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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宗教对宗教生态影响研究

2016-07-21 14:4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宗教生态是宗教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宗教快速发展,网络宗教对我国以多元和谐为特征的传统宗教生态带来了双重影响,为此要通过积极加强网络宗教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加强对网络宗教的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作用等方式有效维护、构建健康的网络宗教生态。

 

  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互联网以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无国界性、廉价性等诸多优势与特点,得以广泛普及与快速应用,全球开启了互联网,的新时代。具有悠久历史的各大宗教也看到了互联网对宗教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以互联网+宗教的方式开启了网络宗教。网络宗使宗教传播与发展进入了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网络宗教对传统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大,可谓积极与消极并存,对于我国各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宗教生态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一、我国宗教生态特点

 

  宗教生态是近些年来我国宗教学研究的一个新课题,该研究领域借助于自然生态学的方法,从哲学的角度来解释宗教、揭示一个国家和地区宗教之间的存在状态、如何维护宗教之间发展上的平衡性,维护宗教文化的多元性。所谓宗教生态就是指社会中各种宗教的存在状况,它与自然界的生态有类似之处。在正常情况下,它们彼此间应该是互相制约达到一个平衡状态,即各类宗教各得其所,都有它们的市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以上述理论为分析范式,我国的宗教生态具有如下特点:

 

  1.多元性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目前,中国宗教信徒主要信奉五大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除此之外,还包括东正教以及原始宗教和民间信仰。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人左右,从宗教的分类看,信仰佛教、道教的群众居多,其中在藏、蒙、土、裕固、纳西等民族中,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约700万人,在傣、布朗、德昂、佤、阿昌等民族中,信仰南传佛教的群众约150万人。佛教有寺庙9500余座,僧人约17 万人,其中藏传佛教僧人12万人。道教有宫观600余座,住庙道士、道姑6000余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东乡、保安、撒拉等10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700万人,有清真寺26000余座,宗教教职人员约40000余人。天主教有教徒400万人,神职人员2700余人,教堂4000余座。基督教有教徒8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8000余人,教堂8000余座,聚会堂点20000余处。上述资料说明,各个宗教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健康发展,使我国的宗教格局呈现多元共生的局面。

 

  2.和谐性

 

  20111月,为响应联合国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决议,我国五大宗教举办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指出: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我国五大宗教对于我国宗教和谐理念的正确认识,是在对我国各宗教关系历史与现实基础的客观反映。从历史上看,五大宗教在我国均有悠久的发展历史,道教作为我国的土生土长的宗教,目前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佛教传入我国大约在两汉之际(约在公元纪元前后),目前已有2000多年历史;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传入我国,目前已有1300多年历史;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几度传入我国,目前已有1300多年历史,基督教于公元十九世纪初传人中国,目前也有200多年历史。各大宗教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均吸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精髓,形成的宗教文化已经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我国各宗教均处于平等地位,为此,中国从未发生过宗教战争等极端宗教事件,各个宗教之间和谐共处。从发展现状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深入实施,各大宗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发挥传统宗教的爱国爱教优良历史传统,在建设国家、服务社会、造福人间等方方面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网络宗教对宗教生态影响研究


  二、网络宗教对宗教生态影响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4年的85.8%提升至90.1%,从总体上看,我国互联网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我国的宗教信徒中有相当大部分同时也是网民,网络宗教作为传统宗教在互联网拓展的新的发展空间,对我国宗教生态的影响表现在:

 

  1.对宗教生态的积极影响

 

  一是拓展了传统宗教发展新空间。从各宗教的发展历史来看,传播是任何一门宗教不断发展壮大,影响力不断提升的必要手段。根据人们所掌握的传播手段,可以将人类的传播发展历史划分为人际传播、文本传播、电子媒介(广播、电视)传播和互联网传播四个阶段,宗教传播也广泛借助于人类所创造发明的任何一种传播的媒介与手段,宗教几乎搭乘上了每一次传播媒介变革的列车,这极大地促进了主要宗教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人类社会进入了网络时代,各大宗教均利用网络扩大自身的宣传与影响力,开展形形色色的网络宗教活动,正如社会学家布伦达·布拉什(Brenda Brasher)所指出的:互联网一定会开启一项新的宗教改革’”,网络宗教活动及行为从出现至今,根据金勋总结,从世界范围来看,宗教出现在网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这是部分宗教尝试利用网络传播的酝酿期;第二个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较具规模的宗教团体不仅设宗教网站,而且挖掘、利用网络功能经营教团、对外开展传教活动。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是网络上宗教快速发展的阶段,开始出现了一批前所未闻的网络宗教。从目前网络宗教发展现状看,各大宗教组织及团体均通过开始网站、博客空间、虚拟社区、即时通讯群组等网络媒体手段扩展宗教的传播与发展空间。

 

  二是推动了各个宗教的快速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与成熟,网络传输速度越来越快,先进的网络技术,可以将文字、图像、语音、视频等多种信息资源融合到一切,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可以实现同其他任何人及时、准确地交流各种信息,并且可以实现同步同时与异时异步传播之间的自由选择与切换。特别是近几年来智能手机等移动互联终端设备的迅速普及,微信等新兴信息传播平台更是将网络的快捷性推向极致,广大手机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的将身边所发生的事传输到互联网中,通过一传二、二传四……,这种几何递增的传播方式,将信息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千家万户,并且通过加入个人的看法与评论,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行为将整个现实社会连动于一体。互联网的这一特性,无疑对宗教知识的传播、宗教信徒的吸纳、宗教活动的开展开启了便利之门。

 

  2.对宗教生态的消极影响

 

  一是加剧宗教之间的竞争。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其中宗教团体按照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可以开办宗教院校,出版宗教书刊,销售宗教用品和宗教艺术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进行宗教学术文化交流等。上述规定,使各宗教获得了依法发展自身的权利,其中也必然包括在互联网上传播与发展的权利。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发布《中国宗教调查报告(2015)》显示,中国宗教场所体现出一定的现代性,有10%的场所使用网络传教,其中佛教是使用互联网传教的比例最高的宗教(14%)。从总体上看,我国各个宗教之间均能和衷共济、和睦相处,但是,个别宗教团体、宗教信众出于个人私利,在互联网上或是通过抢注网络域名、论坛、博客、贴吧等方式,或是通过宣传不正确的宗教知识,对其他宗教开展网络谩骂、诋毁等方式,达到拉拢信徒的非法目的。正如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大和尚所指出的,现在谁都可以在网上开设词条,有少林寺的,有我个人的,还有关于宗教文化、少林寺历代神人的,都被个人抢占了。这种宗教间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状况,无疑会对现实世界中的和谐宗教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网络丑恶现象破坏宗教形象。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互联网之所以对人类社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比过去任何一个公共领域都庞大的虚拟公共空间(Cyber Space)和虚拟生存方式,使人们可以在信息化、数字化的虚拟空间中体验人生、创造自我、沟通未来。网络宗教同样承继了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在网络宗教中,宗教信徒之间的交往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信徒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不同的网络场域,随心所欲的设置自己的网络身份,随时即刻发表宗教知识、宗教情感、宗教体验。网络宗教的虚拟性在方便传教的同时,对宗教生态也构成了巨大挑战,目前,依托于互联网而兴起的任何一种平台均成为网络宗教传播与发展的工具。互联网在极大推动宗教发展的同时,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人间的各种假恶丑现象,如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网络诈骗、邪教等等,也都借助于网络大潮浑水摸鱼,威胁宗教的健康有序发展,挑战人类的价值底线。

 

  三、网络宗教下的宗教生态建构对策

 

  尽管网络宗教对传统宗教生态带来了诸多问题与挑战,但是,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影响必然会越来越深远,这一趋势是任何人所不能否认与抵挡的。为此,对于网络宗教而言,

 

  兴其利、除其弊,无疑是其健康、长远发展的正确态度与做法,具体为:

 

  1.积极加强网络宗教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网络宗教作为现实宗教活动在网络的延伸,其发展仍然离不开传统宗教的发展规律,目前,我国现实世界中的宗教发展之所以能够形成多元和谐的良好局面,得益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指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上述科学论断表明,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演变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宗教发展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网络宗教作为宗教在互联网阶段发展的新阶段,要求我们在对待其发展时,既要把握宗教本质特征,又要把握网络宗教的现象的特殊性,做到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规范网络宗教的发展。

 

  2.加强对网络宗教的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工作

 

  网络宗教在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弊端,一方面表明了网络宗教对传统的宗教生态已经构成了破坏,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在应对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上存在着不足。在当前,做好网络宗教的管理工作,一是要有技术保障。网络宗教快速兴起,得益于对互联网技术的熟练掌握,以龙泉寺为例,沉寂多年龙泉寺之所以能在短短十多年后再次焕发青春,原因之一在于学诚法师对互联网络技术引领与应用,目前,龙泉之声传统文化网、网络佛学院、和尚博客、微博、微信等各种网络平台均以搭建起来,有效推动了佛教文化的传播和龙泉寺影响力的扩大。为此,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如果不提升网络技术水平,拥有网络技术人才就难以对网络宗教开展有效管理。二是要有组织保障。网络宗教事务驳杂,涉及民族、宗教、互联网、违法犯罪等方方面面的事务,单纯依靠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一己之力难以应对,为此,民族宗教、国家安全、通信、公安等部门要构建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宗教发展的健康秩序。三是要有制度保障。要通过修订与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新的政策法规等等,为网络宗教的管理提供充分的法律等制度保障。

 

  3.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作用

 

  我国五大宗教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各个宗教在长期共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共同维护着和谐的宗教生态,在爱国爱教的大原则的引领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样,在网络宗教领域,各宗教组织、宗教团体发挥传统宗教管理的规律与优势,也一定能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宗教秩序。这其中,一方面,各宗教组织及团体要加强自律。表现在要通过网络途径和合法传播宗教知识,对本宗教之外的其他网络宗教采取包容、共享、开放的积极心态。另一方面,各宗教组织及团体要积极通过互联网,传播正确的宗教知识、伦理与价值观念,使宗教信徒及宗教爱好者能够通过正常的网络途径获取正确宗教知识,能够形成自觉抵御各种歪理学说及宗教极端思想的头脑根基;再次,各宗教组织及团体要联合起来,对网络上的各种歪曲、诋毁性的宣传及打着宗教旗号的诈骗、恐怖主义行为要及时发声,勇于斗争,共同抵制各种非法的网络宗教活动,共同创建和平、绿色的网络宗教生态。

 

  作者:李元元 周辉 来源:青年时代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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