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春是一片广阔的海洋,蕴藏着无穷的神秘矿藏,等待着人们的探索和挖掘,下面是青春励志的短篇文章(通用11篇),欢迎阅读。
青春像一部电影,没有开始没有结局,却让每个人都难以忘怀,只是青春,便足够回味!青春没有散场,更不会落幕。——小记
当生活的车轮碾过残留的回忆,留下岁月的痕迹时,才知道生活如同大浪淘沙。淘走了昔日朋友的欢笑和共度风雨的艰辛,留下的仅仅是自己和自己那支离破碎的记忆和记忆中若隐若现的对未来的期盼。
流逝的青春,翻转的年轮,如同一粒倔强的昙花种子,明知道绽放只是那一瞬间的美丽,也要执着的冲破泥土,迎着风雨坚强的成长。
心,禁锢在别离和孤独的黑暗中渐渐成长。如同泥土下掩盖着的生生不息的昙花种子倔强的成长着。当它挣脱束缚重获新生时,它获得的是昙花一现的美丽。那绽放的是内心深处不灭的希望,是青春最耀眼的光芒。
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青春的过往和点滴最终也只不过是年久失修的泛黄画纸,轻轻一碰,就飘于风中,化于尘埃……
给青春谱一曲赞歌,让生活的列车在赞歌里欢快前进,如同指尖溜走的沙,一粒接着一粒,一粒牵着一粒,向前是无边的沙堆,向后是停留指尖的回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它,在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头顶着天使的光环,也许长着小恶魔的犄角。大人们时常感叹它的离去,又将它的美好寄托在我们身上。人们为了纪念它曾经的存在,赋予它一个好听的名字——青春。
小时候,在我们的世界里,它是一只温情的小兽。长着毛茸茸的皮毛,圆滚滚的身形像一个小皮球,半透明的翅膀呼啦呼啦地扇动着。它喜欢在草坪里打滚,沾上花草的香气,鼓着腮帮冲我们笑。每天,它都会俏皮地蹭蹭我们的鼻翼,或是深情地给来一个拥抱。
那时我们纯真的笑是它最喜欢的东西。
长大后,在我们的世界里,它化作一只矫健的雄鹰。我们在竞赛人生的路上挥洒汗水,翻过崎岖险峻的高山,渡过气势磅礴的大江,它默默地在蓝天之上翱翔,用锐利的目光关注我们的进度,适时为我们引领方向。
想必我们胜利的微笑是它最喜欢的东西。
是它在我们心中播下叫“青春”的种子,让我们日夜用心灌溉,也许哪天它含着眼泪,不得不离开,可心中已播下的种子届时已经开花结果……我们可以回首和它走过的日子,摸着自己跳动的心口,勾起嘴角绽开一个完美的微笑,向它说声谢谢。
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五彩的云,一片片,一朵朵,时而变幻着,这五彩的云啊!就好似我们那绚丽多彩的青春!
在这短暂又极其漫长的青春岁月中,我们何尝不是经历了欢笑,痛苦,磨难与挫折。对于短暂的青春来说,经历过这些之后,还有什么呢?而对于漫长的青春岁月来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处处布满荆棘坎坷。
青春是绿色的,像那未成熟的果子,青青的,酸酸的,涩涩的。它静候着丰收的秋天的到来,但同时却让人感受到另一番滋味!
青春是粉色的,处处布满了欢笑与温馨;青春是灰色的,里面有痛苦,磨难与挫折。
青春就好似一杯苦咖啡初闻时感到很新奇,呡上一口感到十分苦涩,细细品味,又有另一番滋味萦绕在口头。
青春如诗,一首首浪漫又极其优美的诗。
这一首首诗歌共同演绎着一个主题———青春!
对于成年人来说,青春已然逝去,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对于儿童来说,青春依然是是充满了梦幻与新奇;对于我们来说,正扮演着青春的角色,经历着青春带给我们的无限欢乐!
青春哪!就是这个样子不断的`演绎着,带给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
青春如诗,一首优美的诗,充满着酸甜苦辣;岁月如歌,一曲动听的歌。青春,岁月,共同记录着我们成长的脚印!
住在心底的女孩还没长大,一转眼,在街上已被少年呼作大姨了,走在30岁+的路上遥望,不惑的指示牌已清晰可见。年龄不再是每年累加的数字,更是一面无情的镜子,将各色滤镜打回原形。即使是美颜自拍三千,也难挑出一张可以示众。嘴角的细纹,新增的眼袋,已昭示了叫做岁月的东西。
想起二十岁的狂欢,三十岁的迷茫,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无知无畏,却有满怀的未来与希望。如今少了憧憬,多了经历,只能在琐碎无奇的日子追忆曾经的铁马冰河。可已逝的青春,却换来成长的无价。
曾经连煮面都不知放多少水的我,如今也可以将一样食材烧出四菜一汤。曾经面对新生的柔软婴孩手足无措,摸爬滚打,也将她养成了和自己比肩的少女。初登讲台,手脚冰凉,语无伦次,日复一日,也能脸不红心不跳地纠正刚刚讲错的小题。不得已由讲台退到幕后,难以承受的失落如今也变成了坦然。
天知道这中间经历的一切。那最忙碌疲惫、脆弱无助的日子,也最让人收获,成长。苦痛是成长的最佳钙剂,让人在泥泞中奋力站起,走向下一个路口。
张爱玲说,你曾经的好,你曾经的坏,你曾经哭过,笑过,其实一直都在,并生生不息。
无论好坏,我们都应感谢岁月和生活的赠予,并相信人生得失的守恒。
虽然人生苦短,我们仍要祈盼岁月能静好。用逝去的青春换来岁月的坦然,我们没有遗憾。
自己靠自己,靠树树会倒,靠人人会跑。
历练了,所以成熟了,每天都在靠着自己努力的步伐前进,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苦吗?不苦!只是觉得有幸福的滋味;你累吗?不累!只是觉得有快乐的感觉。
要做到在生活中八面玲珑是需要磨练很长一段时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做事的原则和底线,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我不参与什么最高端的人脉交往同步,只需独守自己努力的资本,守住自己靠自己的一贯作风,树立自己的一面旗帜,稳稳的升上天空,让自己在高空中自由翱翔。
有的时候感觉自己胆大如虎,可又感觉自己胆小如鼠,低调做人,你会一次比一次稳健;高调做事,你会一次比一次优秀。
在一个很平庸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之中我必然感到无比的幸福,因是我一个人努力的结果,所以,只有自己摘下的果实,才能真正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人生更有意义,你的身价才不会被贬值,在自己的努力中日积月累让自己去升值,突然一下子想到了喷泉,用喷泉的方式把自己驾驭在泉的正中央,任由泉水自由的喷驰。
天空中那一道道彩虹多么的美艳,好像在为自己而出现,在鼓励自己,前进!前进!前进!
有人说我们凉薄,也有人说我们骄傲得不可一世,其实,我们不过是外冷内热罢了。
但如果你接近我们,了解我们,你就会发现,我们的心,是那么,热情,与善良。就像石榴,你必须剥开它,一颗一颗地品尝。没有芳香,最后却会在你手上留下一抹艳丽。所有的伪装,所有的坚强,不过是为了等待那一双温柔的手。
有句话总结我们这类人很贴切:我们可以开导很多人,却永远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可以温暖很多人,却独独温暖不了自己。
的确。虽然外表总是冷冷地,也尽量让自己坚持没心没肺,可有一些天真的想法还是会露出来。比如。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很伟大,仿佛谁都离不开自己;有的时候,又感觉好累好累,想找个地方藏起来;有的时候,感觉好委屈好委屈,好想有个人能懂自己。
但回头想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难处呢。所以,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比如此刻,我光着脚丫,散着头发,吃着快烂的橘子,穿着睡衣盘在椅子上,静静地敲打出这些零散的文字,很希望你能懂。但你若不懂,我也不会怪你。我写了,你看了,便好。我们,谁都不是谁的谁。
孤单的人,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人贵有志。立于上海各种傲岸巍峨的高楼大厦之间,看着数以万计的牛人在头顶的无数窗格间穿行,看着气象万千、华宇林立的上海滩,往往被提及的一个说法就是“感觉自己多么渺小”。每在这一刻,我能清楚地感觉到立志的支撑,志在天地、在国邦、在社稷,琼楼玉宇就自然包容于其中;没有这点东西,就很容易被极其浩瀚壮观的楼群和人潮瞬间吞没。
也只有志士才有最朝气蓬勃的青春。所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份青春会很长很热烈。我们所谓的青春,更多的是气,是一种自由而蓬勃的气场,但真正的青春在志之中:
“或问人有少而勇、老而怯,少而廉、老而贪,何为其然也。子曰:志不立,为气所使然故也。志胜气则一定而不可变也。”
有的人的青春,离开校园就谢幕了;而对于矢志不渝的人而言,步入社会只是青春的开始。我不知道能否跻身这群人当中,他们确是中华文明的柱石栋梁。我想还是以一段经典来作结:
“或问入道之功。子曰:立志。志立则有本,譬之艺木,由毫末拱把至于合抱而干云者,有本故也。”
看着高耸凌云的千百楼宇,震撼于文明的高度,再一次想起这句话。
初夏的午后,树影里泄下斑驳的阳光,静谧安然。我坐在窗前,手执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心里泛起难以言说的思绪。那是我第一次突破该书前面部分的生涩,一口气读完全本。于是明白,好的东西,有时会晚一点到来,可能就在苦涩之后。
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个奇特的人,因为行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往往被人们视为“怪物”。原本他是职业的证券交易人,有着不菲的收入和美满的家庭,突然有一天像是被魔鬼附了体,为了画画而弃家出走。
他到了巴黎,独自一人在破旅馆里画画,穷困落魄。作者见到他时,他已经形同乞丐。他往返奔波于两个地点,为了分别得到别人施舍的面包与汤。他不肯回头,不理会妻子对他的原谅和召唤。有一种强烈的力量驱使他,走向梦中的家园。
后来他到了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创作出一幅又一幅震惊后世的杰作。多年后,在他的精神之乡,他与他的伟大画作《伊甸园》一起归于沉寂。
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掩卷叹息,眼前似乎绽开一朵自由而肆意的灵魂之花。我想起另外两个人,他们用热爱与执着展示了生命的无限张力。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女生李丽一击即中签约华为。
在她的同学眼里,大学四年,她做的每件事都是那么一帆风顺,这次签约也一样。而李丽却说,这次成功不只是幸运,她用大学时代的辛勤付出才换来了今天。
李丽高考失利,带着遗憾走进吉林财经大学,“那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我不能抱怨现在的学校,我要去热爱它,珍惜每一天,让自己变得更好”。
于是,李丽不断地去完善自己,她喜欢并擅长英语,从大一开始,每天早上5点多就起床晨读,这个习惯,她坚持了整整两年;为了锻炼英语交际能力,她加入学校的CF英语口语社团,还申请成为布莱恩疯狂英语讲学团的助教;为了提升专业水平,她大二就开始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外她还积极地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日程满满。好多次因为辛苦,她都想甩手不干了,但她还是咬牙撑到了现在,“大学才是真正积蓄能量的黄金时期,是寻找自己的重要过程,只有承受了困苦,才能成就一个更好的自己”。
有了目标,迎难而上,才能取得成功。
“你什么时候最爱穿校服?”
“是当我知道我再也穿不上它的时候。”
——我们以青春的名义分道扬镳。
毕业考终于过去了,我也终于结束了六年的小学生活。
当我从学校附近的街角拐进另一条回家的路时,心里突然填满了失落。上一刻,我都还是坐在教室中听老师细细解题的小学生,转眼,变成了毕业的孩子。这一刻,我开始怀念老师讲过的每一道题,怀念每次轮到我们坐在窗边时噼里啪啦下着的大雨,怀念曾一起去食堂,一起回家,一起互掐的那些个死党。
戴了近六年的红领巾,怕是只有扔了吧,那鲜红的颜色,曾在我胸前随风静静飘荡着,此刻,竟然上几分岁月的沧桑。厚厚的一摞书籍,一页页密密麻麻的笔记,一本本似水的光阴,堆积成那浓浓的毕业愁绪,在盛夏之中,消融不去。
何时开始厌恶起夏天,厌恶这个属于离别的季节。没有多不舍,只是,这样的淡淡哀愁就如那吸入肺里的烟,连呼吸都稍带苦涩。
走了无数遍的回家的路上,回头,早已看不见曾视为牢笼的校园。夕阳照着我的身影,把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墨色的长发,孤孤单单,伴着夕阳,将一直走下去,渐渐隐没于人海里……
其实,我并不是个坚持,勤恳的孩子,本质上的我。还是慵懒散漫的人,做事从来只有三分钟热度,没错,最多三分钟,我每天给自己制定许多缜密,详细的目标,却一个也没有执行。总是想着还有明天,日复一日,没有尽头。
比如,我每天早晨起来跑步,最多坚持一个礼拜,比如,我每天背三个英语单词,也只背了一个月,比如,每天写一篇文章,最久的坚持三个月,现在是想起来才会写,没有毅力去坚持,还总是期待着成功。
心思太过活跃,没有任何毅力去坚持,还总是觉得自己尽力了,明白自己的缺点,也知道自己优点,但是却无力改变。
记得去年,心血来潮,想要提升自己,报了成人高考,买来一堆的相关资料,最开始每天在家,认认真真的学习,过了几个月,差不多都会了,边放在了一边,等待考试,结果恰逢工作忙绿,错过了考试时间,之后就在没有看过,彻底遗忘。
很多时候,不是成功没有降临,而是自己付出的太少,却想要双倍的回报。在每一次的失望之中,选择了放弃。
所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要让未来的自己,讨厌现在的自己,再见,那段荒废的岁月。挥手告别过去,微笑迎接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