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脑损伤的发生部位与照射野的设计有关但有时也并不一定局限在照射野内。根据放射性脑损伤出现的部位分为大脑型、脑干性、脑垂体型等,损伤部位不同其临床表现亦不相同。
大脑各部分的功能
脑干
脑干与人体的呼吸心跳,血压和警觉度有关。
放射性脑损伤患者的急性期症状以急性颅高压表现为主:头痛、头晕。严重时有恶心、呕吐、视乳头水肿等。
早期临床表现多可见较典型的嗜睡综合征、学习、记忆力下降,部分患者可以出现烦躁、不自主哭闹等精神异常症状。晚期患者主要为放射性脑坏死及严重的神经功能障碍。
依据各种不同症状的发生时间,放射性脑损伤可分为三期:急性期、早期迟发反应期(早迟发期)和晚期迟发反应期(晚迟发期)。
1、急性期:
放疗开始后数天或数周发生,表现为精神状态和神志的改变,包括头痛、恶心、呕吐、颅内高压和意识障碍等。一般认为是可逆的。
2、早迟发期:
照后1~6月发生,可出现一过性脱髓鞘。患者可表现为兴奋性提高、食欲不振、头晕、嗜睡、学习记忆力减退、易怒和乏力等症状,甚至出现肿瘤相关症状和体征的加剧。上述症状和体征多是可恢复的。
3、晚迟发期:
此期为不可逆损伤。在照后6月后至数年出现,造成明显的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和少突胶质细胞损伤,病变较重甚至是致命的,包括脑萎缩、脑白质病、坏死、内分泌功能障碍、认知能力降低和痴呆。
局限性放射性坏死表现为运动、感觉、语言、接受能力的改变,癫痫和颅压升高等。弥漫性白质损伤表现为从轻微倦怠到记忆力减退,性格改变,共济失调,最终导致痴呆或死亡。
编者:笨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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