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关于房地产研究,中国房地产,2013年11月。l 从科斯想到房地产经纪人的自律,中国房地产,2013年10月。l 房地产经纪人的自我救赎和政府管制,中国房地产,2013年9月。l 再谈房地产经纪人推高租金,中国房地产,2013年8月。l 关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模式之辨析,中国房地产,2013年7月。l 再谈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变革与创新,中国房地产,2013年6月。l 美国学者怎样研究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国房地产,2013年5月。l 出售二手房交易所得税的转嫁,中国房地产,2013年4月。l 政府监管市场还是参与市场,中国房地产,2013年3月。l 从虚假房源说到独权代理制度变迁的方式,中国房地产,2013年2月。l 行业、企业、员工,中国房地产,2013年1月。l 对房地产经纪人的再认识,中国房地产,2012年12月。l 房地产经纪的转型升级,中国房地产,2012年12月。l 房地产专业服务的重要一环——按揭服务,中国房地产,2012年10月。l 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变革与创新,中国房地产,2012年9月。l 居间或委托——房地产经纪行为模式再探讨,中国房地产,2012年8月。l 房地产经纪人、行业自律和社会管理,中国房地产,2012年7月。l 从美国亚裔房地产协会看房地产中介的社会责任,中国房地产,2012年6月。l 房地产经纪人业务重构与法律关系辨析,中国房地产,2012年5月。l 2011年广州房地产市场研究和2012年展望,《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5月。l 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另一面,中国房地产,2012年4月。l 房地产经纪和估价行业的共同出路——综合服务供应商,中国房地产,2012年3月。l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有效供给和房地产经纪的专业精神,中国房地产,2012年2月。l 市场低迷中的房地产经纪人,中国房地产,2012年1月。l 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扩展和分化,中国房地产,2011年12月。l 国际化背景下的房地产经纪人,中国房地产,2011年11月。l 论行业自律,中国房地产,2011年10月。l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首先要区分两类不同的住房保障,中国房地产,2011年9月。l 房地产经纪佣金与行业规则重构,中国房地产,2011年8月。l 论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中国房地产,2011年7月。l 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需要制度安排,中国房地产,2011年6月。l 独权委托的法律问题,中国房地产,2011年5月。l 政策与市场博弈——广州市2010年房地产市场回顾,《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5月。l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与信息公开,中国房地产,2011年3月。l 什么决定了居民住房承受能力?——基于广州限价房申购群体的经验证据,世界经济,2011年3月。l 农民工住房政策与经济增长:一个劳动力市场和住房市场的理论模型,经济研究,2011年2月。l 近距离观察美国房地产经纪人,中国房地产,2011年2月。l 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中国房地产,2011年1月。l 论房地产经纪人的产品和获利,中国房地产,2010年11月。l 限制收费还是规范服务,中国房地产,2010年10月。l 独家委托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必由之路,中国房地产,2010年9月。l 房地产经纪人推高房价吗?中国房地产,2010年8月。l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经营效率与企业价值——基于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年8月。l 广州市2009年房地产市场分析及2010年展望,《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5月。l 应调整限价房供应对象的标准,广州日报理论版,2009年10月26日。l 房地产的政策研讨、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经济研究,2009年9月。l 2008年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 04l 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探讨与指南构建,《政府主导作用与房地产商社会责任》,广东经济出版社,2008年12月。l 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光明日报理论板,2008年12月。l 城房指数的广州实践,《第13届亚洲房地产学会年会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8年7月。l 物业税对房价和房租的作用分析,《估价专业的地方化与全球化国际估价论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6月。l 2007年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04l 房价降限价房不必跟着降,《广州日报》,理论版 预期已经改变,均衡态势未变——广州房地产市场分析,《中国房地产》, 对深圳中天事件的思考,《中国房地产》, 面向城市低收入移民的住房股权计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 物业税能降低房价吗?《广州日报》理论版, 国内商业地产与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结合的发展模式研究,《中国房地产研究丛书之二十八:土地供给在宏观调控中的传导》,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对我国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体制的一些思考,《中国房地产》, 广州2006房地产市场分析及2007年展望,《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0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02l 我国经济适用房与美国可支付住宅的政策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MLS在中国运用的进一步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增刊) 资产建设理论与英国的住房股权计划,《中国房地产》, 2005年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及2005年走势,《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论公开市场价值与公平价格,《2005国际房地产估价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中国房地产》, 提高认识健全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国房地产》, 房地产新政下的深圳房地产市场,《中国房地产》, 税收新政应慎对四个问题,《城市开发》, 泛珠三角房地产房地产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城市开发》, 当前房价宏观调控的误区,《城市开发》, 人人有房住不等于人人都买房,《广州日报》理论版, 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风险防范,《中国房地产》, 2004年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和2005年预测,《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关于MLS中国化的探讨,《中国房地产研究》, 单一配置经济中的合作理念,《住宅与房地产》, PPP模式与城中村改造,《城市开发》, PPP模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中国的实践,《中国房地产研究》, 信息搜寻、服务费用与收费管制,《中国房地产研究》, 香港差饷税征收管理系统介绍,《涉外税务》,2004第8期l 广州房地产业2003年回顾与2004年展望,《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缺陷与完善,《城市开发》,2004第5期(下半月刊)l 房屋拆迁估价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国房地产》,2004第1期l 培养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住宅与房地产》,(下半月)l 房地产经纪人的欺诈机理与治理机制,《经济学家》,2004增刊l 限制房地产经纪收费价格的必要性,《中外房地产导报》,(半月刊)l 中美澳网上房地产市场比较,《中国房地产》, 房地产经纪信息搜寻与交易行为分析,《中外房地产导报》,(半月刊)l 房屋拆迁估价若干问题的探讨,《2003中国房地产估价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房地产经纪公司如何做大做强,《住宅与房地产》, 强化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一些思考,《中国房地产》, 深圳住宅市场需求调查分析,《中外房地产导报》, 对当前广州房地产形势的基本判断,《中国房地产》,2001年10月l 房地产市场与政府的角色,《中国房地信息》,2001年5月l 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探讨,《中国房地产》,2001年3月l 房地产市场需要信用,《中国房地产》,2000年10月l 房地产价格的权益决定性,《中国房地产》,2000年9月l 广州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特点及原因分析,《中国房地信息》,2000年7月l 公平与效率不可偏颇,《中国房地信息》,2000年5月l 各国房地产租赁课税政策及其借鉴,《中国房地产》,1999年11月l 加入WTO对粤港房地产业的影响,《中国房地产》,1999年10月l 保险业在房地产融资中的作用,《中国房地产》,1998年8月l 广东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中国房地信息》,1998年1月l 香港银行按揭业务的研究分析(上),《中国房地产》,1997年11月l 香港银行按揭业务的研究分析(下),《中国房地产》,1997年12月
古希腊在经济思想方面的主要贡献中,有色诺芬的《经济论》,柏拉图的社会分工论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商品交换与货币的学说。色诺芬的《经济论》,论述奴隶主如何管理家庭农庄,如何使具有使用价值的财富得以增加。色诺芬十分重视农业,认为农业是希腊自由民的最好职业,这对古罗马的经济思想和以后法国重农学派都有影响。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从人性论、从国家组织原理,以及从使用价值的生产三个方面考察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认为分工是出于人性和经济生活所必需的一种自然现象。这个社会分工学说,纵然旨在为他设想的奴隶主理想国提供理论根据,但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提出了一个理论分析。这种分析与中国古代管仲的“四民分业”论和孟轲的农耕与百业、劳心与劳力的“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与《伦理学》两书中有关经济思想方面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指出了每种物品都有两种用途,一是供直接使用,一是供与其他物品相交换,而且说明了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和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职能,指出货币对一切商品起着一种等同关系即等价关系的作用,从而成为最早分析商品价值形态和货币性质的学者。但是他对追求货币财富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都从公正原则出发持否定态度。古罗马的经济思想,部分见于几位著名思想家如大加图(公元前234~前149)、瓦罗(公元前116~前27)等人的著作中。他们论述奴隶制农庄的管理和农作物的种植技术,把农业放在社会经济的首位,赞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但是古罗马对经济思想的贡献,主要是罗马法中关于财产、契约和自然法则的思想。古罗马早期有十二铜表法,以后在帝国时期有市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民事法律)和万民法(适用于帝国境内的各族人的法律)。在这些法律中,古罗马法学家对于财产权、契约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买卖、借贷、债务等关系都有明确的解释,这些思想对于中世纪的“公平价格”概念和以后资本主义社会中关于一切经济行为都基于私有财产权的经济思想,而有重大的影响。万民法所依据的普遍性原则和自然合理性,以后逐渐形成自然法则思想,成为资本主义初期的自然法、自然秩序思想的重要来源。
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题研究,结合无锡实际和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探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方式。一、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富有挑战性的话题。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①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准是历史的、具体的,内涵是十分丰富和不断变化的。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和社会地位比较接近,不至于差距过大。从法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相统一。从伦理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或者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满足。胡锦涛同志关于"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论述,概括了当前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社会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平等、分配公平、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等多方面。二、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国家与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辩证关系社会和谐的根本、法治的精髓都在于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原则。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曾说:"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当前,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认识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辩证统一、协调互进。(一)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法治繁荣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二)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只有遵循公平正义原则,制度安排和创新、各项决策和措施才能取得各界广泛认同、广泛支持,法律才能得到普遍服从,社会资源才能得到有效整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才能从中受益,真正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与法治繁荣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公平正义是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没有公平正义,社会就不可能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同时,也要认识到,只有在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中,公平正义才有可能实现。(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不公的现象,如贫富、城乡、区域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稳定。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通过经济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因此,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三、当前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性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必须直面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我国改革开放20 多年来,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不公平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分配不公。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民政策包含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但有些地方不讲辩证法,造成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过大。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一书的相关调查显示,在领导干部对2002 年所存在的社会问题的判断中,收入差距问题被列在第一位。(二)就业和用人不公。就业过程普遍存在着一些歧视性的做法,如性别、户口、生理等方面的歧视,安徽芜湖就曾发生过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乙肝歧视案"。买官卖官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已构成职务犯罪,如近两年查处的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以权谋私,买官卖官,造成权力和地位方面分配不公。(三)教育不公。主要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在各级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入学率上的不公平,同一社会群体的个体在发挥其潜能方面的机会不公平,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农民子女所占比例下降,贫困生比例上升。就无锡而言,在高等教育方面,既享受不到北京、上海等地的高入学率,也享受不到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低入学标准。同时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更为突出,贫困农民和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严重。(四)社会保障不公。相对而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情况逐步改善,而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展缓慢,很不理想,政府提供的相应保障非常有限。可以说,农村基本上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看病难"、"因病返贫"问题相当突出。有的地方国家机关医保改革比较"彻底",但配套措施并没有跟上,同时有的单位仍实行老办法,医疗保障不公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五)立法不公。主要表现在:立法机关人员构成不够合理,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从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中产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色彩比较浓厚,以贫困农民、民工和失业下岗人员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很难直接参与立法过程,不利于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有的法律规定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六)司法不公。有些地方不严格执法、不重视程序和人权的问题时有发生。突出表现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罚不当罪,罪刑不适应,权钱交易,以钱抵刑,徇私、徇情枉法,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某市中级法院就查处了多起法官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反映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七)私权保障不力。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公共利益为名,侵占私人权益和私人财产,或在私权受到侵犯后不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如有的地方政府以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名义,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低价转让给开发商,或虽然按公开的市场价格将农民土地转让,但从中获取差价,从而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对策思考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无锡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地方性法规与政策,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加快推进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构建进程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树立科学的和谐正义观。所谓和谐正义,就是"为了达到万有存在共同体的和谐发展而调适互为对象性存在的诸方面关系的共同法则。集真善美于一体的和谐正义是平衡万物价值的金规则,是整合程序上的和谐正义和实质上的和谐正义的平台"。②具体来说,要着力做好三点:一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把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过程作为追求和实现公平的过程,在动态发展中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二是以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监督是文明社会进行社会关系调适的最基本的手段,它的发挥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针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种种侵犯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和一些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非正常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通过有效的监督,逐步消除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政策性障碍和人为性障碍,同时加大反腐败力度,降低因以权谋私行为对贫富差距和弱势群体的心理带来的消极影响。三是全面认识公平的历史性和相对性,防止把公平等同于平均主义,或脱离具体历史条件追求公平。(二)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放到社会发展更为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③而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深化各方面改革的同时,必须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来抓。只有把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实现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否则,就难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影响经济社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三)维护和实现行政公平。市场行为是实现效率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从市场经济的逻辑上看也应如此。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逻辑是:效率由市场去安排,公平则由政府管理"。④实践表明,政府不主持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就会严重缺失。当前,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即:将注意力由集中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向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建设,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从制度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及相关问题,如三农问题和土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问题等;协调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在法治建设中率先垂范,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政府来维护和实现,而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四)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讲,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就是实现司法公正。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此,必须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当前,应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尊重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机关也应切实负起责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满足人们的合理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作者系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洪沛霖)
公允价值变动会计论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论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计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期权、期权业务、期权会计模式的种类及特征比较分析
(一)期权的种类及特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
期权有不同的种类:按买方的权利,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按买方行权的时限,期权可分为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按交易场所的不同,期权可分为场内交易期权和场外交易期权;按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价的关系,期权可分为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按标的物不同,期权可分为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其中现货期权包括商品期权和金融期权,期货期权包括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
五种分类标准下的相应期权种类及同一标准内的期权类别特征。在期权会计信息监管、分析和使用中,应根据不同的期权种类特征把握期权重点信息,以下几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1、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会计处理差异以及作为期权买方与卖方的会计处理差异
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变动方向相反,如当某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上涨时,与该看涨期权标的物及到期日都相同的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必然会下降。
因而,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在会计处理上有实质上的差异。另外,不管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随着标的物价格的变动,期权买方与卖方的权益变动方向正好相反。如假定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当标的物价格上涨时,看涨期权的公允价值上涨,买方因而获得期权公允价值上涨收益,而卖方却遭受同等金额的损失。因此,同一期权的买方与卖方的会计处理相反。
2、美式期权与欧式期权买卖双方的损益机会和风险
相对于欧式期权,美式期权给买方更多的行权机会,买方可在有效时限内择机行权,盈利的可能性更大,损失的可能性更小,而其卖方则需承受更大的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更大,盈利的可能性更小。
3、场外期权比场内期权更有可能发生卖方违约风险
场内期权在合约规模、期限上实行标准化,需交纳保证金和手续费,不存在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而场外期权在合约规模、期限、价格等方面均能议定,不需交纳保证金和手续费,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高。
4、实值期权、平值期权、虚值期权投资策略选择的恰当性
实值、平值和虚值既可以是内在价值不同的三种期权(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内在价值高的期权的市场价格也高),也可以是同一期权三个不同阶段的内在价值状态。
在执行价格已定的情况下,期权内在价值的高低取决于现货价格的变动方向和波动幅度,在进行期权投资决策时,要考虑现货价格变动方向及波动性对期权价格的影响。在波动性偏低或偏高时,应通过选择不同的实值、平值或虚值期权组合来获得期权价格变化的收益。
5、期货期权比现货期权隐含的风险等级更高
即商品期货期权的风险高于商品现货期权的风险,金融期货期权的风险高于金融现货期权的风险。企业投资期货期权就意味着承担着更大的实物资产价格或股票、股指、利率、外汇等金融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6、商品期权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商品期权标的物的公平价格相对较难确定,从而影响商品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二)期权业务的种类及监管要点
熟悉期权业务的种类及各种期权业务的要点是对期权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监管、分析、使用的前提。主要的期权业务种类及监管要点如下:
1、按照期权的使用目的和作用
期权业务可分为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两种类型。其中,投机套利的目的.是投机于标的物的价格走势,没有实物交易的基础,完全是买卖合同,无论是买入、卖出均不用进行实物交割,是一种典型的“买空卖空”;后一类期权业务的目的是对标的物(被套期合同)进行套期保值,期权与被套期项目“息息相关”,预期期权的盈亏能有效抵销被套期项目在套期期间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2、按照期权买方处置期权的方式
期权业务可分为持有至到期行权、提前转让期权权利、到期放弃行权三种。不管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期权的买方都拥有这三种处置期权方式的选择权,如果执行期权有损期权买方的利益,则期权买方可以选择不行权。
正是因为有这种选择权,使期权比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更有利于期权买方控制不利价格变动所引起的损失,同时享受有利价格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3、按照期权到期的结算方式
期权业务可分为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及到期时按标的物市价与期权执行价差额结算两种方式。目前,人们对从实物交割中所取得实物的入账价值的确定还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应按成本入账,有的认为应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综上可知:为探讨有效地监管期权会计信息质量的途经,应关注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差异、行权与不行权的差异以及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与按净额结算的差异等方面对期权会计信息的影响。
(三)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两种期权会计模式的要求
期权业务有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之分,相应地,期权会计被划分为投机套利会计和套期保值会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四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中有关衍生工具投机套利和套期业务会计科目使用的规定,投机套利会计与套期保值会计的突出区别在于对期权的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的归属和会计处理不同。
具体地说,用于投机套利的期权合同应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设置“衍生工具”科目并可按期权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期权合同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期权资产或期权负债,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下核算期权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满足套期条件的期权合同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设置“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科目并可按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单独开设“套期损益”或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下设置“套期损益”明细科目核算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及套期关系结束时的损益——“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二、期权会计处理案例比较与分析监管、分析、使用期权会计信息须以理解期权会计核算为基础
为此,下文将依据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中有关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规定,通过案例对投机套利模式下股票看涨期权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套期保值模式下商品看跌期权采用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两种交割方式的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多维度比较分析,并总结出有助于监管、分析和使用期权会计信息的结论、投机套利模式下看涨期权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比较由于期权的买方拥有到期行权、提前转让期权权利、到期放弃行权三种选择权,为了完整地对比分析同一期权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方法,下面以股票看涨期权为例,按买方行权、买方出售行权权利、买方放弃行权三种情况,对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知,假定期权投资策略、期权交易数量、期权执行价格、期权签订日和到期日、标的物价格变动数据等交易信息透明或已知,并假定财务报告主体对期权合同资产、期权合同负债、期权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权实际交割损益等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则在进行期权会计信息的审计、监管和分析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一是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的差异;
二是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差异;
三是买入期权与卖出期权的差异;
四是买方行权、买方转让期权权利、买方放弃行权三者之间的差异;
五是进行实物交割与按差价结算的差异等,以较好地验证期权会计信息质量。
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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