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的学术历程我从1980年开始研究民商法,已经20年了。在这20年中,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九年我在1975年到法院工作以后,先是在民事审判庭办案。这是我最早对民商法的了解。1980年,我虽然不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了,但是对侵权行为法理论产生了兴趣,开始进行研究。1981年,为给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准备材料,参加了对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审阅了几百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卷宗以后,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同时,我把国内能够找到的侵权行为法的教材、文章都找到,进行学习和研究,写出了《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在上报上级法院之外,我把它寄到《法学研究》编辑部。《法学研究》编辑部在这一年的第五期上以重点文章发表。这对我的研究和学习是一个极大的鼓舞。1983年,我到中央党校学习半年,这半年是我集中进行民法学习的关键时间。中央党校图书馆的藏书非常丰富,法律书籍很多。我每周都要从那里借很多书,在课余进行学习,对民法积累了感性的认识。1984年9月,我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专修法律,授课的老师都是法学界的名流,如佟柔教授、高铭暄教授、孙国华教授、关怀教授、陈光中教授、严端教授、张晋蕃教授等等。在这些高师的教诲下,使我对法律的理解和感情有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佟柔老师的教导下,我对民法的感情更深了,理解得也更深入了。在学习之余,我全面收集了中国侵权行为法的专著和论文,以及中国古代的法律典籍和国外翻译过来的著作,全面研究侵权行为法的理论和实践,之后,写出了《侵权损害赔偿》专著的书稿。在《民法通则》公布之后,对书稿进行了改写,毕业时,就将这部书稿送到了出版社。在这个期间,还写作了一些文章,在有关刊物上发表。1987年,我在政法大学毕业之后,结合实践的情况,写作了《试论共同危险行为》一文,对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和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提出了肯定的意见,然后,这篇文章在《法学研究》上发表。如果说,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第一篇文章的时候还是一种对民商法研究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的话,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则渗透了作者对民商法研究的深厚感情和较为深刻的理解。这篇文章的基本理论被司法实务界所接受,很多案件是按照这一文章揭示的原理做出判决的,并被最高法院的有关刊物所登载,成为指导审判实践的指导性判例。1988年,在出版了《侵权损害赔偿》一书之后,我开始了《侵权特别法通论》的写作。这一年,我考入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首届民法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这期民法班,佟柔老师几乎投入了全部的心血,亲自授课,亲自辅导,亲自主持讨论。此外,赵中孚教授、郑立教授也非常关心高法班,主要的课程,都是这三位老师亲自讲授。可以说,我们在高法班的这次学习,要比研究生的待遇还高,教学内容和深度都是一流的。我在业余时间继续写作《侵权特别法通论》,得到了佟柔老师的亲自指导,详细询问我写作的计划,帮助我锤炼主题,最后为我的这补助著作写了热情洋溢的序言。根据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作的《论侵权特别法及其适用》一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一次法学理论研讨会,在大会闭幕时上宣读,获得优秀论文奖。1989年毕业,在毕业论文的评价上,赵中孚老师对我的论文的口头评价是“特优”。二、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1990年2月,我被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为我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使我有机会接触全国民事审判的最新动态和情况,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制订民商法司法解释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因而在实践上,就使我的民商法研究提高了层次,走到了民商法研究的宝塔尖端之上,视野更宽,角度更高,认识更为全面。这一年,与《法学研究》的同志共同研究,将“判解研究”作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栏目,并将我的一篇判解研究的文章《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作为栏目的开篇之作,从此,也开创了我的民商法研究的新方法,就是结合判例和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的学理研究,揭示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指导实践,发展理论。严格地说,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三年中,主要的还是对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大量地吸收新的理论观点,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大量地接受、消化民事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在这一时期,也写作了一些文章,并编写了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民法著作。著作主要有:《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实务》、《精神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民事审判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台港民事纠纷司法对策》、《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释义》、《侵权和债务疑难纠纷司法对策》等。在《法学研究》上和其他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文章,如《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等。三、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这三年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经过十几年的积累,特别是经过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年的积累,我在民商法研究上的一些观点需要进行整理。这时,恰好我调到烟台大学从事教学工作,有了充裕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这一时期的研究、写作重点,一是人身权法的研究,二是扩展民商法研究的领域,向债法、物权法、亲属法等方面发展。在前二年,在教学中,除了在每周的几小时课程和学习外语的时间外,我几乎都是在研究民商法,进行写作。特别是在1994年,一年发表了32篇文章,差不多都是比较有分量的文章。同时,集中精力,进行了《人身权法论》的写作。在1995年,我已经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这里环境宽松,又不负责重要的领导工作,因此,继续了在烟台大学的研究工作。三年中,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是:完成了75万字的《人身权法论》长篇专著的写作任务,同时在业余时间,进行校对等出版前的工作;编辑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这部论文集,并且在1995年出版,出版印刷5000册,再版印刷1万册。合作写作《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法新论》、《民法.侵权行为法》等著作。完成的论文有《我国他物权的重新构造》(《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侵害肖像权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三篇文章是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损益相抵》、《论贞操权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济》(以上两篇文章在《中国法学》上发表)、《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论善意取得制度》、《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构想》、《论相邻防险关系》等。这一期间,是我民商法研究的黄金时期,很多重要的文章都是在和一时期写成的。这一时期写作的著作,构成了我的民商法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四、一九九六年至现在从1996年起,我在工作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民商法研究的时间越来越少,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好在在不久以后,就是实行了双休日制度,在周六和周日,每周有两天的时间可以利用,因此,我的研究工作并没有中断。在这一个期间,我的民商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总结、整理对侵权行为法研究的成果,写完了75万字的《侵权法论》一书,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5000册书不到1年就基本销完,深受读者的欢迎。在香港出版合著《中国侵权行为法》,合著法学统编教材《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在法律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专家指导丛书》,在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辑出版《损害赔偿理论和司法实践丛书》。整理出版了《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第二集至第四集共三部著作。编辑出版了汇集二十年来的全部论文的10卷文集《民商法判解研究》。对合同法的研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制订和公布,主持编写了《中国合同法的释解与适用》,《合同法的适用与执行》,以及《合同法总则》(上册)。对人身权法继续进行研究,出版了合著的法学统编教材《人格权法》。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论进行研究,写了数篇文章和参加了有关专著的写作。以上仅仅是我对自己民商法研究学术活动的简要总结,远远不能表达我对民商法的深情。回顾我20年的民商法研究历史,我深深地体会到,民商法理论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这一生能够从事民商法理论研究,是一个福分,既可以使你在这个法律领域中做出自己的探索,同时,民商法博大精深的理论和公平、正义的精神,永远滋养着学子的身心,让你永远做一个好人,永远不要去伤害别人。因此,我对从事民商法研究永远不悔。20年来发表的法学研究论文目录1.《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2.《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 《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3.《自由权之侵害及其民法救济》 《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4.《侵害肖像权及其民事责任》 《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5.《论债权人撤销权及其适用》 《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6.《对债权准占有人给付的效力》 《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7.《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法学研究》1991年第6期8.《试论共同危险行为》 《法学研究》1987年第5期9.《关于处理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 《法学研究》1981年第6期10.《论损益相抵》 《中国法学》1994年第3期11.《论贞操权及其侵害的民法救济》 《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12.《新闻侵权问题的再思考》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13.《论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及适用》 《中外法学》1994年第3期14.《关于侵权小说编辑出版者的民事责任问题》 《法学评论》1994年第2期15.《论合伙共有财产》 《政治与法律》1995年第2期16.《劳动能力丧失及其损害赔偿》 《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4期17.《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法学家》1995年第4期18.《新中国侵权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及思考》 《法学家》1994年第2期19.《论善意取得制度》 《法学家》1993年第3期20.《债权侵权行为及其损害赔偿研究》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5期21.《对完善我国债的保全制度的构想》 《上海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22.《论名称权及其民法保护》 《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23.《论婚生子女否认与欺诈性抚养关系》 《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24.《论家庭共同财产》 《政法学报》1994年第4期25.《论侵权行为的概念》 《政法学报》1994年第3期26.《财产共有权基本问题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27.《论相邻防险关系》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28.《论工伤事故与损害赔偿》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5期29.《论国有公共设施设置及其管理欠缺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30.《论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2年创刊号31.《论信用权及其损害的民法救济》 《法律科学》1995年第4期32.《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 《法律科学》1994年第6期33.《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34《论债权人代位权》 《法律科学》1990年第4期35.《侵害留置权的损害赔偿》 《法学》1994年第7期36.《侮辱诽谤罪的附带民事诉讼之我见》 《法学》1987年第3期37.《论准共有》 《法学与实践》1995年第4期38.《批复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法学与实践》1994年第3、4期39.《霍夫曼计算法及其适用》 《法学与实践》1987年第1期40.《论债的保全》 《法学与实践》1990年第2期41.《论幼年证人资格》 《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6期42.《间接证据证明结构》 《法学与实践》1985年第5期43.《论夫妻约定财产》 《法学天地》1994年第3期44.《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认定》 《法学学刊》1994年第2期45.《论合伙纠纷与合伙诉讼》 《烟台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46.《论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河北法学》1995年第2期47.《论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河北法学》1995年第4期48.《论侵害抵押权》 《河北法学》1994年第5期49.《规范性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及适用》 《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50.《试论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责任》 《河北法学》1991年第2期51.《霍夫曼计算法与莱布尼计算法及其适用》 《河北法学》1990年第1期52.《论债权人撤销权》 《河北法学》1990年第3期53.《论妨害婚姻关系的名誉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8年第6期54.《论人格损害赔偿》 《河北法学》1987年第6期55.《证据系统刍议》 《河北法学》1986年第1期56.《试论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 《河北法学》1985年第2期57.《试论邮政侵权行为》 《当代法学》1988年第1期58.《试论雇用人的转承赔偿责任》 《当代法学》1987年第3期59.《论侵权行为的转承责任》 《政法丛刊》1990年第1期60.《论我国侵权行为特别法规的实体内容》 《政法丛刊》 1988年第1期61.《对侵权行为特别法规几个问题的研究》 《政法丛刊》1988年第2期62.《试论喊号助威者的民事责任》 《政法丛刊》1987年第1--2期63.《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几个问题》 《政法丛刊》1986年第3期64.《试论近年来刑法犯罪构成的发展变化》 《政法丛刊》1986年第1期65.《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 《福建审判》1994年第3期66.《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 《福建审判》1994年第4期67.《论子女抚育费的确定和变更》 《四川审判》1994年第2期68.《论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及其变更》 《甘肃审判》1994年第2期69.《论幼年证人的资格》 《浙江法学》1986年第3期70.《试论公民帮工换工的风险责任》 《政法学习》1987年第2期71.《试论治安处罚中损害赔偿的性质》 《人民公安》1986年第11期72.《怎样计算财物损失价值》 《法学季刊》1986年第3期73.《判决书常见错别字汇析》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7年第6期74.《判决书常见标点符号错误》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6年第1、2期75.《略论裁判文书的宣读》 《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1985年第2期76.《浅谈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写作》 《学习与辅导》1988年第9期77.《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理论阐释》《作者文集》第1集78.《论我国个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1集79.《论对妇女人格权的侵权及其法律保护方法》 《作者文集》第1集80.《中国古代侵权法研究》 《作者文集》第1集81.《唐代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作者文集》第1集82.《论<清律>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1集83.《当前债务案件的新特点及其对策》 《作者文集》第1集84.《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创制》 《作者文集》第1集85.《对民间借贷之债司法解释的评释》 《作者文集》第2集86.《保证人在主合同没有变更时的保证责任》 《作者文集》第2集87.《奖券纠纷的性质及对策》 《作者文集》第2集88.《储蓄存款损失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 《民事审判诸问题释疑》89.《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及其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2集90.《公民姓名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2集91.《对财产犯罪受害人起诉侵权赔偿问题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2集92.《侵权案件程序法适用的有关问题》 《作者文集》第2集93.《对适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修改意向的评释》 《作者文集》第2集94.《他物权的历史演进和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作者文集》第3集95.《论共同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96.《论按份共有》 《作者文集》第3集97.《论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文集》第3集98.《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权民法保护》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6期99.《论取得时效制度》 《作者文集》第3集100.《关于侵权民事责任构成及其要件的再思考》 《作者文集》第3集101.《试论精神损害赔偿的几个问题》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02.《论侵权特别法的程序法》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03.《论侵害财产占有权及其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3集104.《论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文集》第3集105.《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 《作者文集》第3集106.《缔约过失责任原理及其适用》 《作者文集》第3集107.《论情势变更原则》 《作者文集》第3集108.《论重大误解》 《作者文集》第3集109.《关于查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几个实务问题》 《作者文集》第3集110.《论检察机关在国有资产保障中的作用》 《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111.《论司法解释诠释》 《作者文集》第3集112.《论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作者文集》第3集113.《论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及其处理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14.《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及其处理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15.《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 《作者文集》第4集116.《论产品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17.《论高低危险作业致还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18.《环境污染致还责任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19.《论地下工作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0.《论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还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1.《论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2.《论法定代理人的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3.《论法人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4.《论共同侵权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25.《论侵权行为的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作者文集》第4集126.《论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及其赔偿规则》 《作者文集》第4集127.《论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河北法学》1995年第1期128.《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全民法保护》 《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 期129.《国外人格权的历史发展》 《作者文集》第4集130.《论信用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1.《论尸体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4集132.《中国身份权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3.《论亲权》 《作者文集》第4集134.《论荣誉权及其侵害的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文集》第4集135.《定金的若干理论和实务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6.《关于留置权的几个一般问题》 《作者文集》第4集137.《留置权成立要件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8.《关于留置权的效力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39.《关于留置权消灭原因的研究》 《作者文集》第4集140.《新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1.《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债权保全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2.《新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文集》第5集143.《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的专家座谈会对〈合同法〉(草案)修改的基本意见 《作者文集》第5集144.《“王海现象”的再思考》 《中国律师》1997年第 期145.《论服务欺诈》 《作者文集》第5集146.《论悬赏广告》 《作者文集》第5集147.《论侵害债权》 《作者文集》第5集148.《论多重买卖中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作者文集》第5集149.《论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通化审判》1998年第3期150.《侵权行为法研究热点问题三论》 《作者文集》第5集151.《论人身伤害慰抚金赔偿制度》 《作者文集》第5集152.《论身份权及其民法保护》 《作者文集》第5集153.《论共同共有不动产中的善意取得》 《法学研究》1998年第 期154.《论新中国民事行政检察的发展》 《河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第 期155.《关于修订家庭婚姻法如何处理配偶忠实义务的几个问题》 《作者文集》第5集156.《新行政案件的抗诉条件》 《作者文集》第5集157.译文《合伙法中的已决事项不再理和间接禁止翻供原则》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158.译文《美国法官的民事责任》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2集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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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男,原籍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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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
1、选题意义和背景
法具有公正、效率、效益、自由、秩序等若干价值。
从总体上来说法应当是这些价值的完美结合,但就具体部门法而言价值追求会有所侧重。
民事审判程序功能是确认权利、定纷止争、以公正为其价值所向。
民事裁定程序功能不是在于确认权利,解决纠纷,而在于实现执行依据所确认的权利。
如何实现执行依据所确认的权利,是民事执行程序的根本任务之所在,其价值取向应当为效率。
所以,有人认为效率是执行的第一价值取向。
当然,强调高效执行并不能否定执行对公正的追求,公平与正义一直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民事执行就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此,公正也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只不过在执行程序中更加侧重于效率而已。
由于民事裁定强制性以及效率的内在要求,决定了执行措施必须迅速及时,所以执行时只能就裁定依据的外表加以判断。
裁定程序具有侵害当事人和案外人实体权利的特点。
裁定工作所追求的效率与公正地保护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之间必然存在冲突。
裁定瑕疵即冲突产物。
但是效率是以公正为边界,效率如超越公正边界,只是速度。
民事裁定救济程序作为执行程序中纠正瑕疵裁定行为和排解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装置,首先对瑕疵裁定行为予以纠正,保护执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使执行机关依法、合理执行。
即纠偏和救济双重职能。
其次,对裁定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包括程序争议及实体争议,依法排除执行程序的障碍,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最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人们对司法的信赖度。
民事执行救济程序价值取向仍在于富于效率地实现对公正的追求,在效率与公正辨证关系上,对公正则应当更为侧重。
民事裁定救济程序的公正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必须坚持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保障执行人员及裁定法官独立审查、审理裁定程序中出现的违法和不当裁定行为,
保障当事人救济权的行使不受贬损和压制,保障民事裁定救济体系的完备,保障法官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
而在程序效率方面则应当尽量缩短民事执行救济周期,简化民事执行救济程序,提高救济的效率,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执行救济。
2、论文综述/研究基础
国内学者早在1994年,就提出我国诉讼保全制度在对象上的不完善,建议将行为纳入诉讼救济的范围,而对诉讼保全进行简介评析的文章就更多。
另外,也有些学者对我国民事诉讼体系中财产救济和先予执行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对之提出完善的构想。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在制订《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修订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等)时均引入了与国外相关法律中类似的法律制度,如海事强制令和诉前临时措施的建立。
理论界也对立法上的新变化做了很多探讨,如:《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张成立,《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5期)、《美国禁令制度研究--兼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临时禁令制度》(李澜,《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2期)、
《浅析海事强带怜与玛瑞瓦禁令的异同》(赵彤)、《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济》(彭学龙,中国私法网)等。
归纳起来,对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临时性救济措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在保持现有的财产救济和先予执行不变的基础上,确立行为救济制度,使之与前两者成为并行不悖的制度;
二是以临时性救济措施的直接目的为标准将民诉中临时性救济措施划分为两种类型,保全性措施和暂时状态方面的措施,
三是将海事诉讼中的`强制令引入-般民事诉讼中,同时确立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强制令和先行给付几种并行的制度。
3、参考文献
[1]李浩主编:《强制执行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
[2]童兆洪着:《民事执行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3]黄金龙着:《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实用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1版。
[4]谢怀拭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5]于喜富主编:《民事强制执行制度创新与争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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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瑞林。
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兼论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J],1997第3期:38页。
[9]邱聪智。
公害与环境权。
载台湾:法学评论[J],第42卷第1期:58页
4、论文提纲
1绪论
民事裁定救济的目的及意义
民事裁定救济的目的
民事裁定救济的意义
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特征
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国际上对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国内对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现状
本文的基本思路
2民事裁定救济的基本理论
民事裁定救济的内涵与价值
民事裁定救济的分类
民事裁定救济的存在原因
民事裁定救济的效力
3民事裁定救济的域外考察
日本民事裁定救济
德国民事裁定救济
法国民事裁定救济
民事裁定救济
4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的缺陷及构建措施
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的缺陷
缺少债务人救济
缺乏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
民事裁定过程中没有全面的程序保障
构建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措施
程序性裁定救济
实体性裁定救济
5、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民事裁定救济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设计之一是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对之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有用性。
通过分析民事裁定救济的基本理论,对其的价值、分类、存在原因以及效力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借鉴日本、德国、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成功经验,从民事裁定基本内涵出发,提出我国现行民事裁定救济制度的不足,
从而以程序性裁定救济和实体性裁定救济提出了相对的应对措施,并对其予以完善,是本文的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民事裁定救济理论做较为系统、全面研究的基础上,把民事裁定救济置于社会背景下,对其理论本身的价值做探讨,来确证其民事裁定救济在现实社会的应用中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意义。
6、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本文在研究梳理民事裁定救济理论的基础上,对民事裁定其救济对社会的现实意义等进行整合和进一步的归纳。
1.研究的重点
本文力图在充分和合理借鉴中外有关对民事裁定救济问题研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民事裁定救济思想所包括的内容进行重点阐述,从民事裁定救济理论的域外考察的分析论述中,对民事裁定救济在日本、德国、法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的救济进行了剖析总结,这是本文所研究的重点。
2.研究的难点
我国民事裁定救济的缺陷不足是本文研究的难点
3.研究的创新点
通过对民事裁定救济的解读,为解决国内外社会现实问题,探寻民事裁定救济实际应用中的措施。
7、预期的结果
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民事执行权以及民事执行救济的相关理论研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执行救济制度的经验,分析我国执行救济方面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措施。
随着权力制约理论的发展,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企图在国 家权力大厦内部形成一种自我控制的良性机制,以便防止专制和集权的产生。
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即赋权予公民制约国家权力。
具体到民事裁定过程中,赋予裁定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裁定程序中获得裁定救济权利,为强制裁定权设定必要的限度,维护国家权力体系内部的平衡。
8、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开论文会议
确定论文题目
提交开题报告初稿
提交论文初稿
确定论文终稿
论文答辩
杨立新,男,原籍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1952年生于吉林通化市。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烟台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现兼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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