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一种绵延历史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习俗,宗教本是和平的使者,为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宗教日益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宗教极端主义与国际恐怖主义的结合;第二,由宗教价值观的对立导致地区关系紧张和国际干预;第三,宗教是引发民族冲突与地区冲突的重要诱因。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力量,具有促发、强化和延续人类社会现实利益冲突,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和战略冲突的重大作用 。
一、宗教概述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一种绵延历史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习俗,从本质上说宗教是温和的、多元的,是文明以信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部分,决不能把人类社会所发生的冲突、斗争乃至各种分裂活动和恐怖活动都与宗教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科学的繁荣,技术的发展使现代人的孤独感和焦虑感、无助感更加强烈,而宗教不仅为人类提供心灵的慰藉,而且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因其共同的信仰具有巨大的内在亲和力,从而给人们提供了认同感和归宿感。因而,在现代社会,宗教不仅是一个传统的、仍然有效的价值体系,而且还仍然是提供意识形态支持的政治资源。但宗教的确也是政治的一部分,宗教存在和宗教现象说到底是一种政治存在和政治现象。只要存在着不同宗教,存在着宗教极端势力和派别,就存在着宗教之间的矛盾以至冲突。某些极端势力正是利用宗教的这一特点,利用信徒的虔诚掀起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干涉政治,影响国内和国际政治,甚至引发宗教冲突和战争,从而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可是人类社会却并没有纯粹的宗教战争,宗教战争的真正根源在于政治与经济,在于人类各种政治集团和社会力量围绕利益问题的争夺。在权利与利益的斗争中,宗教及其他文化因素作为一种历史积淀、一种信仰结晶会影响到争端的范围、方式及程度,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也可能演化为争端中的主要矛盾。宗教有其严密的组织和周密的执行行动,越来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种不可轻视的力量。
二、宗教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宗教本是和平的使者,自宗教诞生以来,凭借其道德的权威性、中立地位、广泛的国际联系和巨大的动员能力,在和解决国际冲突、全球性环境挑战、倡导国际和发展、促进区域整合与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当前,宗教原本的作用被忽视了,随着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各种宗教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深藏于宗教中的一些保守、偏激、极端、利己的因素越来越显现出来了,宗教冲突、教派矛盾、原教旨主义兴起等对维护国际和平产生的负面效应明显增强。宗教日益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宗教极端主义与国际恐怖主义的结合。在全球化的今天,现代宗教朝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前进:一方面,宗教的世俗化趋势愈加明显,社会运行开始摆脱宗教影响与控制变得理性化,宗教在社会系统操作中的重要逐渐下降;另一方面,“原教旨主义” 在当代社会也风云迭起。原教旨主义最初是一种保守的基督教思想,之后原教旨主义在世界各大主要宗教中有了市场,其中又以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对当今国际政治影响最大。当代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运动是宗教政治化与政治宗教化的宗教政治运动,其核心是恢复伊斯兰教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统治地位,建立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教合一的国家形式。近年来,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势力在西亚、北非迅速蔓延,中东地区的穆斯林聚居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原教旨主义运动,出现了各种非法和合法的组织及政党。其中的极端派鼓吹 “圣战”,采取暴力手段达到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权,最终实现 “绿化”世界的目标。在当今世界的热点地区,许多事件是由宗教极端主义引发的,宗教极端主义不仅可能激化那些热点地区的固有矛盾或者使之进一步恶化,而且还会成为冷战后民族或种族矛盾、冲突或战争的 “发酵素”。当代世界,宗教极端主义已与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怪胎,而在这三者中,宗教极端主义更多地表现在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是恐怖主义与分裂主义的精神支柱和灵魂。
第二,由宗教价值观的对立导致地区关系紧张和国际干预。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其形成过程本身实质上是对民族文化的一种重构。因而,不同的宗教信仰,在基本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风俗习惯以及价值尺度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如东亚人形成了重社会、重和谐、重道德的 “亚洲价值”;而西方社会则以基督教为基础形成了重个人、重竞争、重利益的 “西方价值”。这两种基于不同宗教和文化背景而形成的价值观念各有千秋,适合于各自特定的国家和地区,本来是可以取长补短,交流融合,和平竞争,和谐共处的,但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却把前者视为 “异类”,动辄指责其他国家搞 “宗教迫害” 和 “侵犯人权”,而将自己的宗教和价值观念视作 “绝对真理”、“普世价值”,强行向其他国家推广,甚至为此不惜干涉别国内政。冷战后原南斯拉夫国家的解体就是最直接的证明。
第三,宗教是引发民族冲突与地区冲突的重要诱因。在人类发展史上,相对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而言,宗教始终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宗教是以信仰为心理基础的文化,信仰对象作为外在的异己力量,对于信仰主体自身具有至高无上、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特征,由此而产生的心理定势不仅十分顽固,而且极为敏感,带有强烈的排他性,因而宗教信仰一旦受到侵害,就会引起激烈的抵触情绪,而这也是导致人类历史劫难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中世纪上,“十字军东征” 引发了基督教徒与伊斯兰教徒持续的冲突和流血战争;在当今世界,巴以之间由于宗教矛盾与民族矛盾、领土纠纷交织,爆发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流血冲突和四次大规模战争;在南亚,信仰印度教的印度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迄今为止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战争,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进一步激化了两国人民之间的敌对情绪。不仅不同宗教之间出现了激烈冲突,即使信奉同一宗教由于派别不同也可能发生宗教纠纷和冲突。虽然伊拉克和伊朗都是伊斯兰国家,但由于两国统治集团分别属于逊尼派穆斯林和什叶派穆斯林,教派矛盾和领土纷争成为引发持续 8 年之久、双方伤亡人数超过百万之多的两伊战争的主要动因之一。
宗教作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现象,是巩固稳定政权,构筑民族性格,强化民族凝聚力的复杂文化系统,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排他性。不同民族间的宗教文化歧异与政治、经济矛盾相交织,容易诱发国际冲突。作为一种以唯心主义神学体系为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宗教在一定条件下亦可充当某些国家对外进行政治渗透的工具。相反,同源文化却是不同国家进行广泛国际合作的文化根基。宗教因素正是通过以上方式深刻影响着当前的国际关系,并不断为我们提出新的课题。
作者:张亚会 来源:东方教育 2016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