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内部原因: 1.没有对客户进行深入细致的资信调查 在资信调查上,一些企业调查人员没有采取谨慎认真的态度,资信调查的结果不符合事实,高估了客户的偿债能力,给予客户的赊销交易超过了该客户的承受能力,使得客户不胜负荷,在无奈中,惟有拖欠货款,致使双方难堪。有些企业的业务员出于对亲戚或朋友的信任,在进行商品交易前,没有对该公司做进一步的资信调查,就进行赊销交易。有些企业业务员对客户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仅凭道听途说就信以为真,不再做任何调查就进行交易,往往导致货款难以收回。有些企业经营作风不踏实和浮躁,看到同行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了面子的好看和争取公司的业绩,就不管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大肆以赊销方式推销商品。 2.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 一些企业对发生的各项应收账款没有回收日期的详细记录,或虽知有款逾期未收而苦于无收款之途径,货款一拖再拖而无具体措施,日积月累增加了收款的难度。在企业资信调查和给予某企业赊销限额之初,也许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很好,但由于商品市场变幻莫测,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生剧变,而有关业务人员未能及时加以注意,仍旧按当初制定赊销政策时所规定的赊销限额进行信用交易,从而导致坏账损失的增加。有些企业虽然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做了详细认真的调查,并对各个客户资信情况做了详尽的档案记录,而且对各个客户应给予的赊销限额、收款期限和信用条件等赊销政策也做了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业务员给予客户的赊销商品有意或无意地超过了企业赊销政策所设置的赊销额度。而超出的赊销额度就是该客户缺乏偿还能力的部分,这部分很可能成为坏账损失。 3.赊销手续不够完备 一些企业在进行商品赊销时,往往仅凭与购货单位经办人员的熟悉程度,凭“老关系”、“老交情”,由业务部门或销售部门负责人在销售发票上签字,购货单位经办人打的欠条就作为销售处理,财务部门则凭销售报表记入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户。赊销手续的不完备给日后应收账款的清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久而久之形成坏账,甚至在交易中上当。 4.对货不对板的处理不当 买方在收货时发现商品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发现商品质量瑕疵,要求卖方给予折让或其他合理要求,但是卖方不予理会,买卖双方各持已见,互不让步。买方的意见未能得到适当的处理,因此拒付货款,造成卖方的坏账损失。 二、来自企业外部的原因 1.法律环境欠缺 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欠债不还现象比较普遍,打官司即使胜诉也无法收回款项的事司空见惯。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企业一般不打官司、打不起官司、不敢打官司的局面。法制不健全,欠账不还不受任何惩处,这是造成应收账款失控的主要外部原因。 2.银行信用紧缩促使资金周转困难 国家实行紧缩的金融政策,银行银根收紧,资金融通不易,企业资金运转愈加困难,企业的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无法充分发挥,连筹集维持自身正常经营用的资金都很艰难,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不太现实。 3.买方市场的形成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供应日趋充足, 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 同时又由于其他的社会原因导致消费市场不景气, 同行竞争激烈,产品消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移, 主动权掌握在流通领域,企业必须采取赊销方式, 才能占领市场, 这也是应收账款失控的原因之一。 4.买方经营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由于买方对投资项目的重大决策失误,一些企业大量的资金投入设备或厂房等固定资产之中,不能预期收回。企业把大量的资金占用在难以变现的长期资产上,无法偿还短期债务,从而导致卖方的坏账损失。也有一些买方对某商品的社会需求估计严重失误,大量购进商品后,商品销售不出去,存货过多,大量的资金积压在库存商品上,可营运的资金太少,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