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公平正义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形成了以成果共享为目标,以科学发展为基础,以“四个公平”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1-0001-04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带领全国人民建设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整体战略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公平正义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实现了公平正义观的理论创新。
(一)以“成果共享”为指向的公平正义目标论
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指导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取向,提出“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成果共享”为指向的公平正义目标,既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的思想,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的反映,体现了
集体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
从实践层面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公平正义观赋予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方法论指导。wWW.133229.cOm这种指导主要体现为:一是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让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环境;二是坚持既重视公正的程序和形式,又重视公正的内容和结果,努力追求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的统一;三是正视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矛盾与利益纠纷,坚持权利、规则的平等,收入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努力实现公正的平衡机制;四是将公平正义由纯粹的道德诉求变为现实的制度构建,为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这些方法论原则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总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公平正义观,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以崭新的时代意蕴,从理论和实践上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和实现好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只有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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