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是张廷玉写的。《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明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
张廷玉是清朝杰出政治家、大学士张英次子,历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拜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完善了军机处制度。张廷玉兼管翰林院多年,又担任其他好几个修书馆的总裁官。在此期间,大量的编纂工作都是由他主持开展的。
张廷玉一生作诗数千首,题画诗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张廷玉的诗歌作品中还有一些饱含理趣饱含智慧的作品,如他的《杂兴二十首》就比较典型。诗歌内容丰富,较为全面地表达了他的种种人生见解。是其处世立行的心得之言。这一组诗带有浓厚的理味,儒道思想兼有,体现了作者在立世“处心”为官方面的种种思想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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