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假如教师的行为仅在不良水平的程度,你就向学校反映好了。2电话举报,可以直接给教育局打电话。3收集资料。照片等证据,登录该老师所属教育局的网站。通过举报信箱或投诉专栏或局长信箱,点击进入,按网页的提示进入举报。4有些举报信息需要实名制,想举报,还需要先实名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举报。2、写举报信,向学校高层反映;3、详细收集资料,如照片、录音、录象、书面等重要证据,直接发给教育局;4、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该生看来,论文发了,项目做了,论文写了,就该毕业了,可是导师的回答却是“延期”,就是“不让”毕业。对此,此生显然难以接受,于是来了一个“你不仁,休怪我不义”。到底是不是达到了毕业标准而导师“不让”毕业呢?这个问题太专业了,谁也说了不算,包括学生自己也说了不算,只能由学校去认定。如此清楚的事情,因为前述教师、学生和价值取向三个方面的原因,以及确实存在达到了毕业条件、导师不让毕业的情况,从而使问题变得异常复杂。那么,又该破解呢?首先要肯定一点,在社会对高校培养人才质量普遍不满意的情况下,研究生毕业标准只会越来越严,绝无放松的可能,唯一的办法是将“默认”的标准变成“约定”的标准。在法制社会还得用契约解决这个问题。在考研章程中应该明确声明,毕业与否按照学校确定的标准执行;在录取之前,师生双方签订一份培养协议,明确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毕业以及由导师决定是否毕业。如果考生不签,等于放弃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