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合同: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例子
附条件合同:在合同中附有“等孩子上小学时该合同失效”的条件,就是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
附期限合同:合同中附有“十五天后该合同生效”的条件,就是附期限的合同。
扩展资料: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2、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
3、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
4、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附条件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附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