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美国抗战女作家:哈利特·比彻·斯托夫人的出名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不用那么慌张的,开题报告答辩就是说一下自己选题的目的、总结下前人的研究综述、选题的价值就可以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重要的废奴小说和早期女性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其中黑奴遭受的虐待惨不忍睹,除此之外,斯托夫人还刻画了另一个弱势群体白人妇女,她们和黑人妇女一样都是父权压迫的受害者。本文通过分析小说中的四位典型白人女性形象,揭示了她们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及其面对奴隶制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西蒙·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阻止了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编辑本段主要人物汤姆叔叔 与标题同名的人物汤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说发表初期被视为一名高贵坚忍的基督徒奴隶。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间,他的名字已变成了那些被指责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国人的绰号(有关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一节)。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以及值得称颂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汤姆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图中两人分别为汤姆与伊娃。伊丽莎 伊丽莎(Eliza)是一名奴隶(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在得知自己5岁的儿子哈里将被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后,她带着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时,她与丈夫乔治·哈里斯重逢。他们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后再到了法国,最终定居于利比里亚。 伊丽莎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约翰·兰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学院交给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记录。根据兰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时,有一名年轻的女奴怀抱着她的孩子越过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镇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暂住了一段时间。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为伊凡吉琳·圣克莱尔。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有一部分人认为,伊娃这个人物的是玛丽·苏的一个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于北方的残暴的奴隶主。他的名字后来成为了贪婪与残暴的代名词。他的目标是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的“衣衫褴褛”的奴隶女孩。当被问到是谁造了她时,她既不认为是上帝,也不认为是她的母亲,“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在后来,她被小伊娃的友爱转变了。托普西通常被视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语“growed like Topsy”(后又演变为“grew like Topsy”;在现今已略为过时)后来进入了英语当中。起初,这个短语只被用于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后来的某些时候,它还被用于形容高速的成长或发展。 其他人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较为知名的配角: 亚瑟·谢尔比(Arthur Shelby),汤姆在肯塔基州时的主人。谢尔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隶主与传统的南方绅士。 埃米莉·谢尔比(Emily Shelby),亚瑟·谢尔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妇女,并努力用她的仁慈与道德来影响她的奴隶们。当她的丈夫将把奴隶卖给奴隶主时,她为之感到震惊。作为一名女性,她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因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她的丈夫。 乔治·谢尔比(George Shelby),亚瑟与埃米莉的儿子。他将汤姆视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汤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亲;是小说里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隶主。圣克莱尔已然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但却还未能为割舍它所带来的财富作好准备。在他的女儿死后,他变得更加地信奉宗教,并开始给汤姆阅读《圣经》听,并决定给汤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却由于他的意外身亡而终成泡影。编辑本段主题《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此书描写了许多不同表现、不同性格的奴隶,也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奴隶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 本书通过汤姆和伊丽莎及其丈夫两种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隶的比较,告诉读者:逆来顺受、任听奴隶主摆布的奴隶难逃死亡的命运,而只有敢于反抗命运、敢于与命运斗争的奴隶才得到新生。风格《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纪感伤小说与家庭小说(亦称做女性小说)中常见的感性与戏剧性的风格。在斯托夫人的时代,这一类型的小说是最为流行的小说:它们趋向于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写作风格常能唤起读者的同情与感动尽。管如此,《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其他的感伤小说所不同的是,前者将其中心焦点集中于奴隶制这种大型话题,并以一名男性作为故事的主角;不过,斯托夫人亦试图去引出读者的某种强烈情感(譬如让读者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这一写作类型的力量可通过同时代读者的反应显现出来。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乔治亚娜·梅(Georgiana May)曾经写信给她谈到:“我昨晚子夜醒来,耗尽终夜读完了这本书。此后,我再也不能望着小孩子垂死而无动于衷。”。据描述,另一名读者完全地着迷于这本小说,他甚至考虑把自己的女儿改名为伊娃。显而易见的是,小伊娃的死对当时的许多读者造成了影响:单在1852年,波士顿便有300名女婴被取名为伊娃。 尽管在读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发表后的几十年里,文艺评论家们都否定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伤小说中展现出的这种风格,因为这类小说是由女性写成,并过于突出地描写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艺评论家认为,如果这部小说与奴隶制没有关联,“它不过就是一部普通的感伤小说”。另外一名评论家则将这本书描述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劳作出的毫无意义的碎片”。乔治·惠彻(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国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对这本书嗤之以鼻,将之斥为“周日学校小说”,并充满着“露骨描述的情节、幽默与悲伤”。 然而,在1985年时,简·汤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划时代的《杰出的设计:美国小说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书中改变了这一观点。汤普金斯盛赞了其他评论家拒绝承认的感伤风格,并提出,感伤小说展现了女性的情感拥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还认为,包括《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内的流行于19世纪的家庭小说,有着“理智的复杂性、雄心与机智”;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批判要比霍桑与梅尔维尔这些更知名小说家的批评更具毁灭性。” 尽管后来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风格的观点已有所改变,但由于这部小说的写法与绝大多数现代小说大相径庭,今日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部作品的内容晦涩、做作、“甚至老掉牙了”。编辑本段对小说的反应《汤姆叔叔的小屋》所发挥的作用“在历史上只有少数其他的小说能够企及。”。随着小说的出版,《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废奴主义观点曾引发了一场奴隶制度拥护者们(他们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来反驳这部小说)的抗议狂潮。此外,作为一部畅销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还对后来的抗议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 同时代与世界性的反应 《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国南方的人们便被这部小说激怒了。而奴隶制度的支持者们也对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说家威廉·吉尔摩·西姆斯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错误的作品,而其他人则称这部小说在犯罪和造谣。在这场大范围的反应中,亚拉巴马州莫比尔市的一名书商因销售这本书而被迫离开了城市,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胁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装着一名奴隶的耳朵的邮件)。不久之后,许多像西姆斯这样的南方作家便纷纷发表了他们反对斯托夫人小说的作品(参见后文反汤姆一节)。 一部分评论家强调,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阅历,从而(在他们看来)导致她对这一地区进行了不准确的描述。他们举例说,斯托夫人从未涉足过南方的种植园。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释道,她书中的角色,是基于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居住时,从逃亡奴隶那里听来的故事。据称:“她亲身观察到的几次事件激励了她去写作[这本]著名的反奴隶制小说。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这些场景,包括亲眼看到一对夫妇被奴隶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报纸与杂志上的记录与报道,也为当时还在构筑中的情节提供了素材。” 为了回应这些批评,斯托夫人于1853年发表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一书,以图证明小说对奴隶制度描述的真实性。在这本书中,斯托详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并同时对南方的奴隶制度进行了“比小说中更为凌厉的攻击”。与小说一样,《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也成为了一本畅销书。需要提到的一点是,虽然斯托夫人声称《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中记录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参考来源,而在实际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发表小说之后才读到的。 尽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带有猜测与缺陷,尽管奴隶制的拥护者进行了尖刻的攻击,但这本小说依然吸引了许多美国人的想象力。根据斯托夫人的儿子描述,当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于1862年与斯托见面时,林肯曾评论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历史学家们并不能确认林肯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而在与林肯见面的几个小时后斯托夫人写给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该评论。自此以后,许多作家都称赞了这本小说,称其集中表达了北方对不公正的奴隶制度与《逃亡奴隶法》的愤怒,赞其为废奴主义运动注入了前进的动力。联邦一方的一名将军及政治家詹姆斯·贝尔德·韦弗曾说过,正是这本书让他开始积极地投身到废奴主义运动当中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兰也引起了公众的巨大兴趣。伦敦第一版出版于1852年5月,共计卖出了二十万册副本。英国人对美国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欢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写道:“‘汤姆叔叔’在英国的大肆流行并不是出于[对奴隶制度的]憎恶与报复,而是出于国家层面上的嫉妒与虚荣。我们被美国的狂妄所刺痛已经很久了——我们疲于听到她那所谓全世界最自由与最文明国家的自夸。我们的神职人员讨厌她的自发政府体制 ——我们的保守分子讨厌她的民主主义——我们的辉格党讨厌她的暴发户——我们的激进分子讨厌她的好辩、讨厌她的傲慢、还讨厌她的野心。所有的党派都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欢呼雀跃。”。美国内战时期的驻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后来曾谈到:“1852年出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在当时偶然的环境帮助下,对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观与印象深刻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比此前任何一本书所造成的影响更为巨大。”。 这部小说被翻译成了几乎每一种语言,包括中文(林纾的文言文译本,是第一部有汉译的美国小说)与阿姆哈拉语(译成于1930年,以支持埃塞俄比亚结束该国黑人苦难的努力)。这本书传阅的范围相当广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报告说,他认为有许多患者表现出的施虐与受虐倾向,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隶的情节的影响。 文学意义与评论 作为在美国的第一部被广泛传阅的政治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对美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还广泛地影响了抗议文学的发展。后来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王子》与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都是受《汤姆叔叔的小屋》影响至深的作品。 尽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义,但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儿童寓言与传道的书”。许多文艺评论家也批评这部小说“只是一部感伤小说”;在乔治·惠彻的《美国文学史》中,他写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这部小说大受欢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与一名周日学校小说的编者相比并无二样。她最多不过就是有着大量现成的情节、幽默与悲情,然后把这些流行的元素凑成一本书罢了。” 不过,也有一些评论家称赞了这本小说。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认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会证明那些令人震惊的经历。”简·汤普金斯则认为,这本小说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之一,并怀疑当时如此之多的针对该小说的批评完全是因为它太受欢迎了。 除了像谴责奴隶制那样明显的主题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说中所试图表达出的其他观点一直是学者们多年来研究的一个主题,并为之提出了多种假设理论。举例而言,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与积极的废奴主义者,斯托夫人将她的许多宗教观点融入了小说当中。 某些学者认为,斯托夫人通过她的小说,为困扰着许多奴隶制度反对者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提供了一个解决途径。所谓的道德与政治难题是:即使阻止奴隶制的行为有 着反对罪恶的正当性,然而,为了反对奴隶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并违犯奴隶制恶法的行为是否有违道德公义?斯托夫人笔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顺从的汤 姆叔叔还是挑衅的乔治·哈里斯?斯托夫人的解决方案类似于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如果每个人都能诚挚地去审视上帝的教义并遵守之,那么他们都将成为上帝的信徒。 学者们还认为,这本小说表达了自由土壤运动的价值观。 在此观点下,乔治·哈里斯这样的角色成为了自由劳动者信条的形化,而奥菲利亚这样的复杂角色则代表着那些默许与奴隶制度妥协的北方人。与奥菲利亚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驱使的厨师。在小说的情节里,奥菲利亚最终被转变了,就像美国共和党(在三年后)宣布北方必须改变自己,并捍卫其反奴隶制度的 原则一样。 有观点认为,女权主义理论也是小说的一部分,因为小说批评的是父权制下的奴隶制度。斯托夫人认为,在由奴隶主与奴隶所组成的家庭基础中,血缘的关系要浓于父权家长式的关系。此外,斯托夫人将国家的团结视为家庭的延伸,因而国家意识源于对一个共有种族的维系。因此,她呼吁建立属于自由奴隶且不融入美国社会的非洲人殖民地。 还有观点认为,这本书试图通过重新定义男性特征来作为废除奴隶制度的关键一步。 在此观点下,废奴主义者不得不开始去抵抗那些积极进取与占优势地位的男性形象,这一形象是在19世纪早期的征服与殖民中发展起来的。为了改变这种男子汉的 概念,以使男性不因反对奴隶制而危及自身形象或自身在社会上的地位,一些废奴主义者吸收了妇女参政、基督教以及消极主义的原则,认为男性应该去合作、去同 情、去展现公民精神。而废奴主义运动中的其他人则认为,传统、积极的男性特征不应被改变。斯托夫人笔下的所有男性都是以上两种男性的代表。编辑本段刻板印象的产生与普及在最近的几十年来,学者与读者们批评这本书在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时,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种族主义语气;特别是在角色的出现、说话、习性,以及汤姆叔叔接受其命运的被动性上。小说中对非裔美国人刻板印象的使用与创造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曾是19世纪全世界最畅销的小说。因此,这本书(以及书中附带的插图与相关的戏剧作品)在将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国精神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现的黑人刻板印象: ·“快乐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懒、无忧无虑的山姆); ·被当成性工具的浅肤黑白混血儿(“mulatto”,这样的角色有:伊丽莎、凯茜与埃米琳); ·慈爱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圣克莱尔种植园中的厨师玛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汤姆叔叔,或热切于取悦白人的非裔美国人(如汤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将汤姆塑造成一位“高贵的英雄”。而“恭从于白人的谄媚傻瓜”这一刻板印象显然是由后来相关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对小说解读的变化源于詹姆斯·鲍德温的一篇名为《每个人的抗议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鲍德温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称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说”,称其描写种族的手法非常迟钝,在审美上看来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与70年代,黑人权力与黑人艺术运动者对这本小说进行了批评。认为汤姆叔叔这样的角色是“种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观点里)甚至认为汤姆要比最恶毒的奴隶主还要坏。在这段时期里,对书中出现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评也日渐增长。 在最近几年来,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等学者重新对《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了解读,并认为这本书是“美国种族关系的核心文献,以及对这些关系特征进行的一次意义重大的道德与政治探索。”
文学太宽泛了,你必须一点点的把你的论文论述的观点缩小,不然你写什么都不知道。1. 去图书馆找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所有英文资料,甚至是原文读本序言之类,也有你可以借鉴的句子。2. 去电子阅览室,搜索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论文评论,找到你觉得有用的拷下来。3. 到网上搜索下相关词条,如wiki百科的英文相关词条4. 最好浏览一遍原文,看不懂的话中英文对照本也行。~ 实例,首先是开头,小说介绍性文字:Uncle Tom’s Cabin, appeared in book form in 1852, is one of the most unusual book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Edmund Wilson wrote in an important reassessment in 1962 that Stowe’s work is comparable to that of Dickens and Zola (as readers in her own day recognized); and the novel has often been read in Europe, both in the original and in numerous translations, as the masterpiece of social realism George Sand, George Eliot, Turgenev, Tolstoy, Hugo, and Heine found it to be (Wilson, 1962:3-58). (可以写个一两段)然后,就你找到的文献,归类一下,分别说说他们讲了什么论点(顺便记下人名,书名,年份,页数)最后,说说你将在自己论文里阐述的观点,The paper will mainly focus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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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文献综述!: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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