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精神和《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原市卫生局经请示原卫生部,成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制定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允许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按照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医师执业的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交流,有利于更好地统筹调配本市医疗卫生资源,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技术水平,促进其科学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本市医疗资源分布不尽均衡、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试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5月,本市共计有1993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执业范围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多个专业。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