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外国思想做法进入国内,中国的传统美德和这个协议的碰撞 矛盾 我是你的话正反两方面都说2,议论文 最好是就“协定”的对或不对来写最简单,如果辩证地写会比较多,而且每个方面不容易全面。赞同:(传统的双向依赖的亲情和孝道是建立在农村社会多子女的人口基础和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消极因素,应该有一种新型的父与子代之间的关系来代替)不赞同:围绕孝的含义去写(比如孝不是建立在物质基础,而是建立在道德与人性上)3,你可以写这种经济上的独立是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的,但是经济上的独立并不意味着亲情的泯灭,父母与儿女之间不相互依赖的是经济不是感情 4,我们从正规的思路切入,分法理和情理来看。首先说法:就这个“父子协议”本身而言,显示出的是中国家长对孩子过多的溺爱,以及孩子的不知道感恩。怎么说?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到孩子18岁成人,父母本身就没有义务承担孩子“高等教育、谋业、结婚”等等等等;另一方面,赡养父母是做子女的义务。例子中的儿子自以为能够自理自立了,就不再需要父母的钱物了,也可以不用孝敬父母了——这显然是把父母的宠爱当做必然,推卸自己应尽的责任。(早20年他干嘛去了。)例子中的家长会愿意做这样的协议,显然也是把孩子成年后的那些事当作了自己的事情(其实本来就不用他们操心)转折说情:千千万万的父母们不是不知道,抚养孩子的义务只需要到18岁,但是他们无怨无悔地为了孩子付出一生——是因为爱,而不是法。所以,作为孩子,我们要做的是感恩,真的去爱父母——父母为我们付出的最多、最珍贵的不是那些钱,而是他们的爱。时代在变,人们愈发有经济头脑,从小有理财的概念,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但那是用在工作中、用在商场上,而不是用在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情感上。父母对孩子的爱,历经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从未改变。最后,“家”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父母给孩子的还是没有道理的),家需要的是爱,“爱”才是家的所有的“道”和“理”。 还有一些范文: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