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摩尔·弗兰德斯》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主要作品,它塑造了一个流浪妇女的形象。在这部作品里,笛福以一个作家特有的敏锐和良知,描绘了孤独的个人在荒凉的环境中为生存而作的斗争。它不仅启发读者去思考其中的道德价值,更引发了对宗教的反思。小说中充斥着物质主义、基督教现代性、言论自由和渎神表现,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本文将从社会形式和个人行为两方面对基督教世俗化的这些核心问题进行探讨。
论文关键词:世俗化,现代性,言论自由,渎神表现
《摩尔·弗兰德斯》(后简称《摩尔》)是英国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于1722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众多国内外知名学者从讽刺手法、经济个人主义、殖民主义和女性主义等多角度对《摩尔》进行了透彻分析。有学者则采用洛克的自然法则理论为摩尔的偷窃行为提供了道德支持,认为小偷的需求也是自然及社会应该满足的。实际上,摩尔一生的行为都对当时的社会道德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挑战,哈蒙得(Hammond)强调了忏悔的拯救作用,认为忏悔调和了现实社会对女主人公的压迫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而摩尔在殖民地时的忏悔是真诚的。那么,摩尔忏悔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作者想传达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
十八世纪的英国进入了工业化时代,人们的生活重心不再是宗教生活,而是转为世俗化生活。世俗化(secularization)是西方宗教社会学提出来的理论概念,主要用来形容在现代社会发生的一种变化,即宗教逐渐由在现实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地位和深远影响退缩到一个相对独立的宗教领域里,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逐渐去除宗教色彩。德国社会学家韦伯(1930)首次用除魅(disenchantment)来形容现代生活的理性化,贝格尔(1967)把世俗化界定为:“世俗化意指这样一个过程,通过这种过程,社会和文化的一部分摆脱了宗教制度和宗教象征的控制。”他还注意到了意识领域的世俗化,即当个人看待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时,“根本不需要宗教解释的帮助”。(p128)布鲁斯总结了三个方面的世俗化表现,即国家政治经济中基督教影响的减弱,宗教事务和机构的社会代表性衰退和人们参加宗教事务的积极性减弱,像对上帝的不信任等。十七世纪被西方史学家认为是世俗化开始的世纪,经过宗教改革运动,人们开始用理性思考,发展科学技术。而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更是提倡理性注意,形成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基督教世俗化时代。
由此可见,基督教的世俗化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神圣者管理范围的缩小,教会社会影响力和财富威望的衰退以及个人信仰和宗教感情的淡化。在《摩尔》中,笛福通过摩尔流浪的一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社会图景,作为基督徒的摩尔不仅犯有乱伦的重罪,而且还以偷窃为生,与基督教义大相径庭,本文将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来探讨小说中所体现的基督教世俗化问题,如物质主义、现代性和公共空间及言论自由和渎神表现等核心问题在小说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现代社会的物质主义
历史学家汤因比在1947年出版的《历史研究》一书中,把人类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黑暗时代(675—1075),中世纪(1075—1475),现代时代(1475—1875),后现代时期(1875—至今)。他划分的“现代时期”是指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启蒙云顶的十八世纪正是大英帝国的崛起和海上霸权的建立时期。在圈地运动后,资本主义制度在英国得到确立,英国进入现代社会,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形成了以人的价值为本位的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等观念。贝格尔指出世俗化最初的载体是现代经济过程,即工业资本主义运动,而随之而来的生活方式,却是造成基督教世俗化的主要决定因素。(P131)
城市的大量涌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导致人们涌向城市,在那里寻求谋生之道。小小的摩尔是个孤儿,依附于一家慈善机构才得以存活,尽管她从小就对宗教很热忱,相信上帝的救赎,但残酷的社会逼得她们在八岁的时候就得外出做工,以此挣钱养活自己。聪明的摩尔利用贵妇们的虚荣心才逃出了这样的宿命。慈善机构不再归属于教会人士,成为世俗政府的管辖范围,在这里仅仅靠一个下层保姆的宣讲对小孩进行宗教教育。基督教退入了私人和家庭的狭小空间里。
贫富差距的巨大成了当时社会的一道风景。在小说中,下层人摩尔的一生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为了实现她那小小的梦想,成为“一个贵妇人”,摩尔不得不先后五次嫁人,甚至也曾放弃自己的自尊做情妇。当年老色衰,人老珠黄时,她不得不从事小偷行业,最后锒铛入狱,被流放到弗吉尼亚。在这块新大陆上,摩尔用从偷窃积攒而来的钱财开拓了属于她自己的属地,最终以贵妇人的姿态回到英国。摩尔奋斗的一生显示了“一种不满足的、非道德的、狂热的个人主义”(伊恩·瓦特,P125),诚然,作家在这里宣扬了一种个人资本主义精神,即通过努力个人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强调了一种平等的现代思想,但这显然是与基督教义相违背的。上帝不再是全知全能,对个人生活的干预削弱了。
摩尔的记账式叙事贯穿于小说全文,这是对摩尔“唯金钱至上”信念的最充分证明。在收养她的贵妇人家里,寄人篱下的摩尔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一技之长,凭其超人一等的姿色,得到了两位少爷的青睐。在哥哥的花言巧语面前,摩尔晕头转向,第一次的“玩乐”为摩尔带来了额外的一百金磅的收入,她由此明白了这是一场交易,她自己就可以成为商品。渐渐地,摩尔从一个天真烂漫、幻想靠自己的劳动而成为“贵妇人”的少女,蜕变成一个拿自己当筹码而换取金钱的“荡妇”。
第一次婚姻为摩尔谋得了利益,她便有资本挑选第二任丈夫,结婚后,女方的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随着生意的破败,摩尔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害。由此,她在第三次婚姻面前更显得谨慎,甚至不惜采取欺骗的手段以获得最大利益。摩尔写到,“钱财就是道德,金子等于命运”(笛福,P68),她为了生存下去,连自己的灵魂都出卖了,不去理会那些基督教的道德仁义。第三次婚姻是乱伦的悲剧,摩尔和她的丈夫是同母异父的姐弟,当发现这个事实后,摩尔仔细衡量了利益关系,暂时没有告诉其他人这个事实,而是自己又默默地守了三年。为了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活下去,摩尔与她的弟弟进行了交易,她将回到欧洲生活而得到一些货物和援助。每段婚姻失败后,摩尔都会对她的财产进行清算,数数自己的金币以及计划以后过什么样的生活,以求得资源最大优化。为了个人生存,摩尔顾不得基督教义的束缚,利用当下条件,一贯执行物质主义,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上帝和灵魂的存在。
人们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在收养摩尔的贵妇家,哥哥考虑到如果私情被发现的话,他就不能得到应得的巨额财产,因此就极力劝说摩尔与弟弟结婚,还得到了一个美名。正可谓“为了保全自己,一个人的确会不顾人格,不顾正义,甚至不顾基督教的信仰”(P49)。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不仅下层劳动人民,连上层贵族都可以抛弃自己的信仰,投入世俗利益的怀抱。
二信仰自由和渎神表现
基督教是欧洲人的思想指南,笛福也是一个宗教信徒,但他不信仰英国国教,是一名长老会教徒。在序言中,笛福提到,摩尔之所以决意要将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地公诸于众,是要“教诲、提醒、警告和促进”每一位读者;而作为本书的作者,笛福也意欲“将此书介绍给读者,使其每每有可借鉴之处,……且有美德可讨学”。(P4-5)貌似一场传教活动,宣扬信徒应有的行为,但在小说中到处充满了与基督教义相违背的行为。
基督教信仰退到了私人和家庭领域,然而它的影响力并没有得到加强,而是进一步地向世俗需求妥协。基督教义不再一尘不变,有“独裁”到允许思想自由的“民主”,信徒在这个过程中享受到言论自由的权力,可以对教义有不同的理解。
弗吉尼亚的丈夫是一位温文尔雅的绅士,当摩尔突然性情大变,冷漠相对时,他“用尽作丈夫的或者一个基督教徒的一切仁慈同冷静的态度来同摩尔辩论”(P81)。然而,基督教徒视乱伦是大罪,摩尔首先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告诉她的母亲和丈夫,三个人的态度可谓千姿百态。摩尔的脾气一天天变坏,每天都活在煎熬中,时刻想着离开她的丈夫回到欧洲大陆自己一个人生活。相反,同样也是教徒的母亲知道后,极力劝说摩尔留下来,要求永远保守这个秘密,这样就可以维护她们两个人的名誉。但摩尔忍受不了心灵的折磨,最终告诉了她的丈夫。当绅士听到这个消息后,差点晕厥,生了一场大病,竟有两次想法去自杀,身为基督徒的他承受不了如此打击。同为教徒的三人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对待“乱伦”这个重罪,他们考虑的不再是上帝的惩罚,而是如何逃脱惩罚,维护自己现有的名誉。
基督教不再成为人们生活的中心,渎神表现层出不穷。第二次婚姻失败后,摩尔跑到一个偏僻的地方隐姓埋名起来,在这个小镇里,人们同样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们不是选择勤劳地工作来摆脱困境,而是借酒消愁,“用罪恶来浇洗悲哀”,他们没有稳固的道德信念支撑,又不能相信上帝,从宗教上得到安慰。(P56)天长日久,他们陷在罪恶的深渊里爬不出来,只有越陷越深,得不到上帝的救赎。
摩尔第四次婚姻失败,丈夫离开后,她不幸地发现自己怀孕了。怎样处理小孩成了摩尔能否继续她的幸福生活的关键。保姆劝说打掉,因为这是一个负累,一个包袱,她早就看惯了这类事情,她的心也早就坚硬,“绝不会被宗教的信仰和杀人的顾虑所感动”(P158)。尽管保姆后来是在虔诚的忏悔中死去,但她的虔诚值得怀疑。穷人们为了生存,没有时间去过多地考虑基督即精神上的需求,而是选择忽略基督教对其生活的影响。
姿色衰败后,无一技之长的摩尔不得不开始她那罪恶的生涯。穷苦硬化了她的心肠,“贫困的环境把她的身体同灵魂驱使到毁灭之门”,偷盗成了摩尔的一块心病,她经常在“魔鬼”的诱惑下,出去寻觅“猎物”。当然,她也时刻受到良心的谴责,向上帝求救,但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对祈祷的作用是不抱任何希望的。(P176)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当时基督教的世俗化进程,对上帝及基督教义的不坚信。
不仅穷人,连牧师(虔诚的基督徒)也对基督缺乏自信。在新门监狱里,牧师要求摩尔对自己的罪恶进行忏悔,但他连摩尔犯的是什么罪都不知道,并且不是好言相劝,而是一种略带威胁的语气说,如果你不忏悔,上帝一定不会赦免你。更夸张的是,这个牧师“在早上劝摩尔坦白同忏悔,中午就喝白兰地酒喝个烂醉”(P255)。一个连他自己都怀疑上帝能否拯救自己的牧师又怎么能劝服别人摆脱罪恶得到拯救呢。
三宗教仪式的简化
婚姻在基督徒看来是神圣的,在十七世纪初期,离婚甚至是不允许的。
到了十八世纪,条件放松了,寡妇可以再婚,但在18世纪的男权社会中,妇女仅被认为是性欲的对象,是男人的附属品和财产,在基督教的《圣经》中,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生成的,“男人不属于女人,但女人却属于男人;没有一个男人是为女人创造的,但创造女人却是为了男人”(波伏瓦,P76)。阶级和等级观念十分鲜明,婚姻成为女性过上好日子的一个垫脚石。摩尔第二次婚姻后的三次婚姻都是不合法的,因为她的第二任丈夫并没有去世也没有签署离婚协议书,只是为了讨债远离家园。因此,之后的婚礼仪式相当地简单,而且,没有一次是公开地举行。
第一次婚礼虽然是在教堂举行,但是在没有得到男方父亲的同意下秘密进行的,而与兰开斯特丈夫的婚礼更简单,为了达到秘密的目的,他们俩坐车到了更偏僻的乡下,请了一位天主教神父证婚,但具有和英国教会牧师证婚同样的有效力。最简单的得数最后一次,晚上在一家小旅馆里举行,连祈祷书都是借来的。当摩尔质疑这场婚礼的有效性时,牧师回答说“并没有教规规定我们一定要在教堂里结婚,至于在什么时候结婚,那是毫无关系的;我们的王子就是,在夜里八点或者十点钟。”(P167)从这段对话中可以推出,当时在英国,上至皇亲贵族,下至贫民百姓,并没有严格地执行基督教义,在教堂举行婚礼,而是为了满足每个人的需求,进行灵活的变换。
忏悔也是基督教徒需要遵守的一项基本仪式。《圣经·雅各书》中,第五章十六节要求信徒“彼此认罪,互相代求”,这样就可以得到医治。(P259)忏悔也就近似于坦白和承认自己的罪行,它也是基督徒进入教堂的前提条件。一般说来,这个仪式是在专门的忏悔区由忏悔者向牧师坦白自己的恶行。当老年摩尔回过头来看自己罪恶的一生时,她充满了忏悔。但她的忏悔是个人的,是带有功利性的,是不真诚的。有学者从摩尔在北美殖民地的流放生涯讨论过她不是一个真正的忏悔者,而是为了世俗目的服务,从她在新门监狱里的活动也可推断出这一点。初到监狱,摩尔诚心诚意地忏悔自己过去的一切,但她“真正悲伤的似乎不是为了过去的罪恶,却是怕自己会因此而受罚”(P252)。刚开始是监狱牧师,后来是保姆为摩尔特意请来的牧师为她祈求上帝,当然犯人是不方便到教堂去的,也就只有麻烦牧师亲自到他们身边去。保姆不仅为摩尔也为自己专门找了一位牧师到她家里进行忏悔。而大多数时候,她们是自己在心里默默地进行忏悔和坦白,提醒自己。当由于虔诚的忏悔,在牧师的帮助下得到赦免时,摩尔的忏悔不免蒙上了一层功利的面纱。
总之,笛福不仅仅是在简单地宣扬一些道德思想和基督教义,作为一个与当时主流英国国教思想不相容的长老会教徒,他在作品里也传达了自己的宗教思考。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时期,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此生的幸福,而不是来世的永生,追求经济利益也就成为时下最大的目标,摩尔的一生便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基督教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就越来越空洞,为了适应大众的需求,它不得不改变自身的形态,逐渐走向世俗化,更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基督教的世俗化进程在后现代时期更具体,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对基督教及上帝的质疑。后继者如狄更斯、哈代和艾略特等都在其作品中揭露了宗教的伪善性,尽管他们都不是从正面反驳基督教教条,但通过对人物行为的描述和命运的安排充分表达了其鲜明的反宗教观点,显示了基督教在社会影响里和个人领域的世俗化进程的不断发展。