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年6月7日,带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荷马·普莱西(Homer A. Plessy)登上了东路易斯安那铁路的一辆专白人专属列车,并拒绝转移到黑人车厢。在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后,列车执法人员根据《隔离车厢法》将其直接逮捕。
荷马·普莱西
其实,普莱西从外形特征上来看,就是一副白种人的样貌,所以,他上车、入座都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和怀疑。列车开动以后,是普莱西主动高调亮出了种族身份,特意招惹的“是非”。
原来,普莱西是倡导平权的路易斯安那州人权组织“公民委员会”的成员,他的行动,属于有意为之,旨在挑战美国南方的“种族隔离法律”。
普莱西被以“违反种族隔离法”的名义强行逮捕和关押,也正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
之后,在“公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普莱西遂以路易斯安那州《隔离车厢法》违反《美国宪法》第十三和十四条修正案、侵犯美利坚公民合法权利为由,将路易斯安那州政府告上地方法庭。
然而,奥尔良地区刑事法庭法官约翰·弗格森一边倒的支持路易斯安那州施行的《隔离车厢法》,认为州政府有权在本州内制定铁路运营相关准则,与联邦宪法并不冲突,最终判决普莱西违反了为乘客提供平等设施的《隔离车厢法》,并处罚金25美元。
普莱西随即提出上诉,把官司从州最高法院一路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一打就是三年多。这期间,“普莱西案”成了各大媒体连载报道的焦点,各路政客们演讲和“圈粉”的重要议题。
然而,1896年5月18日,最高法院最终仍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认定路易斯安那州实施的“种族隔离法不属于“违宪行为”。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发现白人车厢与黑人车厢的配置有明显区别。普莱西败诉。
而且,这次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几乎等同于在法律层面承认“隔离但平等”的种族隔离政策的合法性,肯定了以“一滴血理论”为原则,用来区分种族的评判标准。直到半个多世纪后,1964 年,《平权法案》颁布。
1964 年,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签署平权法案
所谓的“一滴血理论”(one-drop rule)。意思是,比方一滴墨水混进了大海里,即便整个大海表面没变化,但本质已经都“黑了”。因而,对于美国公民,都要尽可能的往上追溯其祖先,即使此人外形完全一副白人模样,哪怕能查询到一丢丢黑人血统的存在,他也会被定义为“有色人种”,不能与白人同行、同吃同住,在同一所学校里接受教育。
电影《绿皮书》里就非常写实的演绎了当年美国南方的情形——酒店能花高价请黑人钢琴家表演,却又不让他进入白人专用的餐厅;而钢琴家被邀请至当地“名流”家中演奏,却又被严格限制使用室内的白人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