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招生办法
文化教育的本质也许可以概括为:用我们已经掌握了的关于我们的对象及对象关系的知识,教给新的个体以应付对象的方式方法。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招生办法,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招生对象
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市城区居住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小学(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华龙区金堤路小学,示范区绿城实验学校、开德小学、市昆吾小学戚城校区),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小学,分别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并具体负责市直小学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小学招生划片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城区内公办小学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有关入学政策,实行免试划片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城区居民子女按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划片指定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民办小学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
坚持消除大班额的原则。认真落实《濮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落实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小学班额严格限制在65人以内。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城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公众微信、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政策性照顾子女入学(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港澳台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在濮重大投资者子女、在濮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拆迁户居民子女等)。
招生时间及办法
2017年市城区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8日—7月24日进行。市城区内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统一采用“濮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或“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提供的招生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凡通过“濮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程序的适龄儿童,持《2017年濮阳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划定的小学进行报名登记,接受入学资格核查。经核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划定的小学直接录取;经核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并指导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到其所划定的小学进行重新报名登记,接受入学资格核查。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网上报名且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文件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相关证件(不含《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小学直接报名登记,接受入学资格核查。经核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划定的小学直接录取;经核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并指导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到其所划定的小学进行重新报名登记,接受入学资格核查。
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凡未能按时到划定的小学进行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小学入学。
报名证件
购房户
在市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宅基证。下同),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有其一即可。
在市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市城区无住房证明。
在市城区购房尚未实际入住的市城区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统一按“租房”划片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现住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实际入住后再按转学程序转学到划定的小学就读。
市城区内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薄、房屋产权登记证明等材料。
无房户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市城区无住房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无固定房产,租赁他人住房或居住廉租房,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市城区住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提供证件,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有关要求
各小学务必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提前结束招生或无故拖延招生时间。要严格按照政府批复的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招生计划,严禁超大班额招生。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顺利入学,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任何小学招收择校生,严禁违规收费招生。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时送子女到划定的小学进行报名并接受证件审查,逾期报名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招生相对不足的小学就读。
市直各小学录取的新生名单,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市教育局。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在7月底前及时发放到新生家长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