受到人民群众支持,这又要看所提出的思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他们的利益和情绪。而群众的利益和情绪则一向植根于历史环境所由构成的那些因素的总和之中,首先是植根于群众的社会经济地位之中,植根于社会集团和阶级相互关系之中,植根于阶级斗争的进程之中。
十六世纪正值欧洲封建社会向资本主社会过渡的转折时期,欧洲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关键也正在于这次转折。宗教改革运动虽然是思想领域内的一次革命,但促进了这次历史的转折,它加速了转折的到来,瓦解了西欧当时的封建制度,不同国家、地区对于新教的不同态度,也造成欧洲不同国家、地区在向资本主义过滤的政治分野中的步伐和程度。这充分说明了历史的发展并非单一的,并不仅仅只有经济条件决定历史的变迁,思想理论领域里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一旦理论正确,它往往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宗教在救灾、救援过程中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在非典时期,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就提到过这个问题。我们生活在无神论社会,这个传统已经非常深厚了。但是,当人们碰到巨大的灾难、碰见命运的无常的时候,仍然会非常本能地回落到宗教。一个正常的社会,宗教应该担当维持社会基础性秩序的功能,一个社会要有秩序,那秩序的基础就是安顿人的心灵,构建一个精神的秩序。胜任这个职能的,肯定是宗教,可能其他东西也有,但宗教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理性的因素,是在宗教因素之后才可能涉及到的。尤其是发生这种较大灾难的时刻,宗教的作用会超过所有的世俗因素,不管是政府,还是一般的民间慈善公益机构。因为,它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这次汶川大地震后,我们看到,宗教组织是非常活跃的,只不过我们官方媒体都没有报道,只是报道了一些佛教、基督教组织捐款之类的消息。其实,在救灾现场,活跃着很多宗教组织。我听到比较多的是基督教的一些教会组织,现在仍然活跃在灾区从事救灾工作。面对灾难,宗教可以发挥多重作用,一重作用与一般公益组织相同,提供一些物质性帮助。但是,宗教组织除此之外,还可提供精神上的支援。这一点,不论政府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不具备,而对于受灾的民众来说,这却是一个最重要的需求。由此延伸到理论层面,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如何看到宗教和自由社会的关系问题。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对于宗教与自由社会的关系,有非常恰当、精辟的分析。其基本看法是,一个自由社会是不能没有宗教的,离开了宗教的自由社会是不可能的。离开了宗教,自由的秩序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看法被很多声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忽视了。他们恰恰做了与此相反的事情,一门心思摧毁宗教对社会的价值。他们中很多人还在充当社会丑恶势力的帮凶。这是以自由主义之名所从事的非常糟糕、非常阴暗的行径。自由主义当然是一个很伟大的思想传统,但是,自由主义也有一个黑暗的历史。自由主义试图消解宗教,实际上是把人还原到单纯肉体的层面,是一个物质的存在。这样解释自由主义,最终导致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物质主义化。现代性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与此有着深刻的联系,尤其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国历史上,自由主义积极地反对宗教,而这与集权主义、专制主义异曲同工。在中国,如何看待宗教、如何看待传统,更是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与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面临的完全不同。现代西方自由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19世纪以后才有现在看到的自由主义。西方形成宪政制度,形成一个好社会的基础性秩序的时候,发挥作用的实际上是另外一套理念,宪政主义。这套理念在自由主义的历史叙事中被忽视了。英国的宪政主义者跟宗教有一个很复杂的关联,我们也可以看看,美国的立宪者是如何对待宗教的,他们是如何看待一个宗教对宪政秩序的价值。我觉得,自由主义应该放宽视野,探究西方在形成现在我们看到这样一套好社会所必需的优良制度体系时,宗教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应该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因为现在中国面临的是构造这么一个几千年来一直梦想的优良秩序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立宪。那么,在立宪的过程中,宗教以及宗教组织,究竟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于宗教与宪政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我们在宪政结构里面怎么安排宗教。宪政制度要处理宗教和宗教权利问题、宗教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却是,在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宗教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是宪政制度发生学中的宗教,再一个就是宪政结构里的宗教。在这两个问题中间,自由主义者更多的考虑了政教分离之类的宪政原则,而没有认真思考,在一个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在现代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貌似保守的宗教,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去研究。下面来谈谈儒家或者儒教发挥社会作用的问题。近年来,在救灾的公益活动中,在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场景里面,儒家的表现大概是比较差的。基督教的表现是最活跃的,其次是佛教,尤其是现在,大陆很多佛教组织学习台湾的人间宗教,积极投身于社会自治事业之中。相对来说,儒家的表现是比较滞后的。这与现在所说的大陆儒家复兴形成了一个反差。一方面自己觉得在复兴,但是,当民众真正需要某些带有宗教情怀的关怀的时候,却看不到儒家的身影。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儒家的朋友,将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想起两年前,我跟蒋庆在广东开会,争论过儒教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不管是考虑到当下的制度环境,还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儒教都应该走“社会化”的道路。它应该从参与、组织、领导社会自治开始做起。我们处在一个现代社会,尤其是处在中国这么一个具体的制度架构里,你去幻想和君王对话,或者是直接改造君王,既不恰当,也不可能。这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实践当中是不可行的。我觉得唯一可行、而且正当的做法,就是建立一个“人间儒教”,从民众生活的社区、从民众关心的领域开始,组织其具有儒家价值追求的自治组织,儒者在其中充当自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大概是儒家真正可行的一条出路。如果放宽视野,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宪的活动。通过广泛的自治上,比如说儒家办学校,办教育,办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事业,艺术事业,就成为社会的一个个治理中心。你已经分享了原本属于国家的部分权力,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权力的一个限制。所以,儒家需要在作为一个宪政秩序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我自己一直想写一篇文章,讨论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我觉得,现代儒家缺乏这么一套东西。像现代新儒家发展了形而上哲学,蒋庆发展了公羊家的政治哲学,在这之外,是不是还需要一套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儒教在现代的这种衰落,社会结构的变化应该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城市化,乡村生活解体,家族不复存在。这对儒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儒家,或者儒教面临一个根本问题:在现代大社会中,在我们通常说的开放社会或者陌生人社会,也即,在一个血缘关系并不是很重要的社会里面,你的这一套理念、这一套价值的社会依托究竟在哪里?李鸿章讲,中国面临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所有诞生于古典时代的高级宗教都曾经面临过这3000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个挑战最早是基督教遇到的。传统的基督教也是依托在家庭的。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商业社会发展,是基督教早就面临的挑战。整个教会,从宗教改革开始,一直到罗马教会在当代召开的几次宗教会议,一直都在试图应对这个问题。佛教也是这样的情形。上个世纪初,中国曾经出现过佛学繁荣,可能也是因为面临现代性挑战。而台湾的人间佛教,恐怕就是佛教找到的一个答案,它回答了,在一个现代社会,一个有着3000年或者是2000年传统的宗教,如何找回自己的生命力?我们中国人总认为自己的经历很独特,30年增长以为是奇迹,但其实,现代世界历史上已经发生或几次这样的奇迹了,还有比中国经济增长更好的奇迹,比如美国、德国、日本、甚至苏联。儒家也经常有一种悲怨的心情,认为自己是独家遭遇3000未有的大变局,但实际上,所有的正统宗教、伟大宗教都经历过这样的转折。村子里的宗教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对象,当然是有价值的,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但作为宗教实践是没有出路的。村子里的宗教永远不可能成为高级宗教。这种高级宗教,比如基督教、佛教的出现乃是伟大的神秘事件,基督、孔子、佛陀这种人物是奇迹,因而才能够创造出伟大的教条,具有神秘的吸引力。村子里的宗教永远是低级的。而且,村子里的宗教通常情况下是反宗教的。高级宗教通常要破除这种迷信。历史上,儒家的伟大人物都是要摧毁这些迷信的。你看韩愈,就写过这类文章。正统的儒家是反对村子里的那些迷信的,包括家族中原始崇拜的因素。儒家确实面临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在汶川大地震就可以看到,在汶川这样一个社会里,似乎没有宗族,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家庭,一个家庭就是父母和孩子,这个时候,你的那套价值依托何处?你必须要找到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组织方式,让儒家的价值理念在那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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