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60天是根据课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然后参考出入境的时间计算,中途回国的时间会进行扣除。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的条件: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留学生办理北京户口所需准备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