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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 及其在旅游开发

2016-03-14 09: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节日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一宗重大的显形文化事项。”它紧密地伴随着各民族的生产与生活实际,在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中延续着、变异着、发展着,为人类的发展历史增添了五彩缤纷的色彩。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不例外,它是人类文明进程中最具绚丽色彩、最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符号。中华传统节日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民众精神信仰、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日,广泛涉及宗教活动、生产活动、社交活动和娱乐活动等各个领域,包含了宗教文化、生产习俗、饮食和服饰文化等诸多内容,其中宗教祭祀类节日在传统节日中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乌丙安先生在其《中国民俗学》一书中指出:“在我国各民族民俗节日中,以宗教祭祀为主要内容的节日最多


    实际上,自古以来宗教与节日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传统节日文化的起源与演变的历史轨迹来看,无论是本土产生的宗教还是由异域传入的佛教、伊斯兰教等等,都曾在其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节日文化中存在着诸多形式的宗教信仰因素。节日期间,因宗教的聚集功能使得民族文化的展示比平时更加集中和典型,节曰中的宗教文化因素亦一并展现在当地的社会舞台上。节曰文化作为一种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具有鲜明而丰富的内涵和特点,具有不可低估的开发和利用价值。应大力挖掘其独具特色的宗教文化因素,充分利用节日文化旅游资源中的宗教信仰因素并对其进行资本化运用,这在当代旅游开发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节日文化中的宗教信仰因素

  

  中华传统节日文化在历经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本土的原始宗教信仰以及土生土长的道教与来自异域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都曾先后不同程度地对其发生过孕育、渗透和影响作用。也正因为如此,中华传统节日也才最终以今日的面貌呈现于世,成为文化旅游中最具吸引力的因素。

  

  (一)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原始宗教信仰因素

  

  中华传统节日包含了浓郁的原始宗教信仰和崇拜的气息。“庆典源于对图腾的崇拜,其最原始的形式是祭礼,祭祀庆典主要表现人类对主宰自己的命运、对于主宰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超自然力所表示的尊重、崇敬和惧怕。2J原始宗教信仰的主要内容是日月天地崇拜、祖先崇拜和其它神灵信仰。《礼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曰以朝,夕月以夕”,反映了秦汉时朝廷祭中秋之月的习俗。中国古老的神话传说中的“羿射九日”和“嫦娥奔月”体现了古人对日神、月神的崇拜。

  

  中国最初的节日庆典则源于这种与日月天地崇拜信仰观念相应的“迎日”、“夕湃)月”和祭拜天地的活动,即是来源于生产生活中的祭祀活动或生产活动。人们将这些活动与四时节气相结合,便形成了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天祭天的古老传统。直到今天,节曰活动中仍然体现了人们对日月天地崇拜。如人们把中和节视为“太阳生日”,当天家家户户要吃“太阳糕”,焚香迎曰;中秋节的活动的主题则是月亮,表明了对月亮的崇拜;端午节的赛龙舟活动便表现了人们对龙的崇拜。原始的宗教信仰中包含了人们对祖先祭拜。据《礼记》等书记载,立春祭祀太昊,立夏祭祀炎帝、祝融,立秋祭祀少昊等,都是对部族中英雄人物和保护神的纪念礼拜活动。


      延续下来,就出现了今天的鬼节、清明等节日,这些节曰已成为当今中华民族的重要节日。少数民族民间的传统节曰的发生和发展,也多以宗教活动有关。如彝族的火把节,就是缘于对火神的崇拜,节日期间要祭拜火神,届时要举行点火仪式,要由祭师或长者念诵祷词,火点着以后,人们要围着大火把狂欢起舞,以歌舞娱火神。可见宗教活动在节日庆典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我们从传统节曰宗教民俗活动中可以经常看到与神灵对话的仪式。伴随着节日宗教仪式与祭祀活动的是人们的系列民俗解释,“与节庆历史同时并行的是节庆诠释的历史。这种解释既有对过去历史的片段的、变形的或象征性的记忆,也有从民众理解的角度对新习俗产生的说明。传统节曰文化中的原始宗教崇拜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新形式、新内容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潜力,由此也使节日文化产生了巨大的旅游经济效益。

  

  (二)道教、佛教等世俗宗教对传统节日文化的渗透和影响

  

  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神灵信仰与道教的关系密不可分。道教文化渊源流长,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自在中华大地诞生之时起便迅速吸纳了原始宗教信仰中的诸多内容。如灶神早在商周时期即已出现,后来发展成为“居人间伺察小过以遣告的”道教之神了。5]于是在节日中,人们往往要以虔诚的心态祭祀这位灶神。随着道教在中国迅猛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愈大,在一些地方,道教的节日几乎成了当地民众主要的社会活动。道教中的“上元”、“中元”、“下元”等三元节与传统节曰中的灯节、鬼节分别结合成为民间节日,至今仍在社会中有广泛影响。此外,道教的出现,也为传统节日的内涵提供了新的东西。如端午节中本有驱邪的内容,到了宋代,人们便有了用“菖蒲或通草雕刻天师像”以驱邪之俗。这无疑是道教对传统节日的丰富。

  

  佛教对中华传统节日文化的影响也很大。在中国的大地上,佛教与传统节日文化互相影响,形成了一系列颇具特色的宗教节日及庆典,具有丰富的学术内涵和独特的欣赏价值。如目前在全国各地颇为流行的四月初八浴佛节,傣族流行的泼水节,藏历新年、雪顿节等等都是佛教对我国节日的补充和丰富。如农历四月初八为佛祖释迦牟尼降生的日子,称为佛诞日,是佛教最大的节日。传说释迦牟尼降生之时,有九条龙口吐香水为他浴身。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许多地方的佛教寺院每年在佛诞曰都要举行浴佛法会,故又将这一天叫作浴佛节。在民间颇具影响的腊八节、七月十五鬼节等节日也是佛教节曰与传统节日的混合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早已渐渐忘记这类节日的宗教色彩,但其作为一种节日文化和民俗文化却保持下来。庙会是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与佛道融合后产生的最具宗教文化特色的节日庆典,它最早是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后来发展成为当今集宗教娱乐、文化交流、经济场所和旅游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节曰。民族地区的庙会尤以大理白族每年夏历三月十五至二十于大理城西苍山脚下举行的三月街最具特色。从文献记载上看大理三月街起源于唐代佛教祭典性质的庙会,后来逐渐发展为集宗教祭祀活动、文娱活动、商品交易为一体的典型庙会。侗族的绝大多数节日,都要举行祭祖敬神的宗教仪式。无论是对自然神和图腾神的崇拜,或是对祖先或英雄神的供奉,都是为了乞求神灵的庇护,期望村寨平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可见,上述节日文化中所具有的独特的宗教文化色彩对旅游者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三)其它世俗宗教对传统节日文化的影响和补充

  

  其它世俗宗教包括伊斯兰教、基督教等近代从国外传过来的宗教,它们对传统节日文化也有一定的影响,且在当代越来越备受关注。如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这三大节日,得到了中华传统节日文化的宽宏包容和理解尊重,成为中国伊斯兰教徒的重要节日。如维吾尔族的开斋节,因在封斋一个月后开斋的那天举行而得名。封斋的天数为三十天,斋期满后,节日的凌晨,人们聚集在礼拜寺做盛大的礼拜,然后开始热闹的节曰庆典活动。此外,备受青年人喜爱的基督教的圣诞节、西方国家的情人节等节日,伴随着宗教一同传入中国,正曰益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体验富有异国情调和异域特色的节曰文化已成为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日本学者樱田胜德说过:节日是因循古老习俗,从而使一些古老传统得以流传的一大支柱。[6J民间节日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长期积淀,由于它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固定的日期、约定俗成的聚集地点、丰富多彩的庆典活动,以至于历经数千百年而不衰。究其原因,是它溶宗教活动、文化娱乐、经济贸易等为一炉,容易满足和适应各个层次人们的不同需求,故而具有相对的稳固性、广泛的传承性和强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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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宗教旅游的优势看传统节日中的宗教文化价值

  

  (一)宗教旅游的优势

  

  宗教虽然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属思想意识领域,但宗教思想、宗教活动、宗教建筑等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化性。旧谚说:“天下名山佛道半。”道教文化、汉化佛教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是一种极富东方人文特色的重要旅游资源。同时,宗教文化也是人类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现代旅游的一个特点就是文化性强,随着旅游的曰益发展,人们的欣赏水平已不仅仅停留在原来的观赏层面上了,人们更注重旅游产品的品味,强调旅游的文化性,因此宗教旅游正迎合了现代旅游者的这种需求。

  

  宗教的神秘性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对普通的游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尤其对那些喜好中国传统文化的外国人来说则是最佳的旅游项目。宗教文化原汁原味的永恒魅力及其对真善美的追求、对极终价值的关切永久地吸引着人们。旅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人们的好奇心。正是因为这些普通人对宗教不了解,对新奇的宗教活动或仪式以及对含有丰富文化内蕴的宗教建筑、雕塑等充满了好奇心,为了满足自己这种好奇求知的心理,更多的非宗教信徒参与到宗教旅游中来。宗教旅游已经成为当前一种市场前景良好的、既有广泛群众基础又有深厚文化内涵的专项文化旅游产品。

  

  对于宗教信徒来说,宗教文化旅游是无可抗拒的,而且复游率高,他们会定期、多次前往心目中的圣地或圣寺。宗教信众的进香、拜佛、朝圣活动产生了巨大的旅游流。目前,各种宗教徒的总数约占世界人口的一半左右,他们无疑是宗教文化旅游的稳定的强大客源。另一方面,从旅游者对旅游地的优先选择规律来看,旅游者总是愿意选择知名度较高、神秘性较强的旅游地。一般来说,宗教总是与某些特定的神秘传说和仪式相联系的。而且宗教文化遗产遗迹几乎集中体现了历史上各种艺术美的精粹,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因而成为游客的首选目标。如在我国第一批公布的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宗教名胜约占80处;第一批、第二批8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涉及宗教的有53处,占63%我国被收入《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名录》中的19处风景名胜,有6处为宗教文化遗产遗迹。可见,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有其独特性,它生命周期较长,不易衰落,对拓展旅游市场、吸引海内外游客、发展中国旅游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值得我们大力发展的旅游项目。

  

  (二)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对游客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无论是对于普通宗教旅游者,还是对于宗教信徒来说,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因其个性和独特性突出,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道教、佛教文化所蕴含的东方智慧之光,所负载的华夏民情风俗,所表现的特殊宗教程式,所产生的祈求平安、增福延寿力量,足以使海内外游客流连忘返。在青海塔尔寺,每年10月5日灯节时,这里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者,一睹节日的盛况,使塔尔寺不仅成为西北地区佛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成为全国著名的游览胜地。

  

  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民俗活动,其本身具有“展演”的性质,表象之后隐藏的是极为丰富的内涵,它属于旅游资源中的“多吸引力资源”。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旅游需求呈现多样化与个性化,蕴含于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对他们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它以其自身极大的神秘性与诱惑力吸引着众多的信徒与更多的非信徒旅游者。有规律的传统节日中丰富多彩的宗教习俗活动,紧张剌激的宗教竞技性活动,节奏明快奔放的歌舞,能创造出轻松欢乐的文化氛围,使平时为了谋生而忙碌的人们疲劳倦困的身体得到逐步恢复、身心得到自我调适。因此在当代“宗教旅游热”的大背景下,节日文化中蕴涵的宗教文化资源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极大的旅游开发潜力。特别是对于那些求新逐异,热衷探寻生活之迹、文化之迹的西方游客而言,是一种具有强大竞争力、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新的世纪,我们通过合理规划、精心组织,推出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宗教文化旅游正可谓适逢其时。

  

  三、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在旅游开发中的运用

  

  作为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多样性、审美情感性等多种特点。它既有单纯意义上的宗教文化旅游的特点,同时也蕴涵在丰富多彩的节曰庆典中,是中华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既要突出其独具的宗教文化旅游的特点同时也应依托传统节庆文化的大背景,充分利用节庆文化这一有效的资源,使传统节庆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等得到综合的开发。

  

  (一)统一规划,系统开发,形成体系

  

  总体规划的内容应主要包括:以整体发展观念为指导,注意旅游开发的先后顺序,系统开发,合理布局,防止旅游节庆活动的雷同和重复建设,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开发的转变。首先要对节日中的宗教文化进行调查开发,在普查的基础上加强引导,推出系统传统节庆活动旅游产品和线路,形成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传统节庆旅游系列体系;并从不同的旅游需求出发,设计互相交错的各种旅游线路,开发一日游、多日游等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逐步体察和领略一年中不同节庆活动的需要。

  

  可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宗教文化节日庆典,突出宗教文化节日特点,在宗教文化旅游圣地集中展示。将宗教文化节日庆典在原生地按原有风貌直接展示,以最为壮观的形式展现给游客,使游客很容易身临其境感受到节日宗教文化的独特性和神秘性。如在藏族的晒佛节、汉族地区的浴佛节期间可在佛教圣地举行盛大的法会,吸引来自各地的宗教信徒和信众。目前这种旅游开发模式在宗教圣地较为普遍。如在普陀山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人前往朝拜,而在宗教节日期间如浴佛节、观音诞生、出家、成道等重要香会期间,山上寺院举行盛大的观音法会,四方香客成群结队,蜂拥而至,场面极其宏大,游客充分感受到原汁原味的节日文化氛围,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将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提炼或结合其它节日文化旅游资源有组织、有选择地展示

  

  节曰是展示宗教文化艺术的大观园,宗教性节曰结合娱乐性节日,这是节日文化旅游开发中运用最为普遍的形式。如傣族的泼水节即具有宗教性的节日,气氛神秘,也伴有一些娱乐表演项目,人们在载歌载舞、气氛热烈中既可娱人又可自娱,这些对游客而言极具参与性和娱乐性。又如在我国一些地方的道观,每逢神灵、祖师的诞辰日都要举行盛大的斋醮以示庆祝,这些节日常常与民间艺术和集市贸易融为一体。节庆期间,往往以道观为中心,各地商贩云集,形成季节性市场。一些地方因此已发展为各具特色的文化艺术节,集经贸、旅游、宗教、文艺于一体,构成了颇具魅力的旅游资源。

  

  这种形式尤其应该在节日较为丰富的民族地区举行,充分挖掘该地区民族节日中的原始宗教信仰的内容,

  

  批判继承,使之服务于当代旅游开发。当代民族地区的许多节日中的宗教信仰成分已被遗忘或丢失,“但已被遗忘了的'传统’会因为一个偶然的因素而被激活7],其中的“偶然的因素”很多时候指的是旅游开发,即许多遗忘或失去的节日传统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获得了再生。为了开发旅游,由当地人积极地寻找失落的文化,恢复中断了的节日宗教文化表演。“云南弥勒县可邑彝族村在推行旅游开发的项目中,中断了20多年的’祭火、驱火妖’的民俗活动,被村民们自发地恢复再现,且参与者大多是年轻人,在毕摩、老人们的指导下,活动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特征,原汁原味的民族节日宗教文化表演活动深深迷住了外来参观者。

  

  (三)突出节庆活动中的宗教性、地方性、文化性、大众性

  

  旅游界学者把旅游节庆的构成要素概括为兴奋要素、炫耀要素和娱乐要素三种。也就是说受人欢迎的旅游节庆应该是有特色、有兴奋点、能满足人们好奇喜新心理、能让众人参与娱乐的节庆活动。宗教节庆活动的策划,关键是主题的选择,应该是在评价本地的旅游资源特色和产品与服务质量、分析目标市场的构成及兴趣的基础上,寻找具有“唯一性”、“特殊性”的宗教节庆主题,紧扣本地形象定位,确定主题内容。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旅游的灵魂正在于文化,民间节庆融汇大量的民俗文化和宗教文化,旅客正是冲着其浓重的民俗宗教文化气息而往,丧失文化内涵的旅游活动必定是苍白的、浅薄的、短期的。只有文化才是一壶醇酒,耐人寻昧注重宗教文化的挖掘很容易提炼出多种多样主题把宗教文化的深刻内涵和表面的东西很好结合起来,所开发出来的旅游产品可望形成拳头产品。一些佛教艺术资源丰富的寺庙,可利用自身丰富多彩的资源优势,在一些节庆期间开展佛教艺术游。如组织与佛文化相关的诗文、楹联、书画、碑刻鉴赏游,音乐、戏剧欣赏游等系列旅游项目;同时配套建立艺术长廊,举办古今名家佛文化书画展,集中展示多种佛教历史文化珍品,突出其浓郁的宗教文化氛围。此外,还可开发并形成多种与佛教规仪活动有关的动态参与项目,如组织有兴趣的游人参与参禅、浴佛、食斋、放生等佛事活动,尤其要重视游客对佛教开光、方丈升座、传戒及佛诞庆日等特定的佛事法会的参与活动等。总之,在举办各种节庆活动时,要力争其轰动效应,追求隆重、热烈,重视民众的参与性,充分利用节曰后面所蕴涵的宗教文化把节庆活动定位于“人民大众的节曰”,使所有的节庆活动形式更开放、参与度更大,让游客和居民在亲身参与中感受节庆的美好与快乐,从而营造节日气氛。

  

  四、结语

  

  节曰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是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一块极具开发价值的宝地。当然节日文化的旅游开发应该植根于中华民族原文化的土壤中,对于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的开发亦不例外。由于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它的开发模式与一般的旅游资源不同。因此对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的运用,要在坚持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和把握其开发的特点,重点是宏扬和宣传好民族文化。不能脱离主体的中华文化模式和实际生活随意发挥创造只有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中的节日文化开发才会是魅力永存的。同时在保证节日宗教文化根植于原文化土壤的前提下,还应剔除其精神糟粕并适度赋予其新的内涵。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历程中,文化变迁是永恒的主题。现今全球化进程中,宗教文化也面临着与外界的碰撞乃至冲突、交融与整合,宗教日益世俗化。因此在挖掘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内涵开发旅游过程中,也应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创新,对其运用要恰当、准确。我们相信,传统节曰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的开发,一定会促进当地的文化交流和旅游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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