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探究不同剂量氟伐他汀治疗高脂血症伴冠心病患者的临床疗效。方法:随机选取高脂血症伴冠心病患者共80例,将其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试验组患者进行氟伐他汀80 g/d的降脂治疗,对照组患者进行氟伐他汀40 g/d的治疗,对其疗效进行评价。结果:两组患者治疗4周后血脂各项指标均明显优于治疗前(P<0.05),试验组治疗后其TC、TG、LDL-C及疗效评价结果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两组治疗后其HDL-C水平以及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氟伐他汀对高脂血症伴冠心病疗效确切,大剂量80 mg/d比常规剂量40 mg/d更能显著改善患者的血脂水平和运动诱发的心肌缺血,增强患者的疗效。
关键词: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习惯以及饮食结构的改变,高脂血症逐渐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原因。高脂血症是冠心病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之一,对高脂血症患者及时有效进行降脂治疗可以防止斑块破裂、血栓形成,显著降低心血管事件的发病率,降低冠心病患者的致残率与病死率[1]。氟伐他汀是新一代完全人工合成的具有选择性和竞争性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其不仅能很好的降低血脂又可以升高高密度脂蛋白的水平,被公认为是治疗高脂血症的一线药物。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在2009年3月~2011年3月对随机选取的80例高脂血症伴冠心病患者采用氟伐他汀治疗,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随机选取我院在2009年3月~2011年3月心内科收治的高脂血症伴冠心病患者共计80例,其中男56例,女24例。所有患者冠心病均经过详细问诊、体格检查以及辅助检查(冠脉造影)确诊冠心病患者。高血脂症诊断标准如下[2]:TC>5.72 mmol/L,TG≥1.98 mmol/L,HDL—C≤1.04 mmol/L,LDL-C>3.64 mmol/L,具备以上任何两项者入选。将其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试验组40例,其中男28例,女12例;年龄46~72岁,平均(55.3±6.2)岁;病程1~9年,平均(3.7±2.1)年。对照组男28例,女12例,年龄45~74岁,平均(55.3±5.3)岁;病程1~9年,平均(3.5±2.5)年。所有患者在治疗前1个月内无服用他汀类药物,并排除有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内分泌疾病患者。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年龄、性别、病程、病情的严重程度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试验组:所有患者控制进食含高胆固醇食物的摄入,用药期间停用其他改善血液流变学药以及抗心绞痛等药物。试验组患者每晚睡前口服氟伐他汀80 mg/d,连续服用4周。对照组:对照组晚睡前口服氟伐他汀40 mg/d,连续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等进行积极的治疗,并对所有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和给予营养支持。
1.3 观察指标:两组患者监测治疗前、治疗4周后的血清胆固醇(TC)、三酰甘油(TG)、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各项指标,比较两组治疗前后及两组之间各项指标、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1.4 疗效评价标准:显效:TC下降≥20%;HDL-C上升≥0.26 mmol/L,TG下降≥40%;有效:TC下降≥10%~20%;HDL-C上升>0.10~0.26 mmol/L,TG下降≥20%~40%;无效:患者其血脂水平与治疗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5 统计学方法:数据均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并采用t检验,将检验标准设定为α=0.05,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脂变化比较:见表1。两组患者治疗前其血脂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患治疗后其TC、TG、LDL-C水平均比治疗前有明显下降,HDL水平均有明显上升(P<0.05),试验组治疗后其TC、TG、LDL-C要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两组治疗后其HDL-C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患者血脂水平治疗前后比较(,mmol/L)
组别 | 时间段 | TC | TG | HDL-C | LDL-C |
对照组 | 治疗前 | 6.23±0.87 | 2.19±0.63 | 1.06±0.32 | 4.21±0.65 |
| 治疗后 | 5.25±0.65 | 1.85±0.34 | 1.45±0.35 | 2.74±0.45 |
试验组 | 治疗前 | 6.23±0.87 | 2.23±0.78 | 1.04±0.34 | 4.28±0.58 |
| 治疗后 | 4.53±0.34 | 1.45±0.34 | 1.47±0.34 | 2.34±0.54 |
组别 | 例数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率(%) |
对照组 | 40 | 16 | 14 | 10 | 75.00 |
试验组 | 40 | 24 | 12 | 4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