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很少的,比同性恋还少。根据现代研究,综合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以及人口统计结果显示,异性倾向约占总人口的95%,同性倾向约3-5%,双性倾向约1-2%。首先,需要先明确“性倾向”和“性行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性倾向是“持久性的对一个或两个性别产生的情感、浪漫和性吸引。”这与其他与性有关的概念,比如生理性行为,自我性定位和社会性角色,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虽然科学界的对于性倾向的共识指出,性倾向是持久性的,不可改变的。但对于人类来讲,性行为是高度可控的。所以一个人完全可以有与性倾向不相符合的性行为。也就是说,一个异性倾向的人,可能涉入同性性行为,而一个同性倾向的人,可能涉入异性性行为。所以,区分性倾向与性行为,是很重要的。比如一个同性倾向的人可能选择与异性有性关系甚至结婚,这只说明他/她的性行为对象是“异性”,并不意味他/她的性倾向“变为”异性倾向。在中国,有些人相信所谓“假性同性恋”或“境遇性同性恋”,他们举例认为军队里、寺庙里,有些人是同性恋,但离开之后,就不再是了,并以此来证明性倾向是可以改变的。这也是典型的将性倾向与性行为混淆的例子。这些人中很多只是在特定环境里,由于缺乏接触异性的机会,所以介入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他们从未属于同性倾向。关于双性倾向,有很多误解。很多人认为既然金赛(上世纪40年代美国著名性学家)通过1948年的调查认为所有的人都在“纯粹”异性恋与“纯粹”同性恋这两个极端之间,那么说明大部分人是双性倾向。有这种错误理解的人,往往以金赛的报告为依据,而实际上金赛本人是反对这种说法的。实际上,现代研究结果指向性倾向确实是二元化的,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是处于接近“纯粹”异性倾向的位置,一小部分人处于接近“纯粹”同性倾向这个位置,也有一小部分人处于中间位置(即双性倾向)。社会上乃至性少数群体内,对于双性倾向有很多误解和偏见,也有不同程度的歧视。这些大多反映在两个极端,一部分人相信所有的人都是双性恋,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根本不存在双性恋这样一种现象。当然这两种看法,都是错误的。前一种想法,仍旧是因为对于性倾向定义的理解有问题。比如有些人以为,如果和两性都能够发生性行为,就说明一个人是双性倾向,如果按照这个定义,确实绝大多数人,至少在特定环境下都能够做到,但正如上文所说,性倾向是不能仅仅以性行为为依据来判断的。事实上,双性倾向的人,是可以从两性中任何一个获得性和感情方面满足的。所以,真正的双性倾向的人,并不必须同时在生活中发生与两性的性关系,绝大多数双性倾向的人,在生活中的任何阶段,是可以与异性或者同性建立稳定的一对一关系的。否认双性倾向的存在,也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这些否认的存在,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有些自称是双性倾向的人,确实是实际上是同性倾向而不能接受自己的人,甚至有些人以双性倾向为借口,解释自己为什么在有了固定的异性情感关系甚至婚姻之后,还在关系之外有同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